灵王咆哮得更苦痛,竟然举手要打自己的胸膛,也知道这一掌下去,就把自己打死了,临时还是把力道一转,打在山壁上,那角山石刹那间又被打得粉碎。
黑影看得无聊了,手抬了抬,又是一把金光,如蜷在一起的细金虫子。黑影把它们往地上一掷,它们兴奋的咝咝在地面游窜,争先恐后往灵王那里去。灵王也不是吃素的,掷下灵障,大地都为之裂开,溅起的泥尘飞如云雾。大片金虫被拦住,但还有一条最灵巧狠辣的,噬破灵障边上的薄弱处,一头埋进了灵王皮肤里。
灵王痛啸一声。灵障消失。所有的金虫从地面飞起,带着兴奋的尖啸,扑进了灵王身体中。它们在灵王身体里扎猛子、大快朵颐,如细小的闪电在乌云里狂欢。
灵王轰然倒地。
后来人拣点他的尸体。他尸体已经被蛀空了,不知有多少孔隙。比蜂窝煤糟糕一万倍。密集恐惧症患者至此可以扶墙出门去吐了。
黄绒毛的小鸡回忆至此,紧闭双眼,瑟瑟发抖,如猫嘴前的老鼠。
如今这意畛中,那高耸的流体石蛇又汇聚了一团金蛇,向沈颐掷来。
曾令四灵州亿万修灵者、千万地灵王闻之色变的,金蛇掷!
沈颐安立。
金蛇刚接触他脚边的地面,就化为一层金屑,闪闪流灭,归为虚无。
沈颐启唇轻叱:“咄!”
液体石蛇落下,化回石壁。石壁彻底静下来,前方出现了一片绿萝网,再巧手的工匠也织不出这样的秀美。每一片叶子、每一弧藤弯,都是天生地造的艺术品。
绿萝网里有一团黑影,还在微微起伏,似经历一场激战后的喘息。
绿萝随它起伏。从容柔婉。黑影在里头,无法破网而出。
沈颐将指尖略略举起。
那只黄绒小鸡认命的低下头。
沈颐让开手指,黄绒小鸡就向黑影落去。快接触到黑影时,幻作一条灰白的大妖蛇,有着绒毛般的细鳞甲、鸟一样的双翅、还有尖尖的獠牙。
绿萝网轻拂。
绒甲的妖蛇最终又幻回人形。
它也是一只妖魔,有妖魔的幻形,但毕竟本体还是一个人。
四灵州的妖魔,根本都是人,却修炼所谓“第五种灵力”的邪法,堕入魔道,危害极大。还有一些无辜的动物,被魔力浸染,发生异变,成为魔物。
绒甲妖蛇不是动物,而是人。
黑影在绿萝网中膨起一块,张开来,露出里头森森白骨。白骨裂着口,等着接食这个人。
绒甲妖蛇落进白骨口中,最后的声音似一粒破碎的水泡:“师父……”
在人间祸乱时,这妖蛇本是黑影的弟子。沈颐将黑影封押在这意畛绿萝网中之后,会到人间搜罗一些妖物来投喂黑影。
黑影不想死的话,就必须接受沈颐的投食。
他目前还不想死。
看着他吞噬了自己从前的弟子,沈颐问:“说吧,你这次看见了什么?”
黑影没有回答。
沈颐袖中出双环。
双环如月。
月色静静投在黑影身上,黑影如遭电殛,剧烈的颤抖,几乎要破网而出!
绿萝网随之起舞。舞得那么洒然曼妙。黑影每一次冲击,不过被融解在舞姿中。
黑影终于颓然的缩回去,贴着网底,道:“呜……”
“什么?”沈颐示意他说清楚点。双环一晃,月色清彻。
“……猪!”黑影终于喊出来。
“珍珠的珠?”沈颐皱眉。
“不是!一头猪的猪!”黑影嘶声。
沈颐确定他没有撒谎。
这就奇了。下一个乱世的关键词,竟然是……一头猪?
第六章 草丛里的猛兽()
曼殊从恶梦中醒来。
半天才喘定了气息。
听窗外风吹过草叶。晨曦已经在枕上洇开模糊的一片柔软,她手垂下床沿,摸到光滑的刀柄,想:该去干活了。
为什么定世大战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她的梦里?她没有答案。多想无益。甚至为什么那个全身血红的妖魔让她心疼、而那个正气凛然的白衣仙人却让她害怕?她全都不知道。那也只好不去烦恼,要紧先把眼前的日子过好。
她现在是知德村首席财主张某人手下的长工,本职工作是好好干活、天天攒钱。
今天她也还是要去割草,以及打狼。
是的是的!她学会了打狼!
联爝草还是那么欢脱,没有风,都一波一波的浪荡。当它们浪到谷底的时候,长角狼的角,也许就会露出来。
曼殊带着一把小刀、一根长长的标枪过去,先站在小山丘,眯着眼睛监视,看见狼角了,就蹑手蹑脚摸到下风头,小小声唱起歌。
歌是唱给联爝草听的,不是给长角狼。她保证自己处在下风头。她的歌声、还有她的人味,就不会传到长角狼那儿。
联爝草爱听什么歌,也很有讲究,像张财主做示范时那种简单粗暴的魔鬼的步伐,当然很有效,但让联爝草们太嗨了,会惊到长角狼。曼殊得婉约着来,先上一首萌萌哒,给草们灌点迷汤,然后杀阡陌,草们荡漾了,接上老鼠爱大米,给草们摇头晃脑的摆起大圈子,最后红颜旧,草们瞬间酥软到五体投地。而且因为前面的荡漾和摇曳,这一倒下就打成一个一个的结了,半天都松不开。
曼殊这个时候就可以捏着嗓子学羊叫了。
视狼角的颜色,她可以判断出狼的性别,从而学出不同的羊叫声来诱狼。
狼角如果是金灿灿晃瞎人眼睛的,是公狼;如果嫣红娇嗲叫人不忍直视的,是母狼。对公狼,就要把嗓子捏细点,学母羊叫;对母狼,就要把嗓子捏粗点,学公羊叫。曼殊不知道长角狼们这算什么毛病,总之照此办理,效果是杠杠的!只要她摸准了长角狼的喜好,学出正确的羊叫来,十次有九次,长角狼会兴奋得昏了头,啥也不管了,就奔过来扑食,踩到联爝草结成的圈圈,立刻摔个狼啃泥。
曼殊这时候冲上去,攥紧标枪,拧腰探臂,对准狼脖递出标枪,手不能软,争取一次刺到位!好,热血喷溅,长角狼就算放倒了。她再上前拿割刀的弯刀补上几刀,剥皮、割角。皮和角交给张财主,肉留着自己吃。
其实长角狼的肉非常难吃,曼殊更喜欢羊肉。但是羊都是张财主养的,他会拿眼睛一瞪:“敢吃我羊?小子,你要不要盐巴了?要不要锅碗了?要不要衣服穿了?”
声声如雷贯耳。这些生活必需品,都要靠张财主派出马队去其他城镇换的。这个知德村,就偏僻到如此地步。曼殊不想像野人一样扎着毛皮、啃着寡淡烤肉,也就只好屈服于他老人家的淫威之下。
知德村虽然偏僻,特产似乎不少。长角狼也是其中之一。伊们不但角长,而且胃口很好,吃起羊群来很没顾虑,张财主大是头痛。曼殊发现结草、学羊叫、刺标枪的三步曲杀狼法之后,张财主非常高兴,叮嘱曼殊好好杀、多杀点。他给报酬!曼殊从此终于实现经济独立。
除了割草的镰刀之外,张财主还配给曼殊一根标枪。这两样武器轻便、锐利、使起来顺手,又坚固,上手之后就没坏过,曼殊非常喜欢。
她这日子过得,居然不是不开心的。
有人也会给她泼冷水。譬如小月,特意跑来告诉她说:“猪嘎子坏啦坏啦!我听说长角狼的角和皮可值钱啦!一支角够买一堆小刀,一张皮能换你几身衣服还有余。你是被张财主赚了好多钱啦还不知道!笨猪!你想想怎么办?”
曼殊怎么办呢?她埋头想想,也只好凉办。
钱虽然是好东西,这一点她不用别人来提醒,可此时此地,不是交通不便利商业不发达嘛!别说钱了,连生活必须品都得大老远的找商人们换才行哪!她有这个本事拉起一支马队,东奔西走做生意吗?不行吧?所以给人剥削不是明摆着的道?不认都不行。只好先认了吧。
“猪嘎子啊不知道你是真痴还是假呆!”小月咬了牙拿手指头这么戳曼殊脑门子。
曼殊忍!
不就是不能让别人发现她魂穿嘛!不能让人嚷嚷她妖魔附体、把她烧了嘛!她只好照着以前的猪嘎子怎样、她也怎么样。猪嘎子凭小月怎么骂、怎么嘲,都呵呵傻笑甘之如饴。她照葫芦画瓢。
其实装傻也不容易,并比不装聪明容易!曼殊觉得自己装得很假,很怕被小月看破。
小月果然拧着眉毛,歪着脖子看着曼殊,眼神很怪。
曼殊心里一紧:怎么?这丫头机灵!看出破绽来了?
小月又眨了几下眼睛。
曼殊反应过来了:抛媚眼呢这是!
小月不但抛媚眼,身体也有意无意的靠了过来,声音嗲嗲的:“嘎子,不是我说,你干活也很累的哦?”
曼殊心说:没事没事!还好还好!像你这“全村第一朵娇花”整天笼络这个男人那个男人帮你办这个送那个,连个傻子都不放过。这才累。我自愧不如。
“嘎子你怎么不跟我说话?”小月胸部若即若离的擦着曼殊的手臂。
“……呵?呵呵?”曼殊水深水热,傻子一般的笑脸都快绷不住了。
“这样吧,”小月嘴里热烘烘的气息喷在曼殊脸上:“人家想要把银梳子,上头镶贝壳的,插在头上可好看了!张财主手里有,好贵的!他——他这几天心情好差,人家都不敢跟他求情。这样,嘎子你好不好再杀两头狼,给我换梳子去?”说着说着,嘴唇快要挨着曼殊耳朵皮。
曼殊回身就走。
小月差点重心不稳摔一跤,大怒:“你——”
“我我杀狼去。”曼殊抱头鼠窜。要命!这姑娘比狼更可怕。
月亮圆溜溜的,曼殊站在高岗上,察看长角狼的踪迹。
虽然没看到狼角,但她看到了草叶有特殊的动静。根据这么久跟这群贱草们培养出来的了解,曼殊掂了掂手里的长枪短刀,小心翼翼的摸过去。
果然!她听到了可疑的“悉悉索索”声!是有谁想控制联爝草别乱动,但是做得不够好,才发出来的声音!
是笨狼吗?但是完全看不到长角。也许是土貂?那玩艺儿的皮也贵,但奸滑无比,数量少、躲得深,一冒头儿就逃,逃得还挺快。要是能抓到,一头就顶两头长角狼啦!再说它的肉也肥,滚瓜儿圆的膘,剥开皮来,那一包白花花的油啊!烤熟了,油滋啦啦往下滴,一咬,嘴里一泡的油,那叫个香!曼殊咽了口唾沫,小心拔开点草丛。看见个大毛影子。不是水貂?而是……熊?!
曼殊吓得一哆嗦,手里的标枪直接戳了出去。
“当!”火星四溅,她的手臂震得又酸又麻。
第七章 空椅子()
意畛的绿萝网轻轻摇摆,终归于安静。
黑影趴在网中,一动不动,似乎已经睡着了,又似乎只是绝望。
绝望得像一只沉在海底的船骸。
沈颐垂眉一动不动,似乎也入定了。
意畛里本无所谓时空。所谓时空,都可以由创立者自行设定。他完全可以在这里沉寂一个地老天荒。
但是有风吹来。
那风很是调皮,吹起了他耳边的一缕发,在风的手指间轻轻缭绕。
其实这风儿本来是想碰碰他的耳垂的,但毕竟害羞,临时改成了玩他的头发。
沈颐微微侧首、低眉。
这个动作甚至称不上是一个叱责,但是风儿已经很老实的缩回去了。风的主人也老老实实的现身。
是个娇小的姑娘,眼睛又黑又圆又亮,皮肤极其光嫩,肤色红粉菲菲,像个孩子。她神情也像个孩子,时不时忍不住想要调皮一下,但师长一个眼色,她又乖乖缩回来了。本质上她算是个很乖的孩子,尤其对于沈颐。她是风州出身,晨家的,单名一个“星”字,自从见到沈颐之后,就完蛋了,生死由他。
不不,从见到他之前,就已经覆水难收了吧。像花蕾在盛开之前,就已经注定了这一场春事。这是从冰雪的壳子底下就已经注定了的。
“司铃。”沈颐唤她的灵号,声调是很客气的,客气底下满满的是熟人才能听得出来的亲密,亲密中又有着至交好友才听得出来的一丝责备。
晨星脸红红的低下了头,手指忙着玩衣角。
她穿了身雪白的衣裙,像刚落下来的新雪那么白,像沈颐的月华双轮那么皎然。
(明明如月,何时可掇。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是什么时候起的呢?晨星恍惚的想,最深切的幸福里,切进了最锋利的疼痛。
有这疼痛切在心里,她就已经不再是个孩子了。
却也无法再变老。
她困在对他的恋慕里,连天人升级的冲击,都无法将这份感情趋散。他在这里,她也总在这里就是了。他要也好,不要也好。她在这里,一湖春水吹皱,干卿底事?
“哎,沈颐!”她终于开口道。
她拒绝叫他的灵号“明堂”,始终叫他的原姓原名,有时撒个娇,就叫“颐”,拉长了声调,像个“咦”字。咦,你在这里吗?咦,我也在,你看见了吗。咦,我们都在这里,恰恰好,我看着你,你什么时候才能看我呢?沈——颐?
“妖骨说了什么吗?”她笑盈盈问他。这个话题本身不好笑。但是看见他,她就想笑。一个孩子看见一生中最大的一个糖果宝库,会怎么笑,她就怎么笑。并没有发出声音。这时声音都已经没有意义了。但是甜意从心底漾出来,好像她的整个生命都甜了。
沈颐叹了口气。
“怎么?”晨星立刻担心了,“他给你闹别扭了?找麻烦了?不怕不怕,我来对付他!”
花一样的嘴唇撅起来,像撒个娇,绿萝网立刻摇荡起来。
这张网本来就是她编的,一切都由着她。
萝藤一动,黑影杀猪般叫起来:“不关我事!我看到的都跟他说了!”
“是吗?”晨星道,目光望着沈颐。
沈颐手在她肩上按了按。意思是:“没事”,还有“你先别管了,让我想想。”
晨星就不吵了,等着他想。她知道他总是深思熟虑、谋定而后动的。
意畛的天空忽的亮了起来。
只亮了一小片。就像有谁用手掌在天空中擦过,擦亮了一片。
那亮片中显现出十把椅子,造型古朴庄重,威仪万方。
那是天域最高会议的会场。十把椅子,代表着只有十个人具备入座的资格。
沈颐是其中之一。
晨星知道,他的椅子,是右边第二把。
而她像其他一些天人,只能立在旁边一圈聆听,如果这会议允许旁听的话。
能立在沈颐的椅子后头静静聆听,对她来说已经是很幸福的事情了。
有一次参会回来,她觉得好开心,实在太开心了,就打碎一颗小星星,把它们捧在手心里一吹,成千万彩色的星芒,向人间撒去。人间就看见了彩舞的流星雨,且带着碎铃般的清悦声音。
“哦,司铃天女!”他们道,带着笑。尤其是孩子们,都拍着手跳起来了。
晨星也许不是修为最高的天人,但她在人间的知名度、尤其是受欢迎的程度,或许不在沈颐之下。
并不是所有最高会议都这样让人开心。有些会议是很沉重的。
看见天空中亮起的椅子们,沈颐的脸色就很沉重。
这是下一次会议的通知。
“我要缺席了。”他下定决心,对晨星道。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