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清晨的凉风吹过她光裸的小脚,让她不舒服地扭了扭。
“大哥……”容华终于忍不住开了口。
“嗯,我在。”袁绍好像没事人似的回答了一句,听得容华顿时瘪下了小嘴儿,她哼唧了一声,期期艾艾地说道:“我冷。”
“冷?你在哪里?”袁绍的冷静很快就破功,一听容华说冷,一下子就坐不住了。但当他听见电话那头明显的笑声时,不禁沉下眉,轻斥道:“你跟大哥说谎?”
“不行吗!”容华听此,梗着脖子,说道:“因为你不爱我了,所以我就不能跟你说谎了吗?”
“你这是什么逻辑?我什么时候不爱你了?”袁绍顿时哭笑不得,不知道为什么容华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那你为什么说要我去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我的爱情难道不是你吗?”容华的口气很自然,甚至带着随性,可她抓着裤子的手已经暴起了青筋,她害怕,她怕袁绍否定自己,她怕自己就这样失去他!
袁绍深深地吸了口气,他知道容华这样说,不过是因为她无法说她既喜欢自己,也喜欢袁毅罢了。他知道容华一直在拼命地压制她对袁毅的感情,她想要兑现她的承诺,可心这种东西,并不是说控制就能控制的,即使花费全部的力气。
“楚楚,我爱你。即使这样说对你不公平,可我必须得说,现在的你远远无法明白我爱你的程度有多深。”袁绍闭上了双眼,靠在了沙发里,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还是说了出来:“我无法失去你,我更不能看着你难过,所以我只能退让。楚楚,我只给你这一次机会。你要看清自己的心,告诉我,你到底想要什么。”
“我要……我、要……”容华犹犹豫豫地不知道该说什么,她明白,这不是小时候问妈妈要糖果,这是在要感情,感情虚无缥缈,却比糖果重要千百倍不止。
“楚楚,你可以像个孩子一点,想要什么就直说。我会纵容你这一回,可是过期不候。”袁绍觉得自己快吐血了,为什么自己都准备好退一步了,却还要对女孩这样循循善诱?明明这种事情应该由袁毅来做!
他之所以有今天这番举动,实在是他无法再忍受容华这样痛苦下去,他到现在还能记得昨晚她抱着自己,呢喃出了那一句句的“二哥”和“袁毅”,每一下她都要落一行眼泪,一声声低低的哭泣,却让他觉得她已经哭得撕心裂肺了。
如果和袁毅一起拥有容华,可以让她从此都过得开心的话,那他愿意承受这种锥心之痛,退后一步。
从袁绍的话里,容华已经隐隐察觉到了什么。突然,一个令她惊慌失措的想法浮出了水面。大哥他竟然,竟然要……
她干咽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心肝都在颤抖,喉咙紧得说不出一个字!
“大哥你,你怎么会……”容华的胸口猛烈地起伏着,她突然站起身,低叫了出来:“不行!我做不到!我宁愿离开你们也不要做这么自私的事情!”她承认自己同时爱上了两个男人,可是她从不认为一个完满的爱情里会有三个人!这都是她的错,是她花心,是她不专情,竟然爱上了两个人,所有的痛苦都该她一个人来承受,而不是他们!
容华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突然在心底下了一个没有理智可言的决定。她觉得这种种事情的根源,就出在自己身上,只要自己离开了,就什么都能回到从前!
“你敢!如果你敢离开,我立马毙了袁毅!”袁绍在那边听得心头一跳,完全没想到容华会是这样的反应!
“……这关二哥什么事!”容华也被他吓了一跳,抓紧了手机说道:“你这是在逼我!”
“你也在逼我!我该庆幸我没有被你给逼死!楚容华!我告诉你,要么和我在一起,要么我们三个人在一起!如果你敢离开,我一定会毙了袁毅!我相信他也会同意我的做法,虽然到时候是他毙了我!”袁绍知道这时候不凶一点,这傻女孩可能真的会离开!
三个人在一起。这句话就像是一盆凉水,从容华的天灵盖直直地泼下来,让她发热的大脑清醒了许多。
现在两人对于这件事已经心照不宣,可突然被袁绍这样赤(和谐)裸裸地说出来,容华还是有点受不了这份刺激。
但刺激归刺激,容华已经找回了大半的理智。而思考的能力一旦回来,容华就意识到了,要占有欲极强的袁绍说这样的话,该是多么困难的事情,明明这个男人自己已经难受得要命,却还要这样劝自己。
不得不说,楚容华,你真的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混蛋。容华扯了扯唇角,自嘲了一句。还有更惊悚的一点是,袁绍竟然告诉自己,三人行的提议,是袁毅那块木头提出来的!这就是传说中的腹黑和闷骚吗?
两人都沉默了下来,一人是等待,一人是抉择。
“大哥,我会对你好。”容华咬了咬下唇,说完了这句话后,她差点没有抽自己一顿,什么叫做她会对他好?这种诡异的口气到底是什么概念?!
而袁绍却认真地笑了起来,他半是怅然,半是松了口气,“你当然要对我好,要比对袁毅还要好。”
“啊……那……”容华想了想,建议道:“那就让二哥来找我吧。咱们就骗他,如果他今天之内找不到我,我就再也不理他了。”
“这个主意好,就这么办。”袁绍听了她的话,心头暗爽,心里那股要和别的男人分享爱人的疼痛感也减轻了一点。
挂下电话后,容华抿着嘴,却笑不出来。她现在的心头被两份愧疚给压得死死的,摸了摸更为钝痛的心脏,女孩闭了闭眼睛,不知道这样的决定到底是苦了谁。可有一点她明白,这辈子,她都还不清袁绍和袁毅对她的爱。
☆、101 我们回家
初生的旭阳挂在东侧的群山之上,它的光芒并不特别刺眼,伴随着秋日微凉的清风,给人以闲适闲暇的感觉,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停下脚步,随处坐一坐。
一个穿着白衣的男人坐在露天咖啡厅下,他有一张妖孽非常的俊脸,拿着今晨的早报随意地翻阅着,手边还放着一杯没有动过一口的咖啡。
这是一个可以魅惑世间生灵的男人。
坐在路边铁质的长椅上的女孩,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如此想道。
离开学校以后,容华就横穿了校门前的柏油路,穿越了青葱中夹杂着些许枯黄的大片草地,沿着不知名的小路一直走。当她走到这一处安静的街道时,不禁坐了下来,开始享受这片刻的宁静。
洛锦庭当然发现有人在看他,而当他抬起眼皮望过去的时候,那先前看着自己的女孩已经转过了头,欣赏起别的事物了。
女孩有一头柔顺的长发,乌黑亮丽,同样黑色迷人的,还有她的那一双眼眸,时而幽深,时而清澈。她的鼻子很小巧,好像自己的一根食指就能完全遮住。她的小嘴有着火红蔷薇的颜色,娇艳得仿佛正邀人采撷。她穿着单薄的衬衫和白色的棉裤,手里紧紧抓着一个手机,赤着双脚,白嫩的脚掌似乎已经被地面的灰尘和泥土给弄脏。
这是一个轻轻一笑就能颠倒众生的女人。
当洛锦庭看着女孩左右望了望,然后吐吐小舌头,抿着小嘴儿将双脚给抱了起来放在长椅上时,他想到了这样一句话。
是的,颠倒众生,怎么不是呢?就连自己,也为了她的容颜而失神许久。
这是昨天在拳击场看见过的那个女拳击手,他记得当时她得到了第二名的成绩。不过可惜的是,他那时候没有问一问好友,这小美人的名字。
或许昨天他还对这个女孩没有兴趣,觉得不过是花瓶一只而已,但今天,他的心脏因为她的这一个勾唇而颤了颤。这种感觉很奇妙,带着一点失控的危险,却也透着罂粟的诱惑,让他忍不住去触碰,去深深地感受。
他就像是着了魔似的站起了身,报纸落在地上发出了轻响后,他才回过神来。
洛锦庭皱紧眉头,看着那个让自己心神不定的女人,心头不悦。他不允许一个女人对他产生这样大的影响,这是不理智,并且在他看来很可笑的行为。
那一边,容华也发现了洛锦庭的注视,有些不自在地扭了扭小屁屁,摸了摸冰凉的脚背,最终还是将双脚给放了下来。
她知道,自己的脚底已经变得脏兮兮的了,所以踩在长椅上,是种不好的行为,可是她忍不住,因为实在太冷太酸麻了。这样想着,她就觉得有些委屈。自己到底是干什么要这样光脚走这么长的一段路?可是等她回过神的时候,她就已经走了很久了。
洛锦庭正要离开,却见容华那双水眸直直地看了自己一眼,眼底的委屈和坚强瞬间射入了他的心里,他的胸腔一震,呼吸都停滞了几秒。
他不知道容华为什么会委屈,难道只是自己看了她一会儿?
突然觉得需要发挥一下绅士风度的男人扬了扬眉,叫来了服务生点了一杯牛奶。等服务生将牛奶送来后,他才将那温热的牛奶端在手里,慢慢朝着已经低下头的容华走去。
容华心里恹恹的,已经不想再走了,想着就留在这里吧,等着二哥来找自己,可转念又想,连她都不知道这是哪里,二哥真的能找到她吗?这时候,一只骨节分明的大手握着一杯牛奶递到了自己面前。
女孩抬起头,用一双迷茫的眼睛看着洛锦庭,她眨了眨双眼,然后微微张开了小口,一脸“原来是他”的表情。
这种恍然大悟的神情让洛锦庭很想抽一抽,全天下会对他有这种表情的女人,恐怕也就她一个了!到底是脑子蠢所以记性不好,还是因为他魅力不够所以完全无视了他?洛锦庭坚决认为是前者。
“喝吧,你看起来像一只迷途的小猫,这一路一定受了寒。”洛锦庭并不爱笑,多数时候是冷笑或嘲笑,他一贯的态度也不算谦和,在对待同僚的态度上,比袁绍还要冷淡上几分。不过对着容华,他给予的温和连他自己都觉得诧异。
“谢谢。”容华将牛奶接了过来,她的确需要这杯牛奶,一大早她只喝过一杯温水,现在已经有点饿了。牛奶不会有问题,因为她和这个男人的相遇是偶然,而他也是刚刚才让人端了牛奶出来。
她慢慢喝完了一整杯牛奶后,满足地叹了口气,抬起头说道:“不过我认为,迷途的羔羊,会是比较‘官方’的形容。”
“可美丽的小姐,你看起来的确像一只小猫。”洛锦庭微微扬起右边的唇角,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弧度,表情有那么一点傲慢。
如果是别人,恐怕会觉得洛锦庭的神情不讨喜,甚至会让人产生疏离或者敬畏的感觉。可容华看了,却觉得挺可爱的,和她家里的三只兄弟很像。
洛锦庭在容华身边坐了下来,优雅自然,仿佛这不是路边的长椅,而是舒适的真皮沙发。
“那么,我是否有幸听一听美丽的小姐今早遇到了什么事情,以至于让你在如此清冷的早晨,光着双脚出来散步?”洛锦庭顿了顿,加了一句,“看在一杯牛奶的份上。”
这个男人问话很有技巧,即便是容华,也没能生一点气,或产生丝毫不悦。她甚至低声笑了笑,一早上因为感情的事情而难受煎熬的心也舒服了一些。
她扭头看了洛锦庭一眼,发现他也正一瞬不瞬地看着自己,不禁想道,果然是个妖孽男,很有迷惑人的能力呢。
“因为……”容华咬了咬下唇,似乎是在组织措辞,她看着前方咖啡厅的招牌,声音有些飘忽:“如果有两样东西,他们对你都很重要,重要到已经无法失去,而你却只能从中选一样,你会怎么办?”
洛锦庭想了想,还是反问道:“这很难抉择,你觉得呢?”
“是的,很难。”容华点点头,苦笑道:“我很贪心,所以想将它们都抓在手里。可我害怕,我是否可以真的都抓住。我更害怕,我可不可以照顾好它们。我甚至怀疑,如果我两者都放弃,才是最好的结果。”
“可你不是说,它们对你已经重要到无法失去了?如果都放弃,你会怎么样?”洛锦庭好奇,没办法想象出容华说的到底是哪两样东西。
“反正不会死。”容华沉默了很久,才说出了这样五个字。她说了这句话后,就闭上了嘴。她突然发现,人总是更愿意,并更轻易地和一个陌生人吐露心声。
她想,大概是因为人们都太在乎熟悉的人的感觉和对自己的看法,所以说话都有所顾忌,而面对陌生人的时候,他们就更容易放下顾虑,更加随意,因为人们不会在乎一个陌生人对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洛锦庭仔细想了一下,说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如果硬要全都拿在手里,你就必须花费很多的心思和力气去守住。这是得到与付出的恒等式,你得为自己的收获付出相应的代价。而且,既然已经得到了,那为什么要放弃呢?你要做的是努力经营,哪怕费尽心思,也要抓住它们并且照顾好它们。”
“是这样吗?”容华觉得被洛锦庭一说,心里就升起了一股奇异的感觉,就好像……醍醐灌顶,瞬间理清了思路,平和了心情。
“是这样。”洛锦庭肯定地说:“放弃是懦夫的行为。只有拼命去得到并保有,才是你的勇气。”
容华好像就这样被点醒了似的,她怔了一会儿,慢慢闭上了微张的小嘴,拉开唇角,灿烂地笑了起来。
她用力地点了点头,开心地说道:“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谢谢你。”
“如果有帮上你,那么我接受道谢。”洛锦庭微愣了一下,他发现,原来这才是真正开心时的她,那样甜美的笑容,娇俏的表情,醉得人只能深陷其中无法自拔。他回过神,淡笑着如此回了一句。
“当然有!”容华笑着摇了摇已经空荡荡的牛奶杯,她调皮地眨了眨双眼,“至少它安慰了我饥肠辘辘的肚子。我该走了,拜拜。”说完,她将牛奶杯塞进了男人的怀里。
“等等!可以给我你的电话吗?”洛锦庭见容华要离开,一着急竟然直接问了联系方式。这不是他一贯的做事风格,如果是平常的洛少,他一定只会问一个名字,然后回去慢慢将这人的祖宗十八代都查个遍。
容华的心思已经飞到了那两个男人身上,所以也没多想什么,在洛锦庭身上找了一圈,从他胸口的袋子里拿出了银色的钢笔,拉过他的大手,在上面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然后挥挥手转身离开。
直到容华慢慢跑远,洛锦庭才恍然发现,他看着那个女孩的背影已经太久了。而自己竟然没有问一问她的名字,他惯常的行为被他方才的焦急给打破了,只是这会儿想起来,他也没有想要去彻查容华的身份。
这种感觉很特别,他想把容华当做特殊的存在,希望亲自将裹在她身上的面纱一层一层扯去,而不是借助他的手下。
容华沿着来时的路走着,双脚已经酸痛得不行,特别是一路上那些细小的石子,刺得她脚底生疼,可是避开了这颗石子,还有下一颗等着自己,如此一来,她干脆自暴自弃全部踩上去了。
“楚楚!”袁毅听袁林说容华没有穿鞋子,就知道她一定走不远,所以立马就去了学校,问了门口的警卫她离开的方向后,一路找来。
容华正烦恼不知道该不该打电话给袁绍让他来接自己的时候,就听到了袁毅的声音。她抬头看去,那个穿着白衬衫的男人正站在草地上,温柔地看着自己。
对,就是这种温柔。明明不是一个柔情似水的男人,明明性格阴沉,为人冷酷,却偏生要对她这般出奇的好。就是这种令人难以抗拒的温柔和安全感将自己拉入了他编织的情网当中,再也无处逃生!
当袁毅靠近自己的时候,容华嗅了嗅,又皱了皱鼻子,嫌弃道:“你怎么满身酒味儿?”她说完,才后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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