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的卧室几个月没打扫了,哪里能睡人?”他挥手,轻描淡写的说,“算了,一起挤一挤吧。”
二人在那张床上都“挤”了好几年了,哪里还有什么好腼腆的,又不是当年的钟之璐,没结婚之前宁可睡沙发睡地板都不肯跟他睡到一张床上去。而且——她的确是怕了,她的失眠问题没有缓解,还疲倦,疲倦得抬不起头,如果他在身边能有个好觉的话,也好。
其实只要他在这个屋子里,她就很安心。听到浴室传来的水声,她放心,是那种可以把命交给他的那种放心,眼睛也迷糊起来,几乎睡着的时候,感觉床身一动,眼皮下微弱的光芒随之消失,应该是他关了灯。不过今天没有灯也不要紧,他的呼吸,他的味道就在耳边,比任何催眠的药物更有效用。
她想要再次睡过去,依然打强精神,轻声说:“谢谢你。这么大的雨赶过来。”
“不客气。”
不知怎么的,之璐想起电话里的那个软绵绵的声音,一句话不可抑制的从嗓子里冒出来:“我给你打电话的时候,有人在你身边?是戴柳?还是别人?”哪怕是两人最亲密的时候,她都不曾问过他任何有关别的女人的事情,可是离婚了,却反而能说出来了,随即觉得懊恼:“忘了这个,我随便问问。”
叶仲锷胸膛微微振动,低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来:“你在乎答案么?”
当然在乎,可无论如何都不想知道,有极大的可能性,这个答案让她再次堕入深渊,于是说:“不,你不用告诉我。”
话音一落,她那床被子被掀开,一双手迅速的伸过来,搂住了她的腰,另一只手从她的头发后面伸过去,双臂稍微一用力,她就落入了身边人的怀抱中,以他的手臂为枕。床身很宽,再睡两个人都未必会很挤。可是他还是要凑过来,像以前那样抱着她,炙热的唇停在她的脖颈处,并且没有说话。
之璐怎么会不知道他身体的这些小细节源源不断的传达出来的情绪和欲望,她提醒自己,他们离婚了,离婚了。没有义务,道德上也说不通……可怎么都挣扎不开,抑或是不想挣扎?她心里想着不知从哪本书上看来的一句话,两个相爱的身体,如何才能不往一起纠缠?
黑夜里,薄薄的鸭绒被下,她闭着眼睛,在直觉的带领下,脸蹭贴着他的耳边。他的头发尚有湿意,因而显得很软,散发着清淡香味。熟悉的味道又回来,被这种香气蛊惑,她小心翼翼的伸出手,反手搂住他的腰,
小小的一个动作,让一切蓦然无可收拾。
接下来的一切如此的顺理成章。两人的睡衣内衣大部分都给叶仲锷扔到了床下,之璐在他身下浑身发抖,感觉到他身体里面的有条河流冲破堤坝,四处蔓延,蔓延到她的身体里,恣肆奔跑。
最紧张的时候,她意识涣散,一遍一遍的叫他的名字;被叫的那个人在微弱的光线下看着她的脸,五官精巧优美,额角,甚至细长的眼睫毛上都细细密密的汗水。认识这几年来,不论在什么事情上她都固执,除了这个时候才会软弱下来,任他攻城略地,任他进入和占据。他于是狠狠的,再一次深入她,同时吻下去,声音近乎咬牙切齿:“钟之璐,你怎么就不让我省心?”
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清晨。窗帘厚实,白光就从间隙勉力挤出几线光,细长的光线勾勒出窗帘的轮廓,房间里依然是寂静和暗淡的。之璐很久没有睡得这么好,班也不想上了,翻了个身想继续睡,可是这一翻身就撞上了一个人。
睁开眼睛,看清身边人目光灼灼的看着自己,一霎那觉得过去的时光又回来了。她呆了呆,迅速抱着被子坐起来,退出去老远。叶仲锷嘴角往下一压,两人缠绵的无法分开的景象还在眼前,在那个时候,他以为他们之间如坚冰的关系会缓和恢复,可一觉睡醒,就变了个样子,仿佛他是毒蛇,避之唯恐不及。知道她脾气倔强,顿一顿之后,叶仲锷开口:“你不想说什么?”
钟之璐心里也是五味陈扎。他没有穿上衣,上半身裸露在空气里,皮肤紧致,线条完美,在晦暗的屋子里分外明亮,让人移不开目光。曾经熟悉的身体,曾经的丈夫,她本来什么都拥有的,可她亲手毁了这一切。
是啊,结婚与相爱也许确有关系,但是离婚,与不爱,也许毫无关系。之璐忽然觉得心酸,侧头不看他,说:“对不起。我做你的妻子,真是失败,失败透了……你要跟我离婚,也有道理。”
叶仲锷貌似无意的看她一眼,目光中有冰冷的寒光掠过:“你就是跟我说‘对不起’?”心里不是不绝望的,还是老样子,他想听的话,她始终不肯说,至少,在清醒状态下,始终不肯说。
其实之璐隐约猜到了他要她说什么,可事情哪里那么容易。按照朱实的说法,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精神有些异常;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再试第二次。如果这次她还做不好,叶仲锷不会再对她有任何的感情。那个时候,她才是什么都没有了,彼时,何以存活?
叶仲锷一言不发的开始穿衣服,之璐也在柜子里翻衣服,就像以前习惯的那样。只是比起以前,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不约而同的缄默,都不愿意看对方的目光,一直到出门前,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小心翼翼的跟邓牧华说自己下午要去公安局,能不能请个假?邓牧华眉心打了个结,盯着她半晌,方叹口气,说,回去吧,停了停,又说,清宁给你开的那些补血的药,你没吃吧,脸白得像什么样子了,你好好休息吧,不然我给你放长假?
之璐顿了顿:“师姐,我知道经常请假很不方便,我昨天想了想,如果有人有意见,那我可以辞职。”
邓牧华用目光剜她一眼:“辞职?你工作做得很好,辞什么职?”
之璐抬起眼睛看她:“师姐,谢谢你。”
她眼睛蓦然一亮,眸子里波光粼粼,让邓牧华看的一愣,颇为感慨,摇摇头说,“还以为当年那个钟之璐又回来了。那时你可真是半点不知愁滋味啊。现在都这样精神不济,编辑工作还做得相当不错,以前做记者的时候,都不知道会多出色。”
之璐不作声,埋头吃饭,多出色还不是被人一脚踢出门。一次矿难,她去采访,差点就也死在了井下;半夜的时候从偏远的采访地回来,车子出了车祸,挂在悬崖边的几棵树上,摇摇欲坠,仿佛是好莱坞的大片那样刺激——她喜欢做记者,她要证明自己不用靠着叶仲锷就能做一个成功的记者。结果,再怎么努力,不过是肥皂泡沫,碎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站在公车站等车,顺便买了几份报纸。乍一眼看去,没有了她的南方新闻报照例是做得风声水气,以前她负责的版面现在由别人负责,中规中矩的新闻聚焦,挑不出什么错。她捏着那份报纸,站在路边发呆。
跟报社主任谈完话后已经是晚上,办公室里还有不少人加班,她用了个小箱子把自己的东西装好。她离开的时候很有气势,甚至还开跟同事们开了几个玩笑才走了出去,主任跟她说,他会对外说宣称她主动辞职,让她留着面子。她舍不得那些同事们,已经走得远了,可几步后忽然折了回来想再次告别,愕然发现他们最真实的表情,怜悯和同情。
之璐这才明白了一个让她不愿相信的事实,原来她的同事们在更早的时候就知道她已经要被扫地出门,他们深深的同情她。她离开了报业集团所在的大厦,在楼下抬头一看,别的没看到,只看到一扇一扇深色玻璃,平滑犹如镜面,又犹如眼睛,把这个城市的每个角落都看在眼里,包括她的失意和落魄。到家之后,喝了半瓶醇香的白酒,在沙发上彻底的醉死过去,第二天中午才醒了过来,翻翻自己的手机,不少是以前同事打来的,的确是关心她的,不过她没有力气面对,一个个的回复后,当天晚上就换了手机号码。
有车子在她面前摁了一下喇叭,声音刺耳。她抬头,路边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那里,戴柳从车窗里探出头,对她笑了笑,说:“去那里?我送你?”
“不用了。”之璐冷下脸。
戴柳说:“其实我想跟你谈点事情。”
之璐说:“我没空。”
戴柳一只手搭在车窗上,指甲颜色鲜亮,她笑笑,声音悦耳:“是么。我还以为你有兴趣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各大新闻单位拒之门外呢。”
公车来了,就在几米之外。之璐看看公车,再看看戴柳,短暂的沉吟之后,上了后者的车。戴柳今天分外殷勤,提出要请她去附近的什么地方坐坐,之璐拒绝,态度绝对不能说得上友好:“请你有话快说。”
戴柳把车停在附近的树下,说:“怎么,曾经的叶夫人连车都没有?要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仲锷亏待你呢。”
虽然对车没有研究,依然能够感觉出,她这个车子绝对不会便宜。同样是做过新闻的,之璐有数,不论是做新闻主播还是她目前在电视台的位子,灰色收入相当高,随便在新闻里插入一点什么广告,收入堪比她一年工资。这个社会的现状就是这样。学生时代的钟之璐还很有点为此不满,有点义愤填膺,越大,就慢慢想开了。
她承认自己相当看重精神和道德的标准,但是她不会也不能强行让每个人都接受她的道德观点,毕竟过于苛刻,她能以很宽容的目光看待一些现象和一些人。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很难宽容身边这个容貌姣好笑容莫测的女子。
话不投机半句多。之璐面无表情的拉开车门,她一脚踏到地上的时候,听到戴柳在身后说:“钟之璐,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你的确是很优秀的新闻人才,这方面,你可以相信自己的实力。我实话告诉你,没有新闻单位要你,甚至你被南方新闻辞退,都是仲锷的意思,他在你去应聘之前,就跟报纸的领导打过招呼,让他们不要录用你。哦,他也是这么跟我说的。”
一瞬间浑身都僵硬了,血液上涌,视线陡然模糊一片,但惯性犹在,脚步停不下来,来到路边,招手照了出租车。
仔细算算,主任忽然说起要辞退她,就是在她答应叶仲锷离婚后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前一两个月,他让她辞职,她不答应;原来那时候他有了盘算,于是他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开始行动。他一句话,一个电话,甚至还未必是他本人打的,就把她热爱的工作轻而易举的给断送了,而且,毁得那么彻底,残存的自尊心,自信心,还有骄傲摧毁得只剩下残片。
随即想起以前采访过的新闻,弱势群体当真是卑贱如同蝼蚁。
研究生时代的好朋友罗罗说她身上有股上古遗民般“不能身兼天下,便独善其身”的气质,她觉得好笑,罗罗又说,不过你有条件吗,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也会会学学你那种气质的。那时之璐没解释说“我从来不用他的钱”,她一句话没说,因为在那一个瞬间,她第一次意识到,只要有叶仲锷在,她做的所有事情,她身边的事物,包括她这个人,都会变了个味道。
这个认识让她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挫败,因此,在很长的一短时间里,她都想跟他分手。她终于提出来的时候,叶仲锷气得风度全失,发了平生最大的一次脾气,吼她,钟之璐,你不能这么一脚踹开我,听到没有?
坐在出租车上,她胃里翻江倒海。那次吵完架后她出去旅游了好几天,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他在出口等她。一瞬间心都融化了,傻乎乎的扑到他怀里。然后,一毕业就被他拉着去结婚,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嫁了人,昏昏噩噩,稀里糊涂;继续发展,发展,终于离婚了。什么都没得到,不,得到了一套房子,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回来的一套房子。是不是很划算?
本科的时候多自在啊,日子就像河流,一如既往若无其事地平静流淌。长这么大,父母头一次不在身边,完全没有人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天马行空没有拘束。如果有男生写情书,追到宿舍楼下,她就说,我有男朋友了,在国外,我等他回来呢。很快的,也就无人滋扰。别人忙着谈恋爱,她忙着旅游,当家教挣一笔钱,父母再赞助一点,跟同学出去旅游,西安,西藏,四川,云南,敦煌都去过,回来后写数万字的游记,发表在杂志上,顺便挣挣稿费。
日子舒心得像童话故事。
'十二'
有些时候,生活中经常会有这样的情况,那就是在事情持续变坏,坏到白热化的程度时,坏到你以为不可能再坏的时候,还将会出现另一件事情,它将会导致更加失控的状态,使得事情向着不可知的深渊滑去,令所有的人大惊失色。
之璐目前的感觉就是如此。其一,采取指纹的结果刚刚出来,两天前那个雷雨交加的晚上,整个房间没有留下外人的指纹;其二,监测的结果表明,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这个透露出的信息就更多了。上面两桩事实让人气馁,预示着凶手的狡猾程度之高。她此时坐在公安局的房间里,跟鲁建中和另一名负责这个案子的刑警小王看着他们从小区保安那里拿来的录像带,准备接受第三次的打击。
带子快进着播放,车子驾进驾出,偶尔有人进进出出。重复累赘,之璐觉得没有看的必要,不过鲁建中依然坚持看下去。
果然,第三盘录像带开始后没多久,鲁建中让小王暂停播放,说:“就是这里。”
摄像头的分辨率很高,在电脑屏幕上显示的画面相当清楚。摄像头的面向长街放置,由近及远,由上及下的往外看,最近的就是钟之璐。她头微微低着,挂着包,因为天要下雨而急匆匆的朝大门走,表情隐约带着丝丝缕缕的焦灼。之璐盯着屏幕上的自己,呆了呆。在屏幕上见到自己的脸,总是觉得不真实。
一旁的小王同样没看出哪里不对,说:“鲁队?哪里有问题?”
鲁建中走近电视,用手指着左上角,没有碰到屏幕,说,“把这个人,三个人中间这个,放大一点。”
细看,那里果然有个两三个小小的人,太远以至于他们的面孔模糊不清,观其动作,大概是在匆匆的走路。小王正在一旁操作电脑,截取了图片进行处理放大,现在看上去更清楚了一点。依稀看出那个人穿着平凡,棕色外套黑裤子,除了身材比旁边几个路人高大似乎再无任何特点。
鲁建中说:“他就是上次在超市里跟踪你的人。我预料不差,他每天都在跟踪你,你对他有没有印象?”
闻言之璐冷汗淋漓,又仔仔细细的看了一下屏幕,十分肯定:“完全不认识。”
一旁的小王忍不住插嘴:“有人跟踪你你都感觉不到?这个人应该跟上次要杀你那人逃不了干系。”
鲁建中略略露出个笑:“她又不是警察,没有我们这么敏锐,自然不能感觉到有人跟踪。”
“不是完全没有感觉,”之璐惟有苦笑,“我走在路上,觉得人人都在跟踪我,看谁都不对劲,开始还觉得是我的错觉,现在才知道,其实我也未必错了。前一段时间每天晚上都听到屋子里有响动,也以为是错觉,原来也不是。”
他们隔着桌子对坐,鲁建中目光稍微一偏,就能看到她那眼睛里流露出的无奈神色。坐在这张桌子后的女人何其多,可只有她,一个蹙眉就能让他心神不定。随即,想起那天叶仲锷跟他说的那番话。
其实在此之前他已经见过叶仲锷一次,是无意中碰见的,他跟自己上司的上司,也就是市公安局局长一起谈笑风声,那次叶仲锷留给他印象并不深,很快就忘记了。直到大半年后,的相遇。在楼下时他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