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路过青涩的时光》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爱情,路过青涩的时光- 第3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不是没有见过这般血腥的事情,虽然我还是个高中生,但是,从初一的时候开始就跟混混的堂哥一起厮混,好几次跟在他的后面,看着他打架的血溅了我一身。
  但是,这一次,我却没有那般的勇气冲出去阻止那根棒球棍打到那个女生的头上。我高一的时候,堂哥已经读大学了,被二叔送到了国外。此时的我,没有堂哥在身边,我就是个脓包。
  “那天我真的什么都没有听到,真的什么都没有听到,我什么都没有说出去,那天的事情,什么都没有说出去。”
  那名男子,再次举起棒球棍,正准备再一次砸向她的时候,突如其来的光,还有男子嘶吼的声音。“安安。”
  那是那名女子的名字吗?这般的撕心裂肺,大概是深爱她的人赶来救她吧。
  但是,她却在他赶来的那一刻,带着安心的笑,倒地。
  那名男子,因为那一声吼叫,棒球棍直接掉在了地上,大概也是被那声吓到了,一见到灯光就跑了。我的心,也稍稍的放下了。
  来人该是一名少年,背着我看不清他脸。他见那名男子跑上来楼,赶紧将地上的那名女子扶起来,搂在怀里。“安安学姐,安安学姐,你*给我醒过来!你知道老子我找你多不容易吗?我这么不容易才找到你,你给我醒过来。。。”
  喊了一会儿,他才想起要叫救护车。
  他将她抱起来,手捂着她的头,血,从他的指缝间流下来。一滴一滴的。他疼惜的看着怀里的女生:“洛安安,你给我坚持下去。别留那么多血,我晕血,知不知道我为了你多不容易。”
  我跟着他,看着他艰难的下楼梯,每走一步,都是这么的艰难。手中的手机,一闪一闪的,流行歌的铃声时不时的传来,但是却不见他接。
  出事的地方,在7楼,差一楼就是顶楼了,也就是我的家了。刚才那名男子跑上了顶楼,那里只有我一个人,若是我怕碰上了他,势必也会有危险吧。所以,跟着他们,不只是因为好奇。
  走到3楼的楼梯间的时候,估计他也忍受不了手机铃声了,或许也怕身后有人追来。于是,接起电话来。
  “顾潇南,你*还是不是人?有种你一辈子别接我电话!”估计是生气了,火药味很重。顾潇南三个字,喊得十分清楚,一下子就让我记忆深刻了。甚至在后来的好几年,都成了我梦中的期待。
  “什么事情?”电话的那一头,还可以听到有些模糊的声音。很沉着的声音,我依稀还记得。
  “安安学姐出事了。”他还没讲完,就被打断了。
  “姜梓晏,能不能别老拿这样的理由骗我过去,知不知道狼来了玩多了没有意思?我现在在参加比赛,先挂了。”电话那头,是愤怒的语气。
  “你。顾潇南,你会后悔的。”他怀里还抱着一个女生,所有的怒气,只能化为力量继续抱着怀里的女子。
  随后,他立即拨通了另一个电话号码。“学长,安安姐出事了,你马上过来,我在。。。”
  他飞速的报完地址,然后继续抱着女生往下走。
  好不容易到了楼下,直接就瘫倒在了地上。虽然他倒在地上,但是怀里的女生,却依旧稳稳的在他身上。
  血,一路都是。
  我时刻紧着步子跟在他的身后,他没有丝毫的发觉。
  刚出一楼的楼梯,外面的光芒格外刺眼。我这才记起,原来这还是在白天。
  大白天下,十分清晰的看清他的脸,还有那个女生的脸。清秀的少年,脸色已经是近乎惨白,他刚才在电话里说的晕血,竟然是真的。
  那个女生,紧闭着双眼,唇上没有丝毫的血色。那张脸,跟我的一模一样,就算是化成了灰我都认识。
  每天早上晚上我对着镜子,或者做鬼脸,或者装清纯,或者女王御姐,或者可爱萝莉,任何的表情,我都做过,但是却从未见过这般惨白,这般痛苦的表情。
  我被惊吓到了,仿佛这是一场梦。恐惧下,不由得喊出了声。
  但是,这一声,却被掩盖了。“姜梓晏?安安?”那声音有些急切,慌忙赶到男生身边。
  “姜梓晏,这是怎么回事?安安怎么了?”
  “赶紧,救护车快到了,她已经休克了,赶紧送她去医院。”
  “你呢?”
  “我没事,身上的血都是她的。你赶紧的。”顾不得多问什么,洁白T恤的男生,从地上的男生手中抱起女生就往在他身后的救护车跑去。然后是巨大的嘶吼:“医生,求你们快救救她,快!”
  女生被救护车带走了,还有刚才赶到的那个洁白的身影。刚才抱着她的男生,已经瘫痪在地了,整个人都倒了下来。救护车的声音,已经喊来的很多的人群了,送走救护车后,浑身是血的他也被围观。
  大半个小时了,都没有见他有什么动静,甚至还有人过去探他的鼻息。大概是有气,一群人围观了大半小时后,纷纷觉得无趣,就离开了。
  “你没事吧?”我走过去,看着躺在地上的他,身上浑身的血。
  不是我想要找什么麻烦,只是,那张跟我长得一模一样的脸,还有刚才在楼道里的伤她的男人,日后都有可能成为我的隐藏灾难。
  “安安学姐?”他睁开眼,很快的就跳起来了。然后伸过手,将我搂进怀里,紧紧的。
  我不算一个开放的人,没理由这样被陌生人抱着,还可以安安静静的。特别是我讨厌他身上的血腥味,所以我一直都在挣扎。“你认错人了。”这句话,甚至是我用吼的。
  他果然放开我了,然后双手抓着我的手臂:“你是谁?”
  我皱着眉头,他的手抓着我的手臂,很痛。“你可不可以先放开?”他依言放开,然后仔细的打量着我。
  “你是谁?”又是一句。
  “我叫苏唯一,就住在这里的的顶楼。”我便说,边指了下刚才的那懂大楼。这时候,我已经算平复了刚才在楼道里的心情了。就是这样,我认识了人生中第一个除了堂哥之外待我真心的朋友…………姜梓晏。
  后来,我借口将他送回去,顶楼的小屋,我是没办法回了,没有了堂哥的庇护,我无力承担任何的危险。而我自己家,在堂哥离开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近乎被赶出家门了。幸好奶奶疼惜我,每个月都会给我汇钱,那些钱,勉强够维持我的生活。
  于是,我很自觉地跟着姜梓晏住进了他的小公寓。
  虽然我知道他是因我这张脸。
  后来,我认识了跟我有着近乎同一张脸的洛安安。不过,那是两个月之后的事情了。她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正准备跟姜梓晏去英国。
  姜梓晏家底殷实,是名副其实的富家公子。他的公寓,在我将我住在原处的危险一一相告之后,就大大方方的借我住了。
  后来,我准备高三,一整年都住在这里。而他,跟洛安安在英国做交换生。


'第二卷'第三十章 自欺欺人

  “海风吹啊吹,海浪摇啊摇,我的心儿在轻轻地飘摇着,要摇去哪里?我也不知道。。。”我轻轻的哼着这首歌瑶,脚踏在清澈的海水里,任由海浪打在身上。看着夕阳西下,晚霞铺满了整个天空。
  这是一首小时候奶奶常常唱给我们听得歌谣,苏晋一也会唱。小时候我不乖的时候,他也会学着奶奶的调调唱给我听。
  嘶哑的声音,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让我难以忘怀。但是,现在,我已经许久许久没有见过他了。
  我们的老家,那是十几年前的记忆了,但是现在,仿佛发生在昨天一般的清晰。调皮的苏晋一,带着我一起闯祸。
  我有一段不想怀念的记忆,那是我的不堪却也是最幸福甜蜜的记忆。但是,那不是属于我的,现在,我已经离开了。距离那里好远,或许,以后再也不会回去了。那回忆,我该一笔抹了个干净。
  其实,我的大脑里,迷离的不知道是A市的还是布宜诺斯艾利斯,那些光怪陆离的过往,我自欺欺人的将它们当作只是一场比较真实的梦。
  在这个海边城市住了三个月了。没有家人,没有朋友,除了够自己生活的钱外加一份新找的工作,时间,过得也挺快的。
  入夜的时分,我才从海边回到距离两三公里的小公寓。这里的房子,是挪用姜梓晏的小金库,偷偷地买的。我挺喜欢顶楼的。
  我还真是一个坏女人,都要远离他了,还要带走他的钱,虽然这点钱,真的不算什么。
  这里很偏僻,偏僻到两个大型超市也要坐很久的乡村巴士。这样很好,我喜欢这里的民风质朴。
  我在一家手机营业厅工作,小镇上,用手机的人,远远没有大城市多,所以,手机营业厅,也仅此只有这么一家。
  我的收入,跟以前比起来,真是有些天差地别。当姜梓晏助理的时候,一个月的工资,折合成人民币约有3万多,现在连十五分之一都没有。但是,我却生活的很充裕。
  我的房子在顶楼,很孤独的一个地方,因为只有我这么一户,哦,不对,只有我这么一个人。幸好,这里的所有也都可以任由我支配。
  我对住房,要求很高,所有的装修,都是我自己亲手设计的。每一个细节,甚至是每一块砖,都用尽了心了。
  花了整整两个月,这样的速度,刚好。
  看着温馨的小屋,却没有一丝的温度,有些冷。墙壁上,堆满了书,大都是中文的,但是有两本书,是英文跟西班牙文的。
  这是我唯一带出来的行李。因为,这两本书,都是姜梓晏亲自带着我去书店挑的,不知为何,我偏偏带着关于姜梓晏的回忆来这里了。
  或许,是他在医院的时候对我那般的细致入微的照顾吧。
  入睡前,我喜欢看着那些熟悉的文字入睡,姜梓晏曾在上面为我做过批注。
  “小唯啊~喜欢吃海蛎饼吗?我家做了好多,晚上你来我家一趟。带一点回去。”跟我说话的,是楼下一个很和气的裁缝。放了个缝纫机在一楼店铺门口,撑把伞就开始做生意了。她的旁边,是一个修鞋的大爷。
  “小唯,我家也有,还有糯米团。”大爷见我,也开口了。
  我微笑的向他们点头,然后告诉他们我什么时候有空过去。再闲聊了一些琐事,我起身,去上班。
  我很喜欢这里的居民,他们的脸上都带着慈祥的笑,像我奶奶。
  我惦记着奶奶,却忘不了小叔他们对我的抛弃。苏晋一,早已经变了样了,岁月的痕迹,让我们都摧残,再也找不回原来的样子,我想找个地方安安静静的过小日子,这里,明显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手机店的店长,是一个很和蔼的阿姨,虽然不懂技术,对于手机,也并不精通。但是,这是他儿子给她开的一家店,让她可以轻松一点,所以还在店里请了一个维修工。之前,在我之前,这里的维修工是她的小侄儿,为了追求城市里的灯红酒绿就走了。
  因为姜梓晏的产业里,有涉及手机,我对手机,稍稍比普通人多那么一些了解,所以,很自然的接任了维修工一职。
  维修手机的并不多,我的工作,并不繁琐,只是偶尔替阿姨买卖手机,陪阿姨聊聊琐事。
  我的心态,因为这里的慢节奏,也越来越悠闲了。
  我想,以后,我是不是会在这里找个老实可靠的男人嫁了,然后相夫教子,就这样过了这一生?我还25岁不到,却有52岁人的感慨。这是阿姨对我的评价。
  阿姨的儿子,是一间软件公司的总裁助理,阿姨的普通话说的不好,不管她说几次儿子的名字,我都没办法听清那些字,当然,我也不需要在意这个。
  又过了几个月,很快的就新年了,阿姨的儿子已经在城里买了房子了,过年的时候就让她坐着车到城里过年。老人家说不清楚地名,电话因此转交给了我。
  “你好,可以帮我妈买下车票吗?明天或者后天的,买完了之后,告诉我时间,我会去车站接我妈。”很清脆的男生,年纪应该不大,在我心底有一股熟悉感。
  或许,只是相似吧。
  “嗯,可以。”我拿笔记下地址,竟然是A市。
  那地方,现在对我而言,充满了讽刺。
  放下电话,就朝着不远处的车站走去,车站的人很多,人来人往的都是回家过年的。我没试过这样的时候来车站,被拥挤的有些不习惯。
  排了十几分钟的队,买上了票。拿在手里,有些不真实感。
  阿姨接过票,除了给我车票的钱,还给了我一个红包。说在这里,没有结婚的孩子,过年都可以收红包。我很欣慰,拿着红包,仿佛又回到了小时候。
  差点感动的眼泪,就要下来了。
  第二天,我把她送上车,看着她坐在车子上,渐渐地消失在路的尽头。心底,其实很难受很难受。
  家家都在办年货,楼下的很多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都来邀我过年,邀我过去吃饭,我都一一拒绝了。太幸福的地方,我怕被感动的太过于凄惨,饶了他们的兴致。
  我给自己买了一堆的菜,都放在了冰箱里,塞得满满。还准备了很多的糖果跟零食,生怕有人回来串门,自己会礼数不周。
  我原来,还是这般的在意世俗的眼光。
  这里的人,都很迷信,除夕夜,要把家里的灯通通都打开,彻夜的开着,因为要照亮整个小镇,要给神明们指引一条灯路。
  我也把灯开了,阳台上,所有的灯都亮着,各种小彩灯,一闪一闪的,犹如白昼一般的光亮。看不到星星,却也不觉得寂寞。
  晚餐,是两人份的。摆在了露天的桌子上。
  我的厨艺,还算不错。我拼命的往两个空着的碗里夹菜,仿佛,仿佛这样我就不是一个人了。我真爱自欺欺人,这样是不对的,对不对?
  我懂了,我要改过来的,这样的习惯,不好!


第三卷 寻找幸福

  我一直以为,我深爱的只是那一抹与你相似的美丽侧影。直到我发现她与你有这那么多的不同,而我却已然习惯这些不同,甚至离不开她的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悄悄将心里的你,换成她。
  你说,幸福一直都在我手里,只是我未曾发现。
  但是,你却不知道,我已经发现了,但却无力挽回,只能看着她越走越远,甚至不惜伤害她自己。
  我曾以为,看到你幸福了,我也就幸福了。但是,现在你幸福了,而我却一点都不幸福,我每天都在担心,她会不会如你一般脆弱的突然倒下,然后,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她说,她去找她自己了,去找她丢掉的自己了。
  而我,是不是也该收拾行囊,追随她的脚步?


第一章 姜梓晏

  第一次遇见洛安安,是新生的迎新晚会。那时候她大二,我大一,她是台上光鲜亮丽的主持人,也是一个音乐短剧的策划人,而我只是被她主持的台风,被她策划所感动所着迷的学弟。
  她的脸上,肉肉的,应该是婴儿肥,但是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美丽,看着看着竟然让我移不开眼。
  因为我的呆滞,被身边的好友发现了,等到游戏环节的时候,理所当然的被推到了台上。她的光芒,有些耀眼,让我不忍注视。
  她盯着我看了几秒,仿佛看出了我的窘境。不安慰就算了,反倒对着话筒说我腼腆得脸都红了。想我一个堂堂一米八的少年,军训场上,上课路上,无不是阳光灿烂,引得美女丑女宅女腐女围观。但是,此时竟然被说腼腆,被说得脸红了。
  真是瞬间的尴尬啊。从那时候开始我就牢牢地记住了这个学姐的名字。其实我一点都没有当她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