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隐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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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隐尊-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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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常常抱着它,给它念一些书上的诗词,希望有一天它能开口说话。

花花觉得自己的猫应该跟自己一样聪明!

为此,连好儿和玉儿都笑话花花了,哦嚯嚯。

花花散着步,诗兴大发,正准备给花屁股陶冶陶冶情操,谁知,这个花屁股很不听话,从花花怀里跳出去,跐溜地蹦出了院子。

花花撒开脚丫子追啊追,心里想着,花屁股,等我捉到你了,要你好看!

来到了一个比青扇殿还冷清的地方。

院子的残旧木门,半掩着。

隐约听见里面有人啜泣的声音。

花花拍拍胸口,心想:还好是白天那,不然,非被吓死不可。

花花推开门,微微提起裙子,迈过门槛。

哇,好凋敝的院子。

花花草草败落一地。

隐约,可以听见铁链子移动的声音。

呲——呲——慢慢的,慢慢的——移动,伴着啜泣,如愿如诉。

几只乌鸦站在地上,抬起头来看见有人来了,嘎嘎的叫上几声,扑腾翅膀。其中一只乌鸦,慢慢地向站在门口的花花走去,一点儿都不怕人,倒是有些欢喜。就像是看见老朋友,踱着步,上门迎接。

其余的几只乌鸦紧接着,也齐刷刷地向花花走去。

花花向后退了几步,这里的乌鸦难不成都成精了?

疑惑着,猫儿的身影掠过,它跑进了堂子里。

花花喊它:“花屁股——花屁股——”

花屁股没有跑出来。

花花一声一声的喊,慢慢的朝那边走。

几只乌鸦腾空而起,在我头上盘旋了好一会儿,最后一只只排着队飞走了。

——蛟慧堂。

最后一步,跨进去。

一座很阴暗,很潮湿,地板上长着青苔和霉菌,散发着恶臭的堂子。

可以勉强看得出蛟慧堂原来的装修,很精致,每一处都匠心独运,很诗情画意,每一处都有着灵动,很脱俗,无处不清雅的一个地方。

是女子的住处么?

还是?

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

铁链子的声音,拖着地板,呲——呲——

不知道是从哪里传出来的声音。

“是谁?”

花花大声问道。

“你是谁?”一个声音反问。

“你先出来,我就告诉你。”

“还是不要了……我模样丑陋,怕吓着姑娘。”

“你若是不出来,才更吓人呢。”

听声音,应该是个男人。

声音嘶哑,有些哀怨。

到底是怎样一个男炫?

究竟是怎样一个男炫?

花花很期待。

不管是谁,一定是犯了大过,才会被囚禁在这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们僵持了多久。

花花只知道站着站着,脚都快站麻了。

那个男人终于露面了,戴着手链脚铐,很长的头发盖着大部分的脸。

花花说:“你终于肯出来了?”

“我知道我不出来你是不会走的,不是么?”男人低声说。

“呵呵,”花花松了一口气,腿软的坐在地上,说:“我想知道你是谁?”

“你居然不知道,这是禁地么?”他说。

“不知道,我是新来的。”又没有告示,我怎么知道这是禁地?

“父皇年前就没再选过秀女了,你又肯定不是父皇的哪个妃子,莫非,你是……”

“你虽然不知道我是哪个,我从你的话里,却知道了,你是皇子,而且是大皇子,呵呵。”花花轻声笑起来,这笑里面,有同情,有疑惑,有鄙夷。

同情大皇子被关在这里,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

疑惑皇上真的这么狠心,连亲生儿子都不管。

鄙夷凌辛的心狠手辣,扳倒大哥不算,还把他弄到这种地方。

“我知道你是哪个了,是花爷的女儿,对吧?”

“哦,看的出来?”花花抬头,瞪大眼睛。

“都说花小姐冰雪聪明,果然名不虚传。只可惜啊,你嫁给的是那狗东西……”大皇子恨恨地说道。

“这话怎么说?”

“你当真以为因为女色,被老爹捉奸?”

“我也有过疑惑,只是不知道其中的内情罢了。”花花绕着手指说。

“那我告诉你,那狗东西是陷害我私制龙袍,让父皇以为我要篡权!说什么女色,全是幌子罢!父皇这辈子最忌讳的就是篡权夺位。”

“皇上为什么忌讳?”花花紧紧追问。

“他的位子就是来路不正的,二十年前,因为他,萧氏一家惨遭灭门,只有两口下落不明。因为他,御史大夫被迫上吊,才保住全家。这两家,被父皇过河拆桥,逼上绝路。还有很多很多人,因为他……”

“等等,萧氏,是萧药王么?”花花突然想起身上的毒,还没根除呢。

“恩,二十年前,他本是医学世家,年纪轻轻就被尊为药王,还进宫成为了最红的御医。可惜……”好儿托着着下巴,问花语馨:“可是主子,你信么?”

花花说“为什么不信?虽说他是有点偏激,但……未尝不是真的。毕竟,没有几个人清楚几十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而据他所说,萧药王成功出逃了。那么,就有希望找到药王,就是只有一丝希望,也要找啊!我可不想体内留着着什么毒一辈子。”

“说真的,太子殿下这个人啊,真是太恐怖了!虽说不是自己的亲哥哥,也不必把人家逼到那种地方住啊!”好儿打了个寒颤。

花花这才发现已经是深秋了,再过不了几天就要入冬。

好儿找来一见袍子为花语馨披上,说:“主子,当心身体。”

花花忽然想起,大皇子穿得那么少,是不是……

是因为太同情了大皇子吧。

也是因为凌辛太绝情了吧。

所有的王权争斗,都是骨肉,手心手背的内讧。

花花真的不想看到一个堂堂皇子落魄的样子,又或许,是想看看他原来的模样吧。

于是,花花差好儿和玉儿偷偷给大皇子送去新的衣服和食物,还有生活用品,算着时间,过几天去看看他。

说不定,是个超级大帅哥呢,呵呵。

总是会惦记帅帅的小哥啊,不太好,真的不太好。啊哈。花语馨起床的时候抬头看了一眼自制的挂历,发现很久没去酒楼转悠了。

也挺想念小卓卓和小翠林这两个小屁孩。

于是,花花抱着枕头抓着狂,大喊一声:好儿玉儿小邓子——我们出宫!

好儿玉儿小邓子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一切打点好,只等着主子一声令下。

花语馨今天穿了一件白色的袍子。

手里一把纸扇,只是纸扇上的题字,是名震江湖的老头子一字刀写的一首诗,什么俏佳人俊公子才倾天下心怀社稷之类的,把花花说的跟圣人一般,怪不好意思的,哈哈哈……

暂时不去小筑,花语馨决定在永乐街逛一逛,瞧一瞧。

小邓子照例守着马车,而花花,带着美艳的两个丫头,招摇过市。

花语馨正看着一把精致的铁扇子,扇子周边围着圈儿浮铸着一样大小精致的小扇子,再一路往里收,一路镂空。心里喜欢得很,突然,身后响起骚动,大伙儿喊着:抓贼啊——

抓贼?这不是掉在饭碗里的事情么,花花一向是见义勇为好孩子。

有句话说:每个成功的奥特曼背后都有个默默挨打的小怪兽。

花花这种英雄就是小毛贼成就的。

先下手为强,这种出风头练功夫的事情花花怎能放过?一扭头,一转身,向大伙儿看去——贼呢,贼呢,在哪儿?

花花循着声音,是一个男人在追着一个带着破帽子的瘦小孩子,瘦小孩子手里头攥着一个鼓鼓的荷包。

那小个子的孩子约摸十三岁,穿着破旧,衣服到处打着补丁,花花绿绿。而那追孩子的男人,一身华服,是个有钱的主,二十多岁,正是身强体壮的年纪,却好像是中了毒似的脚下无力,飘若柳絮。

花花觉得很惊奇!这是怎么一回事?

也不多想,抓住偷儿才是要紧的事。

前些时候,花花和小邓子学了几招,捉个小毛贼自然不在话下!

顿时气运丹田,脚下生风,翻身一跃,来到偷儿面前,一招擒拿,便将他制服。从他手里扯过荷包,掂了掂,心想着荷包的主人果真是有钱人。

小贼挣扎了一下,花花也不好意思以大欺小,便松手放了他。

花花说:“你小小年纪,有东西羞不羞!你娘没教过你么?”

他抬起头,瞪了花花一眼:“我本来就是没有娘来的!你又凭什么管我?真是多管闲事。”然后撒开脚丫子跑了。

他没有穿鞋。

是的,像他这样的孩子街上有很多,没爹没娘,要么乞讨,要么偷盗。

他是社会最底层的孩子,只是一个缩影。

但是,一个穷苦的孩子,就能给我们很多感触了。

有时候花花会想起二十一世纪的日子,同样会看到一些这样的孩子。

花花想自己是幸运的,起码在宝贝孤儿院健康快乐的长大,而不是过着饥寒交迫的畸形生活。因着无父无母的缘故,更能体会这些孩子内心的那根不为人知的神经。更靠近他们,所以真心实意想要帮助他们,心里总默默想着要为这些孩子做些什么。虽然我也只是个孩子,但是,在这里,我有着高贵的身份,以及,数不尽用不完的银子,我可以给他们好的生活,让他们读书,让他们将来做一个好人!

丢荷包的男人气喘吁吁的走过来,花花仔细的打量着他。

花花心想,我是欣赏他的,会比欣赏蔓萝国的任何一个人都多,不管是现在还是将来!他都会在我的心里留下完美的痕迹,没有更多的话语,只有尊敬,崇拜,和信仰!

若干年后,有人唱起一曲相见欢的时候,我想起的人,是他!没有人比他更令我念念不忘!无关于爱,却有关于爱。

真正的英雄,并不会像我一样,抓一个两个小毛贼就沾沾自喜!

而是,跨越一切,用爱,用身体,来感动整个世界却无怨无悔!

这一刻的相遇,要谱写怎样一曲相见欢?

第二十七章 文轩

花花抬头望着他,他与花花在蔓萝国接触的所有男性相比,他没有像凌辛那种俊美得无以伦比的容颜,刚毅的脸庞,左脸颊有一道小伤疤,却不影响他的帅气。他亦没有煜那双忧郁的眼神,眉宇之间英气万分。他,就像是太阳,照耀着整个大地!

再看他的身板,一米八多的个头。

花花靠近他,恩,透着微微的内力,且这股内力不刚不柔,复杂多变。

可是,为什么他会面色苍白,连个小破孩都追不上?怪哉,怪哉!

花花把荷包丢给他,他便轻巧的接了,说道:“小兄弟真是好身手!”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追不了个小毛贼,倒是觉得你才是身负上乘武功的高手,及不了你的万分之一!”花花谦虚的笑了。

“小兄弟说笑了,在下真是最近练功练得走火,刚才失态了。一定要谢谢你呢,额,我请你吃顿饭如何?”

“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不是有人说,人生贵相知,何用金与钱。”

“不不不,我若兰文轩,一定要重重感谢你。大丈夫处世处,当交四海英雄。”男人拱手。

“真要吃饭的话,就去湖心小筑吧。”心想,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而且这个人给我感觉非常好。

“那敢情好,我前几天刚回来,就听过那个酒楼的。只是,那就楼太过红火,现在还有厢房么?”

“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好儿玉儿——”

好儿玉儿听见主子喊她们,一阵小跑,过来:“是,公子。”

花花轻轻在好儿耳边说:“去小筑叫小二准备个天字厢,说是有贵客。我等会子就过去,你们先准备。”

好儿点头,拉着玉儿走了。

那个叫若兰文轩的男子系好荷包,说:“还不知道小兄弟的名字呢。”

“哦,就叫我羽好啦,双习羽。”

“那你以后叫我文轩,我叫你羽兄弟!”

“好!去小筑坐坐?”

吃饭的时候,文轩说:“我怎么觉得小筑像是你开的?”

“哦,何以见得?”花花惊了。

“第一,天字房,说明你身份不一般。”

“第二呢?”花花夹了一片红烧肉,慢慢的嚼。心里想着,看你说出个什么所以然来。

“第二,小筑的所有伙计都对你很热情,包括我。而第三,就是最重要的一点,每张桌子都刻着‘羽‘这个字,如果你只是一般的贵客,小筑何必大费周章?”

“好吧,你说对了,我是老板,怎么,感想如何?”花花真是服了她的眼力,可在桌子腿上的字都被他注意到了。

“我刚从外地回来,就听说小筑的老板是个比女子还美丽的公子,当时差点没笑得岔气了,还听说有个女孩子哭着喊着非君不嫁,天天里坐在小筑固定的位置,每天打扮得跟朵花儿似的,后来病了,才没法子来!要知道,这种情况我是见过的,比方当今太子和四皇子,多少女子未来嫁给他们差点闹出人命来,索性,四皇子上了战场,眼不见心静,而太子,自从立了太子妃,才再也没有掀起为男人争风吃醋的浪潮来!但是现在见了你,和我想象的有点出入。”文轩慢慢说道。

“哦?”花语馨不解。

“你不单单是有色相,谈吐气质都是绝佳的!”

哎呀,花花听到宇文轩这么夸,真开心啊真开心。

说实话,到了蔓萝国之后,脾气倒是收敛不少,偶尔会看看八卦杂志年年佛学,自己都越来越不认识自己了。

快半年了,原来人的心智一天天成熟起来,是很令人愉悦的!

文轩说:“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吧!来,干了!”

花花浅笑:“有道是,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我啊,先干为敬!”

文轩和羽公子告别。

相约周末见面,把酒畅饮。

惜惜相别,就如同老朋友一般。

自然能够谈天说地,却不觉得尴尬。

曹先生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

文轩在门口喊住一个轿夫,上了轿子。

羽公子则被一堆围上来的花痴弄得措手不及。

文轩嘴角浮起一丝笑意,酒逢知已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纵是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炫?

后来的后来,士为知已者死,竟是一语成真。

文轩从轿子里走出来,越过两头雕刻得十分精致栩栩如生的石狮子,踏着轻快的步伐,走进一个宽阔的大门。

我回来了,文轩心里想着。

若兰文轩,是这里最卑微的人。

表面上风光无限,却忍受着多年鲜为人知的痛。

如果娘还活着,他就不会是这样的了。

文轩把手放在胸口,心想:娘,我会好好活下去。

若兰文轩,他现在的爹,不是他的亲爹。

他爹亲爹本事一介清官,后来被人冤枉搬了脑袋。

娘,一个寡妇,带着他嫁给了现在这个后爹。

后爹和正房很讨厌他,动不动就罚他,连同府里的人都看不起他。

于是,他每时每刻都要小心谨慎,怕自己犯了错,牵连了娘。

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了。

娘也走了十几年了。

可是,他却不能离开。

因为他还有一个妹妹,是娘的孩子,也是后爹的孩子。

娘临终前握着文轩的手,求他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同母异父的妹妹。

文轩为了娘的一句话,一直坚持着,坚持了十几年。

不过,好在后爹很欢喜妹妹。

这就好,这就很好了。(炫…书…网)

十几年了,文轩从不能离开这里,到离不开这里了。

原因有两个。

这有母亲生活的痕迹。

他与后爹的相互利用。

这又如何?

只要文轩活着,就不会离开这里。绝不!

这个世界有不同的人,各自有着不同的故事。不管岁月的流失,朝代的变迁,有些事情,都在重复。

血缘这种东西,是我们无可奈何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无法后悔。必须接受,并且坚守!我们累了倦了的时候,只要想起一些人,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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