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姨见安如萱话也说不清楚,也不知道这个女儿满不满意自己,只点了点头,应声道:“嗯,我是你母亲,如果你嫌弃的话……我就当没来过好了……”
毕竟她身份微薄,出生平淡,她的余生还是在森林里度过的,要不是为了躲避那个男人的追杀,她也不至沦落至此。
安如萱见柳姨像是要拿照片走人,连忙摇头,“不是的妈……我没嫌弃你的意思,我只是……我只是从没想过我会遇上我的亲生母亲……”
两人一个听着听着就哭了,一个说着说着就哭了,最后抱在了一起。
安暖墨边吃着匹萨,边一眨不眨着看着妈咪和外婆,她们在哭,而他却面无表情的吃着东西,这点让安如萱恨不得扇一个巴掌上去。
“妈,你怎么不早点来看我?怎么不早告诉我有你这个妈?”安如萱不满的抱怨着,伸手又擦拭着她苍老的面颊。
柳姨吸了吸鼻子,眼里有一丝为难,但想到两人既然见面了,也没必要继续隐瞒什么,边道:“如萱,妈不瞒你说,其实一直没来找你的原因还有一个,就是你爸。”
“你是说萧锋?”安如萱没发现她脸上的异样,只是有什么说什么,“我见过爸了,可是爸他又……妈,你别难过。”
柳姨面色很不好看,不是因为萧锋死了而起的不悦,还是另一种让人捉摸不透的神色,“妈没难过,妈为什么会来这里,也都是萧锋赶来的,自从你离开那片林子后,你爸就追到我的住所来了。”
“如萱,我记得在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和你说过,那个男人总是追着我不放,只要我一离开那片林子,有时候都能被她发现,还有妈手臂上的伤,也是他开的枪,这你是知道的吧?”
安如萱经她这么一提,反倒将之前柳姨说的话全都想起来,将信将疑道:“知道,可爸他后来……”
“别再叫那个畜生爸!”柳姨向来好脾气,但听到安如萱左一声,右一声的喊萧锋为爸,心里总有一种不痛快,开口道:“就在你离开那片林子后,你把就派人放火把那屋子给烧了!那时幸好妈逃了出来,不然你连有我这个妈的存在都不知道!”
“还有,你那所谓的爸对你也没按好心,妈上回在你结婚那天也到了场地,但妈看到了那个畜生对你下药!”柳姨目光凶狠,一件件叙述萧锋的事,“别看你是他亲生骨肉,可他根本就没打算认你这个女儿,他眼里的女儿只有家里那个老婆生出来的萧宁娅!”
柳姨拿出一个老旧的相机,她平时也不能出去上班,所以并没什么钱,这些年拍的这些照片全都是靠着这个老旧的照相机。
她调出了一张照片,画面上是萧锋拿着一瓶白色药瓶,取了一颗药丸扔进酒水里!
然那杯酒,则是安如萱和温靖远结婚敬酒时的红酒,只是后来他们俩没能结婚,所以酒也没有被人沾。
柳姨指着照片大骂:“如萱,你说他安没安好心?要不是妈拍到这张照片,我看你都不知道你父亲是个什么样的人,我也不知道那是颗什么药,可是不管什么药,为什么要下在这个时候?又为什么不和你说一声!?”
安如萱视线一直凝注着萧锋手里的白色药瓶,忽然起身去翻一直拖着的行李箱,将里面的衣物等等全都洒落在地上,从中找出一个白色药瓶,拿到照相机面前与萧锋下药时的那个药瓶比较了下。
因为这个药瓶是白色的,上面没印字,什么都没有,所以很好认出,无论是在形状上,还是哪方面,全都一模一样!
原本柳姨在安如萱结婚那天目的很简单,只是想参加自己女儿的婚礼,所以拿照相机想给她偷偷拍照,以后可以看,毕竟只要萧锋存在的一天,她和安如萱相认都是一种困难。
这么多年来,她全都靠着这些照片记忆安如萱的长相,每半年或是一年再出去找一次,找得到还算运气好,找不到只能是徒劳。
只是眼前的女儿似乎神色十分不对,就见安如萱放大瞳孔看着照片上,那个白色药瓶!
柳姨疑惑道:“咦?如萱,你怎么会有这个药瓶?”
安如萱手颤了颤,记得那天,萧锋被温浩辰开枪杀死后,她抬他离开时,萧锋口袋里就掉出这个药瓶,当时分不清萧锋只是昏迷还是已经死了,她就将药瓶里的要放入萧锋嘴里,后来!
她拖着萧锋走着走着,就感觉肩上一直有血,看到的是萧锋嘴角源源不断的流着血!
如果说萧锋一开始就被温浩辰杀死,没有心跳的话,那他就不会吐血!因为人都死了,五脏六腑怎么可能继续运转!
只是当时她没想到,只以为萧锋毙命,尽管是如此,但更准确的说,萧锋在被抬起的时候还是活着的,只是生命迹象微弱,要死也是会再过数分钟时间才死去。
很不巧的安如萱喂了他那颗药丸,本就是垂死之人,那颗药便是更让人发作药性。
那么如此来说,萧锋放入酒水里的喜酒,就是有吐血的作用!
安如萱一惊,萧锋那晚在自己身上吐的血她是知道的,那麽多的血液不死也大量失血而死了,难道她一心想认的父亲,到最后是想害死她的人!?
再仔细想想,哪个做父亲的到了结婚那天还不认自己女儿的?
原来萧锋是根本没打算认她!反而还想杀了她!也难怪萧锋还想杀柳姨,恐怕是怕这对母子活在世上会影响到他日后的……名声!?
哈!多么可笑的事情!
柳姨见安如萱把这一系列的事情都消化了,也不再做分析,“如萱,那个畜生……你还认不认?”
安如萱刚还沾满的泪水,眼里就滑过恨意,“不认!”
混杂着泪水的双目,还不满红色血丝,那个父亲他曾尽过什么责任?不但没认自己,还在知道她是他生的之后想要亲手杀了自己!
同样没尽责任,对于柳姨她更为心疼,单凭那些陈旧的照片来说,就看得出柳姨有多思念她,二十几年来,恐怕柳姨的生活都在看着这些照片中度过!
比起这样的父亲来说,她宁可当作从来没有过!
柳姨心疼的抱了抱自己女儿,道:“乖女儿,以后妈都在你身边,以后我们俩都不会再过的那么苦,该走的人都走了,我们好好的。”
柳姨又摸了摸安暖墨的头,问:“如萱,我的小孙子到底是谁的孩子昂?他父亲呢?”
这句话着实把她问倒,安暖墨的父亲?难道她要说,就在刚才她出去买饭的时候,她亲手杀了小墨的父亲!?
当着孩子的面,她可说不出口,逃避道:“妈,小墨以后都有我一个人带就可以了,孩子的父亲是谁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后都是我们一家三口过日子。”
柳姨也没再问下去,却把安如萱的话当成了第二个自己,未婚先孕,反而孩子的父亲还不要母子俩,这是她唯一能想到的结果。
三人在宾馆里住了一晚后,柳姨就将安如萱和安暖墨带到平民房里,那是柳姨的房子,在以前还没躲避萧锋,也还没生下安如萱的时候住的地方,如今住在这里的人不多了,都各自搬走。
虽然地方不大,装修也不华丽,但好歹是一个家,有家总是好的。
后来的日子里,柳姨知道了安如萱肚里还怀着孩子,在安暖墨不在的时候,安如萱把所有的事情全都告诉了柳姨。
柳姨问她还要不要孩子,安如萱执意说:要!
柳姨也没勉强,多一个少一个都一样,何况都是自己女儿的亲生骨肉。
住在这所平民房后,也并没有太多人认识,这儿的人思想都有些落后,一开始还讽刺安如萱这一家子,女人没嫁人就生了孩子,孩子还那么大。
后来不知是不是因为安暖墨讨喜,乖巧可爱,又是一张混血儿脸蛋,让这里的人接触了一次都喜欢这孩子,基本每天都有人到柳姨家里送吃的用的,当然安暖墨肉嘟嘟的脸蛋,从小就得出卖色相,给人又捏又亲又投怀送抱的。
还有些喜欢安暖墨的邻居,时常领着他去街上逛,给他又是买衣服,又是买玩具的,主要过得平安温馨就可以了。
随着时间流逝,安如萱的肚子也渐渐开始变大,现在的她已经怀孕四个月,肚腹已经隆起。
本来安如萱想要出去上班,可是柳姨让她每天待在家里休息,等孩子出生了再去也不迟,现在就换成了柳姨一把年纪还出门上班的,因为有了房子,首先租费就省去了,吃的一家人省省俭俭总是好的。
有时邻居送来的要比自家的还好,看得出这儿的人都很单纯,挺好相处。
这天安暖墨背着小书包回家,门口都还没走到,就在外听到他的呼喊声:“妈咪!妈咪!我有事要告诉你!大事!”
因为现在家里住一楼,所以坐在房里正织衣服的安如萱听得异常清楚,“怎么了?跑得慢点,这儿地方小,当心别摔着了。”
安暖墨跑到安如萱面前,先坐在椅子上喝了口水,再细细道来:“妈咪我告诉你,我今天又收了一个徒弟!你看,这是我徒弟效劳我的米米~”
安暖墨从口袋里拿出十张人民币挥了挥,不解道:“最近真是太奇怪了,怎么老有人给我送钱送吃的呢?昨天我和我们班里的同学打架,今天那小子竟然负荆请罪来了,还要拜我为师~还送钱给我说是求学费~!”
安如萱并没觉得异样,因为平时这里的人都会看他们一家人可怜,常常会来送钱,他们有时会收下,有时会拒绝。
但是收下的钱,在日后柳姨会拿赚来的钱里买同等价位的东西给她们补上,算是一种借钱。
“妈咪你知道嘛,上礼拜更厉害的是,有一个同学欺负我,结果第二天就被学校开除了!”安暖墨得瑟的说着,又将手里拿到的钱塞入她口袋,“妈咪钱给你,就当我这个哥哥给弟弟或者妹妹买的奶粉钱,你一定要花喔!别再省着了!”
说着,安暖墨就屁颠屁颠的跑去一边做作业。
安如萱拿着钱不知该说什么好,只是放在桌上等柳姨回来再处理。
“咳咳咳……唔……”
一阵咳嗽声隐隐约约从窗外传来,安如萱起身走到窗前,东张西望了下,都没见有人,也不知哪里来的声音,就当是一种幻听,只是这样的幻听越来越常见,现在每隔三差五都能听到,柳姨说是怀孕的人多想,也就没在意。
拐弯角处。
秦源为坐在轮椅上的男人盖了盖西装,担忧道:“温总,我们回去吧,你现在才醒来半个月,就每隔两天过来,身体根本吃不消。”
坐在轮椅上的男人消瘦了一圈,面容不再是以前白种人的白皙,反而是一种苍白,就连红唇都没有一点血色,淡到如透明一般。
他微叹了口气,吃力道:“你让我待在医院,我只会更没有精神,我来看看,心情也会变好。”
男人的声音不再是以往那样强健有力,反而是一种病怏怏的,感觉就像是垂死前的虚弱。
自从安如萱对他开了枪之后,原本以为他就这么走了,偏偏上帝给了他存活的机会,尽管那只是短暂的两年,但他已经满足。
秦源从没见过这样的男人,昔日的狂狷霸气,在转瞬间就因为一个女人变成这样,现在温氏不能照料,资产每日都以百万的资金在下跌,很难说准日后会不会随时就会破产倒闭,到时上万的员工都会失业。
然而,现在的温氏每天起码都会有人上交十封辞职信,有时更厉害的一天能收到百封以上,真正能陪着温氏走到最后的,也没有几人。
离谱的是,温浩辰不但任由温氏这样堕落下去,反而心心念念着那个女人,每隔两天都要来看她,不看还要像个孩子一样拔针管一个人去看。
然而至于温氏为什么会日渐衰落,另一个原因就是温靖远!
现在的他在A市的地位日渐攀升,原本就有几家公司,在温氏处于低迷的时候,更是像一头豹子一样吞吃他的资金。
“温总,明天要不要换公司看看?”秦源担忧的问。
坐在轮椅上的男人并不是脚有问题,而是他的身体过于虚弱,走路的话没走十分钟就会感觉累,尤其是那颗心脏,总是容易难以呼吸,为此,还在他心脏里植入起搏器!
温浩辰伸手摸着左手手指上的两枚戒指,应道:“只要保住Star就可以了,别的公司都无所谓。”
Star里有他们的回忆,现在的他,只想将有关他们所有记忆的地方都存留,那双绿眸空洞的盯着那两枚对戒,开口道:“如果哪天我走了,记得一定要把我小指上的戒指给她,千万不要告诉她后来我还活着,她问起来,你就随便找一个借口搪塞她。”
“温总,为什么不让安小姐知道你活着?就算只有两年,我觉得她也有必要……”
“嘘!”温浩辰食指做出禁声,“轻点,刚才她都差点发现我们了,现在告诉她有什么用,即便告诉她我还活着,她也不会为我难过,更何况我这副身子……根本给不了她未来,与其两年里让她活得痛苦,不如让她以为我在四个月前就已经死了。”
“哦对了。”温浩辰嘴角扯起一抹苦笑,“最近帮我找些条件优越点的男人,忠厚老实些,我想……她的后半生得要有人照顾。”
若是说一个男人爱到最后,是将自己的女人送给别的男人,那叫什么?
只是现在的他根本没有实力和精力,他的寿命只有两年,他也只想在两年内看见她有人陪伴她左右,而那个人不会是他,他能做的就是给她物色一个好的对象,看到她和别的男人幸福。
以前的他,即便有再多的阻碍,他都会奋力将这个女人禁锢在身边,哪怕是萧锋被他杀了,他都拼了命的要将她的心挽回。
而当他真的没有精力,真的累了的时候,纵使他心里满分想要爱她,和她再遇,都只能有心无力。
秦源站在身后不禁湿了眼眶,这个男人有多么要强他知道,曾经那个只有十家公司的温氏,是如何被温浩辰做到遍布全球的,他一件件看在眼里。
这个男人的要强,独霸,在他醒后全都消失不见,整个人像变了一样,甚至还要为他的女人找个好点的对象!?
才想到此,就听坐在轮椅上的温浩辰,道:“阿源,你觉得如萱怎么样?”
秦源真想说她一百一千个不是,但碍于是上司,只能说谎道:“嫂子还可以。”
“别叫嫂子了,等我死了她就一个人了。”温浩辰绿眸有着撕裂般的痛意,却佯装没事人一样,“阿源,你跟了我那么多年,都没来得及交女朋友吧,你既然觉得如萱还可以,不如你们两个……”
“温总不可以!阿源不敢!”秦源立马一口拒绝,要他碰温浩辰的女人,给他一百个胆子都不敢。
温浩辰剑眉微微蹙起,问道:“是觉得她配不上你?”
“不是!”
“那是为什么?”
秦源有些发难,“温总,嫂子是你女人,我这种身份配不上她,更何况……”
“你做事我都放心。”温浩辰打断道:“若是你同意和她交往,我就将温氏都交托给你打理,虽然现在不如以前那样,但起码还是处在商业界的顶端,与温靖远的公司不相上下,凭你跟随我多年的才智,我知道一定有把握挽回现在的局面。”
“温总,我……”
“阿源,当是我这辈子找你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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