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要放她在椅子上,她却脸红了,“我想去小解。”说吧,把他当医生就好了,他是用心照顾她的好医生。
“瞧瞧,我居然忘记了,还要洗手洗脸呢。”
真的抱她进了洗手间,居然还放她在马桶上,“美美,我出去了,好了叫我,我抱你出去。”
门关上了,她的脸彻底的红透了,以前,就连洛北南也没有这样照顾过她。
慢腾腾的小解,然后洗脸洗手,现在的她什么动作都是慢的,胸口有些痛,可是心情,却已经不再如昨天醒来时那么难受了。
拉开门,洗手间的门外就站着不帅,“好了?”
她的脸更红了,是不是她小解的声音他也听到了?
“嗯。”
“我抱你过去。”
他真是有使不完的劲,抱她就如同抱着洋娃娃,油条和豆浆在眼前,还有煎蛋,“帅帅,别对我这么好,不然,我会赖上你的。”
他大口的嚼着油条,好象在拆吃女人的身体似的,“没事,美美,你要是想公平的话,那我也赖上你好了。”
“小伙赖上大妈,你亏大发了。”她笑,她现在的心真的是大妈级别的了,经历了这一次,她觉得自己老得要掉渣了。
他伸手一捏她的鼻尖,“吃饭也堵不住你的嘴,是不是又想让我……”
她立刻夹了煎蛋塞到他的嘴里,大白天的,他要是说吻她,她会羞死的,别看她说奸尸说得那么顺口,可是在男人女人的情事上,她比任何女人都会害羞。
这不,脸已经红如苹果了。
“呵呵。”吃了她夹给他的煎蛋,他笑了,阳光一样的笑让她有些失神,有一种感觉,她认识他好象已经很久很久了一样,可是分明,他们昨天才认识。
人与人之间的缘份,真的说不清楚的。
不帅。
小美。
那个QQ群,让他们相识了。
☆、第11章 他是同志吗
吃了饭,她窝在椅子上看他的小电视,古董级别的电视,应该是九十年代那种淘汰的老电视,看着,再感受着他在身边走来走去收拾碗筷的身影,那感觉却是该死的好,“不帅,你不问我是谁?不怕我偷了你家的东西再溜走吗?”
“你偷呀,随便你拿。”他笑,人已经在洗碗了,哗哗的流水声配着他的帅,却又该死的和谐,恍惚的歪头看向小厨房,仿佛她住在这里已经很久很久了似的。
“不帅……”忍不住的又想唤他。
“再叫我亲你。”
“哈哈,那我咬你。”
“小美,你知道不知道打是亲骂是爱呀?我一点都不介意你多咬我两口。”
“喂,你……”她脸红了,讷讷无语,急忙转头看电视,再也不理他了。
洗好了碗,男人搬过了椅子坐在她身边,“小美,要不要出去转转晒晒太阳?”
她摇摇头,“不了,等我好些了能自己走了再去。”
“那也好,想吃什么告诉我,我去买给你吃。”
“你去忙你的吧,别管我,再管我不好意思住下去了。”她想,等她真的能走了,也好些了,是务必要离开这里的,这样让他侍候她,端得是不好意思极了。
“住吧,我这里太冷清了,多个人才热闹。”削了一个苹果给她,削得那是一个好,皮薄薄的,从头到尾都没断,递给她咬上一大口,真甜。
“不帅,谢谢你。”记忆里从来也没人对她这么好过。
“谢什么,是我自己自愿要养你照顾你的,别客气,我只是在履行我的承诺罢了,跟你无关。”
鼻子酸酸的,她轻轻的闭上眼睛不敢看他了,“不帅,我睡会儿。”
“睡吧,我出去一下,中午一准赶回来给你煮午饭。”
走了,真走了,复又睁开眼睛,房间里干干净净,一点都不象是个单身男人住的地方。
明晓殊觉得自己捡到宝了,可是,再是宝贝也不是她的菜,她现在,谁也不配了。
顶着小三的名头,多坏的女人呀,她是真的不能带坏了看起来绝对清纯的不帅,等好些了,一准要离开。
七天七夜,都是一样的日子,饭他煮,碗他洗,只是晚上要同床,但是,每个人都乖乖的穿着睡衣,他这里连沙发都没有,他说他认床,离了床不能睡觉,而她伤着,于是,就只好将就着两人挤一张床了,好在,他很绅士,每晚都是规规矩矩的占着一小条的位置,大半的都让给了她。
可是,每天早上醒来,都是她一只脚搁在他腿上,然后,脸红的逃跑。
“不帅,今晚上我想喝酒。”伤在他的精心照料下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了,他正在拆着她伤口上的纱布,轻轻的,慢慢的,比医生还医生,真的要解脱了,她开心的只想喝酒庆祝一下。
“不许。”却不想,他严肃的回敬了一个不许。
“不帅,我都好了是不是?我可以喝酒了,哦耶,我只喝一杯就好。”
“行,那就一杯。”
他的手轻轻拆下最后一圈纱布,然后放下她的衣摆,除了第一次以外,每一次都没有再碰到过她的胸了,有时候她想,他是同志吧,所以,即使是看了她的身体跟她睡一张床都不会跟她擦出火花似的。
胸上的累赘解决了,她如撒欢的兔子,他煮饭,她也跟着去忙活,开心的不得了。
可当酒菜摆在桌子上,当他拿起酒杯放在她面前的时候,她傻了。
小小的一盅,比指甲油的小瓶子还小,“不帅,就给我喝这点?”她是想喝好多好多,不醉不休。
☆、第12章 祝你一世安好
“已经很多了,一盅呢,来,cheers。”
她才不要干杯,一干就没有了,才那么一点点,嘟着嘴,他杯子递过来的时候,她手拿小酒盅一闪,“不干,你坏,就给我喝这么点。”
“那我干了。”他不客气的一口喝尽一大杯的酒,嫉妒呀,凭什么他就能喝那么多呢,可他攥着酒瓶,死活不撒手,让她看着他的手特扎眼,讨厌来着。
“吃菜,还有这乌鸡汤最补了,你多喝点,这可是女人才吃的东西,你不喝,剩了我都倒掉。”
“帅帅,只有不懂事的孩子才会浪费,我最多一碗,剩下的是你的。”他煮的菜味道倒是不错,可是这汤,有点油腻了。
酒杯放下,男人手指一点她的额头,“行,你爱喝多少喝多少,反正我倒了浪费都算在你头上,跟我无关,伤才好,酒不能多喝,再过一个月,你喝两瓶吐得东倒西歪我也不会管。”
“管家婆。”明明是男人,却比老妈子还罗索,她其实对酒也不是特别亲的,只是突然间就是想喝,就是想醉一醉,离开洛北南那厮都七八天了,不知怎的,心里总是空落落的,现在的她除了洛北南的那个钱包以外,就真的是一无所有了。
“美美,好坏不分了是不是?”
她吐吐舌,冲着他扮了一个鬼脸,“好了,帅帅最好了,帅帅最乖了,我都喝光。”喝不到酒,就喝汤,总是滋补的东西,喝了也没错的。
男人的脸抽搐着,“美美,再喊帅帅,再过一个月也不让你喝酒。”
“好吧,不帅。”她一本正经的喊他不帅,却是强忍着不笑,“其实我还是觉得帅帅比较适合你,你帅呀,是不是?”
夸他帅也不必要这样子吧,“快吃,吃也堵不上你的嘴,对了,明天我要离开三五天,你一个人在家,行不?”
“不行。”她现在超怕寂寞来着,他偶尔不在的时候,她觉得她都要疯了。
有人说失恋的女人是疯子,她是失恋再加上那一刀,就是那么一瞬间的功夫,人生的许多事就彻底的改变了。
“美美,我是真的有事,我答应你一忙完就回来,绝不拖延,乖。”他伸手摸摸她的头,他的手修长而带着薄茧,让她常常在猜测他的职业,反正,他肯定是偶尔要干点体力活的,而且还是在露天下,所以,他的肤色看起来才特别的健康。
“好吧。”她看着他的眼睛,只想多看几眼,因为,也许不必等他离开,她应该也走了,伤好了,她是真的该走了,再留着,真的说不过去了。
那一晚,明晓殊没醉,倒是不帅醉了,一身的酒气睡在她的身边,却还是一样的绅士。
看着墙角他收拾好的行李,明天,他就要走了。
走吧,两个人一起走,她才不要他离开之后的那份难耐的寂寞。
他要走是不是?
那她比他还先走。
因为他,她捡了一条命,也捡了自由,这些都是拜他才能拥有。
手中的钱包沉甸甸的,轻轻的打开,她把里面所有剩下的粉色大钞全都拿了出来,然后,压在他的枕头边,不帅,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的重生。
钱买不来一切,可是,至少可以让她暂时的安心。
若不是酒喝得多了,他也不会睡这么沉。
手指轻轻落在他的脸上,真的好帅好好看的男人呀,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反正他不知道,她就偷偷摸帅哥一个够本。
眼看着天要亮了,明晓殊起身,就穿着那套初见不帅时穿过的大妈级别的风衣和鱼尾裙轻轻踱到门前,不帅,再见了。
此生,祝你一世安好。
那啥,大妈走了,然后看她怎么狼狈的回来,看帅帅怎么收拾她,哈哈!
☆、第13章 做得绝了
七八天了,从上了这幢小楼,这是她第一次下楼,却也是她最后一次从这楼上走下来吧。
小小的出租楼,房间就象是鸽笼子似的,一间一间的门挨得很近,不帅是住在最顶层的六楼,想着那天他抱她上来,明晓殊不由自主的转回了头,他真的是一个宝贝,可惜她的心,已经不会爱了。
从小楼里出来,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有些冷,她缩缩脖子把风衣的衣领拢得严实些,T市的早晨一向都冷。
真不知道要去哪里,这个城市,以前除了她和洛北南的窝以外,她再也没有其它的住处了。
真想回去呀,她的身份证她所有的所有都还在那个窝里。
可是,每每回想起他在医院里说过的话,她所有的想要回去的心便立刻散了。
再怎么给他真心,也比不过他的儿子来得重要。
她是多傻呀,跟了他几年都不知道原来她从来都是可有可无的地位。
没有走大路,就是捡着那些小路走,井字形的路条条路都是畅通的,只是越走,离不帅越远。
这个时候,他已经醒了吧。
她甚至连他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
不帅,他会找她吗?
除了钱她什么也没有留给他,真的不知道要写什么,只是知道走的时候心真的沉甸甸的。
眼睛一直都是潮湿的,洛北南根本不值得她为他而哭的,可是心情就是怎么也好不起来,她是太没用了。
迷迷糊糊的走了一天了,走在阳光下,她却没有温暖的感觉。
许久都不曾这样痛快的走路了,可走得久了,人也累了饿了。
要天黑了,她要吃,还要睡,总得找个地方安身呀。
没有钱,可她还有洛北南的卡,好几张呢。
她记得他的卡的密码的,以前他说过,他的密码就是用他们两个人的生日时间,都是三位数,他在前,她在后。
遇到了建行的柜元机,拿着卡插进去,输入密码,核对,以为就要有钱了,可,柜元机的屏幕上随即闪出了一行数字,此卡已作废。
心一跳,急忙再拿出一张,再试,还是回给她:此卡已作废。
丫的,洛北南他居然把在她手上的他所有的卡都作废了,他要干吗?成心不让她活吗?
可怜她伤才好,现在,居然连买点药的钱都没有了。
怔怔的站在马路上,那一瞬间,明晓殊只觉整个世界都抛弃了她。
洛北南,何苦做得这么绝,好歹,她也给了他三年的青春,那也是她生命中最璀璨的年华……
☆、第14章 回不到如初
风衣。
鱼尾裙。
老花镜。
绝配的衣着。
明晓殊静静的站在马路上,一下子,哪也不想去了,就想这样站着,站到地老天荒才好。
可是,肚子却很不争气的开始叫了,一整天没吃东西的她头晕眼花着,想起那幢六层小楼,越想越是亲切。
不帅,他出门了吧,他已经把她给忘记了吧。
只是萍水相逢而已,他们甚至谁也不知道谁的名字。
小美。
不帅。
两个呢称,却带着几多的温馨,想起不帅,她所有的懊恼便开始慢慢消散,如果不是受伤了,她也没想要指望洛北南的,这样更好,索性就独立好了。
脑子在不停的转,除了洛北南和不帅那里,她在T市可怜的再也想不到其它的落角点了。
原来,生命里只围着一个人转的后果就是这个了。
有些无语,踢着一粒小石子慢慢的走在人行横道上,一边走一边在思考自己今后的人生,她必需要振作,更要独立,那就,只能去找工作了。
可是,她没手机也没有身份证,正八经的公司会因为她没有身份证而不要她,而她也会因为没有手机甚至连面试的机会都没有。
蓦的,她想到了一个地方,那是唯一一个还可以换来钱的地方。
摸摸风衣的口袋,网尘风吧的那个上网卡还在,那卡里当时她是存了一百块的,可根本没坐多久就被不帅带走了。
没钱打车,就连坐公交的钱都没有,徒步而行,好在她现在伤口已经好得七七八八的了。
到了的时候,还是58号电脑,她喜欢那个数字,我发,呵呵。
有时候,她也是个小财迷。
开机,上网,网上找工作吧,如今也不是能让她挑的时候了,只要能保证她一日温饱就OK了,现在的她真的就只有这个志向了。
不敢去人才中心网,因为去了也没用,她没身份证没毕业证在手。
劳动力招聘网果然有一些适合她的工作,可是看那工作时间,最少的都要十个小时,挑了几个自己还算比较满意的记下来,发邮件没用,就算人家要录用她也没电话可打,还不如她自己上门直接问了呢。
走吧,风尘只是一个跳板,助她找到工作的跳板。
可是,才要走,心便一跳,让她随手开了自己的QQ。
不帅的头像在闪,他的头像就象是他本人一样帅的让人一看到就容易开始想入非非。
美美,去哪了?
美美,若是我回来你不在家,我会把T市翻个底朝天挖地三尺把你挖出来的。
美美,钥匙在门缝下面。
美美,我会尽早回来的,等我。
不帅。
没了。
果然,他在找她了。
可是,她已经真的走了,好马不吃回头草,她是说什么也不会回去了。
看着邮箱提示有新邮件,手指轻轻敲开,一封邮件跃然眼前。
晓殊,卡我冻结了,只是想请你回来。
想你,亲爱的,等你回来,我再把所有的卡都解冻了拿给你,小窝里天天等你。
最爱你的北南。
眼睫轻眨,手指随即敲下六个字:永远不要再见。
他爱她吗?
大抵不是真爱吧,她九死一生,他却是轻描淡写的说过不追究。
呵呵,洛北南,真的有脸等她回去吗?
她想要的从来都不是钱。
有时候,一块钱就可以让她满足。
有时候,多少张银行卡也买不了她的回头。
凡事只要经历了,就再也回不到如初,她的心,再也回不到他身边了。
因为爱情,她心甘情愿的成了他的小三。
却因为无情,她走得只剩下了落寞和忧伤。
如果是必选题,她想,她宁愿选择不帅,那个帅的会让女人流口水的男人。
他会想她吗?
不帅,再见。
有缘再见。
那啥,乃们先猜猜不帅是在哪里找到小美的,小美又会有怎么样的狼狈?哈哈。
☆、第15章 屡战屡败
靠,明晓殊现在终于知道什么是资本主义,又何谓是剥削了。
以为每天上班十个小时是最少的,结果一路问下来,最少的上班时间也是十四个小时,服务生,很底层的工作,不过有一点是她喜欢的,那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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