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思启笑嘻嘻地抓了抓头,笑得还是那么明亮:“嗯。差不多就是这个数,老板,你觉得这个工资怎么样?能不能养的起这个可爱的小姑娘?”
落夕几乎要喷笑。
这家伙还真是打蛇随棍上,老板年纪大了眼神儿不好,要不然一看丫手腕上那只表就知道一个月七八千估计连个零件也买不起!
老板想了想:“小伙子,一个月七八千也不错啦,你还年轻,以后慢慢会有钱的,艰苦奋斗争取早点在城里付个首付,现在啊,没有房子,丈母娘肯定不会把女儿嫁给你的!何况是这么好的一个小姑娘!”
落夕再度喷……
首付……
涂氏在A市有一座大楼,别墅好几处,似乎在夏威夷和迪拜都有房产……
算了算了,这位贵公子也难得听到这样平民化的言语,没准儿他还觉得很新鲜呢。
老板娘系着围裙,大大咧咧地走过来,作势拧了拧老板的耳朵:“嘿!死鬼,当年你没有房子,没有车子,屁也没有,我老娘还不是把我嫁给你了?你少把这天下的娘都说的那么势利!当娘的都希望女儿幸福,房子不房子倒是另说!”
第26卷 一个月有八千块吧?2
老板娘系着围裙,大大咧咧地走过来,作势拧了拧老板的耳朵:“嘿!死鬼,当年你没有房子,没有车子,屁也没有,我老娘还不是把我嫁给你了?你少把这天下的娘都说的那么势利!当娘的都希望女儿幸福,房子不房子倒是另说!”
老板最妻管严,赶紧对着老婆子作揖道:“好了好了,夫人大人,我不该这么说,我这还不是督促这小姑娘的男朋友努力多挣点钱嘛!”
老板娘仔细看了看涂思启,女人毕竟精明些,一看就看出他气质不凡,衣着也不是凡品,便笑道:“我看这位帅哥肯定不需要你说的那么努力,小姑娘,你就等着享福吧!”
”咦?老婆子,你这是甚么意思?“
“什么意思你个头啊!还不去干活,厨房里面一大堆碗没洗呢——”老板娘虎虎生威地揪着老板的耳朵进了厨房。
还听见老板在一边求饶道:“哎呀老婆大人……不是有洗碗工嘛……哎呀好痛你轻点……”
老板娘余威不减地继续:“洗碗工不用钱的吗?不知道精打细算……快,给我去洗碗,不然今天睡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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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落夕终于笑了出来。
涂思启吐吐舌头:“笑什么?”
“我只觉得老板很像灰太狼,被老婆欺负得心甘情愿,哈哈哈哈!”落夕隔着报纸笑得花枝乱颤。
这样的生活也是一种幸福吧,柴米油盐虽然不像王子公主那么浪漫,可是那种对彼此的依赖和温馨,却是渗入骨子里的。
“嘻,要是你嫁给我,我也会被你欺负得心甘情愿的!”他赶紧表明立场。
落夕拉下报纸,露出一对透着寒光的眼睛:“喂,说话要注意点,不然我不请你吃饭了,还要把你的兔子耳朵揪下来。”
“哦。”涂二少抓了抓头,还真不习惯女孩子这么正经。
唉,路漫漫~~~~~~~~~~~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1
“哦。”涂二少抓了抓头,还真不习惯女孩子这么正经。
唉,路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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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煲仔饭上来了。
老板人好,还给他们一人送了一个煎蛋,黄橙橙的,配着绿油油的生菜和酥软的牛肉,别提多令人食欲大增了。
涂家二少眯起眼睛,啧啧有声:“这东西很好吃嘛!落夕,你怎么不早点带我来吃?”
她咬了一口牛肉,幸福地眯起眼:“你也喜欢吃?跟你说,这家店我发现好久了,还在三四年前我就来过,那时候是和阿翰一起——”
话音未落,她樱唇微张愣在空气中。
那一句没说完的话,音符散落在空气中,变成银色的粉末。
愣了良久,她眼眶微涩。
直到现在,她还那么顺畅,那么自然地说出这个名字……
就好像,他从未抛弃她,离开她。
好像,他一直都在她的身边。
可是,早已银汉迢迢。
阿翰,你现在到底在哪儿?你看到我和别的男子一起在我们以前改善伙食的地方吃饭,会不会不高兴?
不高兴你就出来啊……
她的眼眶中,慢慢凝聚了晶莹的泪水。
好似举世难寻的珍宝。
“说吧,没关系。”涂思启的笑容未变,虽然显得微微有些勉强,可是已经足够诚恳,“阿翰,是你的男朋友?”
落夕深深吸了口气。
她突然决定要跟这个兔斯基说起阿翰的故事。
这么久了,她和阿翰的过去,他们的爱情故事,唯有杨晴和汪雅然知道。
杨晴出国了,汪雅然时常不在她身边。
她一个人生活的时刻,她总是会怀疑那一切不过是一场梦境。
也许从来就不存在过陈子翰这一个人,也许这一切都是她在做千金小姐的时候闲的无聊的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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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2
也许从来就不存在过陈子翰这一个人,也许这一切都是她在做千金小姐的时候闲的无聊的臆想。
唯有在这样一个气氛奇妙,好似爱丽丝幻想仙境的夜里,她把这个故事说出来,似乎就是见证。
似乎这才可以证明,可以肯定,陈子翰的确存在过,曾与她那么热烈的相爱。
窗外的一轮弯月可以见证。
地上的满城灯火阑珊可以见证。
对面这个男子,也可以见证。
她眯上浓密睫毛覆盖的白皙柔嫩眼睑,缓缓睁开,目中似乎有万千星辉:“阿翰——他是我的——老公——”
涂思启的筷子啪地一声落到了桌上,他瞪大眼睛,表情惶恐:“你,你结婚了?”
落夕涩涩地笑了笑:“是的,两年半前,我和阿翰结婚了。”
“那他——”
涂思启从她辛酸的语调中,大概意识到了这个故事的悲伤,他的语调也变得轻柔,似乎不忍令她再想起那一段心碎的回忆。
可是他明白,她想要倾诉。
既然她想要倾诉,他就听着。
他并不在意她结过婚,顶多是有些奇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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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夕惨然一笑,瞳中突然没有了焦点,迷失在茫茫红尘中:“结婚的第二天,他就消失了。”
“消失了?”涂思启完全不能理解。
怎么可能有男人在新婚第二日消失,怎么可能?他全然无法想象那是怎样的一种情形。
“对,消失了,带走了他的一切东西。从此我再也没有见过他。”她的思绪似乎还沉浸在那一个冬日的早晨,在睡梦中她突然觉得自己好冷。
为什么会那么冷?
她想要醒来,却怎么也醒不来。
梦里仿佛伸出无数只手,将她牢牢捆绑住。
挣扎了至少两小时之久,她终于昏然醒觉,一看手机,已经是中午十二点。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3
梦里仿佛伸出无数只手,将她牢牢捆绑住。
挣扎了至少两小时之久,她终于昏然醒觉,一看手机,已经是中午十二点。
她怎么可能睡了那么久?阿翰呢?
她举目四望,突然意识到为什么会这么冷。
因为这个房间,变得好空洞。
她甚至都不需要打开衣柜,看看阿翰的衣服还在不在,也不需要去盥洗室,看看阿翰的毛巾和牙刷还在不在,她就明白,他走了,带走了一切。
女人的直觉是多么的敏锐,她低下头,看见地上一只玩偶。
那是前几天她和阿翰去庙会的时候买的一个粉色的陶瓷的小精灵,阿翰说她很像她,她就高兴地买回来,放在床头。
然而,这只小精灵摔在了地上,
四肢折断,美丽的脸上却还带着那种天真无害的笑意。
她静静地将摔碎的小精灵一片一片地拾起来,放在手心。
手心鲜血淋漓,她却一点也不觉得疼。
窗外,漫天细雪……
那场雪,好像一直没有停过。
永远,也不会停了。
直到现在,那场粉色的细雪,还留在她的眼瞳里。
那场细雪,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她生命之中,最爱的是谁。
是谁将她拾起,是谁又将她离弃?
就好似沉积多年的泪,在每一个清晨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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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夕,别想了。”涂思启心疼地按住她放在桌面上颤抖着的手指,“他不值得你这样,这世上没有一个好男人会在新婚第二天离开他心爱的女人,他根本就不算是人。”
落夕突然笑了,笑容脆弱好似一张纸:“可是即使他这样做,我也不能忘记他曾经对我多好,阿启,你知道吗,后来我化验过新婚晚那一夜他给我喝的牛奶——”
涂思启惊愕于她竟然如此顺畅地叫他“阿启”。
心头有种晕陶陶的喜悦,便更加耐心地听她说。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4
涂思启惊愕于她竟然如此顺畅地叫他“阿启”。
心头有种晕陶陶的喜悦,便更加耐心地听她说。
他当然知道,走进一个女子的心的最好办法,就是聆听她的脆弱,适时地给予安慰。
虽然他其实并不屑于这样的花巧和手段,但是只要她能够开心点,什么都好。
“化验出什么结果了?”
落夕咬了咬嘴唇:“其实我并不想去做这种化验,但是我实在绝望了,那个时候我就快要疯狂了,我只能去寻找每一个细枝末节,我发现——牛奶中放了足够安眠药,剂量正好足够让我睡到中午。”
涂思启沉默。
“是的,他早就计划好了,那一晚我累得很,本来什么也不想喝,是他温柔地对我说‘老婆,再累也要喝牛奶,身体才会好,要好好地和我一起过日子’。我喝下了那杯牛奶……”她每一个字都好像针,刺在自己的心上,“他让我睡到中午,可以留出足够的时间让他离开,离开的一点痕迹也不留,让我觉得自己是做了一场梦——”
他动了动嘴唇,却无话可说。
在这样的悲伤面前,无话可说。
“阿启,你知道吗,一开始我怨恨极了,我在想他为什么这样处心积虑,若是要走,连一句再见都不留给我,哪怕就是他真的不要我了,他也要留给我一个理由,什么理由都可以,我都不会缠着他,我会放他走的!为什么他连这一点都不愿意?”
她的声音越来越高,好似一根钢丝尖锐却无助地升上半空中:“难道他以为我是那么任性的人,在一起三年,他却这样不了解我——”
“别想了,落夕,落夕!”他紧紧地攥住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心滚烫,手指却冰凉。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5
“别想了,落夕,落夕!”他紧紧地攥住她的手,感觉到她的手心滚烫,手指却冰凉。
这一刻,他终于明白了她眼瞳深处的那种绝望和不信任,是从何而来。
(炫)经(书)历(网)过这样的伤痛和背叛,没有几个人能够承受的下来吧。
可是她承受了,坚强地活了下来。
她真是难得的女子。
落夕突然笑了,笑容一瓣一瓣轻柔地绽放,声音也渐转温柔:“阿启,不过后来我明白了。”
“明白了什么?”
“明白了,其实他这样做,不是他不了解我。”她短促地笑了笑,声音宁静,“是他太了解我,知道我一定会放他走。可他不舍得离开我,所以要让我睡着。若是他的心冷到已经完全是对我无所谓,那么根本不用那么复杂的。我明白,是他一定遇见了什么不得已的理由,必须要离开,他不想和我说再见,他不想看见我流眼泪。”
她笑得好像一个天使,怜悯着世人,用最温柔和宽大的心爱着这个世界。
爱着这世界的一切。
哪怕就是无情地抛弃她的人,她却还是以自己的方式爱着,那样的爱已经不是一种自私的执着和愚蠢的坚持,而成了一种新生的力量。
她活着,就是为了爱。
这样充满着爱的生命,比什么都有意义。
涂思启突然觉得自己之前还是小看了这个女子。
他下意识地道:“是的,他一定是有他的理由,他希望你幸福,希望你完完全全地忘记他,希望你有新的生活。”
落夕将头垂下去,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声音梦幻:“阿启,你想不想听一听我们的故事?”
此时,她哪怕就是要他赴汤蹈火,他都会去的。
何况只不过是听一个故事?
涂思启点头。
落夕淡淡笑了笑,开始叙述。
她和阿翰初次认识,是在学校的诗歌朗诵社。
那个时候,她念大一。
第26卷 她和老公的回忆6
落夕淡淡笑了笑,开始叙述。
她和阿翰初次认识,是在学校的诗歌朗诵社。
那个时候,她念大一。
她生性活跃,但毕竟要顾及不能让人察觉自己的身份,她不想做秦骏鸿的女儿,所以能低调就尽量低调。
朋友里面知道她身世的人不过也就是杨晴和汪雅然。
于是她最后只能选了一个自己最心水的社团——诗歌朗诵。
她喜欢静静地念诗,在早晨第一缕晨曦透进窗棂的时候,在最后一缕晚霞沉没天际的时候,那些久远的,带着书香的句子,总能抚慰她心中的情绪。
不过她完全是为了自己的兴趣,并不想出风头,所以在社团里面很沉默,倒是和她一起去凑热闹的活宝杨晴,每天都叽叽喳喳在她耳边嚷着有甚么新闻。
有一天杨晴突然风风火火地告诉她:“喂!落夕小宝贝,我听说期中诗歌朗诵社要搞汇报演出,初选就定在明天了,你去不去啊?”
她抬起头来,平静地道:“我这种水平还是不要去凑热闹的好。”
杨晴嘻嘻一笑:“本来这种酸不拉几的事情我是没有兴趣的,不过呢,我告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明天的初选有一位大帅哥要过来做评委哦!”
“哦,那你去吧。”她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
“切!你个胆小鬼!你不是很喜欢念诗吗,怎么临到党组织考验你的时候就不行了?”杨晴讥笑她,“还是你怕见了帅哥会舌头打结?”
“呸!”她那时候年纪小,禁不得激,“去就去!”
“这就对了嘛,听说那个帅哥是今年来的博士生,是信息工程系的,长得那叫一个俊俏,而且很书香气,最关键的是他一点也不花心!”
“你又没有和他谈过恋爱,怎么知道他不花心?”
————————今天到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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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卷 帅学长和俏皮学妹1
“这就对了嘛,听说那个帅哥是今年来的博士生,是信息工程系的,长得那叫一个俊俏,而且很书香气,最关键的是他一点也不花心!”
“你又没有和他谈过恋爱,怎么知道他不花心?”她嗤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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