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唇的味道
大概没有人会否定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这一说法。似乎是为了保护这一窗户,眼睛上下才长了眼睫毛——这两道与生俱来的栅栏天然地护住了眼睛。它开开合合地使眼睛看起来更动人,更有灵性。眼不仅长得有灵性,它还会表达哭表达笑,并更多地代表着一个人的精神与气质。难怪人类把对于五官的赞美更多地给了眼睛。
与代表一个人的精神与气质的眼睛相比,人们更多地把嘴唇看成是一扇物欲的大门。这扇大门由两片娇柔的花瓣构成。这花瓣温柔又多情,感性又性感,仅从直观上看它就比眼睛显得物质得多,而且从这扇大门里进去的无一例外都是物资。所以,人们总是认为嘴唇除了和牙齿、鼻子一起把好物资的养料与废气的进出关外,不再有别的功能,它的美感也不丰富,只是如花瓣一样温柔又性感。不像眼睛藏着笑意的时候美、含着眼光的时候也美。其实,这实在是委屈了嘴唇。嘴唇的美也是独特的。即便它不被涂上口红鲜明地强调它在五官中花一样的形象,它也依然是美的。它的美不仅在于它的红或肉色的性感,还在于它的香气与令人难忘的滋味。
嘴唇的确是有味道的,我所说的味道,不是指吃东西所带来的酸甜苦辣,而是它在恋爱时的滋味。在恋爱时期,嘴唇似乎比眼睛更繁忙,它不仅忙于表达,它还忙于沉溺。因为情侣们总是闭着眼睛醉心于吻。此时嘴唇在吻中的滋味无异于蜜在嘴里。最形象的说法是卡巴涅罗的诗句:“我感到你的/嘴唇在我的嘴唇旁边/发酵。”嘴唇与嘴唇的缠绵与留恋就在“发酵”这两个字中所表达的含义里。在恋爱的季节,当爱被香唇覆盖,世界就有了醉心的甜。或者说当爱有了甜唇的覆盖,世界就有了迷人的香。在这里,香与甜是同一的,一体的,它们共同表达恋爱的嘴唇。所以我能理解情侣们在公共场所忘情的吻姿,实在是因为内心甜透的缘故。爱情从心里产生,再到嘴唇上“发酵”,这一过程给身心所带来的颤栗经由嘴唇来释放或提升。我们用吻接住了那颤栗,那爱。嘴唇的覆盖就像黏合剂,两个单独的肉体开始合二为一了,完成了因爱的启发到嘴唇的沉溺。于是,世界在世界之外停止了,惟有相吻的嘴唇不断吮吸……爱从嘴唇这里得到鼓励,犹如我们从爱里得到精神。所以那些醉心于爱的人必然会醉心于爱人唇间的滋味。即便伶俐的唇也还是无法说出那爱在唇间发酵的滋味。但我们知道即便青春流逝了,开始浑浊的双眼也会突然被唇间的滋味点亮。因为从爱到爱,从嘴唇到嘴唇,物质的发酵所带来精神的愉悦同嘴唇的香甜一样令人难以忘怀。
只是这滋味太容易消散,只有爱才能保存。就像嘴唇的香甜只能由爱来滋生。
身体的艺术
上帝赋予我们的身体确有美丑之别。大多数身体生来仅仅是我们活着的依托和工具,而另一些美妙的身体非常幸运地成为人类杰出的艺术品。热爱艺术的人们,怎会不爱上天赋予人类的这种独特的艺术呢?人类自身的聪明和才智将上帝赐予人类的这种美推崇到极致。
人体画、比基尼、人体模特其实就是证明:美妙的身体不穿衣服往往比穿衣服更美。我想这就是为什么古往今来的画家都热衷人体的原因。人最本初最原始的身体往往更让人沉醉和充满自信。身体所蕴含的韵律和节奏是最原始与最本能的,同时是最艺术与最神秘的。它们赏心悦目,永远洋溢着暧昧的香气。
可是在生活中,身体被紧紧地束缚起来才自然才与生活合拍。最本真的身体、裸着的身体却是禁忌与遥远的梦想。都怪伊甸园里那条该死的蛇,从它诱使夏娃偷吃智慧的苹果开始,有关身体的禁忌就有始无终了,所有对于身体的抚摸与关怀都控制在智慧与文明所能允许的逼仄的范围里。艺术家正是在一点点狭小的范围里对身体这门艺术进行深情的抚摸与最遥远的回归。正是人体画、人体摄影、充分展示人体的电影让那些消失的美妙身体成为对无情时间的抗衡与对身体本身的梦想与安慰。
文明要求我们穿衣而且懂得穿衣的艺术,我们穿衣由身体对服装的妥协发展到服装对身体进行无微不至的体贴与无限丰富的张扬。由于时装业的兴起与蓬勃发展,我们发现身体的艺术与服装艺术越来越巧妙地融为一体了。服装对身体的贡献是不仅仅是让我们在生活中更自然更美,更重要的是让身体这种不能被人公开接受的艺术与服装一起堂而皇之地成为艺术。因为我们的目光不得不避开美妙的裸体,却可以无限神往地欣赏着那些美妙的艺术明星。
与其感谢上帝,还不如感谢那些勇敢的人,感谢那些致力于身体艺术的艺术家。感谢玛丽莲·梦露、辛迪·克劳馥,感谢麦当娜。正是“只穿着收音机里播放的音乐的梦露”、“只穿着郝丝敦(香水)的辛迪”、“只穿着空气裸跑的麦当娜”和拍摄她们的摄影家,让这些美妙的身体永远不会在时光中消失。它们将永远作为艺术与世界永存。
我们看到并惊讶不已的人怎么会不感谢他们呢?
不论是时装模特还是摄影模特,在我看来都是身体艺术的标本。这种艺术比任何一种艺术都靠天赐。其他的艺术尚可通过后天的努力求得,惟独身体这件艺术品可遇不可求。只有认识到身体速朽并为身体的衰老与消失感到痛心的人,才会有胆量与勇气把上帝赋予人类的美妙身体变成永久的艺术品让更多的人看到。艺术品是被欣赏的,就像有的人生来是被看的。只是那被看的人应该有足够的天资懂得去展示、去发挥。因为身体是速朽的,艺术却是永久的;个体是短暂的,时间却是永远的。
如果上帝赋予她们一副美妙的身体,并给予机会艺术地存在,我们就该赞许她们把自己艺术地打开。
把什么藏在书里?
庞培在那些既开书店又写作的日子里说过这样一段话:最好的爱情容量,也不过是一册薄薄的诗歌,或诗文集。是的,爱情的形式是诗歌。这不难理解。很多美丽的诗歌与好的诗人都是爱情成就的。没有一位诗人不是因为爱的养料而成长起来的。因为心中有爱,所以要歌唱。诗歌就这样成为爱情最好最激动人心的载体。诗歌也会成就美满的爱情,就像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成就了她与白朗宁的爱情。
像爱成就诗歌一样,灵魂成就书。一本本书就是一个个安居的灵魂。只有当阅读的眼睛将书打开,那一个个的灵魂才会飘起来。我们习惯将灵魂藏在心里,但更多自信的人愿意把灵魂藏在书里。把灵魂藏在心里是温柔与隐秘的,但把灵魂藏在书里,却是最悲壮与长久的。
所有的爱恨情仇,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物质的、精神的;所有具体的、抽象的都以文字的形式藏在书里。一本本的书被我从书店里选购回来,我怀着一种等待艳遇的心情将它们一一打开。那些藏在书里的,与我的眼光相遇,并与我灵魂发生奇妙的交汇。铺天盖地的幸福与颤栗淹没了我。我在漫天的书海里,成为了一只幸福的书虫。
那个写《书飞之歌》的外国作家赖哈德·雷涛已经去世很久了,但他多年前的文字此刻在我的眼下这样说:为何乘着书在天空中飞行了这么久?我们发现这里又凉又静,只是没人到达。放一本书在脚下,飞起来就不会孤单害怕。肉体携带灵魂旅行当然不会孤单害怕。有些书就像神奇的阿拉伯地毯,能带我到想象的任何地方。累了,倦了,就在书里安睡。我发现,我不仅把喜怒哀乐藏在书里,我已经把自己也藏进了书里。成为书虫是为了有朝一日化蛹为蝶,带着书中的世界与精神飞得更高更美。
所有的肉身最终都会被无情的岁月把它从尘世中抽离出去,进入坟墓。是的,最终你看见的是,我们一转身就钻入墓碑下,归于尘土。而灵魂却在书中安睡。这就是写作最美好的诱惑。所以有人会说:不写作,勿宁死!因为写作是灵魂活着的方式,而书是灵魂的载体。
所以我写作,不仅仅是简单地把爱藏在书里,而是要把灵魂藏在书里。
和词的亲密关系
一个写作中的人,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和词的关系是一种亲密的关系。他用词抵达他的人物,实现他的梦想。就像猎人用猎枪获取他的猎物。
写作中的人,用词、词的光和词的节奏铺成道路,向已知或未知的前方走去。在途中和词一起邂逅新的美、丑,善与恶。写作中的道路就是词的道路。写作的冒险就是词的冒险。在词的道路中,男人爱上女人,女人牵着孩子,孩子搀着老人。他们向前面走。词在他们的脚下,手中,眼里,脸上,皮肤里……由思维输送到身体里的每一个角落。有时候,词在躯体里,就像血在血管里。它们是顺着句子流动的。在我们热爱的词语中我们获得了爱与甜蜜,光明与芬芳。尽管与此相反的一切总是存在着,但在词的道路中爱战胜恨,光明战胜黑暗。正是这种必然的胜利,使我们在词的道路中越走越自信,越走越有劲。在自信里,词在思维里、在肢体中展开,流动。
但是,夏天的中午,肢体无法在时间中展开,只能在时间中沉睡。脑子里的词也都睡了。只有梦在过着有词的生活。几只熟悉的鸽子在窗口张望。它们知道我没画画,也没遣词造句。它们知道这很好。我在梦里飞,就像它们歇过之后在天上飞。
可是,我终要醒来,坐在电脑前,开始在词中寻找词。就像鸽子停在树枝上寻找食物。我用词填饱精神的肚子,再用词砌好精神的城墙,为的是让灵魂睡得更好,在醒来后飞得更高。
一个写作的人如果失去了词,就会失语,就不会有写作。在写作中不可能没有词,就像一具活着的躯体不可能没有梦。一个写作的人终日在词里,走也在,跑也在,坐也在,站也在,醒也在,睡也在。无处不在词里,无时不在词里。
我用词写作,就是在飞,在尘世的上空飞,在梦里飞。
一个写作的人,一辈子只与词有如此亲密的关系,并在亲密的关系中,在成就书的途中成为了词。
夜,这种魔力
夜把所有的彩色都变成黑色,这种魔力就像把彩色照成黑白的照片,只是夜的白没有黑白照片的白那么显眼。
当白与黑、明与暗碰面之时,夜那宽大的黑色天鹅绒就开始收容我们从白天过来的惊慌和疲惫的身子,并试图抚慰所有不安的心。
一切都在这种安抚中睡去,只有梦与想象的触觉一一伸展,带着我,像一只只爱夜晚的黑色蝙蝠,在夜里飞。夜晚所有的呼吸都成为我在想象中飞翔的旋律。
夜又像一只保守秘密的柜子,收容所有的夜色和一切荒诞美妙的故事。所有的夜色、所有的故事的所有秘密都在夜安静的心里睡。那些夜间无眠的人都试图用想象来拥有夜巨大的财富。但白天或强光这些钥匙会无情地将夜色启开,将我们在夜间用想象拥有的财富全都搜去。最后我们发现自己仍然同白天一样一无所有。
但是经过了夜这温柔的爱就是不一样!
因为白天终究不会把爱怎么样。爱和我一样只是喜欢把睡床安置在白天这个别人的生活舞台上,只和夜晚成为最亲最好的朋友。历来,夜是诗人与爱最亲最好的朋友。这最亲最好的朋友从一开始就充满了善意的温情。
还有那些不能解释或不需要解释的都爱居在暗处,住在夜里。温柔是它们的质地,沉默是它们的本色。它们同夜晚亲密得就如同夜晚本身一样。所以那含蓄温柔的一切都热爱夜,即便那些热情强悍的一切在经过白天之后也热爱夜。因为夜确实是一位宽厚仁慈的朋友。她用那宽大的黑袍子温柔地罩住所有的一切,然后在白天到来时收起自己,还一切以本色。
我的想象就是这巨大的黑袍子里的全部温情,趁着夜色,将一切不可能的变成可能。一枝写作的笔就像夜一样能收容并安慰所有疲惫的心,并给这些心以夜色一般宽大温柔的想象。一枝写作的笔就是要尽可能地克服生活的局限,让那一切不可能的均在夜晚成为可能。
让写作的笔在夜里飞,让击键的手指与爱同旋律。
好的写作终究如恰如其分的夜色一样,不但安慰肉体,安慰灵魂,还启发灵魂去寻找去接近梦中美好的一切。
死,这种魔力
死,是每个人终将面对的现实。自古以来,谁能无死。高贵的、低贱的,聪明的、愚笨的……凡是有生命的终有一死,无一能幸免。在永远的时间面前,在不绝的死面前,短暂的、喧哗的人生是多么脆弱、不堪一击。生命只是一段短暂的现实与记忆。
无人能永久活着,但尽量活得久一点仍是一切生命的奢望。可是肉体能活多长时间,是不能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一个不能改变的命运问题。但是,怎样活得久一点,这不仅是一个命运的问题,更是一个艺术的问题。
对于肉体能活多久这个问题,生命不能从生命中得到答案,只有主宰生命的神(如果有神的话)能回答,只是他一味高深地沉默着,并不回答。对于怎样活得久一点这样一个问题,它不仅仅是关乎肉体,更关乎精神与记忆。往更明白处说,就是肉体怎样活得足寿,就是肉体虽死了,而与它有关的精神与记忆仍活着。我们知道即使是平庸的肉体生活,有关它的精神与记忆仍比肉体活得久一点,所以,那些艺术的灵魂比他们的肉体活得更长久便不难解释,一些人为什么注重生命的质量而不苛求生命的长短也不难理解,人们为什么要在有生之年多创造一些精神财富也不言自喻。都是一个道理——精神比肉体活得更长久。
这样,怎样活得久一点的问题,就成为一个艺术的问题。
一些事实告诉我们:有时候,一个死于盛年的生命比一个死于老年的生命,一个贫者的生命比一个富者的生命更有价值,对人类更有贡献,这就上升到了一个艺术的问题。在人类的精神史上、艺术史上,有不少不怕死、歌颂赞美死的人——那些死于盛年的艺术家、作家、诗人……西尔维亚·普拉斯说:“死是一门艺术!”普拉斯就是这样一位把死作为艺术对待的诗人。她的死在某种程度上成就了她的艺术,完善了她的艺术。在她的生前,她的诗反应并不大,可自她死去,她的遗稿却在美国的诗坛上激起了强烈的反映,引发了自白诗运动的又一次高潮。她也由此成为后来的一些热爱死亡的女艺术家,尤其是女诗人的精神领袖。死在这里成为了一种奇迹。这位30岁吸煤气自杀的诗人在我们看来并不比她的那位寿终正寝的死于晚年的诗人丈夫台德·休斯活得更短。是的,那件真实的死亡事件过去已经近半个世纪了,可是她的诗却仍然活着,并将永远活下去。——诗早已越过短暂的肉体活了下来。这种艺术的活将成为永远的不死。正是所谓“肉体停止的地方,灵魂前进了;玫瑰停止的地方,芳香前进了……”
凡·高死后,人们才发现他的价值。他的画早已价值连城了,可在生前他又穷、又丑,一幅画都卖不出去;王小波死后,人们才遗憾地发现他的小说写得是多么的好,甚至还说他要是多活几年,说不定可以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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