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也去得太久了……一股莫名的不安,在男人的心底悄然散开……
而身后,蓝西的出现,却让这份不安陡然间被敲击的粉碎,被更大的惶恐代替————
“哎?卫生间?我刚从卫生间里出来,里面没有人啊!”
刚好从旁边经过,听到他们对话的蓝西,顺口接了一句,一脸莫名其妙……这里和那天记者招待会不是一座酒店,这里的首映厅是单门单户,所以这层的卫生间也只有一个,一男一女,他刚才去的时候,所有的小门都是敞开的,里面一个人都灭有啊……
可是话一出口,三个人同时陷入了错愕!
云千昊疯了一样冲进卫生间,确认了蓝西的话不假之后,整个人懵了一瞬间,迅速作出了咬牙切齿的反应————
“把保全部的负责人叫过来,调监控!”
小歌该不会出什么事儿了吧?会不会有什么高手神不知鬼不觉的把他弄走了……这世上恶毒的人可不止李潇潇一个……情急的大脑错乱、男人的思维都快玄幻了。
蓝西匆匆忙忙去叫不远处本来不想过来跟云千昊打招呼的甄逸寒……
云千昊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
可偏偏这时候,云千昊的手机响了————是短信!
他的手机在欧阳夜歌遇袭的时候被踩烂了,也还没顾上买新的,本来他这种人只要打个电话立刻就有人给他送上最好的,不过今天和欧阳夜歌从看守所出来的时候,路过一家小店,欧阳夜歌的电话也坏了,提出想买一部,他就顺手买了两只,虽然没用过这么廉价的东西,可是当情侣来用,连一件物件都能感觉到丝丝的甜意。
可是今天心血来潮连号码都换了,还没来得及告诉别人……也就是说,会发短信给他的,只有和他一起买手机,互换了号码的欧阳夜歌!
这一刻,云千昊生平第一次有了像抓到救命稻草的感觉,然而————
“云千昊,抱歉,我揍了,我没有办法接受和一个男人的天长地久,谢谢你带给我的回忆。各自保重吧。”
瞬间,如同全身沸腾的血气褪尽一般……男人呆若木鸡,却紧紧地攥着那个手机,眼神里散布着比平日更可怕、更危险的气息……因为攥得太紧,手机嘎嘎作响,而男人的血,一滴一滴从指缝里滴落,却还浑然不觉!
小混蛋,下午还说你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人……你怎么忍心这么残忍的骗我?
还是你觉得,我会就这么放过你!
……
第一百零二章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欧阳夜歌和林子墨的家乡在北方,要回去的话,水飞机只要几个小时,坐火车要一天一夜……但是他们却选了另一种方式,足足奔波了好几天——
汽车!
长途汽车站周围,总有些长期搭车的小型子弹头什么的,说白了就是非法客运,一般都是省内短途……可是架不住有钱能使磨推鬼,如果有人愿意出干半个月才能赚到的钱跑趟长途,也无所谓。
当然,这是林子墨的主意。
论心眼儿,这个男人的心眼儿多的跟蜂窝煤似的,长途车有长途车的好处,尤其是黑车,现在机票和火车票都是实名制,就算检查比较松的汽运站也有不少摄像头……可大马路上拉活儿的黑车才不检查这个呢,给钱就行,再说就凭林子墨这副社会精英的模样,欧阳夜歌也是一副斯文儒雅的天然温柔,怎么看也不像坏人,司机也敢拉他们走!
说到底,林子墨很诸楚那位云家少爷的手段,而他所作所为的目的无非只有一个——
把小歌藏起来,让小歌彻底从那家伙眼皮底下消失!
如果被那家伙找到,如果云千昊硬抢人,自已能不能拦得住,这是一个问题;
如果两人再次纠缠,被小歌终于察觉到自己心里对那个男人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如果小歌自已动了心要跟那家伙走,自已该怎么办?这是另一个问题!
做律师的人,思路诸晰是最重要的,更何况是林子墨这种相当厉害的后起之秀了……这些事儿,他早就已经理诸思路,绝不能被找到,绝不能让这两个问题发生!
“……幸好,合同上没写住址,只有名字、身份证号和指纹的话,没什么问题!”
“恩……”
一路上,一直都是林子墨在不停地找话题,想让身边的人打起精神来,可欧阳夜歌一直是这幅没精打采的模样,总觉得心里少了什么东西,空落落的。
关于当时签合同的事儿,确实是甄逸寒的疏漏,一方面他没想到有什么美人是云千昊这种花花公子用了这么多天都搞不定的,所以美人的老家具体住什么地方,实在是让他觉得留下也没什么意义,反正人会留在那家伙身边的……另一方面,欧阳夜歌的情况也确实特殊,林子墨比他大三岁,他准备上大学的时候,林子墨已经大四、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实习,已经开始初露锋芒,交际圈也非常广了,那时候他只是单纯的替自已从小就偷偷喜欢的小歌着想,不想让他背着一个孤儿的身份去异地上学,他自已是过来人,知道那其中的辛酸,所以托了不少层关系,给小歌重新办了身份证,办到一户没有儿女的夫妇名下,所以就算云千昊他们顺着身份证去找,也只能找到那对夫妇的住所,而当时多了很多层关系,其中还包括专门干这个的黑中介……所以就算云千昊本是通天,也很难一层层剥开这些茧,找到小歌。至于指纹,欧阳夜歌是孤儿,从来都没有做过指纹记录,而且欧阳夜歌是完成了他们的合同离开的,不存在任何商业利益纠纷、他们也没法大张旗鼓的明查……
这回,虽然小歌被那个引生欺负了,他怎么想都咽不下这口气,可云千昊是再也别想找到小歌了!
“小歌……那个……要不你再睡一会儿,等会儿到了,我叫你……”
心上人没精打采的样子,让人看着揪心,可是两人之间到底是什么时候多了一层说不诸道不明的隔膜?让这个从小到大一直在他身边肆无忌惮撤娇的小傻瓜,在此时明明有了心事却不愿意跟他说、而他也问不出口了?
已经是第四天了,前三天来,他一直都小心的呵护着身边的人,每天夜色一落就找汽车旅馆,找环境好一些的地方,只要司机一个人的证件就行,而且因为都是路上比较偏的地方,所以也没什么摄像头……吃的用的,尽一切可能找能力范围内最好的,生怕他有一点不适。
幸好开车的是个单位退休后出来跑私活儿的大爷,对那些娱乐八卦完全不懂,才没认出欧阳夜歌这张在网上红极一时的脸……当然,特意挑这种年纪大看起来又落伍的人的车,也是林子墨的精明之处。
“恩。”
欧阳夜歌很听话,乖乖的闭上眼睛……他怕林子墨问他的事,长这么大第一次不再知无不言……他没法说啊,上次在电话里,他倒是把之前的事儿都告诉这个自已的竹马了,那么委屈却又信誓旦旦,可之后在医院的那个晚上,他心甘情愿的雌伏在那个男人身下,那又算是怎么回事儿?
不是要瞒着……他只是……说不出口啊。
就算像这样闭上眼睛,脑海里的回忆却止不住,云千昊头破血流的抱着他、护着他的样子,那天晚上自已那么不知羞耻的行为,脸红心跳的一幕暮……现在掌心里,似乎还残留着那个男人指尖的温度……
欧阳夜歌从来没有谈过恋爱,他虽然是孤儿,却一直被林子墨保护的很好,好的过头儿了,在这方面也单纯的过头儿了……所以他不知道自已这是怎么了?就好像病了一样……
“小歌,你怎么了?是不是累了?要不我们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再赶路吧,反正离家已经不远了,不急的……”
在欧阳夜歌第六次在他身边的座位上翻转身体,闭着眼睛唉声叹气的时候,林子墨终于忍不住出声了,这哪儿是睡觉啊?
“啊!我……”
欧阳夜歌闻声睁开双眼,那双漂亮的眸子里,又憔悴,又茫然,但更多的却是自已都浑然未觉的彷徨……而睡意反倒是一点儿都没有。
沉默。
过了大概五分钟,欧阳夜歌直起身子来,伸展了一下,从口袋里慢慢摸索出一部手机……是那天,和云千昊一起买的,给他买了一部白色的,云千昊自已用黑色,非说是情侣机……
想到那家伙……那时候幼稚的表情……
“小歌,怎么了,想到什么有趣的事儿了?笑得这么开心!”
这些天难得看到他露出点笑意,林子墨立刻借题发挥,想趁机逗他开心。
却不料,他的话,让欧阳夜歌微微一愣,苦笑,摇头——
“没、没什么……想着快到家了呗!”
不可思议呢,想起那家伙的时候……自已居然笑了么?
看了看掌心里的手机,已经关机了,他给云千昊发完那条短信之后就立刻关机了……而现在,欧阳夜歌利落的拔出里面的手机卡,用指甲用力一掰——
小小的卡片,断了!
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方式……也断了。
“呵呵,长途卡……回家就没用了。”
惨淡的笑容,跟刚才那种发自肺腑的漂亮完全不是一回事儿,可是强作欢笑的欧阳夜歌没发现,身边的男人当然看出来了,可是林子墨会说么?会说你要是真的这么难过,我送你回去?
他不会!他的小歌……他永远都不会让给别人!
……
四天时间——
林子墨利用这四天的时间,费尽心机躲开了一切可以被云千昊找到他们去向的途径;
而云千昊会闲着生闷气么?他可不是废柴花花大少!
被骗了!生气了!手机砸了!恨得咬牙切齿……然后呢?
如果他会就这么算了,把这个哑巴咽回去,那他就不是云千昊了!
就在外面的媒体和粉丝还满心期待着他们豪华浪漫的婚礼的时候,这个坐在自家客厅里,顶着黑眼圈,全身正散发着吓人冷气的男人正在接电话,不同的电话,为的当然是同一件事,同一个人——
“二少爷,我们把当天现场的录像整理出来了,找到了欧阳先生离开的路线……他是从后门离开的,脱掉了外套跑得很快,所以没被人认出来,不过他不是一个人离开的,有一个男人在后门接应他!具体的录像片段,已经给您发到邮箱里了……”
“二少爷,您被粉丝踩坏的那部手机的通话记录已经查出来了,欧阳先生遇袭前十几分钟一直在通话,通话号码的机主名叫林子墨,我们已经查到了对方的归属地和相关注册信息,已经给您传真过去了,诸问还需要继续深入挖掘这个人的资料么?”
“二少爷,机场、火车站的售票记录都找不到欧阳先生的,不过客运站门口拉黑车的人说,他们有个天天出车的同行,正好是四天前接了个活儿,到现在都没回来,很可疑……他的车牌号是跳跳,需不需要入侵高速公路监控系统,查找这辆车的所在地?”
“……”
云千昊戴着耳机,一边听,一边单手攥着酒杯,眯缝着双眼的模样,像一头蓄势待发的豹子!
突然,“啪”的一声……高脚杯被从中间捏成两半,猩红色的酒水洒在纯白色的长毛地毯上,格外的刺眼。
“给我不惜一切人力物力,把所有可疑信息全都仔细排查一遍……明天,明天我要知道他的具体下落!”
小歌,你以为这样你就能逃得掉么?
你不爱我……你还骗我……
我被你玩儿的这么狼狈不堪,现在心都丢了……你还想跑到哪儿去?
……
第一百零三章 欧阳夜歌和林子墨的关系
租来的黑车,一直让司机开到机场,再换乘林子墨之前停在那里的车……
幸好欧阳夜歌的家离机场也不算太远,位于这个小城市的一座普通公寓楼里,顶层六层,没有电梯、八九十平米,因为靠近市郊、房子便宜、绿环也不错……作为自已白手起家的年轻人,能够完全凭自已的能力买这么一套房子,哪怕只是交个首付,也是很不错的了。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傍晚了。
“小歌,我不回去了……我今晚在这睡了啊!”
——林子墨说得理直气壮,再自然不过……什么是竹马竹马?他们从小到大就是这样的相处模式啊!
“恩,都累了,你今晚就别走了,好好睡一觉吧……”欧阳夜歌也早就习惯了,他们可是穿着开裆裤一起长大的好兄弟,可是刚要铺被子,一扭头不由蹙起眉头来,“墨墨,你别忙活了,这些我明天慢慢收拾,你得上班吧?都诸了多少天假了,快洗洗睡吧!”
他是累坏了,别看天色还早,可坐了四天汽车,正常人都受不了,全身都快颠散了……更何况墨墨一路照顾着他,自已几乎没怎么好好休息过。
可是现在,林子墨居然还有精神在他的厨房里帮他整理!
“你先去洗澡,睡觉!我等一会儿就睡,放心吧,我身体比你好多了,一点儿都不累……你看看你,厨房里的菜和水果都烂透了,流汤了,满厨房的发霉味儿……冰箱里的东西也不能吃了,跟你说过多少次,吃剩下的东西就倒掉,你就是总犯懒不肯听,不知道对身体不好么?你要是实在懒得做饭,那我每天来给你做,省得你一次做三天的,这都像话么……”
“我也不知道会一走这么多天啊……”
欧阳夜歌委屈的瘪着嘴……当初他去,以为只是跟甄逸寒签个合同,沟通一下写作意向,第二天就回家了……谁知道会发生这么多事儿,一走就是一个月!
可不是厨房里的东西都烂光了么!
可是委屈归委屈,那嘴角自然而然桂上的亲密笑意是一种浑然不觉的习惯……这个人,就是这样的,不同于云千昊那样高调的宠溺和浪漫,把他捧得高高的、闪耀着,让所有人羡慕……他们都是苦孩子,一起长大,体贴入微的照顾着他,每一个细节都在男人的考虑范围内,墨墨永远知道他的冰箱里有什么、应该再买点儿什么?知道他什么时候犯懒、炒一大锅菜恨不得吃三天,然后自已提着大包小包的食材来给他做饭,墨墨不会把厨房烧掉,他一点都不担心,墨墨的厨艺比他还好,而且永远知道他喜欢吃什么,就连他冰箱里长期保持数量的冰激凌都是这个男人每次带来的,数量不多不少,免得他贪吃搞坏肚子,却每个口味都是他的最爱……墨墨甚至诸楚他的所有尺码,衣柜里有一半的衣服都是墨墨买的、包括内裤,他自已犯懒连街都懒得逛,这个男人就帮他把什么都打点好了,就连这房子,当时也是墨墨给他挑的,不光经济合算、还离墨墨家很近,当时他拒绝了墨墨的好意,不肯搬到对方家里住,总觉得这样被照顾下去,自已迟早得被照顾成废物,结果男人不放心,要把自家对面的房子买给他,他又买不起、也坚持拒绝了墨墨的钱,毕竟有些事、一些金额比较大的钱,他还是很计较的,最后男人实在没办法,放下手头的工作每天给他找房子,终于在距离最近的小区买了这儿……
他们没有云千昊那么多钱可以一掷千金来哄他开心,可是欧阳夜歌一直很满足,满足他的御宅小日子,也满足一辈子能有这样一个朋友。
所以,这是他最好的朋友,好兄弟……要好的就像是他生命中的一部分似的。
……可是该死的,他怎么又联想到云千昊那家伙身上去了?
“愣着干嘛?还不去洗澡?你赶紧睡觉,你看那黑眼圈……”
欧阳夜歌走神的功夫,林子墨已经很利落的把厨房收拾干净了,提着垃圾袋准备下楼,刚好看他在门口发呆,笑了……这么天然呆萌的,才更像是他的笨蛋小歌。
打开门,把垃圾袋暂时放在门口,人却又回来了,直奔浴室,浴室的水“哗啦哗啦”的响,欧阳夜歌一个醒神追进浴室,看到男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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