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你的手很冰呀。”方初晴摸了摸沈澜的手,然后又抚在他的脸上,感觉他像是冰雕的男人,又冷又僵硬。
环顾左右,再没有取暖的东西了。一咬牙,忽然坐在沈澜的膝边,紧紧抱住了他,武侠小说里都有这样的桥段,男主发病,女主脱光衣服为男主取暖,第二天早上男主就会奇迹般的病愈,她一直不能理解女主为为什么一定要脱光,难道穿着衣服就不能取暖了。她不信,她今天就要试试!
而沈澜,没料到她会有这样的举动,先是吓了一跳,然后立即就觉得那渗透入四肢百骸痛感减轻了很多。原来,心窝暖和,身上就会难受了。
他没说话,只轻轻环住方初晴,有人跟他一起抵挡那一波波的痛苦,是他从没想到过的事情,就连当年的苏味也不曾这样做过。现在,极致的痛楚和怀中极柔温暖的感觉交织在一起,令他脑子里一片混乱难明,唯一清晰的想法却又吓了他一跳。
他在想,既然舍不得放方初晴离开,既然知道不能随便把她收进屋里,既然她是个自尊的女人,想收也收不到,既然不想让她和晴翠、花罗,还有他之前的其他女人划等号,那么。。。也许。。。他必须想别的办法把她留在身边,让她彻底属于他,比如。。。。娶她。
给她个名分,肯定要解决很多困难,毕竟他们看似是两路人。不过,他会有办法解决的,现在的关键是怎么开口?还有名分究竟是什么?正妻?似乎不太可能。不过他也不打算再娶别人,只她一个的话,这些小节应该没关系吧?
他胡思乱想着,心情很不稳定,但方初晴却是一心一意把自己当成热水袋、为他疗伤。在这雪夜,寒冬,穿荡的山洞,两人就这么沉默地拥抱着,有一咱难以言表的温馨感觉。
也不知过了多久,方初晴渐渐睡了过去,醒来时发现两人就躺在一起的。她整个身子都蜷缩在沈澜的胸前,沈澜侧身怀抱着她,脚压在她的脚上,两人之间似乎有一根无形的锁链相连,也不知是谁温暖的谁 。
一瞬间,她有些贪图这种奇妙的感觉,但很快就清醒了过来,趁着沈澜还没醒,蹑手蹑脚地逃出了他的怀抱。回过头来再细看他的脸,发现他长得真是很好看,就算现在睡着,那超人的气质看不出来,单只五官就已经很帅了。何况,昨夜的折磨令他有点点憔悴,还有那蹙着的眉头,无不让人的心涌上阵阵温柔。
这个男人,无论是谁得到,都值得好好去爱。只是,她有那个福气吗?看来是没有的吧,以他的地位而言是不能要娶一个失夫丧子、来历不明的女人的。而她,绝不会委身于一个娶不了自己的男人。
不禁,她看着他,想得痴了。
良久,沈澜才动了一下,于是方初晴好像做贼快被抓到一样地跑了出去。而当沈澜也走出洞外时,只见到大亮的天光,心中异常惊讶。他多年少眠,怎么昨夜睡得那样踏实?难道是疼痛消耗了太多体力?又或者是因为软玉温香抱满怀?
可是他身边睡着的女人少过吗?却从严没有这样过。但那样睡的感觉实在很好,看得他昨晚想的那事要好好计划一下。
两个各怀心思,可谁也不说,吃了早饭后就继续回马场前进。昨夜的雪不大,地面上只铺一薄薄的一层,也正因为如此,路才特别滑。好在沈澜的马神骏,方初晴又骑术超群,虽然这是桑青的身体遗留给她的超群,但足够她使唤了。不过尽管如此,他们赶了一天路,本计划黄昏时分到在马场的,可实际上却在天都黑透了后才到。
沈氏马场占地非常大,但是在外围居然用石头少木栅混杂成了绵延围墙,只这一项就可以看出经营马场的功夫来。而方初晴才一进马场的范围,就似乎感觉到了马群的躁动,立即兴奋莫名,很有回家的感觉。
看来桑青很爱马呀,这感觉完全遗留给了她,左右了她的行为,其实她在重生前连宠物也不养,这让她有点怕怕,怕桑青的残留总识在冥冥中决定她的新人生,那样还不如不重活这一次。比如,桑青左右她的感情,让她爱上江无忧可怎么办?
“王爷您不定期巡查,怎么不提前派人说一声,让卑下好准备准备。现在这。。。还好您的房间是时常打扫的,倒不怕耽误了您休息。”马场的管家姓氏不明,但名叫银子,是个三十来岁精明强干的男子,看行动做派倒像是从军队中退下的。
“不必忙碌,本王是偶角经过,过几天就走。”沈澜下马,顺手把方初晴也抱了下来。其实方初晴马术很棒,用不着别人帮忙,可他这举动却给了旁人一种暗示:这是他的女人,他是带新情人来逛逛的。
银子一脸了然地道,“那正好,反正您很久没来了,只当是休息休息。明天我给您用新借的肉炖山菌子吃,就用山上的松木为柴,上回您还夸那味道香呢。还有,最近我又得了几匹好马,王爷给相相?您要看帐也成,不过现在天晚了,不如吃点热乎的,喝点带劲儿,完了就先睡下吧?”他一边说一边走,看来很高兴沈澜能来,说到最后一句时,还有意无意中瞄了方初晴一眼,神态有些暖昧。
第六十四章节 道具的作用
“这是皇上的秘密信使,就安排她住我那间房,你在隔壁再给我收拾一间来就是了。”沈澜说得一本正经,“还有,信使大人爱吃菜和水果,你多备下点。我知道这日子新鲜的水果蔬菜不多,不过总会有些吧?”
“王爷放心,卑下绝不会怠慢了信使大人。”银子回答得恭敬,但看样子并不相信方初晴的身份。她认定她是王爷的女人,不过也许出身高贵,要耍点花样,摆摆架子罢了。只是王爷从没带过女人来马场,因为这份特殊的原因在,他决定 他决定要好好侍候着。
走了很久,一行人才来到一座巨大的木屋前,这木屋仆实无华,看起来又坚固无比,不管外表还是屋内,都颇具有北境的粗犷之美。方初晴被带到的房间里布置得简单大方,有欧式的壁炉,四周还盘着漆成白色的铁管,类似于暖气。拿手一摸,却是冷的。床垫、椅垫,脚凳,全是华丽的兽皮,与家具摆设的原始沉重感一对称,不得不说,品味超群。
幸好她不是野动物保护者,不然非得掐死沈澜不可。
银子在一边热情地道,“王爷和信使大人来得突然,现在那边才起火,很快就暖和了。”
所谓客随主便,方初晴虽然是染黄“皇上亲封”的信使大人,却没有表现出颐指气使的态度,吃了顿热乎乎的农家饭后,立即就钻进暖和的被窝里。不过她惦记着沈澜的伤,一时没有睡着,想去看看,又没有借口。人家贾宝玉想林黛玉了,还要拿两条旧帕子送过去呢,她需要一些道具呀。
辗转反侧中,突然有东西硌了她们脖子,顺手一摸,不禁心喜地自言自语,,“这不就是道具吗?”说着就起身穿衣服。
她手中握着的,是沈澜曾借用给她的那块能试百毒的宝贝,自上回给了她,一直也没有要回去,现在她成天待在要塞中,生命安全完全有保障,这东西就用不着了。反倒是沈澜,经常在外作战,风餐露宿,这宝贝对他来说更有用些。
这么想着,她悄悄开门进屋。不过她还没走到沈澜的房间,就从走廊一侧玻璃窗看到有一个人站在雪地中。那身景她太熟悉了,不是沈澜又是谁?
她立即冲出屋子,责怪道,“你昨天才发作了旧疾,今天怎么就跑到雪地里站着,还是大半夜的。”
沈澜低下头来,微微一笑。
他很少笑的,要笑也是潮笑和冷笑,可今天这一瞬,他的眼神中却暴发出无比的温柔,是方初晴从没见过的。雪地、满月、视线良好,有一名绝世帅哥对她展颜,害得她小心肝不住的扑通扑通跳,身子忽冷急热,心底也升起一股犯罪的欲望。希望明天 北境早报的头版头长的大字标题上写着:女流氓逆袭,雪地推倒北境之王!
“笑什么笑!快跟我回屋。”她呆了几秒,之后连忙打碎那不正常且不正经的幻想,顺便握起沈澜的大手,小小缓解一下渴望,“景鸾说过,你这病是由伤重而来,却被寒气逼仄,必须保暖。不然让你在和政城过冬怎么就没事?”
“我只是在天气恶劣时才会旧疾发作,今天已经晴天了。”沈澜有一搭无一搭的辩解着,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在他掌心中的那只温软小手上。
她真暖和呀。不知为什么,最近他总是有这种感觉,似乎她在身边,他就从里到外都不会感觉寒冷。刚才他站在雪地里,是想冷静想想要怎么跟她提求娶之事,只是还没想好,她就又闯过来拢乱他了。好吧,明天再想也行,反正日子还长远,他何必急于一时呢?
两人手挽手地进了房间,方初晴立即把沈澜按坐在床上,然后拉开衣领,露出那颗解毒丹。
这就是现代人和古代人的区别了,重生或者穿越人士不是穿件古装,说点古语就变成了古代人,真正泄露身份的往往是最小的细节,所谓魔鬼藏身于细节之中么。对于方初晴来说,她和某人熟悉后,经常会忘记纠正自己的一些动作为,比方:随意拉领口。
这在现代也许不算什么,低胸装都能穿着四处跑,何况只是拉拉领子呢?但在异时空的大江国,虽然民风开放,但毕竟民情等同于另国明清时期的大江国,这举动很的挑逗意义。特别是,她面对的是一个对她抱了心思的男人,对她志在必得,现在只是考虑怎么“得”的男人 。
“我刚想起来,这个要还你了。”她什么也没意识到,认真地说。
“你拿着吧。”沈澜瞄着她脖子下面的一片莹白,“它不仅能试百毒、解百毒,浸在酒水中,还能麻痹敌人。”
“可是我现在很安全哪,倒是你,应该防备有人刺杀。”方初晴继续很认真地说,还顺手把解毒丹拉了出来。
沈澜站起身,握住那个宝物,感觉上面还残留着方初晴的体温和体香,不禁一阵心神摇荡,轻声道,“早晚我会收回的,但不是现在,等到威胁你生命的那件事彻底解决。。。。”他小心地把解毒丹放回到方初晴的衣领中,无意中,指尖碰到了她的皮肤。立即,一股热辣又激烈的电流从他的的指尖,顺着血管急速转遍全身,心跳加速。
他俯下头,似乎是看拴着解毒丹的绳子有没有扣好,嘴唇却有意无意的触碰着方初晴的耳朵,然后向下,灼热的唇印在她雪白颈侧的血管上。
他的举动太突然,方初晴没有防备之下,自然溢出一声低吟。而沈澜的嘴唇贪恋着她皮肤的温暖与滑腻,一经挨上就没有离开,轻轻啃噬着,慢慢向下,在那隆起的边缘磨蹭着,然后转过那醉人的深沟,从另一侧返回到颈边、耳朵。
方初晴身子后仰,双腿酥软,若不是沈澜紧紧扼着她的纤腰,她肯定会摔在地上。而因为两人紧抱着,她清晰地感觉到他身体上强烈的变化,脑海中一阵迷糊。
这一刻,什么必须要娶她才能跟他在一起,什么要得到她的允许才会碰她,全被两人扔到九农云外去了,彼此忠实的身体都自然而然回应着对方的试探,强烈的渴望得到爱抚与慰藉。理智在这时候没有用武之地,心灵的真实超越了一切表象。
他们,其实早就已经相爱,只是两人还都不明白。
沈澜轻轻用力,反身把方初晴按在床上,可是当他才把她的衣领全部拉开,门外,却在这最关键的时刻,传来了敲门声。
第六十五章节 向左走,向右走
“王爷,您要的酒,给您送来了。”银子的声音适时响起。
沈澜皱紧眉头,别过头去,恨不得给自己一刀。大晚上的,为什么叫人传酒?而这个可恶的银子早不来、晚不来,偏偏在最紧要的时候出现。现在情绪全破坏了,重要的是方初晴的理智全回来了。她一骨碌坐起,脸儿红红的,随便掩了一下衣服就跑掉了。
“酒。。。给您放在哪里?”方初晴闯出去时,银子也吓了一跳,随后悔恨不已。信使大人衣衫鬃发凌乱,王爷气息不稳,看来自己搅了人家的好事啊。真是该死,虽然她是奉命而行,但恐怕难免被迁怒。大家都是男人,很明白从温柔乡被人泼一盆冷水的滋味,那可是要人命的。
但是,毕竟他没猜错,什么皇上的秘密信使,根本就是王爷还没上手的新欢。只是王爷从没有带女人来过马场,这说明这位信使大人对王爷来说是特别的。那么,只要他以后小心侍候,努力拍马屁,哄得方姑娘说句好话,顶得上他在王爷面前卖力表现一年。这就叫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放下吧。”沈澜阴沉沉地道,身子还是朝向床,并没有转过来。
银子瑟缩了一下,似乎感到了无形的刀气架到自己的脖子后面。他连忙把酒放到离门最近的桌上,然后极快的退出来,撒丫子就跑。好家伙,王爷这是动了真怒,如果他还不麻利的,脑袋掉了就没机会巴结方姑娘,让她为他美言几句了。
银子飞奔如兔,而木屋内某欲求不满男人也很想到雪地上撒点野。好凉快凉快,不然体内的一团火非把他烧死不可。不过这种急切的感觉也促使他下定了婚娶一事的决心,打算明天就跟方初晴明说。他曾决定终身不娶,现在他为了她做出了重大的妥协,那么是不是正妻,她应该不介意吧?
只要她点了头,那么拣日不如撞日,明天晚上就把婚事办了,直接洞房花烛!
他盘算得挺好,但这世界上就是有很多意外,而且有一种东西叫错过。第二天早上他还没见到方初晴的面,他的三个亲兵就都到了,和约好了似的。张扬和王强是从长物镇上来,把方初晴买的东西都押送来了,那些五花八门、花花绿绿的东西足足有一马车之多。而林海涛则是因紧急军务从要塞过来的,报告说在边境巡逻的北军游骑兵受到了多队图国部队的袭击,全军都等着他回去主持大局、率兵围剿。
在这么吃紧的情况下,自然国事为生,私事靠边站。沈澜决定立即启程回要塞,因为怕方初晴回去无聊,干脆准许她在马场多玩些日子,临行前郑重嘱咐了银子要让她过得舒心,但也一定要保证她的安全。
“小林怎么知道到马场来找你?”方初晴有些依依不舍的,但心中又有三分窃喜,因为她又可以继续当鸵鸟了,等昨晚的事淡化一点再面对沈澜。
“他们之间可以用焰火通讯,好方便得知我的行踪。”沈澜看着方初晴,心里满满的,似乎有很多功能话要说,可结果却半个字也没说出来。
方初晴也支吾着,但她的情况好一些,毕竟吐出了三个字,“你小心。”然后,两人拿着爱的号码版向左走,向右走了。
因为心中有牵挂,沈澜走后,方初晴在木屋里闷了两天,银子也不敢打扰,只找了马场中两个懂事机灵的丫头来小心侍候着。第三天上,见到方初晴终于出了门,立即亲自带她四处逛逛。
呼吸着冬天干冷的空气,望着群山包围中的广阔平原,看到几万马匹奔腾的场面,方初晴心中的郁闷才一舒而飞。桑青本身是图国人,对马匹的热爱遗留在了骨子里,所以方初晴到了马场也有如鱼得水的感觉。
开始时,银子对她评点马儿、参与马匹的喂养训练,还存了轻视之心,但随着她调教了几匹性格顽劣的名驹,又以专业的眼光相出几匹好马来,银子就开始对她从刮目相看到五体投地了。
“方姑娘才应该来管这个马场呢。”他由衷地道。
方初晴笑眯眯的,但没说话。她倒是想,可是她若点头,不是砸人饭碗了吗?再说,马场是沈澜的经济命脉,银子能坐到这个位置,必须是极得他信任的,她何必得罪他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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