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来世之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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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来世之夫-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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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粱竹月却打断他道,“皇上,我是想让他忘记。既然走了,就别再回首前尘往事,快快活活的离开便好。您也知道,进京的学子常在北堂种萱,希望家乡的母亲不要思念记挂自己……我只希望,他不要再思念活在世上的人。想一个人,是很苦的。”

这次,江无忧没再说话,两人就那么静静地站着。远处,丝竹鼓乐声模糊的传来,有一种暧昧难言的挑逗感。近处,方初晴心里诅咒了一万遍,因为花丛中的蚊子要咬死她了。

良久,粱竹月才施了一礼道,“皇上,请您移架吧。您不到,前院不敢开戏。我听这乐声像是请您呢。”

江无忧“嗯”了一声道,“你先去吧,朕要在此先静静心。放心,小德子认路的本事最好,朕也来沈府多次,不会迷路的。”

他既然这么说,粱竹月也不能逼他,只得先行告退。方初晴听到那细碎的脚步声渐行渐远,隐约还有婢女的说话声,这才知道“奸夫淫妇”不是两人独处,低下侍候的人都在远处候着,但听得见这番对答的只有她一个人而已。

不过,虽然他两人谈话时的气氛亲近得让人浮想联翩,但实际上也没说、更没做出格的。这样的话……万一她被发现,应该没有死罪吧?

她从来不是个乌鸦嘴的人,但没想到自己是乌鸦脑,想什么来什么,刚冒出这个念头,就听江无忧用一种温和但绝不容人违背的语调道,“出来吧,花根底下多潮呀,只怕蚊虫也不少。”

方初晴大吃一惊,完全陷入了不知所措的境地。

变态皇帝跟谁说话?是她吗?可她完全没动过,怎么会被发现的?也许这里还有别人偷听?或者是大变态感觉出什么动静,诈她来着。不,不能出去,要坚持,装死就装到底!否则,就算主动跑出去坦白也未必活得了,不如搏一搏吧。

她想得挺好,但江无忧不给她这个机会,直接点了她的名子,“方初晴,朕叫你呢。放眼大江国,敢不理朕的人已经全部死光光了。还不出来?要不要试试朕的精钢铡刀或者鸩毒美酒、三尺白绫?”

事到如今,横竖是个死,方初晴干脆站了起来。在看到江无忧后,用一种很震惊的语气道,“皇……皇上,您怎么在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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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硬着头皮说谎

江无忧长眉一挑,一脸玩味地看着她,唇角微微抿着,似乎在忍笑。

方初晴不是白痴,当然知道自己掉这花枪是瞒不了这个大变态的。能当皇上的人,有几个不是城府极深,心眼儿里藏着心眼儿的。可有的时候,明知道不被相信,明知道人家是在看猴戏,却不得不演。因为倘若运气好,对方要装糊涂,有心放过她,也得给人家找个台阶下不是吗?

于是她硬着头皮,继续装模作样地道,“奴婢……民女的金钗丢了,所以到这里来找。没想到可能是太饿了,刚才只觉得眼前冒金星,一下子晕了过去,什么也不知道了。醒来后,就看到皇上您威猛中透着俊秀,霸道中掺杂温柔的龙颜,说实在的,民女到现在还以为是做梦呢!想来是太感念皇上的恩德所致。”说着,用力眨了两下眼睛,表明自己还在半梦半醒。

而与此同时,她的肚子很配合地咕咕叫了起来,因为她真是饿得够呛,要不是因为怕睡前吃东西会长胖,刚长在松风园就弄点宵夜吃了。

她编的这个慌、她装晕倒的急智、她拍马屁的话儿、她肚子叫响后的尴尬神色,都逗得江无忧笑了起来,之前的忧伤情绪一扫而空,伸出手道,“你倒是亲自验验,看朕是不是真的?”

方初晴愣住了。

他是要她摸龙爪吗?虽然男女握手在现代中国根本不算什么,但在异时空的大江国,还是比较开放大胆的行为。难道他是要陷害她?可话说回来,他是可以随便决定人生死的人,犯不着玩这套把戏吧?

想通了这层,她上前一步,先拿出帕子把泥手擦了擦,然后结实地握住了江无忧的手。手感不错,龙爪大而温暖干燥,握起来蛮舒服的。而大概因为她趴在地上久了,手掌潮湿,所以没有产生静电。

“朕是真的吗?”方初晴松开手后,江无忧问。

“民女叩见皇上,无礼之处,还请皇上恕罪。”方初晴“诚惶诚恐”地跪倒在地,脸朝着地面就不用装出各种表情了,轻松得多。

“朕赐过你恩典,你可以不跪的。起来吧。”江无忧笑道。

从第一次见面,他就觉得这女子与众不同,倒不是她多么美丽聪慧或者特立独行,而是那种总是不经意浮现出的矛盾气质。

她能当奶娘,就肯定是已经产过子的妇人,可她身上偏偏有一种未出阁女子的风味;但若说她是少女吧,她的行为举止偏偏没有普通女子娇羞胆怯的模样;说她淫荡吧,她的眼神却在慧黠中包含几分爽朗直率;说她纯真吧,她却能坦然无惧的握住他的手。

这一切的一切,都令阅女无数的他也感到难以捉摸,不禁好奇心大盛。而方初晴被送进沈府的这三个月里,他也很奇怪的会时常想起她。

今天,他本来是特地参加义弟遗腹子的百日宴的,也想以此告诉世人,左师王虽然已死,但他身后人的尊贵荣宠却不会有分毫改变。不过私心里,倒也想见见这个小小奶娘的。

“方初晴,你都听到了什么?”他忽然直截了当地问。

方初晴假模假式地凝了下神道,“好像是催戏的锣声。皇上,前院要开戏了,您不去听吗?”

“我是说刚才。”江无忧不许她打马虎眼。

他本身是习过武的,目力、听力及其他感觉都强于常人。但他今天心情激荡,所以开始时并没有注意到花园里有人。可当与竹月静默望月之时,他不经意后退了半步,一只脚踏到一株芍药的花根泥土处,感觉有什么东西硌了他的脚一下,略微垂目,却是一只金钗,正是今晚方初晴戴过的。

当时在水阁,她跪得比别人晚半拍,他看得清清楚楚,确实是她头上之物。那物件掉得地点蹊跷,若不是踩到,只怕很难找。而当他认出这只金钗,凝视细听,便发觉了不远处牡丹花下的偷听小鬼。

所以,方初晴所说的寻找金钗的理由,应该是真的。否则,他不可能轻易饶过她。他初登帝位,不经几年,外人只道是新朝气象,可花团锦簇之下涌动的暗流,非是局中人是不能体会的。

“民女不是说了,刚才饿晕了嘛。”方初晴硬着头皮继续说谎。

江无忧二话没说,突然伸手抓住她的手臂。

方初晴吓了一跳,急忙往回缩,那天沈洛对她的所作所为也突然涌上心头。她本能地奋力挣扎,但江无忧不是沈洛,看着斯斯文文,力气却大得很,她反抗无效,强行被拉到他的身前。

她羞恼气愤之下生出点不管不顾的心,大脑发热,暂时忘记对方是能对人生杀予夺的皇帝,打算施展江湖上传闻已久、但基本禁用的绝子绝孙脚,却硬生生停住了。因为江无忧并没有轻薄她,手指只扣住她的脉门,笑眯眯地道,“晕倒后才醒来的人,脉像应虚浮滞涩,你的脉象却平稳沉实,就是心跳得有些快呀。”

“民女得见龙颜,心头激动,所以心跳加快。”方初晴强辩,想起那段:脸红什嘛?精神焕发!怎么又黄啦?防冷涂的腊……

“哦?”江无忧仍然微笑着,突然话题一转,“知道太多的人会有什么后果,你清楚吗?”

方初晴看不透江无忧是什么意思,干脆道,“只有死人才不会泄露秘密,可是……如果人家什么也不知道,有人却草木皆兵,那就太没必要了吧,反而暴露自己有心事。”

“说得对,可也不全对。”江无忧的目光在方初晴脸上巡视,看得出她虽极力隐瞒,实际上却紧张,不禁感到好笑又安心,也确定她了绝不是“别人”安插进沈府的探子,因为她说不惯慌,尽管她很聪明,急智不错,关键时刻也算冷静,但未经过训练的人是应付不了这局面的。

“从来没人交集的两个人,倘若共同知道了一些秘密的事,关系就会变得很特别,就好像有一条线把他们连了起来。”他说到这儿,看到她的额前落下一缕碎发,挡住了她的眼睛,很自然地张口吹了一下,轻声道,“也许……可能再也分不开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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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有话要说……………………………

第三十二章 看戏

方初晴被他吹出的热气激出一身鸡皮疙瘩,又听到“再也分不开”几个字,吓了好大一跳。这大变态那暧昧的语气令她生出奇怪的想法:他不是要把她带到宫里做妃子吧?

不过稍冷静下想想,又觉得自己太可笑,太自作多情了。她是什么身份?一个被夫抛弃、死了孩子的妇女,在这个世界的女性中根本就算是劣制品,连四圣人那种货色对她的态度都只是玩玩而已,更别说高高在上的皇帝了。

这重获的身份虽然时常令她不甘心,但此时却起到了保护作用,因为江无忧是大江国之主,应该不会追求露水姻缘,至少表面上不会,这就叫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呀。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方初晴大拍马屁,同时把这话题糊弄过去,“全大江国的臣民,谁也离不开您呀。”穿越就是这样好,可以心安理得地随便剽窃全人类的智慧精华,然后脸皮很厚的接受他人的赞赏。

果然,江无忧略有惊诧地望着她,点头道,“说得不错。”心中却又生出疑虑……一个奶娘,怎么会说出这种大雅之语?她,到底是个什么来历?

细细打量她,只觉得月华清辉令她那明艳的容貌变得朦胧温柔起来,而那双眼睛中虽然闪过狡猾慧黠的光芒,却并没有深刻的算计。

“啊,地上有什么东西硌了朕的脚?”听到远处锣鼓声又大了些,他决定暂且放下这些疑惑,故意向后退了半步。

方初晴机灵地蹲下身子查看,结果惊喜得眼泪都快掉出来了。金钗啊!她的金钗小宝贝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可是……可是,她的小亲亲沾满了泥,上头精致的花枝也被踩坏了,要不找金匠修补一下,肯定是戴不了了。

江无忧冷眼旁观,看到她那无伪的惊喜,然后又那么沮丧,不禁又被逗得笑了,“找到金钗了,还不多谢朕,要不是朕,你还不知要找到什么时候呢。”

“是,民女谢谢皇上。”方初晴顺嘴答音,却没什么诚意。

“你不高兴吗?”她就那么喜爱财物?

“高兴。就是……金钗被……踩坏了。”都是你的错!

“你是怪朕吗?”

“民女不敢。”

“不敢?就是心里责怪喽?”看到她那心疼的模样,江无忧逗她道,“简直没天理了,做了好事还被人埋怨,可见朕的右师王说得极对,做好人是要遭报应的。”

右师王=沈澜=沈家二爷=大阴人!这公式绝没有错。

“这样吧,朕为人一向公平,从不欠人。既然好心办坏事,踩坏了你的钗,那就赔给你好了。”

又来了!大变态又来假装大方了!不过他喜欢在原有基础上加上一点恩惠,那么……

“照您的规矩,是要陪我两只钗吗?”这样一来,也很划算啦。

“你又没对朕做过好事,为什么要双倍奉还?”江无忧故意锱铢必较,想了一下才道,“不过你待会儿在朕身边做点事,朕就送你一只大些的金钗好了。”

方初晴怀疑地瞪着江无忧。

大概因为他身上的衣服料子好,又是明黄色的,所以月光似乎给他周全都渡上了一层金边。他笑得真是好看,就算在现代中国网络发达,她见过文体明星中的众多帅哥,但论起笑容,他要排第二,没有人敢排第一。

不过……哇咔咔,她在重生前的经历与众不同,所以早已经对帅哥完全免疫,他想用男性魅力占尽上风?哈,那真是踢到铁板了。帮他做事?好呀,任何服务都可以提供,唯独那一种!

“民女笨拙,皇上还是提前说好要民女做什么,不然误了皇上的事,民女可担待不起。”她小人地说。

江无忧知道她在担心什么,还挺为她的谨慎庄重感到高兴,但却并不解释,只道,“先随朕去看戏,到时候听吩咐就行。”

去戏楼?那边人多,应该没事。方初晴轻呼一口气,把金钗扣在袖笼里,整理了下略微散乱的头发和沾上泥土的衣服,然后低头垂目、规规矩矩地跟在江无忧身后。才出了贵裔花园,小德子、小行子就不知从哪儿跟了上来。在看到方初晴时,他们都有点吃惊,但他们都是宫里人,极有眼力见儿,皇上既然不多说话,他们也就什么也不问。

一行人走了约摸十五分钟才到了前院的戏楼,路上方初晴都转晕了,可江无忧却走得毫不犹豫,连半点弯路也没绕,绝对直达,可见他和他的两个近侍对沈府熟悉度,绝对比她要强。而他所到之处,只要遇到人,全部会慌忙跪下,他则像没看到似的,径直往前走。

这情景在电视中看过,但如今亲眼所见,才更能产生那种很威风的感觉,虽然她只是个狐假虎威的。

到了戏楼,楼上楼下又呼啦啦跪倒一片。方初晴偷偷四瞄,发现男人们都坐在楼下,由小厮侍候,女眷和随侍丫鬟们就在楼上,不过正对戏台的位置是空着的,显然是留给皇上看戏的地方。

为什么他要坐在女眷中间?太不科学了。

“都平身吧。”江无忧负手而立,更显得身材修长挺拔,言谈举止高贵亲切,为人君的风度超好,“今天是家宴,是为着朕那一对皇侄办的,所以大家都不要多礼,亲近随意些才好。”说完,即被一位中年大叔亲自引领着上了二楼。

此处“一等座”比较宽阔,占了至少能摆四张桌子的地儿。正当中,摆了一张紫檀镶嵌螺钿方桌和一张宽大到可做两人的紫檀云龙纹扶手椅。桌上摆满了奇珍异果和精致的点心、酒水,椅上铺了厚厚的软垫,垫上再铺上以上等水牛皮编织的凉席。旁边,还有两个执扇的丫头,就等着为皇上服务呢。

“皇上大架光临,敝府蓬荜生辉,苦有侍候不周到的地方,还请皇上恕罪。”中年大叔弯着身子,极其恭敬地道。

江无忧温言道,“今天是无思和无我的百日宴,不必太在意朕。再说,朕常来往于你家,一直觉得舒适自在,没什么不妥的地方。这里留他们几个侍候我就行,你下去吧。”

“是。”中年大叔应道,但并没有马上离开,而是递过来戏牌,“还请皇上先点戏。”

“来个热闹好玩的吧。”江无忧点了一出戏,不过方初晴没看到是什么,因为只盯着中年大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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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晴……儿?!

这位原来就是太太嘴里所说的、爱吃腥的沈老爷沈之道啊!老爷长居别院,这是她头回见到本尊。

本以为沈老爷是个相貌猥琐、举止轻浮、被酒色掏空了的糟老头子,没想到却是个瘦高个儿、颇有些书卷气的英俊相貌,在大叔中算是顶级了。怪不得就连四圣人的五官细瞧起来都很不错,原来是家族遗传。

只是不知道他和太太为什么感情不和呢?难道是衣冠禽兽?

“晴儿,帮朕试试这块点心。”沈之道一走,江无忧指着一盘子类似于豌豆黄的点心说。

晴……晴儿?

方初晴登时半边身子发麻,若不是连忙抓住了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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