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何甘宁是成名已久猛将,他力大无穷,也不骑马,侍者两支六七十斤的短戟,总重一百五十多斤。舞得虎虎生风,仿佛化作了两个巨大的车轮,和陈到杀得天昏地暗。
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加上陈到骑马,可谓是占尽了优势。奈何,两将相争,力量为先,陈到枪法精奇,竟然始终无法靠近甘宁!
于是陈到只能靠战马的速度的枪法的快疾寻找机会。他仗着马快枪长,找到一个破绽。银枪一抖,运转着化龙劲,长枪仿佛化作了一条阴狠的毒蛇,出其不意的左肋疾刺而去。
远处的刘和与孙策等人站在高台上观战,旁边还阎刚、石虎等人。
自从刘和掌控幽州军以来,阎刚等人便被渐渐的边缘化。但他毕竟是幽州军的二把手,而他的兄长更是刘虞帐下的头号的大将,刘和也不能把他长期闲置着。
所以这次带兵北上,协助袁术出兵的领军大将就是阎刚。他也知道这支军队的组成成分,在他的带领下,说不定军队的减员状况说不定还会降低。
至于军队会不会被袁术当成炮灰,或者是被阎刚带回幽州,刘和是不管的。刘和只需要抓住现有的军队就行了,否则后勤的压力太大了。
阎刚也是从逃奴一步步爬起的大将,他目光锐利,一下子看透了校场上的战局,摇了摇头道,“陈到要败了!”
刘和面无表情,看不出任何的心情起伏。
这时,战场上果然发生了变化,陈到刺出的一枪一下子被甘宁左手的短戟锁住,带往一旁,使得他出其不意的一击变成了破绽。
甘宁哈哈一笑,猛地右手的短戟向陈到的枪杆砸去。‘当!’一声巨响,陈到被震得虎口发麻,几乎捏枪不稳。
他知道甘宁是手下留情,若是将短戟掷向自己,他必然受伤。要知道,善用短戟的人都是善掷之人。
于是他立刻退出战圈,拱手道,“多谢甘壮士留情。我认输!”
“承让!承让!”
甘宁异常得意,将两支短戟高高举起,环绕了一周,高声喊道,“还有没有别的大将,别老派一些小娃娃,老甘我胜之不武!”
这可是刘和的地盘,甘宁的狂妄一下子引起了所有人的不满。场外一片叫骂声,不忿声,连好脾气的陈到都气红了脸。
甘宁已经连败徐盛和陈到两将,正是志得意满的时候。
但这一轻狂的举动,并不是他得意忘形,此举他有两层意思:一则是他已成为了孙策的属下,孙刘二人明显有争锋的势头,既然他们处于弱势的一方,那就必须在气势上压倒对方;二则他的武艺已经陷入了瓶颈,需要通过与高手战斗,来磨砺自己,所以他要引出刘和军中真正的强者。
但刘和军中的诸将却不管这些,纷纷请命,叫嚷着要叫他好看,
刘和却是面无表情,只是低声对赵云道,“此人已是内壮巅峰,半步人相,就让他作为兄长留在淮南的最后一战吧!”
赵云默默地点了点头,缓步走下高台,也不上马,银枪轻轻一晃,浑身的气势比高山还要凝重,而声声音却胜过晴空霹雳,“好,若超过三个回合不胜,就算我输!”
四周三千士兵一片惊呼,都知道他是怀义军中的第一猛将,他要来对阵场中的狂人,顿时吸引了士兵们的极大兴趣。
甘宁眉头一皱,心中竟然莫名发憷。
尽管他没有和赵云交过手,但是在对方立身横枪的一瞬间,他竟然有一种洪涛巨浪迎面扑来的感觉。仿佛他面前站立不是人,而是大江,是巨湖,是汪洋!
自从他踏入内壮以来,还是有人第一次在气势上压倒自己。他手握的双戟按捺不住的战斗起来,既是恐惧,也是兴奋!
他满满的晃动着肩膀,仿佛是要扑向猛虎的猎豹,小心谨慎的将力量蓄积满,趁对手不备,猛地扑向前去,连招呼都不打一声,抡起双戟就像赵云砸去,力量极其迅猛。
“不错!”赵云眼神锐利的吓人,神态却平静,好似严师在指导者徒弟,居高临下地评价着。
但此时的甘宁却没有任何的愤怒,因为对方的身影轻轻一晃,如闲庭漫步一般,踱到了自己的一侧。
这一步似慢还快,极其巧妙,甘宁志在必得的一击竟然只擦着对方的衣襟,打到了空出。
“不好!”甘宁暗叫一声,此时他一击落空,身体明显失重,但他内壮期武将对身体的强大掌控力,却一下子使他稳住了身形。
但他却没有丝毫的得意,也没有连续攻击,反而是将正在击出的左戟猛地收了回来,挡在胸前,这一举动比右戟击空还要难受,他胸闷得想吐血。
但这一举动却救了他,只见他视线中突然出现的一颗又粗又大的枪头,如慢镜头般缓慢而坚定的刺向自己的胸膛。
他倒是想躲,可他自己的动作更慢,仿佛被蜘蛛网困住的昆虫,连挣扎一下都变成了奢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枪头夹着轰鸣的气爆,坚定不移动地刺向自己!
要不是预知般的将短戟收了回来,这一击恐怕已经要了他的命!
“当”的一声巨响,银枪刺到短戟上,而短戟戟则狠狠的拍击在他的胸膛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嗡!”
“噔”、“噔”、“噔”……甘宁连退数步,方才止住了身形,一口淤血没吐出来,脸色憋的紫红紫红的,好像要渗出血来!
甘宁猛吸了一口气,胸膛向气囊一样鼓了起来,当他的整个胸围大了一圈之后,又猛的一击胸膛,“哇”的一声,吐了一地的淤血。
甘宁还没有认输,赵云本应该有趁胜追击的,但只是静静的站在那里,脸上没有胜后的欣喜,反而有些伤感,或许是他对此地最后的缅怀了吧!
此时甘宁已经理顺了气,丢下了左手残留的短戟,而右手的早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他快步走到赵云身边,拱手认输,“老甘我输得心服口服!”
两人之间的差距并没有看上去差得那么大,但甘宁知道,这已经是对手手下留情了,否则那一枪无论是刺向头颅,还是横拍在他的胸膛,他都会非死即伤。
甘宁话音一落,校场周围欢呼声,如潮水一般响彻了起来!
高台上刘和依旧面无表情,陷入了自己的思想世界,而不远处的孙策,则有些阴晴不定
……
校场的比试依然在如火如荼进行,只不过是变成了军中将校的比斗,以及部队之间将士的对垒。原因很简单,阎刚想对这支军队多一些了解,好趁机掌握住这支军队。
此时孙策等人已经辞别刘和,踏上了归途。尽管已经圆满完成了袁术交代的任务,但整支队伍的气氛却非常沉闷。
沉默的孙策,郁闷的孙河,深思的吕范,时而皱眉、时而欣喜的甘宁,还有两名大眼瞪小眼、一脸茫然的卫士。
骑在高高的马背上,感受着迎面吹来的清风,众人的精神为之一震,孙策一下子摆脱了外物的干扰,神情一下子坚定了起来,只是微闭的虎目中,闪现出一丝杀机,“吕先生,那件事就答应他吧!”
吕范张了张嘴,有心反对,最后却是化作了无奈的苦笑,只得默默的点了点头。
他知道,今天看到的一切只是刘军的冰山一角,刘和真实的实力如何,谁都不清楚,但这反而让孙策感到了巨大的危险!
在这乱世里,两个同样优秀的俊杰,既然不能成为主属,那么就只能成为敌人!
而此时刘和的书房里,刘和则对这徐盛、陈到等人叹道,“知道我为什么明知道,你们不是甘宁的对手,还让你们上去吗?“
不待他们回答,刘和又自言自语道,“恐怕那是我这样说,你们是不会信的。’
说实话,今天甘宁的出现,对刘和的冲击是非常大,他突然发现,很多事情已经不能向他自己预定的那样一步一步来了!
“该来的总会来的,是我大意了。看来有些事情必须要抓紧时间了,希望刘长史不会让我失望。“
来自后世的刘和知道,在这乱世,人才才是最重要的,想要战胜袁术、战胜孙权,战胜吕布……就看自己是否能取得先机。
刘和转首望向窗外,天,不知什么时候已经黑了。
风雨欲来……
第108章 江淮土豪()
孙策一行人来到合肥的时候,刘晔已经带着刘和的使命赶去了东城,拜访自己的好友。
队伍不大,也就十几名骑兵,军中一伙的编制,但都是精兵。
望了望头顶太阳,刘晔皱了皱眉头,显得有些心事重重。而士兵们都披甲执锐,骑着马,一言不发的跟在身后。
“也不知道子敬有没有出仕的意愿?”
此行他的目的主要是借粮草,对此他倒是一点不担心,好友的豪爽他是知道的。然而他此行还有更深一层的使命,那就是劝好友出仕主公。
好友子敬由祖母抚养长大,而他的祖母身体又不是很好,想要一个至孝之人离开祖母出仕他地,恐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走一步看一步吧,最起码不能让他被别人招揽去了。”
刘晔舒了一口气,暂时将各种杂念抛之脑后。感受着暖风袭来,带着十余骑迅速的奔向北方一路上,群峦叠嶂,山高路险。
十余名骑兵赶来,既没有油水,又攻击力十足,一路上倒也顺利,没有什么不开眼的山贼、税丁类的前来骚扰。
中午时分,一阵鸟啼,一群不知名的小鸟,从众人的头顶上飞过。
停下马来,刘晔擦了一把汗,欣喜地驻马远眺。只见前方隐隐有一个峡口现在视线中,穿过这陡峭豁口,就是目的地。
“兵家险地啊!”刘晔就是一叹。
刘晔的好友,本来家不在东城。但是因为天下渐乱,群雄相互争夺的混战波及到了他的家乡,为了避害,他才举家迁居东城。
《地理志》云:东城县属九江郡。他举家迁往东城,就是因为江淮要比其他地方安定。当然,还有就是此地易守难攻。
像这样的山中里寨,在和平时很难繁荣起来,当地人吃饭都成问题,简直是贫穷落后的代名词。
然而在战乱时,这里的人口却更容易保存下来,吸引这诸多家族避难其中。若是有能力的家族,更是可以辐射控制着上百里山区,大小暗道,将附近打造成坚固的堡垒。
这也是为什么面对郑宝的威胁,他会让兄长刘涣将家族迁往这里避难的原因。
此地名为古城里,实际上是一座古老的小山城。
一行人走进了小山城,才发现,城墙古旧,却经过了完善的修缮,呈现斑驳色泽。
这是时代变迁所造成的。在平时代,城墙上到处是蓬勃的野草,因为交通不便,田地贫瘠,物产不丰,里中的人连养活自己都不能,更不要说对城墙进行修缮。
然而战乱的波及,使得不少避难的家族涌入,畸形的繁荣反而使得小山城焕发了第二春。
古城里很大,再小的古城也是城,虽然有些地段因为历史的侵袭已经废弃,剩下的城区依然要比普通的亭里大得多。
城中只有一条铺有青石主街,一路都是荷锄挑担归来的乡人,一队骑兵缓行在路上,竟然没有惊扰道们。
看来有不少的家族避难进了这里,其中有的家族带有精锐的私兵。
等刘晔一行人行到北居民区,向导已停了下来,擦着汗道,“公子,前面都是窄巷子,不便行马,还是将马匹找一处地方先寄托一下吧!此地离鲁家已经没有几步了。”
向导是本地人,就住在古城里,提到鲁家的时候,语气很是崇敬。
按理说外地人总是容易受到本地人排斥的,向导态度有些古怪。
刘晔却没有在意这些,只是微微颔首,转头对士兵们吩咐了几句,令队伍稍等。
这等着的时间里,坐在在马背上眺望一眼,只见里中布局紧凑,到处是石头建的老房子,而它们的后面则伫立着一座新建的大宅
刘晔遂留下几人看管马匹,自己则带着士兵,跟着向导朝大宅走去。
几人渐渐就至城北的府院,据说鲁家的几十口人还有归附的上百户人家,连老带幼就挤挨在里面。
鲁家毕竟是外来户,山城的居住区面积又有限,居住在这里虽然安全,起居条件却要差上一些。
鲁家及其附众在东城是没有土地的,除了刚来的时候购买了一些,几百户人家所需的粮食,全由开荒所得。
所以白天时候,鲁家之人是要外出劳作的,闾门也无人看守的敞开着。
从门外看去,只见里面石屋连绵,院子里一堆小孩在嬉闹,个个灰头土脸;分不出男女,都在夯土泥地里玩的不亦乐乎。
刘晔瞧得有趣,却不肯闯入;令,“拿我的拜贴与礼单,奉给里面主事的人,就说我们来了。”
说完跳下马来等待。
很快,闾门大开;一个青年人率众而出,目光像宝剑一般锋锐,一扫这兵甲齐备的队伍,见着为儒袍青年,就是一怔,随即笑容堆上了脸颊。
“刚才我还在纳闷,我与刘侍中素未蒙面,为何他会遣人来见我。不想来得竟然是你刘子扬!”
说着狠狠地给刘晔一拳。刘晔哪里是对方的对手,只得硬挨了这一拳,揉了揉酸疼的肩膀道,“这不是想给子敬你一个惊喜吗?再说了,这次我确实是怀着主公的命令的来的!”
鲁子敬一时举着手,都忘记了动作,瞠目道,“你已经出仕刘侍中了?你不会是向让我也出仕吧?你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祖母还在,此事面谈!除此之外,其他的事情都好说!”
青年身材魁梧,面容粗犷,一副赳赳武夫的模样,但他清澈睿智的眼睛却出卖了他身份——这是一个智慧不下于刘晔的文士。
刘晔无奈的叹了口气。早知道他不会同意,却没想到自己还没开口,就被他看破了,并且毫不留情的拒绝了。
都说他鲁肃是个实在人,他也太“实在”了吧!也不知道给老朋友留点面子。
没错,刘晔眼前的这个青年,就是他的好友——鲁肃。
鲁肃,字子敬,九江郡人,体貌魁伟,性格豪爽,喜读书、好骑射。
他出生于一士族家庭,幼年丧父,由祖母抚养长大。
长大后,他眼见朝廷昏庸,官吏腐败,社会动荡,常召集乡里青少年练兵习武。
身为一家之主的鲁肃,不仅不治家事,相反大量施舍钱财,卖出土地,以周济穷困,结交贤者。为此,深受乡民拥戴。
等到了战乱波及道家乡,他便举家迁往了东城,附众不计其数。
到了古城里,他便开荒种地,引水灌田,整饬兵甲,外出行商。短短几年,由一个有名的败家子,迅速成为一方土豪,创造了诺大基业。
他修缮古城,训练民众,周济穷困,结交贤者,不但没有因为外来户的关系受到排挤,深受乡民拥戴。
连袁术都听说了他的名声,想要让他出任东城长,被他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所以对于好友的决绝,刘晔是有心理准备的。
当饶是如此,刘晔心里还是有些郁闷。
鲁肃也发现了这一点。他这个人虽然直率,心思却很细腻,于是他一面派人将刘晔的胞兄刘涣请来,一面开设酒宴款待对方。只是丝毫不提出仕的事情。
为了留在家里,服侍年迈多病的祖母,他也只能狠下心来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