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极了。”
“你们是不是又下了道根?我猜想你们一定是走了那段路。”苏珊娜的眼睛又瞪圆了。“是不是很了不起?中央公园好像变成了美国斯蒂克维勒的火车站。你花了多长时间找到出来的路?”
“要是只有我一个人,我会困在下面,直到现在也出不来。”罗兰坦诚地说,“奥伊找到路出来的。我估计它是追随着你的气味。”
苏珊娜想了想。“也许是他。杰克的气味,很可能。你有没有走过一条宽敞的走廊,墙上的标语上写着:出示橘色通行证方能通过,拒不接受蓝色通行证?”
罗兰点了下头,但墙上稍稍褪色的标语对他来说几乎毫无意义。罗兰在狼群一开始群攻而上时就已认出了这条走廊,因为他看到了廊尽头那两匹纹丝不动的机器马,其中一匹已面目全非,只看得见一团乱麻般的电线,他还看到了那只令他记忆犹新的软拖鞋,用橡胶切割成的粗糙制品。是泰德或是丁克的,他觉得是;锡弥·鲁伊兹显然已经穿着拖鞋下葬了。
“那么,”他问,“你们下了火车——你们有几个人?”
“五个,不算死去的锡弥。”她说,“我,泰德,丁克,丹尼卡·罗斯托夫和弗莱德·沃辛顿——你记得弗莱德吗?”
罗兰点了下头。一身西装,像银行家一样。
“我把道根的地图给了他们,”她接着说,“尽我所能吧。那些床,他们在那些床上偷走、抽走孩子们的大脑,米阿还在另一张床生下了她的小怪物;连接法蒂和纽约迪克西匹格的单向门还能用;也跟他们说了说奈杰尔的小房间。
“泰德和他的朋友们看到满是门的圆形大厅时,都惊呆了,尤其是在看到有一扇门能直接通到一九六三年的达拉斯,也就是肯尼迪总统遇刺之地时就更吃惊了。我们在下面两层还找到另一扇门——大部分走廊都在地下二层——那扇门通往福德剧院,也就是一八六五年林肯总统遭到暗杀的地方。甚至还有剧目海报,就是布斯开枪时林肯正在看的那出戏——《我们的美国表亲》。都是些什么人呀!想去看那种事情?”
罗兰心想,应该会有很多人想去看看吧,但他知道最好不要说出来。
“都很老了,”苏珊娜说,“而且非常烫。还真他妈的吓人,要是你想听实话,我就得这么说。多数机器都不工作了,但到处可见坑坑洼洼的积满了污水、机油、还有……上帝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有些水坑还会发光,丁克说,他觉得那是放射物质。我可不想让那些东西钻到我骨子里去,眼看着头发一把一把地掉。还有些门前可以听到那种可恶的尖声……能让你牙根儿打颤。”
“隔界的钟鸣。”
“没错。门后面还有什么东西。滑溜溜的东西。是你还是米阿告诉我的?说隔界的黑暗时空里有怪物?”
“应该是我说的。”他说。上帝作证,它们就在那里。
“那个大裂洞下面也有。是米阿跟我说的,她说,‘那些怪物招摇扭摆,东癫西狂地整日性交繁衍,策动逃亡。’后来,泰德、丁克、丹尼和弗莱德手拉手围成一个圈。他们来了一次所谓的‘小型美好意愿’。即便我身在圈外,也能感受到那股力量,而且我非常高兴能感受到,因为下面那地方实在太鬼气了。”她又将毯子裹紧一点。“我不希望再下去了。”
“可是你明明知道,我们不得不去。”
“古堡下面很深的地方有一条通道,另一头通往迪斯寇迪亚。泰德和那几个人凭借游离的老思绪——泰德称之为鬼魂的思绪——锁定了出口的位置。弗莱德的口袋里有支粉笔,他为我划出了标记,但要再次找到那标记非常困难。下面整个就是一个大迷宫,好像希腊神话里说的公牛头怪物横冲直撞的地方。我估摸着,我们可以再找到出口……”
罗兰弯下腰,轻轻抚弄着奥伊粗硬的毛发。“我们会找到的。这位朋友会跟踪你的气味。奥伊,你会吗?”
奥伊抬起头,睁着金边镶绕的双眼看着他,但什么也没说。
“不管怎么样,”她继续说,“泰德和其他人接触到了小镇外那个大裂洞下面的生物。他们不是有意要那么做的,但就是触及到了他们的思绪。那些东西既不为血王干活,也不和血王作对,它们自成一派,但它们确实有思想。而且,它们还能进行意念交流。它们知道我们在那儿,等双方联络上了,它们还挺乐于和我们聊聊的。泰德那些人说,它们挖一条通往试验站地下墓穴的地道很久了,现在就快挖通了。一旦它们能从地下进入墓穴,就能想去哪儿就去哪儿了。”
罗兰听罢,静静地思忖片刻,抵着老靴子的烂鞋跟前后摇啊摇。他希望他和苏珊娜能在“打通成功”之前远离此地……但也许能在莫俊德追赶到这里之前发生,那样的话,蜘蛛小家伙就不得不和它们大战一场,只要他还想跟定他们。莫俊德宝宝大战地底远古怪物——想想就觉得不错。
随后,他点点头,示意苏珊娜接着说。
“我们也能在一些走廊里听到隔界的钟鸣。不止是从门里,还从没有门遮挡的走廊里!你能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
罗兰很明白。如果他们选错了一条路——或是,泰德他们标出的那条走道是错的——他、苏珊娜还有奥伊就可能永远消失在时空里,永远不可能从迪斯寇迪亚那头出来。
“他们不让我下去——他们自己走下去之前,把我送到医疗室那里——我可高兴坏了。我一点儿也不想独自一人找到出路,尽管我猜想我可能找得到。”
罗兰伸出一只胳膊,紧紧抱了抱她的肩膀。“所以他们的计划是:用狼群所使用的那扇门?”
“嗯哼,写着‘橘色通行证’的那条走廊,走到底就是那扇门。狼群从哪里出去,他们也将从哪里出去,然后前往外伊河,过了河就是卡拉·布林·斯特吉斯。卡拉镇上的村民会接纳他们的,是吗?”
“是的。”
“等他们听完一切事情的来龙去脉,会不会……以私刑什么的将他们处死?”
“我肯定他们不会这么干的。韩契克会明白他们说的都是实话,就算没有别人站出来,他也会坚持支持他们。”
“他们打算利用门口洞穴回到美国那边。”她叹了一口气,“我希望那门还有用,能帮到他们就好,但我真的很怀疑。”
罗兰也很怀疑。但那四人实力非凡,尤其是极端优异的主心骨泰德,他已成为众人力量的源泉。曼尼人的实力也很了不得,有其独特的途径,亦是众世界间出色的穿行者。他想到,泰德和他的朋友们可能早晚会回美国的。他想告诉苏珊娜:如果卡的意愿如此,那他们迟早都会回去,但他三思之后决定缄口不提。卡,不是她现在想听的词儿,如果她发脾气,他还可能因此责怪她。
“现在,你好好听我说,再动动脑子,苏珊娜。丹底罗,这个词儿能让你想到什么?”
奥伊顿时仰起头,两眼放光。
她想了想。“好像有点耳熟,但我想不出更多特别含义了。为什么问这个?”
罗兰把他所知的情况转述给苏珊娜:埃蒂垂死时,显然看到了什么……一个东西,或是一个地方,或是……一个人。总之是名叫丹底罗。埃蒂将这个讯息转述给了杰克,杰克转述给了奥伊,奥伊转述给了他,罗兰。
苏珊娜的眉头蹙紧了。“也许传话的次数太多了。我们小时候会玩一种类似的游戏。叫作悄悄话。第一个孩子先默想一个词,或是一个短句,然后悄悄说给第二个孩子听。你只能听一次,也不许让对方重复。第二个孩子会把他认为听到的照样传给下一个,就这样一个一个悄悄传下去。到了最后一个孩子那儿,总会传成八竿子打不着的另一个词,于是,大伙儿就会笑得前仰后合。但如果这个词传错了,我不觉得我们能笑得出来。”
“好吧。”罗兰说,“我们都留个心眼,希望我听到的这个词没传错。也可能它什么含义也没有。”话虽这么说,他实在不相信这只是个无意义的口信。
“要是这里再冷下去怎么办?我们去哪里弄衣服?”她问。
“缺什么就去找什么。我知道该怎么办。很多事情都不用今天操心。需要操心的是,得找点吃的。我觉得,如果我们不得不吃点东西,说不定能在奈杰尔的储藏室里——”
“除非是万不得已,否则我不想再走下去了。”苏珊娜说,“医疗室附近应该会有厨房,因为他们总得给那些可怜的孩子们弄吃的吧。”
罗兰揣度着这种可能性,之后点点头。是个好主意。
“那现在就去吧,”她说,“等天黑了,别说地下,这鬼地方的地上我都不想多待。”
4
龟背大道。时间是二〇〇二年八月。斯蒂芬·金从身处法蒂的梦中醒来。他打下了这样一行字:“别说地下,这鬼地方的地上我都不想多待。”这行字出现在他面前的电脑屏幕上。这是他所称“子章节”的结尾,但这不代表他当天的写作到此结束。是不是写完了,取决于他听到什么。或者更贴切地说,取决于他没有听到什么。他所倾听的是乾神之歌,龟之歌。这一次,他听到的是乐声,这乐声在有些日子里微弱难辨,有时又震耳欲聋,现在,这声音似乎消退了。明天还会重来。至少明天会重来,事情总是如此。
他同时摁下了Ctrl键和S键。电脑轻轻嘶叫了一下,意味着今日的写作成果已被存档。接着,他站起来,因臀部的剧痛而趔趄了一下,再走到办公室的窗前。能看到窗外倾斜上坡的车道,可以通到小路上,但近来他几乎不再走那条路。(至于名为“七号街”的主路,他决不再走。)这天早上,臀部上方疼得要命,大腿上的肌肉也灼烧般剧疼不止。他习惯性地用手掌轻轻按摩臀部,一边向外望去。
罗兰,你这个混蛋,把这疼痛还给我了,他心想。苦不堪言的疼痛像根烧红的麻绳拧着他的右腿,难道不能喊一声上帝吗?不能喊一嗓子炸弹上帝吗?这疼痛将粘着他到死。几乎令他丧生的车祸已经过去三年了,可疼痛还在。到现在自然好了许多,人类的身体拥有值得惊叹的痊愈机能(热力机,他想到这个词儿,不由得笑了),但偶尔还会疼得要命。他写作时不太去想臀腿的疼痛,写作就像是某种隔界,但他一旦在书桌后坐上几个小时,起来时都感到浑身僵硬。
他一直在想杰克。杰克死了,他为此遗憾之极,他猜想,等这最后一部书写完出版之后,读者们将会疯狂。为什么不呢?有些读者认识杰克·钱伯斯已经足足二十年了,几乎是那男孩生命的两倍长。哦,他们会疯了的,好吧,他回复读者来信时写道:他和他们一样遗憾,一样吃惊,他们会相信吗?绝对不会信,就像他爷爷曾斩钉截铁地说过的那样。他还想到了《苦难》①『注:《Misery》是斯蒂芬·金于一九八七年出版的小说,中译为《苦难》或《米丝丽》。翻拍的电影通常译为《危情十日》。』,安妮·维尔克斯把保罗·谢尔登叫作神经病,只因为他想摆脱那个傻乎乎的笨女人:米赛丽·查斯庭。安妮冲着保罗大喊大叫,说保罗是作家,而作家是笔下所有人物的上帝,如果他并不想,就不该让任何人物死去。
可是他不是上帝。至少在这件事上完全不可能是圣人。他非常清楚,杰克·钱伯斯并没有出现在他的车祸现场,罗兰·德鄯也不在场——他们在那里,哈,这想法真是太好笑了,他们都不是真实存在的人呀,看在上帝的分儿上——但是他同样很清楚,从某种程度上说,当他坐在神奇的苹果电脑前,他听到的乐声无疑变成了杰克的亡歌,若是漠视其存在就会彻底失去他和龟之歌的联系,而他绝对不能那么做。除非他写完了。他只有这支歌,犹如童话故事里抛在森林小路上的面包屑,要是他想从亲手制造的森林迷宫般的故事情节里活着走出来,就只能跟从这条线索,况且——
你能确定是你创造了这个故事吗?
好吧……不能。事实上,他无法确定。所以,打电话把白大褂们叫来吧。
况且,你真的能百分百地肯定那天杰克不在场吗?不管怎么说,你还记得多少车祸时的情景呢?
记住的没多少。他记得,自己看着布赖恩·史密斯的货车消失在地平线上才反应过来,车子没有开在路上,虽然理应开在路中央,这辆货车开到了路边的软泥地,那是供行人走的。那之后,他还记得史密斯坐在石墙上低头看着他,跟他说他的腿断了,至少折了六处,甚至七处。但在这两段记忆之间——先是看到车子逼近,再是撞完了——他脑海中的画面变成一片红色。
差不多是红色的。
可是,有些夜里,他从梦中醒来就不记得究竟梦到了什么……
有时候梦里……嗯……
“有时候梦里有人说话,”他说,“你干吗不承认呢?”
接着,他兀自大笑起来。“我觉得刚才我已经亲口承认了。”
这时,他听见爪子轻叩在大厅地板上的动静,眨眼的工夫,马洛的长鼻子就探进了办公室的门缝。那是条威尔士矮脚狗,四肢都很短,耳朵倒很大,现在已是条不折不扣的老狗了,浑身都有病痛,更不要提前一年因癌而瞎的一只眼。兽医说它可能撑不过去了,可它到底还是挺了过来。多好的狗啊。多硬朗的老狗。当它抬头看作家时,脸上挂着笑,露着牙齿。怎么样,老兄?它好像是这个意思。今天写了什么好片段?你好不好?
“我很好,”他对马洛说,“还在往下写。你呢,你怎么样?”
马洛(有时候也被称为拱鼻大王)摇摆着患有关节炎的尾巴,算是回答。
“又是你。”我是这么对他说的。然后他就问,“你记得我吗?”要不然,他说的就是:“你记得我。”我跟他说,我很渴。他说他也没啥喝的,很抱歉,所以我就叫他谎话精。我叫他谎话精是完全正确的,因为他其实一点儿也不抱歉。他才不在乎我渴不渴呢,就因为杰克死了,他还想栽赃在我头上呢,这个婊子养的混蛋打算归咎于我——
“可是那种事情根本没发生过啊。”金说,看着马洛蹒跚着走向厨房,它会先察看一下自己的饭盆,再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它近来越睡越久。整栋房子里只有他和它,这种情况下,他总是自言自语。“我是说,你知道的,是不是?你知道那种事没有真的发生过,是吗?”
他觉得他能肯定,但杰克这样死去确实很古怪。他的笔记里记满了杰克,这并不奇怪,杰克本该留到最后的。事实上,所有人都该活到最后。没有一个作品——除了被判死刑、无药可救的劣作——能完全在作家的掌控之下,但这本书却失控到了近乎荒谬的地步。与其说他在写一本该死的虚构小说,倒不如说,他更像是在旁观,作者在旁观望什么事情的发生——或是,聆听一首歌。
他决定给自己再一块花生酱黄油配果冻三明治,然后把这档子事抛之脑后,好好过一天。今晚他要去看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新电影,《血腥杰作》,令他高兴的是,他还可以去别的地方,干点别的事情。明天他又要回到书桌前,电影里的某些细节也会流露在书稿里——当然啦,罗兰本来就有克林特·伊斯特伍德的影子,尤其是他在塞尔齐奥·莱翁执导的《独行侠》②『注:塞尔齐奥·莱翁(1921—1989)是著名的意大利导演,《独行侠》是一九六四年的西部片,克林特·伊斯特伍德在其中塑造了一个牛仔硬汉的形象,从而蜚声影坛。』中的形象。
……说到书……
正有一本书躺在咖啡桌上,就是这天早上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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