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高在上?”
诗风情沉思了半晌,突然间像是想到了什么,脸上带着(炫)恍(书)然(网)大悟,又带着惊异:
“创世神!怪不得她说仙人能自由操纵宇宙法则!原来……可是创世神是男的!”
“说你笨你还真笨!传说中创世神不是有两个女儿吗?能够操纵世间所有的力量、又是创世神最美丽的作品,无分贵贱的关怀世间所有的生灵,秦琳不是找个角人奴隶当徒弟吗?这样一来我就可以肯定……”
炎焱转过头,盯着墙上一幅巨大的油画,画上是两位美丽的少女,一个持剑,一个持杖:
“传说中,创世神的两个女儿虽然都是无所不能,但却各有所好,梅塔娜拉偏好剑术,许多绝世剑法都是从她手中传出,神人魔,以及其他异族的最强武技都是源自于她,被称为武技之祖,梅塔洛儿偏好法术,许多强大的太古魔法都是出自她手,被称为术法之祖,秦琳偏好剑技,她的武技强大而华丽,应该就是梅塔娜拉。”
此时,我正走在大街上,一对双胞胎少女与我擦肩而过,她们一个背负长剑,另一个手中握着法杖,就是错身而过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鼻子痒痒。
“啊欠!”
“啊欠!”
巧合,真是巧合,那个持剑少女竟与我同时打了个喷涕。
“琳姐姐,你这就要走了?”
最后一辆车也装满书籍,我要的东西已经全部“扫荡”完毕,再留下来也没什么意思,想到这些书我就兴奋,这可不是什么印刷品,完全是最原始的手抄书,很多甚至连原本都被我拿来了,其中还不乏数百年前的古书,放在他们手中也只是浪费,我当然不客气了,全部带走(唯一被视为珍宝的是一些贵族和皇家的家传的武学、魔法书籍,那些对公众开放的秘籍没人觉得珍贵)。
“嗯,姐姐我还要做生意呢,一分钟几百万,耽误不起,再见喽!”
看着站在城头一直目送我离去的斯达克,我泛起一丝不忍,“骗”了他那么多东西,会不会太过份了?随即摇摇头,骗人当然要过份一点,然到还要我留下来当他的王妃吗?
在纳加克的这几天,天天都有无数鲜花、首饰出现在我面前,都是他送的,其他的富家子弟不是没打过我主意,但都是有第一次就没第二次,我知道是斯达克在暗中“照顾”了他们,帮我挡了不少麻烦,不过这并不能让我会放弃仙道。
“王弟!那位美丽可爱的小姐你好像没留住他。”
那位在图书馆劝退“赤将军”的皇家子弟不知从哪钻出来,与斯达克并肩站在城头。
“嗯”
“别想她了,她和炎焱神和中疆的仙教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看了看失神的斯达克,又看了看远去的车队,他无奈的笑了笑:
“万金难买佳颜笑。”
与上次那些满载军备物资的车队相比,这次出发的车队马车数不到五十辆,虽然车上载的都是强盗们极其不宵的书籍,但防备车队的防备却更加严密,五十禁卫军,五十御林军,五十皇家骑士,三百皇城卫队,虽然规模不算大,但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首都驻军却经常让沿途行人误会,以为是官军在押送重要物资。
路边的草丛一阵抖动,冒出一个蒙面的人头,看了看队伍,随后又缩了回去,唉,今天已经看到十多个这样的家伙,看来是被盯上了,人果然是为财死的,明摆着有最精税的军队护送,有些不怕死的家伙还是忍不住贪心,要是他们知道这些车上的全是书会怎么样呢?
“琳小姐”
正当我打算戏弄那些蒙着面,在草丛、树林中探头探脑的家伙,负责车队安全的骑士小队长突然指着不远处的一排围墙:
“天色不早,不如让车队到前边的小镇歇息,明天才启程。”
“前面那排围墙是小镇?好吧。”
“进镇!”
骑士长一声令下,整个车队马上浩浩荡荡奔向小镇,我这才发现这些皇城驻军竟有扰民的恶习:
“让开让开!”
扛着农具,来不及闪开的农民被十几柄枪杆揍得抱头鼠窜,跑了好远才回过头,看到那些凶神恶煞的禁卫军,只得吞吞口水,自认倒霉。
“别挡道!”
可怜的商贩连人带马被推倒在路边,马背上的货物和金币撒了一地。
“钱啊!快抢啊!”
那些本来缩在路边,(炫)畏(书)惧(网)的看着车队的行人两眼顿时闪烁着骇人的光芒,一哄而上,抢夺散落一地的商品和金币。
“别……别……那是我的……神啊,这叫我怎么活啊!”
可怜的商人无法阻止失控的局势,只能眼巴巴的看着自己的财产被抢夺一空。
骑士和士兵们没有参与抢夺(军纪不错),只是马鞭一挥,对着挡路的人死命的抽打,在贪婪者的背上留下道道血痕,直到被打得半死不活的“贱民”们不在挡道,这才扬长而去。
唉!这些兵可真不是一般的凶,早就听人说这些皇家的直属军团大多是贵族子弟,将门之后,看来果真不假。
车队浩浩荡荡开进小镇,小镇离首都不过一日之遥,很是繁华,这里的人也见惯了飞扬跋扈的贵族老爷,对这些骑着高头大马的皇城卫队倒也不感到稀奇。
“琳小姐,旅店到了,请”
正当我欣赏着小镇风光时,马车门一开(当然不是货运马车,是那些贵族小姐用的精饰马车),骑士长吉尔道斯恭恭敬敬的待立一旁。唉,本仙子可是第一次坐这么舒服的车,虽然路上少不了摇晃,但那是泥土路不平的关系,说实话,这马车的舒适度完全比得上宝马之类的名车,前提当然是在水泥路上跑。
恋恋不舍的撑了一下华贵的坐垫,当我的皮靴踩到道路上的泥土时,我才真正感觉到周围有一丝的不对劲,沿着街道,停着成排的马车,而且不是普通的马车,都是那些贵族才能用的精饰马车,有些马车上甚至还印着家徽(不是所有贵族都有家徽,家徽必须是国王、皇帝赏赐才能拥有,是那些特权贵族的像征)。
“哦!神啊,人间竟有如此美丽少女。”
一阵让人骨头都发痒的男高音突然响起,还好还好,我没心脏病。转过头,天哪,这是吸血鬼吗?只见一个穿着礼服,脸上抹着厚厚白粉的男士,头发油亮油亮的,边上还有两个仆人,一个拿着镜子一个拿着梳子,此外还有几个身穿皮甲的佣兵跟在身后。
“小姐,您是如此的美丽,当我看到你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我的心,被你征服了,我,菲尔安迪那克家族长子克拉克·菲尔安迪那克向美丽的小姐,您,求婚。”
说完,轻轻托起我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单膝跪下,那两个拿着梳子的仆人如同变魔术般的变出一大捆鲜花,而那个拿镜子的仆人则“变”出一个大盒子,打开,里面整整齐齐的摆满了各种宝石戒指,然后那一主两仆六只眼睛就眼巴巴的死盯着我。天哪,那张比死人还惨白的脸我是再也看不下去了,可是这样离开的话好像很失礼,我只好扭过头,低声问吉尔道斯:
“这是什么状况。”
“你看不出来吗?贵族的求婚,不是求爱是求婚,只要你点一下头,以后你就是克拉克夫人了。”
“那要怎么拒绝?”
“不知道,我是骑士,从一而终,不是胡搞乱来的贵族。”
唉,看来我只好临场发挥了。
“啪”
一声清响,所有人都惊呆了。
克拉克惨白的脸上大部份的白粉都被打落,露出本来的肤色和……一个红红的掌印。
“小样的,别以为穿得整齐点就叫贵族,看什么看,你自己看看,哪有贵族穿破鞋的。”
哭丧着脸的克拉克低头一看,天哪,那双重金购买的犀牛皮靴竟然……看着露出来透气的脚趾头,他也无话可说,因为在贵族的习俗中,把婚烟看得是很神圣的事,求婚可是马虎不得,穿来一双破靴子,挨了一个耳光虽然很丢脸,但也无话可说,只是……这靴子明明好好的怎么……
他哪里会知道本仙子的手段呢?
“小姐,这边请。”
从头到尾观看了整个过程的店老板强忍着笑意,很有风度的上前把我请进了旅店。
“老板,你这有没有圣水?”
“您要圣水干嘛?”
“我的手刚才被貌似吸血鬼的家伙吻了一下,有点难受。”
“您先忍了吧,里头还有呢?”
“还有?”
抬起头,二三十个年轻贵族小伙子正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天,看到那些仆人手中捧的鲜花和首饰,我就泛起一阵不详的预感。
果然,他们见我进来,整家旅店马上静下来了,接着,那些仪表堂堂的年轻贵族摇身一变,成了一群流着口水、眼中闪着桃心的饿狼——恐怖的人狼变身。
此地风水大凶,乃九阴绝地,灾星高照,饿狼出没,不是久留之地,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
异界之旅(新) 第四十一章
(更新时间:2005…7…12 8:29:00 本章字数:4985)
呼!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天冥在空中划过一道细细的光,如同水平飞行的流星一般,当我要离开车队,让他们自己把书送到目的地时,骑士长首先反对,他的理由很简单,担心我的实力不足自保,可是当我把他们喝完的空酒壶镶在骑士的精铁头盔上当装饰后,马上目瞪口呆,我想他们是答应了吧,必竟我只是用手指轻轻一按就完成了镶嵌工作,相信我的手艺能够让他们满意。
灵觉扫描过万里之外的中疆,那里的建设已经初步完成,居民区和商业区已经完工,皇城城墙已经完全建好,内城城墙也建了一半,最外层的外城墙地基也已经挖好,照这个规模……中疆的第一座城市比民国年间的南京城只大不小,必竟作为城市中心的仙殿占了极大的地方,一切防御设施也是以仙殿为中心,皇宫倒成了次要品。
通过灵觉,我看见一些穿着黑铁盔甲的士兵在街道上行走,这些外国“无偿援助”的东西穿在他们身上倒还挺有样子的,平时到处可见的仙殿人员倒没看见几个,建筑工人也相对少了一些,不过在建筑工地,却有一些仙术师在来回走动,只见他们手中的玉简一挥一动,一座箭塔、岗楼就拔地而起,手印一捏,巨石纷飞,一段城墙就出现在早已经城墙地基上,怪不得我说怎么建得那么快呢,原来有仙术师用土术帮忙啊,对了,以后我要在“仙典”上补上一条,“一切的法术,要最先满足军事和生产的发展”,这样就会像科学技术一样,良性发展,而且也不太可能污染环境。
总之,中疆发展得还算不错,我收回灵觉,看着天上的星空和地平线上渐渐升起的太阳(由于时差,中疆是早晨,而我所处的地方还是凌晨),我该去哪呢?去找疾光?算了,我突然对教徒弟不感兴趣了,反正他已经知道了基本修炼法,让诗风情带带他也好,隔上三五年我再去找他(视教徒如儿戏,最最最不负责任的教师)。
对了,不知道海那边的几个岛国怎么样,上次侵略中疆不成,反而让数万士卒喂了鱼,不知道那些国家还有没有入侵打算。
万里的路程转眼即过,沿途的人们只看见一道流星划过早晨的天空,其他的什么都不知道。
我还是穿着那身硬皮甲,再扣上面具,嘿嘿,冒险者秦琳登岛一游,要不要在海滩边的巨上写上“剑仙女秦琳于大陆历XX年XX月XX日到此一游呢?”,还是不要了吧,要是让人知道,会说我破坏风景的。
不过,当我看清海边那些巨石上写满了各种“亡灵圣魔导轩辕月耀到此一游”“钦封女贼赵歆到此盗宝”(呃,也是一个仙女来着)“踏歌公子方拓行乞至此”,我也忍不住了,那么多名人都写了,也不差我一个,于是,气聚指尖,以指代笔,指风激荡,“刷刷”几下,海边巨石上多了一行字:“剑仙女秦琳游历异界到此,特留笔墨留念”,看看边上那些用颜料写上的字,再看看我这用指风“雕刻”上的字,哇!好有成就感!这么多主角,就数我的功力最深厚。
“小姐,没想到你也有这种乱涂乱写的嗜好。”
这不是嗜好,这是即兴之作,是仙人遗迹,是要让人上香拜的,你懂吗?
看你那样子就知道肯定不懂。
海滩上的人不多,但也不少,大多数人都在欣赏风景,怎么会有注意我,再说我带着面具呢,应该不会吸引人吧。回过头,只见一个法师和一个剑士正站在我背后。
那剑士看着我刻上的字,若有所思:
“皮尔,我们也留点墨宝让后人敬仰”
“好!”
那位魔法师拉了拉盖在眼前的尖帽,一双眼睛左看右看,目光最后停留在另一块空白的巨石上。
“ΣΦΛШыжёе”
一阵让人发毛的咒语从他口中吐出,和我以前听过的任何一个魔法师、神官的咒语都不同,红色的光芒划过巨石,轰一的声,烟尘过后,整个巨石表面被刮去一大片,上面竟然留下了字,呃,他留字的方式真是与从不同啊,我留在巨石上的字在雕刻中算是“阴文”,而他的字则是“阳文”,魔法轰去了文字边上的石料,只留下几个凸起的大字:
英俊萧洒玉面圣魔导——皮尔与猥锁跟班剑士米奇到此一游。
现在,光是看名字就知道这两个家伙叫什么名字了。
看着那些个字,名叫米奇的剑士脸色渐渐变了,恶狠狠的转过头,皮尔早已经飞在半空中,一脸嚣张的看着地上的剑士,那表情分明在说:你不会飞,能拿我怎么样。
“你居然……”
怒火熊熊!大有暴发之势。
刷拉一声,愤怒的剑士把皮甲脱了下来,丢给了我:
“帮我拿一下。”
呃,你不会放沙滩上啊,这些盔甲类的东西放沙滩上又不会弄脏,算了,帮人拿一下又不会死,看了看正在跳起攻击的剑士,再看看飞在半空中一上一下的魔法师,嘿嘿,真像是一只青蛙在捉小飞虫,只是那只青蛙水平太臭,怎么都抓不到飞虫。
“你……太可恶了,我要出绝招了。”
一口恶气无处发泻,剑士明显到了暴走边沿。
危 3ǔωω。cōm险!危 3ǔωω。cōm险!
呀,还有绝招没出?我可要瞪大眼睛好了,这只青蛙然到还有捕虫网、杀虫剂之类的东西?
面具上显然没有留下观察的眼洞,但并不影响我用灵觉观察,那一瞬间,我的注意力全集中到了米奇身上。
金色的斗气从剑锋上激射而出,帖着魔法师的身体划过,魔法袍的一角被割了下来,刚才还笑嘻嘻的看着剑士表演蛙跳,现在已经是满脸苍白,看来吃惊不小。
可怕,可怕,要是闪得慢点,那不被劈成两半了?
恐怖,恐怖,还是别惹他的好。
不过,我也吃惊不小,是剑圣啊!我到现在为止,除了看见斯达克身边的剑圣护卫和来刺杀斯达克的剑圣杀手外再没看到过剑圣,不过,以前那几个剑圣怎么的也到了四十岁以上,可眼前这剑士,好像未满三十吧,怎么看也就二十七八的样子。
在剑士——应该是剑圣米奇的威逼下,可怜的魔法师皮尔只好把石壁上不利于米奇的言论改去。
“嘿嘿嘿,这还差不多。”
看到墙上的字,米奇满意的笑了笑,随后走到我面前,拿回了自己的皮甲。
“为了庆祝伟大的我再次战胜邪恶的魔法师,我要自己奖励自己,去大吃一顿,小姐,你也一起去吗?我请客。”
那笑容很甜,很真诚。
虽然他的笑容很甜,但我怎么觉得那笑容里隐藏着阴谋呢?
“我请客哦,去吗?”
笑容满面的剑圣重复了一遍,正等着我的回答,嗯,那就去吧,反正本仙子刀枪不入百毒不侵,我倒要看看你在耍什么滑头。
现在我才知道,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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