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撞大人物了,开始担心起自己的小命来。
萝卡觉得手打得疼了就开始用脚踢,刚踢几脚就被阿姌拉了开来。 劝她“不要跟这种下三滥的人计较”,“打他也是污了自己手脚”之类的话,劝了好一会,萝卡才慢慢消了气,风无心的眼神恐惧中透露出对阿姌的感激。
萝卡消了气后,斗笠男子拽住风无心的衣领,轻松地扔给了卫队首领。 既然已经被萝卡和阿姌知道自己一直在尾随保护,那么现在他也没有必要再暗中跟踪了。 只好跟着阿姌,和此刻正焦急万分的奥姆他们一起准备跟凌长风他们回长风居。
“喂,凌小兄弟,我这里有给马匹吃的药,我的药可比军队里的马匹兴奋剂更有效更安全。 ”说完,奥姆就不由分说地在那些马匹的口里弹入一滴药剂,然后急忙拉着还没反应过来的凌长风上了马车。
“驾~~”马车风驰而去。 留下一伙城卫,疑惑地互相对望,但他们也只限于大眼瞪小眼,却不敢问队长任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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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相关主要人物都将粉墨登场,敬请关注。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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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第一三四节进退两难 第一三四节 进退两难
勇士佣兵团驻南都分部。
“你们两个怎么回事?连两个小妞都盯不住?按理说你们也都是盯梢方面的老手,怎么现在却成这付狼狈相了!”
“副团长,这事确实是太邪门了,不过我们确实是非常用心地在执行您分派给我们的任务。 ”两个浑身散发着臭味,衣着略显褴褛的精灵佣兵,正一脸委屈地向副团长表白自己的忠心。
“哼……那为什么交给你们这么简单的一个任务,你们却用了三天还是没有进展?更可笑的是,你们瞧瞧自己现在的样子!哪里像我们勇士佣兵团的老资格成员?哪里像是两个接近高级武者水准的佣兵?你们俩现在简直就是两个不折不扣的乞丐!”副团长愤怒中带着嘲讽。
一番话说得那确实很像乞丐的俩人脸红耳赤,支支吾吾。
副团长看了看他们的窘样,气也消了不少,才摇了摇头:“好了,你们倒说说看这三天来,你们都是怎么个用心执行任务的!用心到自己都快成了叫花子了!”
俩个精灵佣兵低头不好意思地看了看浑身脏兮兮的模样,瞬间难堪的沉默过后,其中一个才支支吾吾地开始解释:“副团长,不瞒您说,刚开始我也以为这个任务很简单,这不就是追踪调查两个蒙着面纱的小女孩嘛。 然后就随便派了一个人去打探。 结果当天晚上,他也像……也像我们俩这个样子回来报告。 我们……骂了他一顿。 就派了三个较为得力的手下去跟踪,谁知道他们三个也是衣衫不整地回来报告,所以……我们俩才决定亲自去调查。 ”
副团长微皱眉头,听到这里嘴角却忍不住泛起一丝笑意,接着又示意那俩人:“继续。 ”
“那两个小丫头好像也从来没有刻意隐藏行踪,所以刚开始找到她们也挺顺利地,但是从我们盯梢上她们开始。 才跟踪了三四百步,就觉得后颈一疼。 眼前一黑,便失去了知觉,等我们醒来就在一条臭水沟里了,然后就匆匆回来报告这个重要的消息,我们怀疑那两个法师小女孩背后有大人物。 ”他边说话边忐忑地注视着对面的副团长。
此时的副团长看着他俩落魄、羞愧、迷惑、不甘、忐忑的神情,越听嘴角的笑意就更甚,不过笑过之后。 他的眉头却是皱得更紧了。 听了刚才地报告,就算他再傻,他也知道这肯定不是意外。 一个新手去调查的时候被人抓住可以说是意外,甚至可以说是正常地,但是一而再再而三地被扔进臭水沟,况且前面站的那两位可是管理南都情报部门的一把手,自身的实力也达到中级高阶,处于突破的瓶颈状态。 虽然说勇士佣兵团并不以情报见长。 但是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佣兵团,自然有其自身的一套谍报系统。 就连他们俩人也双双被人神不知鬼不觉地扔进臭水沟,那看来对方肯定是有更厉害地反跟踪好手处于暗中进行保护。 可是精灵大陆又有哪个组织能有如此实力和势力呢?副团长陷入了沉思。
维森,勇士佣兵团副团长,作为勇士佣兵团的第三把手,坐镇南都。 负责勇士佣兵团在精灵大陆南部的所有事务。 能够坐到这个位置,他当然不是鲁莽之辈,经过一番思考之后,他觉得此事还需从长计议,那个叫什么『小小』佣兵团的特别是那两个神秘的小女孩需要更详细的情报支持,看来暂时是不能动他们了。 还要安抚最近受伤惨重的第七组的新成员,最近第七组那些纨绔子弟们所遭到地羞辱和袭击,看来也很有可能与小小佣兵团有些关系。 还有那个不知道从哪里杀出来的叫什么凌长风的人,最近风头很劲,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 好像跟小小佣兵团走得很近。 本来自己是准备找时机去掂量一下他的,现在看来也需要按捺一下了。
哎。 没想到因为一个小小的『小小』佣兵团,把现在的情况搞地一团糟,哼……不过,迟早会让你们尝尝苦头,不然如何向第七组的新成员交代,而且勇士佣兵团也不是任人捏的软柿子。
就在这时候,一个手下匆忙跑进来说刚得到关于那俩个神秘女孩和凌长风的重要情报。
进来报告情报的是加入勇士佣兵团没多久的初级佣兵,他的到来,让原本就褴褛不堪、浑身臭味、神色羞愧的两个情报头子更加难堪,但是副团长没有让他们退下,他们也只能继续羞愧地站在那里听取报告,看到副团长那刻意的眼神,就好像说,“你看看,人家一个新入团没多久的初级佣兵都比你们好用。 ”,他们俩简直都要羞愧得以手蒙面了。
原来,那个新入团地佣兵当时刚好在飞禽酒吧陪朋友喝酒,自然是全程观看了酒吧门口地那一幕冲突。
“什么?你是说最后出现了两个会剑气攻击的武者?”维森满脸震惊,失去了原先地镇静:“看来我还是低估了对手!赶快吩咐下去,从今天开始,没有我的命令,谁都不可以再找『小小』佣兵团的麻烦!”
刚才的那两个情报头子此时也是一脸死灰,不见了刚才的羞愧,他俩赶紧告退回去发布这个重要命令。
维森现在站了起来,不安地在房间里来回踱步,平时要找一个拥有剑气的武者都难,今天才一场小小的冲突就出现了两位,这几天的南都所发生的事情都怎么了,他轻轻揉了揉眉头。
维森自己就是一个高级中阶的剑士,实力在勇士佣兵团里能排进前五,但是就算集合现在团里所有的高级剑士也不敢去挑战一位拥有剑气的剑士,因为拥有剑气的剑士都起码达到了大剑师的水准,也就是超级(S级)的水准。 拥有大剑师实力的武者在精灵大陆用手指头就能数得过来,而今天却一下子出现了两位,而且根据当时的情况看,其中一位好像是一个紫衣女孩的下属,而另一位和那个凌长风的关系也不差。
根据刚才那个初级佣兵所描述的相貌,维森已经可以确定其中一个大剑师的身份,那么据此推断,那个老头明显就是宫廷御用药师兼炼金术士——奥姆老前辈了,他怎么到南都来了?那个能让城卫听命于他的蒙面大剑师是谁?那个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的凌长风又是何方神圣?
不管怎么样,以对方所表现出来的实力,对方就不是现在勇士佣兵团惹得起的,而且以现在的情况来看,已经超出自己的能力所能控制的范围,只能请示在中天城的总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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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氏船厂,正在视察船厂的老板风流尘直接晕倒在员工面前,因为他突然听到了一个有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 风流尘缓过气来的第一件事就是唤来管家,吩咐管家赶紧多带些金银珠宝去城主府和城卫所探探口风,并上下打点打点,不管化多少钱,不管付出什么代价,只要能保住自己唯一的儿子的命就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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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第一节酒鬼逻辑 第一节 酒鬼逻辑
马车奔驰了好一会,凌长风才终于在心里接受了这好几个平生以来的第一次。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观看那神乎其技到让人心惊胆跳又不失滑稽的实战弓技。 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体验一个攻击魔法的施展过程。 天痕和斗笠男子的剑气撞击让他体会到了顶级武者之间的不经意的对撞,其威力并不亚于激光,而这只是他们随意的出手而已。 今天他还第一次近距离目睹杀人,在看到那个中隔人地痞于旋风束缚中歪歪扭扭倒地的时候,凌长风便有种莫名的感觉,那种感觉既不是恐惧,也不是兴奋,既不是同情,也不是幸灾乐祸……但是这种感觉很怪异,一个生命就在眼前这么歪歪扭扭地消失所带来的视觉冲突和心理冲击。
凌长风按捺下内心的不平静,看到那个斗笠男子正轻轻地摸出腰间酒壶,悠闲地仰头灌了一口,动作随意而优雅,让人很难想象刚才就有一条人命葬送在他的手上。
凌长风不由得回想起那莫名的感觉,内心继而涌起一股豪情,处在这种特殊的氛围中,他压抑不住地有股表达和倾述的**:“杀人不隐姓,闹市载歌行。 酒气壮豪情,剑胆催雄心。 醒时对斟杯,醉也枕卧剑。 悠然云和月,粪土权与利。 腹藏宏图策,胸有江山志。 执剑行仗义,朝野竞传名!”
强烈刺激和特殊的氛围常常会成就一个诗人,此刻的凌长风便是如此。
凌长风这首临时创作地诗句其实更适合用地球语来吟诵。 不过当他现场使用蹩脚的精灵语来表达自己的胸臆和感触的时候,却也同样震惊了车厢里的每一个人,每一双眼睛都死死地盯在了他身上。
而接下来的一场突变却破环了这首诗所营造的氛围。 就在这时,从车底下传来了突兀地掌声,一个头颅从车尾钻了出来,然后很诡异地就这么轻飘飘地从车底滑入车厢内,明明看上去是慢悠悠的。 但是凌长风看到地只是一个模糊的身影。
由于听到掌声而如临大敌的斗笠男子和天痕,只看了车尾一眼后。 立刻变得异常恭敬,他俩同时站其身来,右手掌紧贴左胸,向车尾深鞠躬。
刚从安德鲁那里学习过一些礼仪的凌长风知道,右手掌紧贴左胸深鞠躬,这是用来表达崇高敬意的武士礼,但也只适合用以表达崇高的敬意。 而普通情况下。 剑士如果行剑士礼的话,只需要手搭剑柄鞠躬便可以,即使是宣誓也只需要抽出剑来竖立在胸口就行。
那人在车尾站定,凌长风才看清他地样子,最显眼的是这个精灵老头的大红鼻子,还有他那醉醺醺的眼睛,还有他那让人觉得随时都有可能会跌倒的站姿,还有腰间悬挂的一个大酒葫芦。 那精灵老头看到阿姌的时候稍微一个愣神。 然后就回复醉醺醺的神态,对天痕他们随意地挥了挥手,示意他们不用多礼。 凌长风发现齐炙好像有些不自在地低下了头,而不像其他人那样都在抬头看着那醉醺醺地精灵老头。
“奥姆,你这个老小子,到了南都也不先来看我。 还好茹茹一见到你便让人来通知我了,我才能刚好赶上你离开,哈哈。 你是不是还在气恼我上次拿了你的浮云花和险崖草去酿酒?”他用那醉醺醺的迷蒙的眼神看了看奥姆那一脸好不气愤的滑稽神情,然后走到凌长风边上:“好了,奥姆,这都过去几十年了,你这个小气鬼还记得,大不了我请你喝几口浮云花和险崖草酿的酒便是了,那可是我自己都不舍得喝地。 ”
连奥姆到了他的口里都变成了老小子,而且刚才还一脸焦急的奥姆。 现在却成是一脸懊恼和吃瘪的神情。 看到他晃悠晃悠地朝自己走来。 凌长风一脸迷糊地站起来向这个看来是很有来头的醉醺醺的精灵老头行了个礼。
“这位小家伙,你的穿着虽然怪了点。 但你的诗很不错!让我不由得想起了当年……”说到这里,他那朦胧醉眼变得深邃起来,嘴里喃喃地念起凌长风的诗句:
“杀人不隐姓,闹市载歌行。
酒气壮豪情,剑胆催雄心。
醒时对斟杯,醉也枕卧剑。
悠然云和月,粪土权与利。
腹藏宏图策,胸有江山志。
执剑行仗义,朝野竞传名!”
所有的人又都被带回到这句诗地意境中来,带回到刚才地那场冲突中,带起了每个人心中不同的意象,唤起了每个人胸中地豪迈和洒脱。
那精灵老头念完后狠狠地用酒葫芦狂灌了几口:“虽然我以前用的是刀而不是剑,但并不影响这句诗的意境,好!好诗!等回去我让茹茹帮我谱成乐曲,这样我以后就可以常常哼唱了!嘿……小家伙,你不会反对吧!”
“我反对!”
大家惊讶地看着凌长风,那精灵老头也是没有想到凌长风会如此干脆地拒绝。
凌长风看着一脸奇怪表情的精灵老头,笑了笑:“你起码要先告诉我,你所说的那个茹茹是谁吧!”
大家这才明白,凌长风是开玩笑,不由得会意一笑。
这时奥姆又抬了抬他那滑稽的眉头调侃道:“就是刚才在酒吧里,你一直盯着看个不停的老板娘!”
凌长风听奥姆一说,立马开心地答应了那醉鬼精灵老头,一大堆根据地球语改编而成的恭维和马屁脱口而出,比如:“好诗配佳人,好曲赠英雄!”。 弄得原本一直倚老卖老的精灵老头一愣一愣,但心里确实还是挺受用地。
萝卡狠狠地看着此时的凌长风。 纯粹就是马屁精、好色鬼一个嘛!刚听到那诗句油然升起的好感和崇拜不由得消减了许多。
“老前辈,您可别忘了告诉茹茹老板娘,这首诗的原创作者是我凌长风!”
萝卡听到凌长风这句赤luo裸的不要脸的轻浮话,气冲冲地给了个鼻音“哼……”,见阿姌轻轻地推了一下自己,萝卡才扭过头去不理会凌长风。 精灵大陆一直以来都提倡对婚姻的忠诚,对配偶一定要忠贞地观念从小就被灌输到绝大部分精灵的头脑中。 虽然这种观念对精灵贵族及武者地影响和束缚要小许多,但是毕竟也会受到整个大环境的潜移默化。 这从萝卡的表现中就可见一斑了。
不过虽然这些话让萝卡不舒服,但显然很合那个特立独行的醉眼迷离的精灵老头的口味,那老头于是乎忘记了身边的所有人,就开始和凌长风瞎侃胡扯起来。 只是坐在凌长风旁白地齐炙却是把头越埋越低。
这一老一少自己倒不觉得奇怪,不过马车里的一伙人可算是长见识了,他们全都瞪圆了眼睛,听得直摇头。 甚至有种要抓头皮的感觉。
那么他们都听到什么了呢?
“这个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比生命更重要,更美好的了。 ”醉鬼老头说得兴起,一屁股把齐白挤到一边,坐在凌长风的边上,而此时坐在凌长风另一边的齐炙故作镇定地点头表示同意,但是头却越点越低。
当然这句话对于任何人来说都可以无条件同意。
“但是有酒喝总比没有什么东西要好。 你们说是吗?”老头继续发表大论,凌长风连忙点头,车里的一干人认为这句话还能接受。
“所以有酒喝比生命更重要。 ”醉鬼老头开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