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风在此,那么另一个自然就是北海伯爵龙灏了。
龙灏嘿嘿一笑,甩出一颗石子,正中目标,把岸边正在喝水的一只可怜鸟儿砸晕了:“谁跟你说要跟踪杰玛了?微风。少爷做事从来都有目的,打几只鸟而已,又不是你的,为何如此沉不住气?”
微风纳闷道:“不跟踪杰玛?少爷您不是让我一直监视她的一举一动么?”
“笨,监视归监视,跟踪是跟踪。这是两码事!”
龙灏再一甩手,一颗小石子正好击中了微风的胯下,令得这位炼金门第一弟子身躯一抖,脸色绿得极为难看。
“呜呜……少爷,手下留情啊,您这是想微风绝后吗?”
“绝后了才好,你这么笨,正好阉了进宫!本少爷已经是一国之君,后宫里恰恰缺个心腹的大太监。喏,这个肥缺便宜你了!”
龙灏哼道:“做事不多想想,现在跟踪杰玛,能跟踪出个什么明堂?她肯定会把她那弟弟找出来,我们坐着等就好了!硬要跟踪,只会弄巧成拙!”
“噢,那在这里打鸟又是为何……哎,别打别打。少爷手下留情,容微风仔细想想!”一看龙灏的手又举了起来。微风赶忙护住下面,连声告饶。
龙灏手一扬,这次石子却没打向微风,也没打向河岸,而是打偏了,结结实实地打中了一名行人!
‘哎哟’一声惨叫。那个倒霉的行人捂着脸应声而到,鲜血从指缝里流出,顿时染红了一大块街道。
“不好了,打出祸事了!”微风一惊,连忙冲过去。
“救命啊……死人了……快点去找医生!”
瑞士国民很热心肠。一见到流血事件,立刻抛下手里的事,有的奔跑着去喊执勤的巡精,有的则呼喊医生,还有的自告奋勇,想跑过去为那名伤者检查伤势。
“都别动,走开走开,别捣乱!我是医生,我能治好他!”
龙灏大呼小叫地走过来,把试图接近伤者的热心行人都推开,嘴里叽叽呱呱地嚷道:“哼哼,精告你们啊,你们要是乱来,害了伤者,那可是要坐牢的!”
谁捣乱啊?要不是你打鸟的石子乱飞,能伤到人吗?这下倒好,你反而恶人先告状,还要告我们坐牢?
见义勇为的热心人看清了说话的人,顿时鼻子都气歪了:肇事者就是你这个东方人,现在还好意思叫嚷?
“看,看什么看?人有失手、马有失蹄,不就是风大了些,石子吹偏了,你们用得着这样恶形恶状地瞪着我看吗?”龙灏扬起脑袋,不屑地扫向周围的行人:“退开,都退开些,别影响了伤者呼吸,也别影响了我职业发挥!我是医生,救治伤者比你们专业,懂么,门外汉们!”
这是龙灏第二次强调自己是医生,热心的行人们几乎被他嚣张的样子气傻了:今天风和日丽,哪来的大风?还有,我们也是好心跑来救人,怎么就成了你嘴里碍手碍脚的门外汉了?
被气坏了的行人们,索性都停住了脚,只是把龙灏遥遥围住,心里打定主意:嘿,只要你治不好人,我们就当人证,让精察把你捉起来!
龙灏和微风来到躺在地上的伤者旁,蹲下了身子,微风低声笑道:“少爷,您扮泼皮无赖挺像模像样的!”
龙灏眼珠一瞪,道:“没大没小!还愣着干啥,快点弄些止血药剂,给他止血。”
“啊?我来治啊?”
微风傻了眼,搞了个半天,少爷玩飞石伤了人,却要我这个可怜的炼金学徒耗费金源来救治?
止血药剂虽然耗费不了一夸能量,但微风家小本薄,心里也着实肉疼呢!
“不是你来,难道我来?你我谁是少爷?”
龙灏斜睨过去,道:“这是锻炼你临时炼药能力的好机会,你如果心疼能量数、临阵退缩了,没关系,炼金门的大门也欢迎你离开……”
龙灏这句半真半假的话把微风吓了一跳,他初尝炼金术的神奇滋味,哪里舍得放弃!只见他赶忙抬起手掌,微黄的光晕,在衣袖遮掩下,显得若隐若现。
“呃,你们还有闲功夫说话,伯爵大人,还不先治一治我!”
就在微风毅然决然。奋力地悄悄炼制止血药剂时,地上的那名伤者,发出了嗡嗡的呻吟声。
乍听语气,似乎不像是重伤流血的样子。
“治什么治,我下的手我会不知道轻重?”
龙灏轻笑地骂着,一掌拍开了伤者脸上的手:“乔金的手下。也有会演戏的人才嘛!”
地上的伤者是一张典型的西方人脸,上面满是血红、惨不忍睹,不过一双蓝白分明的眼珠却极是灵动,骨溜骨溜直转:“嘿嘿,伯爵大人好眼力,被您看穿了!”
微风这时恰好将止血药剂赶死赶活地制出来,看到这情况,不禁傻眼了:呃,敢情……少爷和这伤者认识啊!乔金。乔金,这名字顶耳熟呢……
“这血吧啦吧啦地流,是什么来着?”
龙灏一边将伤者扛起,一边低声问。
“番茄汁,流进嘴里嚼着,味道一级棒!”
那伤者低低的窃笑声,差点让旁边听见的微风暴走,恨不得当场揍他个生活不能自理:棒。棒你妹啊,我的止血药剂白炼了。呜,我宝贵的金源能量数啊……
“让开,让开,伤者的伤势已被我初步控制,现在要带他回去做进一步治疗,都别挡着了……对对。看什么看,瑞士人都这么喜欢围观吗?什么素质……散了,都散了,没看到伤者的手在动吗?我是医生,怎么可能谋财害命……”
龙灏大声吆喝着。一手扛着伤者,一手上下掂量着婴儿拳头大小的石头,围观的热心群众,脸色顿时齐齐发黑,低声咒骂,低着头忙不迭地闪避开。
这个没素质的东方医生,偏偏打的一手好石头,我还是躲远点,免得平白被那石头破了相。
……
“巴塞尔多大点地方,找个人用得了这么久?这个杰玛,她弟弟真的在这?不会情报有误,被骗了吧……”
时间又过去了两天,谢林米尔公主正在旅馆的房间里踢着脚、发着牢骚,这个时候,房门突然开了,一脸疲惫的杰玛公主走了进来。
谢林米尔冷着脸,双手交叉,问了一声:“今天总该有结果了吧!”
龙灏一脸和事佬的笑意,上前扶住了有点发虚的杰玛,打圆场:“没结果也没关系,这才三天不到,我们的时间还多,还多着呢……”
谢林米尔泼冷水:“那可未必,自从两天前精察上了门,我们的行踪可就不怎么保险了。”
龙灏的脸意外地红了红,道:“那是意外,不会引起人注意的……”
谢林米尔不依不饶:“哼,闲得无聊就去打鸟,伯爵大人,你还真是童心未泯啊……”
“找到了,我和我弟弟,联络上了……”
就在龙灏和谢林米尔因为烦闷而无聊地斗嘴时,椅子上传来杰玛有点微弱、却又夹杂着些许苦涩的声音。
“什么,联络上了?太好了!”
龙灏和谢林米尔同时停下嘴,同时转头,同时开口:“谢天谢地,总算没白等!”
据杰玛讲述,她的弟弟现在叫做格林。尼尔,十三岁,住在莱茵河河畔的一栋别墅。不过当龙灏问及格林。尼尔小朋友现在在哪里上学时,杰玛公主却显得有些难以启齿。
“什么,他在当扒手?!”
谢林米尔尽管捂住了嘴,但仍然没掩盖住不可置信的惊呼。
谁能想到,安德里尔家族寄养的私生子,竟然在异国他乡当扒手,而且还是有老大管制抽成的那种!
这样的出身,教育可想而知,很难想象,杰玛的父亲会指示杰玛,把安德里尔家族的复兴,赌在如此一个孩子身上!
难怪,杰玛的神情如此疲惫,意志如此消沉。
“这个格林,不用看我都能猜想出一二……杰玛,你确定还要接他离开,让他接掌你家族未来的命运吗?”龙灏沉声问道。
一个小混混能带领一个濒临绝境的家族起死回生?
这放到小说里倒是一个绝好的励志题材,但在现实中,这就是荒谬、愚蠢、加匪夷所思!
杰玛沉默了一会,抬起头,白得发亮的小脸上写满了坚定:“我确定!因为,这是我父亲的遗愿!”
杰玛既然吃了称砣铁了心,龙灏和谢林米尔也就不再劝说。接下来的工作重心,就是讨论如何把格林。尼尔从那贼窝里接出来。
“其实那里原本也不是贼窝……那栋别墅原来属于我弟弟的看护人打理,但六年前他意外去世,导致格林交了一些不好的朋友,才弄得那里面目全非。”
杰玛这样说道,“我想我只要亮出身份,格林肯定会跟我走,但我害怕他的那些朋友,会出手阻拦。”
“这简单,有我们啊!”微风拍着胸脯打起包票:“一群偷东西的小混混能有多么可怕,来一个我打一个,来两个我解决一双!”
“实在不行,我们还有枪!”龙灏微笑着,替杰玛打消掉了最后一点迟疑。
行动的日子就定在第二天,龙灏四个人,雇了一辆不招摇的马车,照着杰玛的指点,朝那栋已变成混混贼窝的河畔别墅驶去。
别墅位于北部的巴塞尔市,由于靠着莱茵河,占地不小的别墅里绿化极好,若是从空中俯瞰,那便是一块花园式的美丽住所。(未完待续。)
163,格林…尼尔
让人很难想象,这么美丽的地方,竟会是一个贼窝。
格林。尼尔,一个满头金发的小孩,他此时正一个人坐在背阳的别墅阳台上,一口一口优雅地吃着牛油面包,手边则是一杯很普通的牛奶。
这是他的早餐,也是他普通一天的开始。
抬头看了看遮挡住晨光的人字形屋顶,格林。尼尔轻叹了口气,里面充满了成年人才会有的感慨与无奈。随着年龄的逐渐增大,他对自己日复一日的生活,已经产生了点点迷茫。。。
十天前格林。尼尔刚刚度过了他十三岁的生日,帮他庆祝的有齐格大管家,还有那群自己最好的小伙伴们。
那天本来应该是很高兴的,不过当格林。尼尔吹灭了蛋糕上十三根蜡烛后,在阵阵掌声里,心头却涌起一丝伤感和困惑:我到底是小偷,还是贵族?我的未来……是什么呢?
格林。尼尔是名孤儿,至少在记事之后,照顾他的就只有齐格大管家。
齐格不但充当了格林父母的角色,而且还是一名很严厉的老师,从格林三岁起,齐格就要求他每天6点钟起床,半个小时的慢跑、半个小时的朗诵、然后才是式样简单的早餐。
早餐虽简单,但要求却更多,举止要优雅、吃相要得体,细嚼慢咽、言不露齿……总之,完全是以一名贵族的标准在教导小格林。。。
小格林若是做不到,或者做得稍微有一点偏差,齐格的板子就会毫不留情地落下来!
小格林性子坚毅,即使被打得手背发青,也只会流着泪咬牙坚持下来,因为他从每天诵读的文章中得知。齐格给自己的教育,就是在培养一名合格的贵族!要当人上人的贵族,吃苦是理所当然的。
可是,小格林长到七岁,贵族的梦想就如同五彩的肥皂泡一般,忽然间就破裂了。
那一天。齐格领来了一群与格林年岁相仿的孩子,然后把他们召集在一块,对他们宣布:“从明天起,你们就去巴塞尔的大街小巷,看到穿着华丽的人,就想办法勾出他们的皮夹子,将它带回来!”
齐格竟是要格林做扒手!七岁的小格林,当场就愣住了!当晚,他哭了一夜。流下的泪水甚至盖过了从前岁月的总和!
格林哭过后,还是要听齐格的,于是从那天起,巴塞尔的街头巷尾就多了一群机灵的小孩,他们相互配合,专门挑富有的外地人下手,相应的,巴塞尔当地精局。失窃案的发生率也在逐年上升。
格林很聪明,扒窃技术很快就在小伙伴中出类拔萃。并且许多五花八门的偷窃配合战术也都出自他手,理所当然的,他便成了这群孩子当中的头头。
看着钱包从那些大腹便便的人口袋里神不知鬼不觉地转移到自己手上,每天晚上清点战利品,和新伙伴们贼笑着数着花花绿绿的各国纸币,格林一下子觉得。自己似乎已找到了人生目标!
“我不要做什么贵族,我要当天下第一的神偷!”七岁的格林,一天晚上对着天空喊着。
结果,齐格冷着脸走出来,抓起格林就是噼里啪啦一顿痛揍。把踌躇满志的‘神偷未满’揍得屁股红肿、嗓音沙哑,并且满脑子的浆糊。
“记住,你不是什么神偷,从明天起,你也不许再当这群小扒手的头!格林,要是让我发现你主导了某个扒窃行动,那么晚上我会揍烂你的屁股!”齐格对着满脸泪水的格林,恶狠狠地说。
至此,格林人生的第二个梦想,也化作了肥皂泡,被齐格无情地戳破了。
自那之后,格林在一次扒窃行动中意外伤到了手腕,‘遗憾’地退下了孩子头的王座,而与此同时,齐格对格林的贵族式训练,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愈发加大了数量,每个晚上,都把格林cāo练得死去活来。
出席上层聚会所需的谈吐、仪表、举止……数学、哲学、军事的基础内容……骑马、击剑、射击、航海术……格林的七岁到十二岁,五年时光里,齐格仿佛化身成最博学的教授,将海量的知识,孜孜不倦地灌输给格林。
由于这一切都发生在深夜,没人知道,所以表面上,格林变成了混吃等死、手艺不精的扒手小混混,泯然于众。而齐格,则成了外人口里‘吃人不吐骨头、盘剥孩子扒手’的黑心恶霸。
回忆到此戛然而止,因为屋内的铃铛‘当当当’地响了起来,格林。尼尔暗叹一声,端起手边的牛奶一饮而尽。
他知道,这是齐格大管家在敲钟,因为用早餐的时间已经过了。
用手绢优雅地擦净了嘴,格林走进屋,齐格隐在黑暗角落里的声音,也机械般干涩地响了起来:“牛奶喝的太快了,下咽时发出了响声,伸出手来。”
格林习惯地伸出手,面无表情地接受了两下板子敲打的惩罚。
“齐格,今天要出去寻食吗?”
格林换下身上的贵族正装,在衣柜里找出一套脏兮兮的牛仔服,准备往身上套。
“不必了,今天上午有客人来。”齐格伸出棍子,将牛仔服拨落,“换上宫廷服,戴上佩剑!”
说完,角落里传来一阵悉动,格林晓得,齐格大管家离开了。
“居然要穿宫廷服,还要戴上佩剑?这么正式,来的客人会是谁呢?”
格林歪着头想了一秒,忽然醒觉到自己今天已不必变身小混混出去寻食,连忙端正了姿势,整理了嘴唇的弧度,一丝不苟地走到另一个衣柜前,拉开了柜门……
“直接进去吗?”
乘坐的马车已经离去,莱茵河畔,龙灏四个人一字排开,就这么站在格林的别墅前,望着紧闭的大门。
“我去叫门。”
杰玛撑着小花伞,莲步轻移。慢慢走上前。
今天的杰玛公主穿了一身素白的纱裙,高贵雅致、卓尔不群,很似雪山上一篷高洁的雪莲花。
轻叩后不久,大门吱呀地打开了,从艰涩的声音来听,这扇大门应该很久没开启了。生锈的铰链相互磕碰,从地上透出刺耳酸牙的‘滋滋’声。
出来的是齐格大管家,他高鼻深目、一脸阴沉,很符合人们心中黑心恶霸的形象。
“公主殿下来了,请进。”
齐格见了杰玛,脸上也没露出多余的表情,而是侧过身,仿佛没看到龙灏三人一般,领着杰玛直接就朝别墅里走。
龙灏三人见状。互看一眼,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