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仙丹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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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仙丹帝-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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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死

常盛握掌成拳,对着身侧的冯全,一拳狠狠打去!

“碰!”

一声巨响,瞬间,冯全脑壳碎裂,脑浆混杂着鲜红色的血液,飞洒而落。

冯全死,简单!粗暴!

冯至跪在冯全身侧,看到冯全这样死在自己面前,顿时吓的脸面发白,一下倒在地上,他看清了,真的看清了,常盛真的是升华巅峰的高手。

升华巅峰……

常盛进炼丹炉前,绝对只是引气一层,这是毫无疑问的,他怎么能在短短的时间内,成为升华巅峰的高手?怎么做到的?这也太离奇了!短短三天两夜的时间,提升二十一个层次,这怎么可能是人能做到的!

尽管不敢相信,可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冯至不信!

冯至“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磕头道:“少爷,真的,小奴不敢骗您,真没有人指使小奴。”常盛真的是升华巅峰,现在情况完全反过来,变成我为鱼肉人为刀俎,不求饶还能怎么样?跑?跑得过吗?那可是聚气境的巅峰,比引气十层足足高了二十层,二个大境界!

听着冯至的话,常盛不屑的撇撇嘴,或许过去他还会相信冯至的话,可得到古天魔的传承记忆,他怎么会这么容易就被骗!

“看来,指使冯氏三兄弟的人,一定握着他们的什么把柄,或者比起我让他们忌惮,所以他才不敢说真话,得换个手段,逼他说出真话才行。”

常盛突然想起,他轮回之前,在升到仙界之前,他还在地球上的时候,曾经看到过一个电影,里面有一段威胁人的话。那办法倒是挺不错的。

回头看了简陋的炼丹火炉一眼,常盛伸手在火炉壁上用力一抓,抓下一块锈迹斑斑的铜片。

“冯至,看到这块铜片没有。”

常盛附身蹲下,轻轻抛着手中的铜片,冷声道:“我曾经听说过一种被称作人棍的东西,你知道什么叫人棍吗?”

“不知道?没关系,一会我亲手师范给你看。我会用这块铜片,一点点的割开你四肢上的肉,然后在上面撒上盐,再撒上密花树的叶汁。”

说着,常盛指了指山洞外面,称赞道:“你们选的这个地方真不错,密花树有不少,足够在你身上洒满汁液了。你应该知道,白齿蚁最喜欢的就是血液的味道和香气了。到时候,自会有无数成群成片的白齿蚁循着味道找来。”

“它们会爬满你的四肢,一点一点的,慢慢的撕咬你的肉体,让你尝受万蚂叮咬之苦,当然,我不会让你被它们吃掉,差不多的时候,我会砍掉你的四肢,然后再割掉你的双耳双眼,只留下你的头和身子,这样就是人棍了!”

冯至很害怕,他本来就是三人中胆子最小的一个,听常盛说的这么恐怕,他怎能不怕,不过常盛不一定会这么做吧。

“怎么不相信我说的话?”

常盛仿佛看穿冯至的想法,双目遽然一凛,“先让你试试食指穿心的感觉。”

说着,常盛一把抓过冯至的双手,用力向下一掰。

“喀嚓,喀嚓……”

一连串喀嚓声响起,冯至十根手指顿时断开。

“疼。”

冯至惨叫一声,倒在地上,蜷缩起身子,不断翻滚起来,十指连心,这可不是说笑的。

“现在知道喊疼了,之前你们往火炉里加火,你们想要生吃小爷的时候,怎么不喊疼?”

常盛心中暗骂一声,抓着冯至左手拇指的指甲盖用力往外一掀。这小小的指甲盖可不能小看,想当年,他轮回前,曾经脱落过指甲盖,那痛苦至今记忆犹新。

“啊……”

一声痛苦到极致的惨叫声响起,冯至猛打一个寒颤,全身汗毛根根竖起,本来蜷缩的身子猛然一弓,如同一只落到岸边的鱼一样,瞬间弹起三四米高,然后重重的摔落在地上,砸的地面烟尘飞溅。

“痛,前所未有的痛!”

冯至被掀掉指甲盖的食指,就好像被钻进了上万只只最恐怖的嗜血蚂蚁一般,那上万的带着锯齿的锋利牙齿,不断在其中撕咬,狠狠刺入,再把肉掀过来,再刺入,再翻过来,似乎撕咬的不是肉体,而是心灵深处的灵魂。

瞬间,冷汗浸湿后背,这痛苦难以忍受。

双手扶着地面,冯至抬着脑袋,狠狠的撞击到一侧的石壁上,希望以此减弱痛苦,如此反复几次,直到额头已经撞破,鲜血直流,手上痛苦依旧割心般刺痛!

“我说……我说……是守城将军的大管家林禄指使的,丹方也是他给我们的,药炉也是他给的,少爷,我没骗你,快,快帮我接回去,我……我受不了了。”

“我怎么相信你,可有证据你的话?”

“有,有,丹方是林禄当着我们的面亲手写的,大哥留了个心眼,丹方就缝在他左边衣袖里。”

常盛闻言走到冯健的尸体旁,果然在他的衣袖里翻出了一个丹方,林禄的字他不认识,不过总有人会认识。

扫了眼还痛苦的在地上打滚撞头的冯至,既然他说出实话,那就给他个痛快吧。

“碰”,常盛一脚踢爆了冯至的脑袋。

“林禄么?自己跟这个守城将军的大管家都不认识,更是无冤无仇,他怎么会指使这三个家奴来迫害自己?况且他一个大管家在普通人眼里或许很有地位,可自己这个身体是当朝宰相的儿子,风都城四大家族之一常家族长的亲侄子,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对自己出手,他的背后肯定有人指使,而能指使他的人,就只有他的主子,风都城的守城将军林远治。”

“林远治跟自己也没有任何冤仇,他又为什么要对付自己,对付一个傻子?”

常盛有些头疼的甩了甩头,一切看起来还是一个谜团,但林远治既然敢对付自己,那就等着自己的报复吧。他才不会跟某些人一样,别人打了左脸,还把右脸凑上去给人家打。那才是真正的傻子。

“对,傻子!”

常盛一拍脑袋,自己轮回前,这个身体的主人就是一个傻子,现在回去一下正常了,别人不怀疑才怪。既然如此,那么自己就装傻子好了,反正别人也都一直当自己是傻子,当傻子也好,这样才是最安全的。对付一个傻子所使用的手段,可比对付一个正常人简单的多了。再说了,古天魔的记忆中,这个世界也有不少傻子都是高手,因为傻子傻,所以专心,修炼自然快,这很正常!

“走出来了,老子又看到天空了。”

常盛走出山洞,抬头望了眼天空,伸出食指,高高指着头顶上空的苍穹,恶狠狠的大声吼道:“老子早晚杀回去,臭童子,你等着,老子一定要让你血债血偿!”

“其实不一定是那个童子要陷害你。”

一声苍老的声音突然响起,声音中带着一股熟悉的味道。

“是谁?”常盛陡然一惊,这声音竟是从自己的脑海中传来的!

“脑海……”

常盛缓缓闭上双眼,心神沉入脑际。

脑际边缘处,隐隐约,一道淡淡的残影的影像出现。

“啊!是你,古天魔,你还没有死,你又活过来了?”常盛看清残影的样子,顿时惊呼一声,满是惊讶的声音中带着,一丝惊喜。如果不是古天魔他早就死了,更不要谈得到无字天书中的盛世仙法了。

“你不是把传承记忆都给力我,之后便死去了?你是怎么活过来的?”

“我也不知道,我都不知道,我现在这样子究竟算不算活着。”

古天魔同样有些迷惑:“本来我也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但是当你吃了那颗大轮回仙丹后,我的一丝残魂竟然依附与大轮丹上,残存了下来,这应该是因为我当时把传承记忆灌入大轮回仙丹上的原因吧,所以当你吞下大轮回仙丹后,我的一些残魂也跟着残存了下来。”

“这……或许是因为你是修魔者的原因吧。”

常盛发现,擅长炼丹的自己也只能用这个解释了,大轮回仙丹,的确有很多人服用过。甚至某些特殊时刻,比如两个仙人都要死去,其中一个仙人选择牺牲自己,在自己临死前,把自己的传承记忆灌输到大轮回仙丹中,让同伴吃掉大轮回仙丹,轮回转世。

但是从没听说过,有仙人因为把传承记忆灌输到大轮回仙丹中,从而保留下了一丝残魂。不过,古天魔是修魔的,一个修魔的人临死前把传承记忆灌输到大轮回仙丹后,大概就会出现这种情况吧。

古天魔这种情况实在没有先例可参考,修魔者和仙人本就是死对头。像古天魔这样做的,他可能是第一个。

不过不管怎么说,古天魔能复活,总归是好事。

“那么,古天魔,你现在就只有这一丝残魂,只有意识,你还能做其他事情吗?”

“我现在这意识都是残存的,怎么可能做得了其他事情。”

面对古天魔的情况,常盛发现自己完全帮不上忙,自己唯一能做的完成当时答应古天魔的条件。

第5章悬赏

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常盛又想起古天魔重新出现时所说的话:“古天魔,你说不一定是那个童子陷害我,那除了他们还能有谁?”

“当然是你师傅天丹真君了。”古天魔理所当然的答道,看着常盛,露出一副你真蠢的表情:“你想,你作为天丹真君最为重视的弟子,没有你老实天丹真君的许可,别的药童敢轻易陷害你?”

“可是我的老师,他在我去蛮荒战场之前,给了我不少法宝。”常盛绝不信,是自己的老师天丹真君要害自己。

“笨!有那些法宝又怎么样,他们保住你了吗?我如果是你的老师,我要陷害你,一样会给你一些法宝的。反正你那破实力,就是有法宝,也一样的死!”

“你胡……”常盛刚要反驳古天魔胡说八道,以小心之心妒君子之腹,可接受了古天魔传承记忆不知怎么微微一犹豫,心念一动,搜索了一遍古天魔的记忆,发现,古天魔说的没有错,在古天魔的一生中,累死这样的事情,没少遇到过。

常盛,有些怀疑,古天魔说的究竟是不是真有道理,就在这时,古天魔的声音再次在脑海中响起。

“还有很关键的一点,你的老师是仙界最强的炼丹师,如果不是他陷害你,照你说的,你是他最看重的弟子,他一定会好好调查,你是不是被陷害的。你觉得一个小小童子的陷害,以他天丹真君的本事会调查不出来吗?”

“这……”

常盛陷入沉思,越是思考,他越是发现古天魔说的有道理。

“哼,到时候我回到仙界,当然要先报复那个童子,之后我再偷偷调查,天丹真君究竟是不是幕后真凶。”

常盛跟古天魔交谈了几句,古天魔说他有些累了,要睡一会,随后便不再理会常盛,似乎真的去睡觉了。常盛则根据记忆,向着家门走去,出来这么久了,家里人一定急疯了,得赶紧回去,不过当下,得找一条河流,先清理一下杀许氏三兄弟时,粘到拳头和衣袖上的血迹。

走了许久,终于一条清澈的小溪出现在眼前,常盛赶紧把手伸进去洗干净,然后是衣袖上的血迹。

“妈的,麻烦死了。”

发现衣袖上的血迹难以清洗,常盛眉头一皱,索性一把撤掉粘着血迹的衣袖,反正别人眼中自己就是一傻子,衣袖少一截,没什么大不了的,傻子么,正常!

“咚咚咚……”

常盛刚刚撕掉衣袖,身后,一阵脚步声传了过来,于此同时一个声音也传了过来。

“唐兄,你还一直说你们风都城太平,我来到风都城,总算是见识到你说的太平了。在城里面虽然我只是一晃而过,但是也发现到处都是一身青色劲装手持刀剑的汉子,而城外,也是随处可见这样的青衣壮汉,这显然都是某个大家族的家兵,他们这如临大敌的样子,你还能说你们风都城太平?”

“你这可错了,他们都是常家的人,而且也不是你想的那样,有大的冲突,而是他们家族长的侄子走丢了。”

唐兄有些惋惜的开口解释道:“说起来,常家一向低调,而且从不仗势欺人,可不知道是不是他们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他们家族长的亲侄儿竟然是个傻子。就在三天前这个傻子走丢了,常家族长一向疼这个傻子,他侄儿走丢这件事可是第一次发生。”

“这一下就仿佛捅破了天一般,一向低调的常家派出所有人,四处搜寻他们家的傻子少爷,常家族长更是发出悬赏令,凡是发现他那傻子侄儿的人,将成为他们常家的名誉客卿。享受常家顶级客卿的待遇,并且常家坏会答应对方三件,常家能办到的事情。这几天来,常家人和无数因为悬赏而疯狂的人,已经快把整个风都城翻遍了,可惜一直没有找到那傻子。我想那傻子恐怕是死了吧。”

唐兄刚刚给路过风都城的朋友解释完,蓦然,他瞪大了双眼,前面小溪边站着的那个人,那不正是常家的少爷傻子盛吗?

“自己竟然发现了傻子盛,只要把他带到常家族长面前,权势、美女、名利、财富、地位,这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

唐兄望着不远处的常盛,身体抑制不住的颤抖起来,发了,真的要发达了!

“咚咚咚……”

就在唐兄将要跑到常盛身边,抓住“摇钱树”的时候,一阵沉重的咚咚声从另一边传了过来,是马蹄声。

三匹骏马并排奔驰在青色绿草地上,马上三个壮年汉子统一身着青衣,背负大刀。

“是少爷!”

三人中间的汉子一眼看到站在小溪边的常盛,顿时惊喜大叫一声,回过头,向着来时的方向,大声喊道:“族长,找到少爷了!”

边喊着,汉子用力一拍胯下骏马,加速赶到小溪边,三人跳下马来,把常盛围在了中间,已经找到了少爷,可不能再出任何差池。

唐兄看着三人,心中大恨,他很自觉,如果他能早点赶到,哪怕跟傻子盛说一句话,那么他就可以带着傻子盛去领赏了。可现在,他距离傻子盛还有一段距离,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他只是刚到。悬赏和他没有关系了。

三人刚刚站定,片刻功夫,一只神君非常的白色骏马飞驰而至。

“盛儿!”

常盛看着不待白马停住,便从马背上一跃而下的中年男人。一身像是书生常穿的经纶白袍上,下摆明显褶皱起来,一直到腰间白色的袍子上,玷满了黑色、青色的斑斑污迹,头上绑起的发髻,几缕黑丝落了出来,那俊朗的脸上,双眼更是布满血丝,像是熬了几天几夜一般。

听着男人激动中带着无尽关爱的声音,常盛内心暗道,根据这身体原来主人的记忆,眼前的人自己应该叫叔叔,风都城四大家族之一常家的族长常乾易。

从原来傻子盛的记忆中,明显可以看出,他叔叔常乾易平时最是注重自己的形象,常年一身白袍总是一尘不染,可现在,他竟是这样一幅样子出现在自己的面前,他果然很疼他的侄子。

常盛现在可不是傻子,他怎么能猜不出来,常乾易一定是自从他失踪后,就亲自出马,一直奔波未曾休息,所以才这幅摸样。

“叔叔。”感受着常乾易的关心,常盛勉强喊了一声叔叔。

“哈哈,盛儿没事就好。”常乾易仔仔细细打量着常盛,从头看到到脚,发现咧着嘴巴的侄儿虽然浑身脏兮兮的,衣服也烂了几处,可身子却没有一点损伤,顿时放下心来。

“盛儿,这这几天藏哪去了,叔叔找了这么久都找不到,能不能把你这几天藏起来的地方告诉叔叔?”常乾易发现侄儿没事,这才询问这几天的事情,他倒没有责怪常盛的意思,只是奇怪,常盛好端端的怎么会跑出去。

“嘿嘿,盛儿聪明吧。”常盛裂开嘴,像个像大人炫耀自己聪明的小孩一般,得意的大笑几声,这才伸出手,向身后之了一圈,说道:“就在那边,离这里好远好远的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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