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魂纵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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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魂纵横- 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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煅炼好就很不错了。

而血炼后的器物,与自己的关系将会极为密切,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同时威力也十分强大,如果凌云将这枚戒指当作了自己的血炼之物,那么就失去了选择一件强大的武器或防具做为自己血炼之物的可能了。

毕竟血炼之术的局限就在这里,也因此使得血炼之术的威力极为强大,如果凌云选择一件对自己更有用的器具做为血炼之物,便可以对自己起到很大的帮助,而不是选择一件只能做为储物的空间戒指做为血炼之物。

尽管空间戒指也极为珍贵,但一般人决不会将自己拥有一件强大武器或防具的机会换成拥有一枚强大的空间戒指。毕竟拥有了强大的武器或防具,关键的时候能救自己的命。

不过对凌云来说,自己先不说拥有苍穹宙极爪这项不需要武器的绝世级的击技,还拥有着融合天晶战衣召唤术与自己的气场之力自创的冰霜铠甲这种能随着自己修为提升防御力一起提升的强大秘术,就算凌云什么都没有,如同十三一样只靠一把剑修行,也会选择将戒指进行血炼,而不是血炼自己的“剑”。

相对于一件强大的武器或防具,凌云更看重的,是自己的感情,自己的内心。

选择好后,凌云开始参悟起血红色晶石中的血炼之术,越是参悟,便越加感觉到血炼之术的神奇,竟然能够化腐朽为神奇,让一件器物的性能通过血液的淬炼得到极大的强化,提高更强的性能。

看凌云参悟起血炼之术,丹蒙不再停留,静静的离开了。

血红色晶石中有了足够多足够详细的修行血炼之术的方法,丹蒙根本不担心凌云修行血炼之术会出问题。而满地的血肉,也为凌云修成了血炼之术后对戒指进行血炼提供了足够的血液。

等到凌云将血炼之术修成,血炼了戒指后,就会明白,刑厉给凌云的戒指有多珍贵了。

丹蒙无声无息的离开,整个高高的围墙之中就剩下凌云一人,站在满地的血肉中手执血红色晶石,参悟着血炼之术,看上去有些骇人。

不过凌云的心神已完全被血炼之术的修行方法所吸引,正在全力参悟血炼之术,根本没有受到外界的影响,甚至连丹蒙离自己而去都没有察觉到。

在修炼一途上,凌云比任何人都认真,都拼命,都努力。

没有徘徊在地狱中的痛苦,就不能体验到光明的宝贵。

凌云从小悲惨的人生,让凌云在对人生发出挑战后,对力量渴求到了极点,因此修练起来也极为投入,认真,甚至是执着。

凌云如此全力的参悟血炼之术,连身周的环境都顾及不到了,其实还有一个原因。

毕竟凌云手中的血炼之术是成品,里面含有丹蒙大量的修行感悟,本不需要凌云花这么大力气去参悟的,但凌云为了十三,硬是让自己竭力参悟着血炼之术,尽量少的吸收丹蒙在晶石内血炼之术的修行感悟。

血炼之术对于十三的珍贵性,远远超过了自己。在凌云第一眼看到血炼之术的时候,便打定了主意,即便自己暂时学不会血炼之术,也要让十三学会血炼之术。

等十三学会血炼之术后,十三与剑之间的关系会更加的亲密,而且剑的威力也会再一次提升。

好在,凌云有了深度冥想的能力,在完全进入深度冥想的境界后,即便不吸收丹蒙留在血红色晶石内的修行感悟,对血炼之术的参悟也在不断进深,不断了解。

况且,血炼之术的初步修行并不是很难,难在后续的修行,只有后续不断的修行血炼之术,才能将自己的血炼之物不断变的强大起来。

因此,在过了一个多小时后,凌云终于对血炼之术有了初步的参悟,已经可以进行血炼器物了。

感受到手中的血红色晶石中,自己仅仅消耗了不过十之一二的丹蒙关于血炼之术的修行感悟,凌云高兴的笑了笑,想到自己将这块血红色晶石给十三后的情景,就连身边血流遍地的可怖场景也不那么在意了。

收起血炼之术的晶石,凌云将空间戒指中所有的东西都暂时挪到了血杀令的空间中,开始了对空间戒指的血炼。

随着凌云运转血炼之术,开始对戒指的血炼,凌云手中的戒指便被一股奇特的力量波动所包裹,浮到了凌云的面前,渐渐吸收着这股奇特的力量波动。

在戒指吸收了大量的力量波动后,在凌云运转血炼之术的情况下,戒指也开始散发出这种力量波动。

见此,凌云玄斗气在体内运转,震荡内腑,张口一大股内腑精血便喷了出来,喷向了浮在空中的戒指。

令人奇异的是,当凌云喷出的一大口精血喷向戒指后,戒指发出的奇特力量猛然间波动起来,更加剧烈,将凌云喷出的精血牢牢的吸附在了戒指周围,让精血将戒指完全包裹住。

在精血包裹住戒指后,戒指继续散发着能量波动,在这股能量波动的影响下,包裹着戒指的精血中的能量气息竟然在不断减弱,精血中蕴含的大量精华,生机,元气等种种能量都不断消失,被戒指快速吸收着。

随着戒指吸收了凌云精血中的所有能量后,在血炼之术的引导下,散发着更大强大的力量波动,吸收精血中能量的速度越来越快。

渐渐的,包裹着戒指的一大团精血不断变少,颜色也越变越浅,到最后,原本上百毫升的精血竟然被戒指吸收的不到二十毫升。而且这剩下的二十毫升精血,已变的混浊不堪,早就失去的精血的鲜明颜色与其中的所有能量。

现在包裹着戒指的精血,更像是一团混浊的污水。

在精血完全变成混浊的污水后,戒指散发出的能量波动似乎对污水并没有吸引力,任由污水洒落到地面。

看到自己吐出的一大股精血就这样被戒指消耗干净了,而戒指在自己运转血炼之术后散发的能量波动也强大了许多,但明显还达不到吸收地面上血液中能量的强度,凌云不由沉下了脸。

这一大口精血就是一百毫升,自己仅仅是个才十五岁左右的少年,身体因为少时流浪,还没有发育起来,不比十三那种高大,西图那种壮汉,血液相对少了许多,更不要说是内腑的精血了。

虽然自己体内有着大量玄斗气化为生机支持着,并且体内的每一分血肉中,还沉淀着大量的药力,这些药力有着大量的能量,可滋补自己的气血。

但是那都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凌云相当郁闷的是,目前正在血炼的戒指似乎等不及自己体内不断产生新的精血来吸收,看来自己只能拼一拼了。

想着,凌云玄斗气再次狠狠的震荡着内腑,压榨着体内剩下的精血,猛的一张口,又是一大口精血从口中喷出,包裹在了戒指上。

戒指得到这股精血后,散发出的能量波动立刻来了精神,似乎吃奶的婴儿饿狠了,突然吃到了奶一般,疯狂的吸收起精血来。

看到戒指吸收精血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是散发出的能量波动增长的速度却跟不上节奏,这意味着戒指想要进行下一步血炼,还需要自己更多的精血,凌云的脸色更加阴沉。

让凌云没想到的是,在自己再次喷出四口精血,加起来喷出精血六百毫升了,戒指似乎依旧还需要大量自己的精血。

看来自己的血炼之术没有吸收丹蒙的修行感悟,参悟的程度太低,导致血炼时耗废的精血变多了,多到自己有些难以承受。

不过,凌云并不后悔自己的选择,也没有放弃血炼的打算,强大的精神意志操控着玄斗气在体内疯狂运转着,滋养着身体,尽可能快速产生着精血的同时,又是一大口精血喷出,包裹住浮在空中散发出越来越强大的能量波动的戒指。

第一百一十三章 洞天戒

在凌云拼命的坚持下,已喷出了十口精血,上千毫升,让凌云的面色看起来苍白无比,并不高大的身体看上去更加弱小。

而第十口精血即将被吸收尽时,正在进行血炼之术的戒指的能量波动猛然间剧烈起来,强烈的波动剧烈的散发开,布满了凌云身周数米半径的空间。

终于,戒指悬浮在空中只有一米多高,在其散发出的能量波动变的剧烈起来,达到数米半径后,地面上快要凝固的血液开始受到血炼之术炼化的戒指发出的血炼能量波动,不断变化起来。

将要凝固的血液中也渐渐散发出微弱的波动,不少鲜红色的液体带着大量的能量,从流满地面的血液中分离了出来,被血炼中的戒指吸附在外部,将戒指包裹了起来。

看这些从地面血肉中分离出来的鲜红色液体所蕴含的能量气息,竟然丝毫不弱于凌云的精血,都是地面血液里分离出来的精华。

而地面快要凝固的血液在分离出这些颜色艳红,浓稠无比,带着大量精华能量的液体后,也变的如同一滩滩混浊的污水,渐渐的渗入了地面,让地面狼藉一片。

而那些血肉,魔兽的残尸,在不断分离出血液精华后,也渐渐变的发白发干,松垮垮的散落在地上,看不出一丝原来的样子。

随着大量从地面魔兽等残尸血液中吸取的越来越多的血液精华后,正在进行血炼的戒指散发出的能量波动越加剧烈,渐渐充满了整个屋舍所在的院落,就连屋舍内,都受到戒指散发出的能量波动影响,形成无数血精,从屋舍的门窗里投向浮在空气中的戒指。

渐渐的,戒指散发出的能量波动越来越强,但吸收血液精化的速度却相对跟不上步伐了,使得大量的血液精华包裹着戒指,不停的流转着,到最后,越加的浓稠,似乎有凝成结晶的迹象。

莫非,师兄丹蒙给自己的那块血红色晶石便是如此形成的?

在血炼的困难得到有效缓解后,凌云突然发现,围绕着戒指流转,蕴含了大量能量的血液精华越加的浓稠,内部甚至形成了细小的结晶,就如同冷水中的冰晶屑一般,随着血液精华一同流转。

而且血液精华中凝结出的小结晶,与丹蒙给自己的蕴含血炼之术修练秘术的血红色晶石极为相似,只是没有血红色精石蕴含的能量精纯,强大。

莫非这样能凝结成血精石?

经过种种变化后,凌云已猜到了丹蒙给自己的那块血红色石头的名称,同样,也发现了血炼秘术的强大。

突然,凌云想起了自己刚进入基地时见到的命元石。命元石以基地的手段都能炼制出来,那么血精石同样能炼制出来,也就不足为奇了。

凌云没想到的是,自己学习的血炼之术,竟然也是炼制血精石的方法。

这样一来,每次杀了魔兽后,就可以少浪费许多有用的东西了。最起码,将魔兽的所有血液,都可以物尽其用了。

渐渐的,戒指散发出的奇特能量波动越来越强,直到整个院落内再也没有血液精华形成,所有的血液都已耗尽精华,被吸引到了戒指外围,包裹着戒指,不断被戒指吸收。

只是凌云没想到,戒指吸收血液精华的这个过程太过长久,直到两个多小时过去后,包裹着戒指的厚达半米直径的血液精华都几乎全部凝结成了血精石,戒指依旧还在吸收着这些都快成血精石的血液精华。

血液精华凝结成血精石后,尽管凌云依旧运转着血炼之术,血炼着戒指,戒指所散发出的能量波动也越加强大,可吸收血精石的能量也极为困难。

于是,凌云一边运转着血炼之术,一边将大量的玄斗气注入了快要完全凝结成的血精石中。

血精石的用法有许多,其中有一种用法很简单,便是往血精石中注入能量,血精石便会如同糖块受到加热一样,重新融化,并且其内的能量也将变的更加容易吸收。

当然,血精石吸收大量能量融化的这个过程与糖块并不一样,糖块加热融化的过程是可逆的。但血精石注入能量融化后,如果不尽快炼化液化后的血精石,那么血精石液化后的液体会迅速分解,能量散入空气中,本身化为一滩毫无能量的清水。血精石的固液状态转化并不可逆。

随着凌云大量的玄斗气注入快要完全凝结的血精石中,血精石立刻极为快速的化为一团血红色的液体,散发着大量活泼的能量。

正在进行血炼的戒指感受到这些活泼的能量后,便如同正在喝水吃肉的汉子看到了美酒,无比兴奋的将这些活泼的能量纷纷吸收进戒指内,吸收能量的速度瞬间有了飞跃。

感受到自己的举动带来的良好变化,凌云也微微兴奋,已稍稍缓了过来,体内开始产生一些精血的凌云也想早些将戒指血炼完成,然后安心恢复体内的精血,进行休养。

为了血炼这枚戒指,凌云吐出了上千毫升精血,真正的血气亏损,要不是体内有玄斗气与大量沉淀的药性撑着,凌云说不好就气血亏虚而死了。

此时,凌云终于明白丹蒙为什么将血炼之术封印到血精石中交给自己了。

如果自己刚开始炼化了丹蒙交给自己的那块极为精纯,品质极高的血精石的话,体内的精血就不会缺少的这么厉害,那么进行血炼戒指也会容易许多。

只是自己因为想着要将血炼秘术的修行体悟留给十三,却差点送了自己的小命。

还好自己命硬,从小饱经磨难,失去大量精血并没有丢掉自己的小命,这样一来,血精石交给十三,反而可以让十三得到更大的帮助。

对于自己的兄弟,凌云有的时候愿意自己喝汤,让兄弟吃肉而丝毫不悔。毕竟,凌云心中认为最珍贵的,便是这种真情。为此,凌云愿意尽力去追求,维护。

否则,凌云也不会因为叔叔的失踪而毅然离家寻找叔叔了。毕竟,凌云还只是个半大的孩子。

凌云的性格就是这样,你对他好,他会加倍的对你好。这样的性格看起来普通,但真正拥有的人太少,极为珍贵。

当然,凌云并不是没脑子,有句话叫士为知己者死。凌云不会傻乎乎的无论别人对自己是真情还是假意,都去贴热脸。

经过凌云无意中的举动,反而让血炼中的戒指吸收血精石液体的速度越加快了,让凌云为以后再次将戒指进行血炼方便了许多。

至少,凌云以后就可以用血炼之术凝结成血精石,然后再将戒指进行血炼。不用每杀一头魔兽就进行血炼戒指,那样太麻烦了。

毕竟,血炼之术还有一点缺陷,便是血炼时必需得使用新鲜血液。当然,新鲜血液是一个泛指,指不超过半天,也就是五个小时的鲜血,而且血液越新鲜越好,当然用自己的鲜血进行血炼最好。

只是人力有穷,所以才借外物相补。而血精石却可以完善这一点的不足。

当凌云体内的玄斗气几乎耗尽,一身深厚的玄斗气十之七八都注入血精石中,让血精石液化后一同被戒指吸收后,戒指的血炼终于告一段落,完成了第一次血炼。

血炼完成后,凌云看到满地的狼藉与一地都看不出原样来的残尸,强忍着内心的罪恶感,使用法术施放出大片的流水,将整个院落冲洗了一遍。

虽然满地逝去的生物不都是凌云所杀,但死后却被凌云近乎毁尸灭迹,凌云的心底还是有着很强的负罪感的。

不过凌云不会因为这很强的罪恶感而放弃自己的行动。医生能解剖尸体岂不比自己的举动更加罪恶,有些事情,说和做是不同的,所处的环境不同,情况也不同。

想到这儿,凌云将院落冲洗干净后,看向了自己辛辛苦苦血炼出来的戒指。

血炼后的戒指与血炼前在造型上没有什么改变,但材质却发生了天翻地覆般的变化。

待凌云仔细观察,认出了戒指的材质后,瞬间被自己的认知惊吓到了。

这枚戒指的材质,竟然是界石!原来这枚戒指的材质是界石!!

界石,是世界刚刚形成时出现的物质,是一个巨界的基石,是一个世界的根本。

由于可见,界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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