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在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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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泊在异界- 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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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这是什么地方?

    谁说山姆是个草包?也许一个人在危险来临的时候,感觉会敏捷很多。

    这个我认为的笨蛋,在我脸色微微一变之下,立即以与他身材不相配的速度冲出马车,顺着外面的斜坡滚了下去:“救命啊!”

    斯特曼拔出寒铁剑,一挥之下,马车四壁皆都散了架。

    车队嘎然而止,四周的侍卫们皆由马车为中心,围成一个圆圈,合掌垂眉,哪还有一点侍卫的样子?分明就是一群加假包换的喇嘛。

    咒经声一起,地平线上顿时腾起一片尘烟。马蹄声震得大地都在颤抖,四面八面都涌来密密麻麻的人群,为首的皆提着黝黑的铁杖,半裸着肌肉虬盘的胳膊。

    好大的阵仗,仅是铁杖喇嘛都不下千余人。

    后面的怛多罗方向,倒是人敢少,但也更可怕。为首的道袍飘逸,却一脸猥琐,怎么装扮也脱不了那种世尘气。

    正是申公豹。

    申公豹跨虎而来,仰天笑道:“伊莎贝尔公主,看来我要第二次请你到诅咒神殿做客了。”

    “你做梦!”我嘴动,腹也动,先在空中丢了一个烈火燃烧,再用狂风一卷,火焰乱喷。本来只能烧死四、五个人的烈火燃烧一下子卷燃了十几个人的头发、衣服。那些着火的人顿时哀嗥乱撞,斯特曼趁机冲了进去,把这一个圆圈形的队伍杀出一个缺口。

    “公主,快走!”

    走?谈何容易。就算我们冲出了这个小圈子,那万马奔腾渐渐逼近的那些铁杖喇嘛怎么办?

    莲花女果然不简单,她见满城搜查没有效果,立即猜到我们在这帝都有卧底。撤销了禁令,反而把我们的熟人山姆推到了城门口。出城虽然难,但知道我们怎样出城更难。她干脆设下一个诱饵,直接把我们送出了城,送进她在城外的埋伏圈。为防止铁杖喇嘛功力太深,被我们看出来破绽,她故意安插了一些武功半高不高的喇嘛来充当山姆的侍卫。连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她都没有放过,可见她的心思有多么缜密。

    只可惜,她不知道刀疤脸和斯特曼起冲突的事,还是露了一点马脚。

    纵然如此,她仍然赢了。毫无悬念的赢了。

    论玩阴谋诡计,没人是她的对手。

    斯特曼见我不走,又杀了回来,一剑削掉一个人的脑袋,道:“公主,你不是还有个传送卷轴吗?你走吧,不要管我们,走一个是一个。”

    弗雷德手持一根从车轴上抽下来的一根铁条,狠命砸翻一个喇嘛,自已头上也挨了一棒子,打得脑浆迸裂。他就挂着这白白红红的一脑袋秽物,一脚踢碎刚爬上来一个喇嘛的鼻梁骨,抽空说:“是啊,公主,你就走吧!”

    我苦笑。

    走?我又何尝不想?

    可斯蒂芬是什么人?我能想到用传送卷轴,她会想不到?

    一挥手,我发出一个冰椎骤雨,把面前的喇嘛打倒了一大片。

    这才从山姆递给我的袋子里掏出那个卷轴,不管怎么说,死马当作活马医,总要试一试。

    不出所料,卷轴是空的,只是一个封皮而已,里面的东西早就不见了。

    我怒了。先施放了一个飓风,卷走了十几人。又抛出一个沼泽术,让冲过来的马队陷进去十几个人。算了,总是一死,不如拼了。

    我恨我自已。恨自已太笨,怎么也学不会空间传递这一深奥的法术。恨自已太懒,没有抓紧时间修炼空间法术。

    书到用时方恨少。

    我也是太疏忽了,心里总盘算着只是去见弗雷德的妹妹而已。我并没有太多的准备。

    这疏忽,害了我,也害了他们。

    空间魔法我也会,但只是皮毛。

    在所有魔法中,空间系的魔法是最深奥的,同时也是最可怕的。

    就算是斯特法诺这个空间系的传奇法师,也末必真正了解空间系的真谛。

    就在这时,我却听见了一种啄啄啄的声音,起初还很稀疏,片刻间便连成了一片。

    我回头一看,只见嗨呀正用蜂鸟一样的速度疯狂啄着什么,而且越来越快,初始还可以看见它的身影,渐渐连它是什么样子都看不见了,只见一片黄色的光晕。

    它面前渐渐出现了一个扭曲的空间,它竟然把空间琢碎了,啄出了一个黑洞。

    它制造空间的速度,甚至比传奇法奇斯特法诺更快。

    “快阻止它!”申公豹也不知是震惊,还是恐惧,一张脸都扭曲了,疯子一样大叫:“鼓,它就是神兽鼓,快阻止它!”

    南去四百二十里,是钟山。钟山山神的儿子叫做鼓,有四翅,独足,可瞬息万里。

    《山海经》上如是说。

    这一段我不是没看过。可神兽和神一样莫测,有谁见过?我没想到,这个不起眼的小东西,就是传说中的空间系神兽:鼓。

    我没见过神兽是一回事,广成子的描述也是一回事。他完全在误异我。

    有四翅,独足,可瞬息万里。这种含糊的词句,任谁看见了都会以为这是一只会飞,而且飞得很快的鸟。

    其实不是。嗨呀根本就飞不动,它的翅膀根本就是一个装饰。

    嗨呀的真正厉害处,原来是空间。

    对于一个精通空间魔法的神兽,距离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不过不管它是人是兽,施展魔法时都是忌讳别人干扰的。嗨呀的个子太小了,要想啄出一个供人飞越的空间黑洞,显然不是一时半会的事。

    “斯特曼,别往外冲了,保护它!”

    听到申公豹的叫喊,涌来的人更疯狂了。车厢的底板就象一叶波涛中的小舟,被来自四面八方的力量冲撞得摇摇晃晃。

    斯特曼的长剑下,尸首已经堆成了山,鲜红的血溅得他全身都是。他怒吼一声,拧住一个喇嘛的胳膊,用全身之力一撞,那个喇嘛就象一个出膛的炮弹,五脏皆裂,直飞出去,撞倒了一整面的人。

    我也不敢怠慢,魔法师从来都是群攻中的翘楚,我用土系魔法的石矛术,引出上百个尖锐的石柱,挡住涌过来的人群,对弗雷德说:“我来挡,你快走!”

    弗雷德却一把我推进了已经成形的黑色通道,对斯特曼大叫:“我是最没用的一个,还是让我留在最后吧,你快保护公主走!”

    斯特曼一脚踢飞一个人,望了弗雷德一眼,钻进了空间。嗨呀自己也跳了进来。

    弗雷德刚想转身,一把利刃就砍在他的脖子上。尽管脖子只连着一张皮,他依然挣扎着把一个试图钻进去的喇嘛抱住,叫道:“快走!不要管我!”

    “弗雷德!弗雷德!”

    我含泪望着他。

    我看见无数只手拖住了他摇摇欲坠的身子把他拖入了人海,无数雪亮的刀锋落在他身上。

    我看见在碎身成泥的那一刻,他破碎不堪的脸上依然带着真诚的笑容。

    我看见黑洞边缘的空气开始剧裂地扭曲起来,一个喇嘛的手刚伸进来,就被扭曲的空间绞碎,变成了血肉横飞的碎末。

    我最后看见的是,白额傀儡虎从空中跃下,不知压倒多少喇嘛,申公豹咬着牙,朝越来越小的黑洞大叫:“你们逃不掉的,你们逃不掉的!”

    就象一个梦,醒来的那一霎间,周围总是寂寂无声,有些恍惚,有些悲伤。

    “弗雷德!”我大叫。

    “公主殿下,没事的,他不会有事的。”斯特曼抱住我说:“你受了伤,不要动。”

    我这才感到痛,全身都象散了架,一股尖锐的疼痛象蛇一样游走在四肢。

    面对四面八方的人,面对无数混乱的攻击,不受伤是不可能的。

    象魔法师这种职业没有强而有力的保护,是何其脆弱。

    我睁开眼,发现自己置身于一个巨大的树洞,之所以能肯定是树洞,而不是山洞,是因为随处可见的可触的全是腐败的木质纤维。

    树洞很大,象一个宽阔的大厅。在树洞里,有许多我很熟悉的东西,皇宫里的桌子、椅子,甚至我曾经用过的镜子。

    “这里在哪里?”我迷茫而疑惑。我似乎从没来过这地方吧,怎么会有这么多我用过的东西?

    斯特曼摇摇头,他也不知道。

    嗨呀却跳到我的面前,兴奋地大叫:“嗨呀,嗨呀!”

    不用鸟语石,我也能听懂。

    原来这里就是它的家。


 

第三十六章罗罗鸟 

    嗨呀的家是一棵成长了不多少年的大树,也不知它用什么办法在近千米的位置啄出了一个大洞,用来放置它偷来的东西。

    白色的云雾,就在外面飘荡,似乎伸手可得。

    从洞口向外望去,无数从所末见的绿色的植物涌入眼帘。有棕色的树,根部分开,就象一个站起来的人。在它的每一个枝叉处都坠着一个南瓜大的果实,广成子叫它巨人石;有一种树,树皮光滑、白晳,纤细而美,树冠上长着一种红红的花朵。广成子给它起名美人;还有一种树,粗而矮,远远望去,象个纺锤。它的叶子极大,象一叶小舟。每一片叶子边缘都长满了圆球状的坚果,破壳食之如面粉,广成子叫它天仓。

    还有无数不知名的鸟儿,奇形怪状的动物在这森林里时隐时现。我曾经见过一种鸟,叫当扈,背中只有一翅,就象髯毛,却可以扶摇九天。我也偶尔见一兽从树丛中掠过,马身,全身雪白,却有一条漆黑的尾巴,没有蹄子,却有老虎的牙齿和爪子,奔跑起来几乎只见一个虚影。

    从树洞里放眼远眺,在山的另一端,是深蓝色的大海。一望无际,终日不休地奔腾着、咆哮着,虽然隔了几百里,依然让人惶然而震撼。

    这就是嗨呀的家乡,苍鹿山了。

    我背上被铁杖喇嘛打了一棍,我不比斯特曼,怎么经得住这一击?全身骨骼都象移了位,动一动,就痛彻心扉。在激战中还不觉得,等逃出生天,才觉得全身欲裂。

    幸好嗨呀每天都带斯特曼出去,除了收集天仓果实,就是收集一种羽状植物叶子上的露水。

    这露水对疗伤有奇效,堪比斯蒂芬的那种红色圣药。

    精神系魔法里有一种叫精神烙印的契约,就是让魔兽吞食主人的鲜血,从而产生精神联系。这契约,说穿了,就是人和魔兽之间的感情纽带。

    在地球上,曾经有一个英国物理学家无意中救了一只受了伤的幼豹,并把它哺育长大,尽管豹子最终回归了森林。但她每年都会去看望它和它的子女们,它则多次奋不顾身地在丛林中拯救过她,使她圆满完成了自己的研究。这其实也是一种契约,精神上的契约。

    收魔宠的精神烙印契约,并不象一些玄幻里所写的那样,一旦签定了契约,宠物就必须为主人尽忠效死,否则就被天谴,被神惩罚至死。

    没那么夸张。精神契约只是一种精神魔法,就象双胞胎一人出事,另一人会感到不安一样。

    尽管我来到了这陌生的世界,尽管我知道这世界曾经降临过神,而且不止一位,但我仍然不相信神的存在。

    我甚至怀疑他们是科学家,从科学的角度来说,当科技水平达到一定高度,用特殊方法凝集空气中的元素激发人体潜能,或者利用微生物的特性为人类造福这都是可能的。

    在盛元大陆,神的降临只有一千年,并没有什么神魔大战的传说,甚至后来的什么四大神殿也仅仅是因为信仰者的崇拜而建立的。我从不认为,那些神会指定什么人间代言人。道宗、教宗、宗佛、兽皇,他们都是人,而不是神。他们的做为,与神无关。

    我们只知道神降临盛元大陆一千年,但在这千年之前呢,又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一无所知。

    那时候的人到底是什么样的科技水平?有没有属于他们自已的文字,自已的发明创造?

    在盛元大陆,没有任何记载。

    其实在另一个层面,地球也一样。就算最悠久的历史,文学记载也只有三千多年。那么三千多年前呢?要知道历史学家公认的人类历史长达二十五万年,甚至更久。

    在这悠长的岁月长河中,多少往事已被掩埋,我们只能从一些神话故事里发现一点点时隐时现的蛛丝马迹。

    没有神,自然不会因为魔兽的不服从,而产生什么天谴。不过嗨呀吞食了我吐出来的血后,我依然在它身上放了一个精神烙印。

    我知道它是不放心外出,担心我的安全。

    但我不认为我会有什么危险,这树太高了,能有什么生物不辞辛苦地爬上来?

    只是我想错了,第二天还真来了一个不速之客。

    它不是爬上来的,它是飞上来的。

    开始我还以为那是一朵黑色的云,直到它停在洞外,完全遮住了阳光,发出锣钹一样“罗罗”的大叫,我才现发现它是一只鸟。

    罗罗鸟,长达三丈,利爪可穿树木,尖喙长五尺,嗜食人。

    我想起《山海经》里描绘,顿时吓了一跳。

    幸好它的脑袋太大,根本挤不进来。它用爪子插进树干,伏在树上一件乱啄。

    我对它来说,就象一条美味的虫子。

    我连滚带爬地躲到树洞里面,避开了它长满了牙齿,鳄鱼一样的长喙。

    我慌不择路地躲到桌子底下,只听咔地一声,桌子上多了一个洞。那喙比寒铁剑还硬,泛着金属一样的光泽。

    就在这时候,嗖的一声,嗨呀从空中闪现。

    罗罗鸟一见嗨呀,目光顿时变了,从凶残变成了惊恐。它拼命想把喙上的桌子甩下去,却差点撞倒了嗨呀。

    嗨呀大怒,拍打着短小的翅膀,“嗨呀,嗨呀”地尖叫着冲了过去。

    罗罗鸟脖子上的毛都竖了起来,拔嘴就跑,连套在长喙上的桌子也顾不得了。

    “嗨呀,嗨呀!”嗨呀站在洞口,不停地叫着。换成人类的语言,大概就是:你给我小心一点,别再让我看见你!

    这件事让我明白了,苍鹿岛之所以成为禁地,是有一定道理。这里并不象表面那么风平浪静,富饶的物质敷生出无数珍禽奇兽。要想在这样的环境生存,实在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四国探险家强行进入这个已经密不可分的生态圈,折羽而归,是必然的结果。

    好在第三天,我已经能动了。

    在我的强烈要求下,嗨呀只好带着我们一起回去。

    通过空间洞,我们掉在一片密林里。

    从这个角度去看苍鹿岛,和在树上看得完全不一样。即便是从树上的角度,看起来低矮粗壮的树木,也比我想象中高大的多。

    我甚至看见一个五米高的蘑菇,这让我们看起来象小人国的人。

    各种各样的枝叶遮住了整个天空,抬头,你会发现天是绿色的、昏暗的。

    嗨呀让我们去釆集那种疗伤的露水,自己则跳到一棵小树上去啄食一种白色的果实。这种果实的样子象是米虫,还能在树枝上缓慢地移动。每当嗨呀啄食一个,旁边的都似乎惊恐起来,拼命向旁边蠕动,其结果是越来越密集,成为嗨呀的腹中物。

    斯特曼一不小心,踩到了一根横在地上的木头,那木头忽然变软,迅速蠕动起来,把斯特曼从头到脚一圈圈裹住。隔老远,都可以听见斯特曼骨骼咯咯作响的声音。

    嗨呀从小树上跳下来,毫不畏惧地对着那无头无尾地东西叫了两声,又跳到它身上啄了两下。那东西才松开斯特曼,缓缓钻入了地下,不见了。

    嗨呀接下来对斯特曼发表了一篇长篇大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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