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剑臣看见,哑然失笑——他并非那些迂腐僵化之徒,更知道妖也是会分好坏的。这只狐狸精知恩图报,乖巧精灵,甚得陈剑臣好感,还准备着有时间去枫山一趟,看能否与其再遇呢,没想到它自己跑来了——
于是,他缓缓放下椅子,好奇地打量着白狐。
说起来,陈剑臣在枫山上救了对方一命,可对方也送了一枚神奇果子来,让他短期内脱胎换骨,从而能够在今天一举将泼皮阿三制服,大步趟过一难——于某种意义上说,几乎也等于是白狐救回了他一命!
一命换一命,什么恩情都足以抵消掉。
问题是,这三更半夜,大雪漫天的,这神秘的白狐找上门来有什么事?
“唧唧唧……”
白狐举起两只爪子比划,嘴里不停叫唤着。只可惜陈剑臣视听得一头雾水,半点都弄不明白对方要表达什么意思。
人有人言,兽有兽语。
交流,是个大问题!
折腾了好一会,看见陈剑臣依然摇头,不知所谓,小白狐似乎有点急了,左右环顾,忽地很麻利地搬过一张椅子,放在桌子边上,然后跃上去。
在椅子上,它先是很恭敬地朝陈剑臣做了一个礼,才人立着,伸出右前肢去拿书桌笔筒内的一支毛笔。
这支毛笔,是以前陈剑臣所用之笔。不过后来,自从他习惯了辟邪笔后,那支笔就很少用了,便闲置在笔筒内。至于辟邪笔,每次用完后,陈剑臣都会清洗得干干净净的,放回专门的笔盒内装好。
拿好了笔,小白狐又在案上取过一张白纸,小心翼翼地铺开在桌子上,随即其耸身凝神,态度一丝不苟地,开始提笔在白纸上写字!
陈剑臣看着,几乎连下巴都要惊诧得掉了下来——这个小白狐,它居然会写字!
这种情形非常的空灵玄妙,给予陈剑臣一种异常强烈的触动感,观其态度架势,简直就像一名知书识礼的小女孩子正在认认真真地做功课一般。
“小狐见过恩公!”
六个娟秀漂亮的小楷字很工整地出现在白纸上,一目了然,清楚分明——这一手字,绝对练过不少日子的。
陈剑臣不禁拍手叫绝,迅速稳定住情绪,眨眨眼睛,很新鲜好奇地问:“你到底是什么来历?”
白狐又提笔刷刷地写道:“小狐居住在枫山后山卧松洞中,因有机缘,开了灵窍,学得道法,如今乃阴神境界修为。”
这个陈剑臣懂——他听庆云说过修道有六大境界,分别为开窍、阴神、金丹、元婴、法相、人仙。
庆云道长本身就是阴神修为,和白狐一样。
所谓阴神,其实就是灵魂出窍,肉眼凡胎基本无法看破。但这个状态极为脆弱,比如说不能见阳光,不能经受强风,不能接触饱含阳刚之气的鲜血……诸如此类,很多禁忌。一旦犯禁,很可能灵魂就会被打散、消亡,最后只能剩下一具身体空壳,形如行尸走肉。
因此,一般情况下,修道者都不会轻易阴神出窍,以免造成不可预料的可怕后果。
白狐现在已有阴神修为,如果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修炼出了金丹,即可变化成人身出来——对妖而言,能变化人身算是非常高的道行了。
陈剑臣精神一振,他现在一点都不害怕,白狐不能言却能写,有了这个交流手段,他就能从对方那里得到很多想要知道的答案……
第二十章: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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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生仗剑走天下,夜有狐媚敲门来……
哦,似乎小白狐是不请自来,翻窗而入的。
当下陈剑臣整理好思路,开始询问,把诸多问题一一问出。很快,他就得到了满意的答复——
白狐本是居住在枫山后山的一只小狐狸,三年前在一次游荡中意外发现了一间洞穴——“卧松洞”。
此地以前原是一间人类修士的闭关洞府,洞府下面的地底处长有一截灵脉,灵气充沛,很适合修行。
那修士出身昆仑,道号“一叶知秋”,已是金丹修为,只是冲击元婴未果,寿元断尽,坐化而亡。不过他在洞中留下了道统,把一股意念融进一枚丹药之中,算是薪火留传了。
小白狐进入洞中,误打误撞之下吃掉了丹药,得到意念点化后,就此开窍,具备了灵智,不复浑浑噩噩的模样。
——自己的道统被一只狐狸继承,那一叶知秋只怕也是始料不及的。
小白狐通灵后,同时发现修士所遗下的《昆仑玉清法咒》一卷,为了修习该道法,它开始频频下山,到外面偷学人间语言文字;而每到晚上,它就专心打坐,吸收月亮之精华,苦心修炼。
功夫不负有心狐,在短短两年时间,白狐就学会了读书写字,并突破到“阴神”的境界。
可以说,如无意外,白狐将在卧松洞内一直苦修下去……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在半年前,不知从哪里冒出一头狼妖,出现在枫山后山。
狼妖发现了小白狐,以及卧松洞的存在,两者间很快就展开了一番争夺洞府的战争。它们修为相当,可实质上阴神境界的修为并不能提供太大的实战帮助,决定胜负的还要看它们的本体实力。
毫无疑问,狼妖稳压住白狐一头,在多次的战斗中俱占据上风——于是,就有了那一天小白狐负伤逃跑,幸亏得到陈剑臣出手相救的一幕!
听到此处,陈剑臣总算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而如今白狐之所以连夜跑来找陈剑臣,却是因为在三个小时前它和狼妖之间又爆发了一场激战,它身负内伤,不敌而逃,卧松洞自是被狼妖占领了。不但如此,对方还要赶尽杀绝。
走投无路之下,白狐只得来投奔陈剑臣,暂时避避风头,养好伤后再作打算。它之所以不选择远遁他方,一来不舍得放弃卧松洞——天下虽大,但生有灵脉的地方凤毛麟角,十分难找。就算有,也基本有主的了;二来那卷《昆仑玉清法咒》也被狼妖抢走了,这卷道法对于白狐而言非常重要,无论如何,它都会想方设法拿回来……
——原来,它是逃难来的,看来妖也不好做呀。天地苍茫,却是处处都有斗争。
收留白狐,陈剑臣没有多做犹豫,一口答应了;白狐很是欢喜,又是作揖,又是磕头的。
话题说开,气氛更加融洽,一人一妖居然出奇的有不少共同语言——期间陈剑臣又问起,白狐送来的那枚果子有什么名堂。
小白狐回答:“那叫‘大罗果’,生于深山大泽,很是罕见,十年一开花,十年一结果,并往往一株树只能同期结出两枚果实来,还会有凶兽盘守,甚为难得;其果有奇效,人服之,能伐毛洗髓,从根本上改善体质……”
它并没有详细说采摘的过程,不过肯定充满了艰险。白狐甘冒凶险,取果报恩,光从这一点看,已经胜过不少俗世中人。
以前陈剑臣也算饱读诗书,尤其偏爱志异类古典小说,对于那些蒙得狐媚青睐的穷书生颇有几分羡慕,红袖添香夜读书……那么现在,自己算不算是跻身其列了?
收留小白狐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最大的担心是那狼妖会不会追杀而至,一直杀到陈剑臣家中来?
不过转念一想,陈剑臣便觉得自己多虑了:狼妖虽然通灵,但它也不过阴神修为,最大的凭仗只是一副强悍的身体。就算它再凶狠,始终是一头狼而已,如何敢冲进人类的村庄里来逞凶?更何况,景阳村可是有好几户猎户的,陈剑臣的邻居张老三就是一把好手,据说以前还曾猎杀过一头猛虎。
如斯情况,狼妖敢来,徒然送死耳。
想通透这一层,陈剑臣宽下心来。
至于平时关于小白狐的安置,可以让它藏匿在书房的旮旯之中,外人根本无从发现——这个保密措施必须做到位,否则被人知道了,传扬出去,可是天大不得了的事情。别的人可不会像陈剑臣这般见多识广,开明通达的。
其实这一点无需他多说,小白狐伶俐机灵,自是会注意。
咚咚!
有敲门声,阿宝细细的声音传来:“留仙哥,你还没睡吗?”原来她起身如厕,看见书房里的灯火还亮着,便敲门一问。
——此时已是子时,陈剑臣平时是绝不会这么晚还不休息的。
陈剑臣道:“快了。”
听到他的声音无碍,阿宝顿时放心,心想留仙哥读书真是用功,明天应该要多买些骨头以及药材回来熬汤,补一补他的身子。
这般想着,蹑手蹑脚走回房间去。
陈剑臣并无丝毫倦意,又和小白狐交流了好一阵,进一步了解到许多关乎道法的情况——这些问题他没有时间向庆云道长请教,白狐所知所学比起庆云来当然不及,然而当陈剑臣的启蒙老师还是绰绰有余的。
由此陈剑臣也知道了许多关乎妖类的情形。它们开窍通灵之后,大体的发展方向有两种,一是掌握到道法的,可以通过打坐调息,以及呼吸天地日月精华而增加修为。此种形式,非常正统,几乎和人间修士无异,但很是罕见;另一种则是走邪门外道,靠吸取人类精阳生气而提高境界。
吸取精阳生气的方法多种多样,吃血肉心肝等俱流于下乘——化身美女,通过交合的形式谋取属于中等,很大众化——还有更厉害的,则是采取作法的高明手段掠夺……
交谈完毕,陈剑臣看见白狐神态怏然,想必有伤在身,不能写太久的字,便准备让它去歇息。
白狐忽而提笔在白纸上写道:“公子,小狐自开窍以来,还没有名字,请公子赐名。”
陈剑臣哦了声,略一思索,有了主意,道:“嗯,不如就叫做‘婴宁’吧。”
拿过笔,在白纸上写下这个名字。
白狐看见,甚是喜欢,雀跃不已,作揖鞠躬而感谢。
第二十一章: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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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无事,第二天陈剑臣一如既往地一大早就起床,正看见房间角落处,婴宁在闭目打坐——它开窍通灵,学了道法,能吞吐天地灵气,一有时间,便打坐修炼,只争朝夕,因此而废枕忘食,不计时光。
修道修道,修的,本是寂寞。
陈剑臣没有惊动它,悄悄出了房门。
阿宝早早就起来做好了早餐,颇为丰富的样子——陈剑臣从王复那里拿到的两锭银元宝都交给了莫三娘。莫三娘一见,大吃一惊,她可从未有见过这么多的钱,忙问从哪里得到的。陈剑臣回答道,是王大财主请他写字时给的润笔。
莫三娘并无疑问,欢天喜地收了,给阿宝买菜的花销额度一下子提高了五成。
——自阿宝住进陈家,她几乎抢着负责了所有的家务事,忙里忙外。尤其她能做得一手好菜,当真是出得厅堂,入得厨房,贤惠得不得了。
家有阿宝,如有一宝。
陈剑臣赞不绝口,不过每当他一赞,阿宝就脸色红扑扑的,甚有羞意,既羞且喜,明丽不可方物。
吃完早餐,陈剑臣回房中,问婴宁要吃什么。
婴宁回答:“小狐自开窍得法,便不再肉食,间或吃果子饮清水即可。”
闻言,陈剑臣哦了声,就想出去弄点水来,忽然听到外面猎犬狂吠,人声噪杂,似有事情发生。
听到凶狠的狗叫,婴宁条件反射地身子一抖,靠近陈剑臣这边来。
陈剑臣一皱眉,安抚几句后走了出去,看发生了什么事。
只见村中人声鼎沸,不少人聚到一起,嚷嚷着。
陈剑臣来到,村民们纷纷向他打招呼,让开道来。
“发生了什么事?”
就听到张老三说:“陈相公,村子里昨晚来了狼,把李阿大的一头山羊给吃掉了,只遗留下一地的血。”
果然见到圈子中那李阿大坐在地上,声泪齐下地哭诉着——对于他家而言,一头山羊价值不菲,被狼叼着吃掉了,便如心头上被挖了一块肉,心疼无比。
狼?
陈剑臣一个激灵,忙问:“怎会这样?”
张老三道:“也许是天气寒冷,大雪弥漫,狼在深山中难以觅食,所以就会跑出来袭击家畜……以前类似的事情也有发生,这不,我就要和水生火旺他们出去狩猎了。不把这些狼杀死,或者赶走,它们就会守在村外,等入夜再跑进村子里来作恶。”
虽然张老三说往年也有狼入村吃牲畜的事情发生,但不知怎的,陈剑臣心绪颇感不宁,总觉得此事不简单,很可能和婴宁所说的那头狼妖有关……
他了解清楚一些情况后,回去告诉婴宁。
婴宁在白纸上写道:“我也觉得是狼妖,它不敢公然入村,便寻些:牲畜下口,制造滋扰,寻觅机会。”
陈剑臣沉吟不语。
婴宁又写到:“公子,都是小狐惹的麻烦,如果我离开就没事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道:“现在你的事就是我的事,你就安心住在这里就好了。”
……
黄昏时分,出去猎狼的一干猎人都赶着狗回来了,他们一无所获,搜遍了村庄周围方圆数里的地方,并没有找着狼活动过的踪迹。
这实在有些不可思议。
几家猎户驯养的都是经验丰富的猎犬,狩猎无数,如果狼出现过,肯定能被嗅出来的。莫不是因为下雪的缘故,以致痕迹被掩埋住了?
诸人不明所以。
傍晚,村中的屠夫郑大屠回来了,和平日不同,他今天跑得气喘吁吁,满头大汗的。有人笑着打趣道:“郑大屠,你被鬼追呀,跑得这么急?”
这郑大屠身粗腰圆,孔武有力,是村中数一数二的壮汉,加上性格有些凶,平时基本无人敢惹。
郑大屠抹了把汗,瓮声瓮气道:“你不知道,我回来的路上遇到狼了。奶奶的,这年头那些畜生真是越来越胆大包天,天还没黑就敢出来。”
听到有狼,哗啦一下,很多人都围了上来听其分说。
郑大屠道:“我今天去乡上卖肉,最后只剩得一副猪头皮回来,本来想着留给自家晚上爆炒着下酒的,谁知道回到那柳树林中时,后面居然一声不响地跟上了一匹巨狼,我估计着起码有三尺长,尺余高,一身毛皮黑得像炭……”
他所说的柳树林就在景阳村南面,距离不远,不过里余路。
郑大屠继续道:“当时我就想呀,这畜生倒好胆,光天化日也想咬人,于是就拿出杀猪刀去吓它……”
此时有人起哄道:“大屠你一脸横肉,手持利刃,那黑狼肯定被你吓得屁滚尿流了。”
郑大屠的脸色却很奇怪,心有余悸般,道:“吓个屁!你真不知道呀,当时我一亮刀子,那畜生竟然丝毫不惧,反而咧嘴露出了满口的獠牙,它的眼神深深的,泛着幽光,非常渗人。我也算胆子大了,可看着畜生的一对眼,我竟然莫名地害怕得不得了,赶紧切了一只猪耳朵丢在地上去……”
又有人问:“你丢猪耳朵作甚?”
“你傻呀,我丢了猪耳朵,那狼肯定只顾着吃猪耳朵,就不理我了呀……后来那黑狼果然一口就叼起猪耳朵吃,但只一口就吞掉了,又追了上来。”
众人听他说得骇人,不再插嘴,只静心倾听。
“不怕大伙笑话,我平生第一次这么惧怕,见狼赶得急了,赶紧再切肉,切着切着,最后一副猪头皮只剩下一个猪鼻子了……他奶奶的,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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