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之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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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之光-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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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移居去的地方只有一家商店,一个铁匠铺,一座教堂和两家酒馆。在这里伯顿花了许多时间谈论政治,直起粗声粗气的嗓门大骂蓄奴制和奴隶主。他的声誉随之建立起来了,大家都知道他随身带着手枪,他发表的意见大家至少是没有异议地接受了。有时候,尤其在星期六晚上,喝了一肚子威士忌回家,耳畔还响着他自己激昂的夸夸其谈。然后,他重手重脚地推醒儿子。(这时孩子的妈已去世,还留下三个女儿,个个都有一对蓝眼珠。)“我要你学会憎恨两桩事,”他说,“不然我就狠狠地揍你一顿。那就是地狱和奴隶主。听清我的话了吗?”

   “听清了,”孩子回答,“我怎么敢不听清呢。让我回到床上去睡觉吧。”

   他绝不劝人改变宗教信仰,他不是传教士。遇事他总带上手枪,但除了有一回处理桩小事外都没有产生过重大影响。他差不多把全部精力花在自己的亲骨肉上。他对孩子们说:“让别人统统不知不觉地坠入黑暗的地狱吧。但只要我有举起手臂的力气,就要把仁慈的上帝灌进你们四兄妹的头脑。”这往往在星期日,这一天,孩子们都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不是印花布便是蓝色斜纹棉布衣服;父亲则穿上绒面呢的礼服大衣,臀部口袋里胀鼓鼓地别着手枪;他穿的有褶纹的无领衬衫由大女儿在每个星期六浆洗,浆洗得同她过世的母亲做的一样,几兄妹聚集在简陋整洁的门厅里,由伯顿展开那本一度烫金并用纹章装饰过的书,用他们谁也听不懂的西班牙语诵读。他一直这样做,直到他的儿子也离家逃走为止。

   儿子名叫纳撒尼尔,出走时才十四岁,一去就是十六个年头,其间只托人捎回过两次口信。捎第一次口信时他在科罗拉多州,第二次在旧墨西哥,但无论在哪里他都只字不提在干什么。“我离开时他还不错,”捎信人说,这是第二个捎信者,时间是1863年,捎信人正在厨房里用早餐,彬彬有礼地快吞快咽。三个姑娘,其中两个大的几乎已长成人,在一旁伺候他;她们穿着质地粗劣却整齐清洁的衣服,手里捧着还未盛完的菜,温和地咧着嘴站在制作粗糙的桌边;父亲则正对着捎信人坐在桌子另一边,头支在独臂上。另一条胳膊两年前在堪萨斯战斗中丧失了,当时他是游击骑兵队的一员。而今他的头发和胡须都已花白,但他仍然生气勃勃,别着沉重的手枪。礼服在臀部翘得高高的。“他陷入了一点儿小小的麻烦,”带信人说,“但我最后一次听人说起他时还算不错。”

   “麻烦?”父亲说。

   “他杀死一个指控他偷了马的墨西哥人,你知道那些西班牙人对白人的态度,即使他们不杀墨西哥人,”带信人喝了一口咖啡。“但是我想他们也只好严厉一点儿,那个国家里到处都是些新来的人——太谢谢你了,”他说,当大姑娘重新往他盘里盛上几块玉米饼,“好——来一点儿,我够得着这香甜的饼——大伙儿都说那哪儿是墨西哥人的马,说那些墨西哥人从来养不起马。但我想那些西班牙人只得严厉点儿,因为东部人已经给西部带来了坏名声。”

   父亲咕哝了一声。“我敢肯定。要是哪儿有麻烦,我敢说一定牵涉他。你对他说吧,”他大声忤气地说,“假若他甘受那些可鄙的胆小鬼欺骗,我会拿出当兵时的威风立即宰了他。”

   “你告诉他回家来,”最大的一位姑娘说,“这才是你应当告诉他的。”“是是,唔唔,”捎信人说,“我当然要告诉他啰。我要往东去印第安那州耽搁些时候。可是我回去后很快就会见到他。我当然要告诉他。噢,对对。我差点儿给忘了,他要我告诉你们,女人和孩子都好。”

   “谁的女人和孩子?”父亲问。

   “他的,”带信人说,“我再次谢谢你们,大伙儿再见。”

   他们见到他之前,还听人第三次说起过他。有一天,他们听见他在屋前大喊大叫,虽然还隔着一段距离。那是1866年,这时全家已经又一次搬迁,再往西去了一百英里。他儿子驾着四轮马车在堪萨斯州和密苏里州跑来跑去,马车座位下像双旧鞋子似的摆着两皮袋子金沙粒、新铸的钱币和未曾加工过的珠宝玉器,他整整花了两个月才找到他们。他发现一处土墙小屋,门口椅子上坐着一个人,他叫喊着驱车上去。“那就是我父亲,”纳撒尼尔对坐在车座身旁的女人说,“看见了吗?”父亲虽然还不到六十岁,视力已经开始衰退了。等马车停住,几姊妹一股风似的叫嚷着拥向门口,父亲才看清儿子的面目。这时加尔文站起身,发出一声长长的吼叫。

   “好啦,”纳撒尼尔说,“我们回家啦。”

   加尔文全然不是在完整地讲话。他只是喊叫,咒骂。“我要狠狠地揍你一顿!”他吼道,“女孩儿们!范吉!贝克!萨拉!”几姊妹早已拥出来,像是突然拥到门边,迎着风的裙子像气球一样满鼓鼓的,一面尖声喊叫着,父亲发出的隆隆吼声高出了她们的喊叫。这时他把外衣——星期日穿的礼服,讲究的退休后穿的衣衫——敞开,伸到腰间去掏什么东西,那姿势和神态与他掏手枪时一般无二。但是他从腰间掏出的只是一根皮带,接着单手挥动皮带,掀开尖叫蜂拥的几个女孩子。“我还是得教训你!”他吼道,“教训你当初胆敢逃跑。”皮带在纳撒尼尔的肩头上落下两次,然后两人便扭在一起了。

   这可以说是在闹着玩:一种无情的玩笑,板着面孔的笑容,两头狮子在抓斗,是否会抓伤却说不准。他们扭在一起,皮带被抓住了,他们面对面、胸对胸地站着:长者一张瘦削的灰扑扑的面孔,一双暗淡的新英格兰人的眼睛;年轻人的相貌一点儿不像他,长着鹰钩鼻子,嘻嘻地笑着,露出洁白的牙齿。“住手!”纳撒尼尔说,“难道你看不见对面马车里有谁在观看吗?”

   直到这时,他们谁也没瞧瞧那辆马车。车里坐着一个女人和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父亲瞧了一眼那女人,却觉得没必要理睬那孩子。他望着那女人,下巴松垂下来像见了鬼似的。“伊万杰琳!”他说。她看上去酷似他去世的妻子,活像他妻子的妹妹。儿子差不多把母亲的模样忘得个一干二净,娶了一个几乎与母亲一模一样的女人做妻子。

   “这是乔安娜,”他说,“这是加尔文。我们回家来结婚的。”

   晚饭后,女人和孩子上床了,纳撒尼尔同家人谈话。这时大家围坐在灯下:父亲、几个姊妹,还有刚回家的儿子。他去过的那些地方没有牧师,他解释说,只有神父和天主教徒。“因此,当我们发现怀上孩子了,她便开始嚷着要找个教士,而我也不想伯顿家生个异教徒。所以为了满足她的要求,我到处寻找。但出了一桩接一桩的事,我没法脱身去找牧师;不久孩子出生了,于是不用再着急。可她一直不放心,老叫着要找个教士、牧师什么的;在往后的一两年里,我听说在某一天能在圣菲找上一位白人牧师,于是我们便收拾行李动身去圣菲,赶到那儿却只见到牧师的马车驶走的尘影。这样一来,我们就等在那儿,等了两年多才在得克萨斯州碰上另一次机会。但这次不凑巧,我牵涉到帮几个别动队员的忙,处理一桩棘手的事,在那儿一些乡亲把一位代理人困在舞厅里脱不了身。所以,那桩事了结后,我们立即决定回家完婚,于是就回到了这儿。”

   头发灰白的父亲坐在灯下,面容憔悴,态度严肃。他一直在倾听,但带着沉思的神态,闷声闷气,愤懑不已。“伯顿家又出了个黑杂种,”他说,“乡亲们会以为我养的儿子成了该死的奴隶贩子,而现在他自己又养了个祸害。”儿子静静地听着,甚至无意告诉父亲那女人不是南方的叛匪而是个西班牙人。“该死的,那些低贱的黑鬼,他们之所以低贱是由于承受不了上帝愤怒的重量,他们浑身黝黑是因为人性固有的罪恶沾染了他们的血和肉。”他凝重的目光呆滞模糊,充满狂热和自信。“可是我们现在给了他们自由,白人黑人都一样了。他们将会脱去黑色。一百年之后他们又会成为白人。那时我们也许会让他们重新进入美国。”他在沉思,闷闷不乐,一动不动。“上帝作证,”他突然说道,“尽管他一身黑黑的,却有一副男人的体魄。我敢说,他长大成人后会同他的爷爷一样魁梧,不会像他老子那样矮小。他会的,尽管他娘是个黑鬼,他也一副黑模样。”

   她把这些往事告诉了克里斯默斯,他俩坐在小木屋里的帆布床上,室内越来越昏暗。整整一个多小时,他俩坐着没动。这时他已全然看不清她的面容,仿佛觉得有些轻微晃动,像是坐在一只漂浮的小船里,浮在她的话音之上,又像置身于浩瀚无边、令人昏昏欲睡的宁静之中,话音不带有任何意义,他也似听非听。“他的名字同爷爷的一样也叫加尔文,身材也一样魁梧高大,虽然皮肤黑黑的像他母亲,像他外祖母家的人。她不是我的母亲,他只是我的同父异母兄弟。老爷子在十个弟兄中排行最末,我父亲是两兄弟中的老幺,而加尔文是独子。”他刚满二十岁就在两英里外的这个镇上被杀害了,被一个从前的奴隶主、在南北战争中当过兵的人,名叫沙多里斯。为了黑人的选举权问题。

   她告诉克里斯默斯关于坟地的事——她哥哥的,祖父的,父亲的;父亲的两个妻子的,就在离楼房半英里的牧场上,一片长着雪松的小丘。克里斯默斯静静地听着,心想:“噢,她要领我去看坟地。我只好去一趟。”但她没有这样做。她没有再向他提起这事,除了那天晚上告诉他坟地的位置,并说如果他愿意,自己可以去看看。“你多半找不着它们,”她说,“因为他们把祖父和加尔文运回家的那天晚上,父亲等到天黑之后才把他们埋了,并把坟地给掩盖起来,刨平土丘,在上面放上柴草什么的。”

   “把它们掩盖起来?”克里斯默斯说。

   她的声音里没有女性的温柔气质,没有悲伤和追思回想的意味。“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找到他们,否则会把他们挖掘出来,也许会戮尸。”她继续往下讲,带着略微不安的解释口吻。“这儿的人憎恨我们。我们是北方佬,外地人。比外地人更糟:是他们的仇敌,内战后到南方来投机牟利的北方佬。而战争——南北之间的内战——结束后的时间还不长,战争中受过折磨的人还不可能很理智。他们声称我们煽动黑人起来奸淫烧杀,威胁白人的主宰地位。因此我猜想,沙多里斯上校成了镇上的英雄,因为他用同一支手枪的两粒子弹杀死了一位独臂老人和一个还未投第一张选票的孩子。也许他们是对的。我闹不清楚。”

   “噢,”克里斯默斯说道,“人们会那么干吗?把他们挖出来,在他们被杀以后,人死了之后?什么时候身上流着不同血液的人才会停止相互憎恨?”

   “什么时候?”她的话音停了一下又继续说,“这我可不知道。也不敢肯定他们真会把他们挖掘出来。那时我还没有活在世上,我还未出生。加尔文被害后十四年我才出世。我不知道那时人们可能会做什么。但我父亲认为他们干得出来,所以他掩盖好那些坟地。后来,加尔文的母亲死了,他也把她埋在那儿,同祖父和加尔文埋在一起。因此可以说,不知不觉那地方成了我家的墓地。也许父亲并没有计划要把她埋在那儿。我记得我的母亲(她是在加尔文的妈死后不久父亲从新罕布什尔州招来的,那儿还有我们老家的人居住。你想想,他当时独自一人留在这儿。我想要不是由于祖父和加尔文埋葬在这附近,他就准备离开了)对我说过,加尔文的妈一死,父亲曾打算搬家。但她死在夏天,天气太热了,不可能把她运回墨西哥,运回她亲人所在的地方。因此他把她埋在这儿了。也许这就是他决定留在这儿的缘故,或者是由于那时他已上了些年纪,所有参加过内战的人都上年纪了,而黑人也没有奸淫或谋害过谁以致会引起指责。总之,她就埋在这儿了。他把她的坟也掩盖起来,因为他想要是碰巧有人看见它,就会记起祖父和加尔文来。他不敢冒这个险,就算是一切都过去了,烟消云散。第二年他写信给我们在新罕布什尔的堂兄弟说:‘我已经五十岁了,拥有她需要的一切。给我送一个能做妻子的好女人来吧。不管她是谁,只要是个善于操持家务的人,年龄起码在三十五岁。’他在信里夹了乘火车的票钱。两个月之后,我的母亲到这儿来了,当天他们就结了婚。对他来说,可是快速结婚。前一次婚姻他可花了十二年才完婚,那时还在堪萨斯州,他和加尔文,还有加尔文的妈,好容易才找到祖父。他们在那个星期的中间抵家,但等到星期日才举行婚礼。婚礼在户外举办,在那条小溪旁边,烧烤了一头小公牛,喝了一桶威士忌,每个收到信或者听到消息的人都来了。星期六上午人们就到了,可是当天夜晚牧师才来。那一整天,父亲的姐妹们都在忙,替加尔文的妈赶做结婚礼服和面纱。她们用面粉口袋做成礼服,以一块酒店老板曾用图钉按在柜台后面的一幅画上的蚊帐布做成面纱,这还是向酒店老板借来的。她们还给加尔文做了一套所谓的礼服。他那时十二岁了,人们要他充当捧结婚戒指的人,但他不愿意。头天晚上他才发现人们要他干这份差事,第二天(大家打算在上午六点或七点钟举行婚礼)人们都早早起床吃了早饭,由于找不着加尔文只好推迟举行仪式。最后人们找到了他,硬叫他穿上那套衣服,他们才举行了结婚仪式,加尔文的妈身穿朴素的礼服,戴上蚊帐布做的面纱;父亲的头发抹了熊油,光亮亮的,脚上穿着从墨西哥带回的西班牙皮靴。新娘本来该由祖父交给新郎,可是大家寻找加尔文的时候,祖父频繁地向威士忌酒桶走去,等到该他把新娘交给新郎的时刻他却以发表一通演说来代替。他扯到林肯和奴隶制的问题,问在场的人谁敢否认林肯与黑人之间和摩西与以色列的子孙18不是一回事,声称红海里尽是血,必须流干以便黑人跨入应许之地。19人们很费了些时间才止住他演讲,然后婚礼得以继续下去。举行结婚仪式之后他们在一起只度过了一个月左右。之后有一天,祖父和父亲往东去了华盛顿一趟,接受了一项政府委派的任务,来到这儿帮助解放了的奴隶。他们来到杰弗生镇,只有父亲的几个姐妹没有同来。她们之中有两个出了嫁,最年轻的一位跟了其中一个姐姐同去过日子。祖父、父亲、加尔文和他妈来到这儿,买下这幢房屋。然后,他们早就料到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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