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不能交相 守矣。朱卫公曰。中下二焦之精气。互相资生而资益者也。阳明脉小。太阳脉大。此先后天之气不和。故易脱而易败。倪仲玉曰。上节论在外之阴阳。此论在内之阴阳。盖外有阴阳。而内有阴阳也。外不和必因于内。内不和必及于外。
太阳之人。多阳而少阴。必谨调之。无脱其阴。而泻其阳。阴重脱者阳狂。阴阳皆脱者。暴死不知人也。
赵氏曰。无脱其阴而泻其阳者。阳为阴之固也。若阴气重脱。则为阳狂。阴阳皆脱。则为暴死。
盖阳为阴之固。阴为阳之守。阳气生于阴中。阴重脱。则阳亦脱矣。
少阳之人。多阳少阴。经小而络大。血在中而气外。实阴而虚阳。独泻其络脉则强。气脱而疾。
中气不足。病不起也。
赵氏曰。经脉为里。支而横者为络。小胃而大肠者。以上为阳而下为阴也。经小而络大者。以里为阴而表为阳也。血在中而气外者。阴在内而阳在外。血为阴而气为阳也。故欲实阴而虚阳。独泻其络脉则强。如泻气。则气脱而疾。致中气不足。病不起也。闵士先曰。上节论泻阳当防其阴脱。谓阴阳之二气也。此以血为阴而气为阳。充肤热肉之气。从里之经隧。而出于络脉皮肤。故欲实阴虚阳。
独泻其络脉则强。至于三焦通会之元真。不可泻也。泻之则疾脱。脱则中气不足。病不起也。此章论阴阳之理。参伍错综。盖阴阳者。有名而无形。若以有形之肠胃经络。表里上下。皆可以论阴阳者也。
朱卫公曰。阴阳血气之源流。头绪纷纭。须贯通全经。而后可以无惑。
阴阳和平之人。其阴阳之气和。血脉调。谨诊其阴阳。视其邪正。安容仪。审有余不足。盛则泻之。虚则补之。不盛不虚。以经取之。此所以调阴阳。别五态之人者也。
赵庭霞曰。阴阳之气和。气有阴阳也。血脉调。谨诊其阴阳。血有阴阳也。视其邪正。安其容仪。
形中之阴阳也。
审其有余不足。盛则泻之。虚则补之。调其气之盛虚也。如气无盛虚。则以经取之。调其血之虚实也。
此所以调阴阳。别五态之人也。朱卫公曰。始论无形之四象。而渐及于有形之五行。
黄帝曰。夫五态之人者。相与毋故。卒然新会。未知其行也。何以别之。少师答曰。众人之属。
不知五态之人者。故五五二十五人。而五态之人不与焉。五态之人。尤不合于众者也。(毋无同)
赵氏曰。此论视其状而即知其态也。盖阴阳五态之人。与五音之二十五人不同也。尤不合于众人者也。故当视其形状以别之。闵士先曰。在天呈象。在地成形。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前章论五行之形。而后合于六气。此论阴阳四象。而复合于有形。
黄帝曰。别五态之人奈何。少师曰。太阴之人。其状 然黑色。念然下意。临临然长大。
然未偻。此太阴之人也。
赵氏曰。 然者。黑暗而无光明也。念然下意。即下齐足恭之意也。身半以下为阴。是以临临然。 胫之长大也。朱卫公曰。 胫长大。故俯恭于身半以上。而 未伛偻也。念然下意。而 未偻者。形容其无阳之人。而作此态也。
少阴之人。其状清然窃然。固以阴贼。立而躁 。行而似伏。此少阴之人也。( 险同)
马仲化曰。清然。冷貌。窃然者。消沮闭藏之貌也。以阴险贼害为心。故有此态也。其立也躁而不静。阴善躁也。行而似伏者。其内藏沉思反侧之心故耳。
太阳之人。其状轩轩储储。反身折 。此太阳之人也。
马氏曰。车之向前曰轩。轩轩者。面高而轩昂也。储储挺然之状。反身折 者。腹仰而倨然也。
此居处于于。好言大事之人。故有此状也。
少阳之人。其状立则好仰。行则好摇。其两臂两手。则常出于背。此少阳之人也。
赵氏曰。立则好仰。即反身折 之状。行则好摇者。初阳生动之象也。其两臂两手。常出于背者。谓常反挽其手于背。此皆轻倨傲慢之状。无叉手掬恭之貌也。
阴阳和平之人。其状委委然。随随然。 然。愉愉然。HT HT 然。豆豆然。众人皆曰君子。
此阴阳和平之人也。
赵氏曰。委委雍雍。自得之貌。随随。不急遽也。 。尊严貌。愉愉。和悦也。HT HT 。
目好貌。豆豆。有品也。盖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胸中正。故眸子 然而美好也。此阴阳和平之人。众人皆曰君子。盖自贤人以至于圣人。皆可以君子称也。
卷九
官能第七十三
属性: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余司诵之。子听其理。非则语余。请正其道。令可久传后世无患。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岐伯稽首再拜曰。请听圣王之道。黄帝曰。用针之理。必知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阴阳表里。血气多少。行之逆顺。出入之合。谋伐有过。知解结。知补虚泻实。上下气门。明通于四海。审其所在。寒热淋露。以输异处。审于调气。明于经隧。左右支络。尽知其会。寒与热争。能合而调之。虚与实邻。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犯而行之。明于逆顺。乃知可治。阴阳不奇。故知起时。审于本末。察其寒热。得邪所在。万刺不殆。知官九针。刺道毕矣。
此章论用针之理。必明知阴阳血气之流行出入。逆顺浅深。五脏六腑之经输配合。虚实疾徐而针论毕矣。形气之所在。左右上下。阴阳表里。血气多少。此形中之阴阳血气也。行之逆顺者。皮肤经脉之血气。交相逆顺而行也。出入之合者。经脉外内之气血。有本标之出入。有离而有合也。谋伐有过者。谓有过之脉。宜伐而去之。知解结者。谓契绍之门户。有所结而不通者宜解之。此言血气之流行于经脉外内之间。或留积于脉内。或阻滞于气街之门也。知补虚泻实。上下气门者。知六腑气街之门户。虚实之坚软者。则知补泻之所在也。明通于四海者。知膻中冲脉。胃腑脑髓之出入也。寒热。
阴阳血气也。淋露。中焦所生之津液也。审其所在。以输异处者。当知膻中之宗气。输于经脉之外内。
以应呼吸漏下者也。冲脉之血气。半输于十二经脉之中。半散于皮肤之外者也。胃腑所生之津液。淖泽注于骨。而补益脑髓者也。审于调气。明于经隧者。知胃腑所出之血气。注于经隧。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左右肢络尽知其会者。左注右而右注左。左右上下。与经相干。布于四肢。出于络脉。与脉外之气血。相会于皮肤分肉间也。寒与热争者。阴阳之气不和也。故当合而调之。虚与实邻者。血与气之不和也。故知决而通之。左右不调者。人迎气口之不调。故当犯而行之。阴阳不奇者。脏腑阴阳。交相配合。十二经脉。交相贯通也。故知起时者。如乘秋则肺先受邪。乘春则肝先受邪之类也。如春甲乙伤于风者为肝风。以夏丙丁伤于风者为心风之类也。以冬遇此者为骨痹。以春遇此者为筋痹之类也。如正月太阳寅。故为腰 肿痛。阳明者午也。阳盛而一阴加之。故洒洒振寒之类也。
如手太阳之筋病。名曰仲春痹。足少阳之筋病。名曰孟秋痹也。盖知脏腑之阴阳。故知病起之时也。
本末。病之本标也。寒热。阴阳之邪也。用针之理。知阴阳血气之流行出入。则知邪之所在矣。按此篇乃全经之总纲。帝平时详析咨访于伯。已得其宗旨。故复宣扬以发明之。故曰余闻九针于夫子众多矣。不可胜数。余推而论之。以为一纪。纪、纲也。
明于五输徐疾所在。屈伸出入。皆有条理。言阴与阳。合于五行。五脏六腑。亦有所藏。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各处色部。五脏六腑。察其所痛。左右上下。知其寒温。何经所在。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先得其道。稀而疏之。稍深以留。故能徐入之。大热在上。推而下之。从下上者。引而去之。视前病者。常先取之。大寒在外。留而补之。
入于中者。从合泻之。针所不为。灸之所宜。上气不足。推而扬之。下气不足。积而从之。阴阳皆虚。
火自当之。厥而寒甚。骨廉陷下。寒过于膝。下陵三里。阴络所过。得之留止。寒入于中。推而行之。
经陷下者。火则当之。结络坚紧。火所治之。不知所苦。两跷之下。男阴女阳。良工所禁。针论毕矣。
五输者。五脏五输。五五二十五输。六腑六输。六六三十六输。本经云。因其气之实虚疾徐而取之。故明知五输之实虚。则知疾徐之所在矣。其脏腑之十二经脉。屈伸出入。皆有循度之条理也。言阴与阳。合于五行者。言五脏六腑。合于天之阴阳。地之五行也。五脏六腑。亦有所藏者。五脏藏五神志。六腑传导水谷。胆为中精
之府。膀胱为津液之所藏也。四时八风。尽有阴阳。各得其位。合于明堂者。五色篇之所谓黄赤为风。青黑为痛。白为寒。五色各见其部。察其浮沉。以知浅深。视色上下。以知病处也。五脏六腑。
察其所痛。在身形之左右上下。则知寒温之邪。在于脏腑之何经也。审皮肤之寒温滑涩。知其所苦者。
邪气脏腑篇之所谓脉滑者。尺之皮肤亦滑。脉涩者。尺之皮肤亦涩。心脉滑甚为善渴。涩甚为喑是也。
膈有上下。知其气所在者。膈上为宗气之海。上焦开发宣五谷味。熏肤充身泽毛者也。膈下乃胃腑中焦之分。三焦出气以温肌肉。充皮肤者也。故知其气之所在。先得其所出之道路。稀而疏之。以导气之出也。稍深以留。以致谷气。知谷气已至。故能徐而入之。复使气之入也。身半以上为阳。身半以下为阴。大热在上。故当推而下之。使下和于阴也。从下上者。热厥也。热厥之为热也。起于足而上。
故当引行于上而去之。夫大热在上。由中焦之所生。热厥于下。因酒入于胃。气聚于脾中不得散。故视身以前痛者。常先取之。此气因于中。当先取之中焦也。太阳之上。寒气主之。太阳之气。主于肤表。
大寒在外。寒水之气在表也。故当留而补之。候阳气至而针下热。补其阳以胜其寒也。如寒邪上入于中者。从合以泻之。夫合治内腑。使寒邪从肠胃以泻出之也。夫寒气之甚于外而入于中者。因阳气之在下也。故针所不能为者。灸之所宜也。上气不足者。推而扬之。下气不足者。积而从之。谓气本于下之所生也。阴阳皆虚。火自当之。盖艾能于水中取火。能启阳气于阴中也。厥而寒甚。起于廉骨下之陷中。而上逆于膝。此寒厥也。寒厥起于足五趾之里。集于膝下。而聚于膝上。盖气因于中。阳气衰。
不能渗营其经络。阳气日损。阴气独在。故为之寒。是以取阳明之下陵三里以补之。此寒厥之在气也。若寒气从络之所过。
得之则留而止之。如寒入于中。则当推而行之。此治寒厥之法也。经气陷下。以火灸之。结络坚紧者。
中有着血。血寒。故火所治之。调经论曰。病不知所痛。两跷为上。盖阳跷阴跷。并起于足踝。上循胸里。故痛在跷脉之上者。不知痛处也。是以不知所苦痛者。当取两跷于踝下也。男子数其阳。女子数其阴。故男取阴而女取阳。此良工之所禁也。能知脏腑阴阳。寒热虚实。表里上下。补泻疾徐。针论毕矣。
用针之服。必有法则。上视天光。下司八正。以辟奇邪。而观百姓。审于虚实。无犯其邪。是得天之露。遇岁之虚。救而不胜。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闵士先曰。服、事也。言用针之事。当合于天时也。夫针者。所以候气也。故当上视天光。因天之序。盛虚之时。移光定位。正立而待。盖俟天之阳。以助人之气也。下司八正。所以候八风之虚邪。
以时至者也。虚实者。人气之有盛衰也。得天之露者。清邪中上。阳中雾露之气也。遇岁之虚者。逢年之虚。值月之空。失时之和。救而不能胜邪。则反受其殃。故曰必知天忌。
乃言针意。法于往古。验于来今。观于窈冥。通于无穷。粗之所不见。良工之所贵。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闵氏曰。法于往古者。先知针经也。验于来今者。先知日之寒温。月之虚盛。以候气之浮沉。而调之于身。观其立有验也。观于窈冥者。言形气营卫之不形于外。而工独知之。通于无穷者。可以传于后世也。是故工之所以异也。然而不形见于外。故俱不能见也。视之无形。尝之无味。故莫知其形。
若神仿佛。
邪气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有形无形。莫知其情。
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下工守其已成。因败其形。
闵士先曰。此言虚邪伤形。而正邪中气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邪风。如春时之风从西方来。
夏时之风从北方来。盖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是以五方不正之气。而伤人之形也。正邪者。风寒暑湿燥火。天之正气也。天有此六气。而人亦有此六气。是以正邪中气者。同气相感也。中于气故先见于色。不知于其身。若有若无。莫知其情。是故上工之取气。乃救其萌芽。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尽调不败而救之。下工守其已成。救其已败。救其已败者。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因病而败之也。
是故工之用针也。知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明于调气。补泻所在。徐疾之意。所取之处。泻必用圆。切而转之。其气乃行。疾而徐出。邪气乃出。伸而迎之。摇大其穴。气出乃疾。补必用方。
外引其皮。令当其门。左引其枢。右推其肤。微旋而徐推之。必端以正。安以静。坚心无懈。欲微以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盖其外门。真气乃存。用针之要。无忘其神。
闵氏曰。知气之所在者。知病气之所在。而守其门户。门者。邪循正气之所出入也。明于调气者。
知气之实虚。而为之补泻。以疾徐之意而取之也。泻必用圆者。圆活而转之。其气乃行也。疾内而徐出者。疾而徐则虚也。邪气乃出。则实者虚矣。摇大其穴。以出其针。则邪气乃疾出矣。补必用方者。
外引其皮。令当其穴门。左手引其枢转。右手推其肤。微旋转其针而徐推之。其针必端以正。安静以候气至。坚心而无懈惰。微留其针。候气下而疾出之。推其皮以盖其外门。则真气乃存于内矣。用针之要。贵在得神。盖存己之神。以俟彼之神也。
朱卫公曰。按、素问八正神明论曰。泻必用方。补必用圆。盖方与圆。非针也。乃用针之意耳。且方圆者。天地之象也。天气下降。气流于地。地气上升。气腾于天。天地之气。上下相交。是以方圆之意。皆可圆活用之。
雷公问于黄帝曰。针论曰。得其人乃传。非其人勿言。何以知其可传。黄帝曰。各得其人。任之其能。故能明其事。雷公曰。愿闻官能奈何。黄帝曰。明目者可以见色。聪耳者可以听音。捷疾辞语者。可使传论语。徐而安静。手巧而心审谛者。可使行针艾。理血气而调诸逆顺。察阴阳而兼诸方。缓节柔筋。而心和调者。可使导引行气。疾毒言语轻人者。可使吐痈咒病。爪苦手毒。为事善伤人者。可使按积抑痹。各得其人。方乃可行。其名乃彰。不得其人。其功不成。其师无名。故曰得其人乃言。非其人勿传。此之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