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全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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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衡全译- 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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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而文吏追求能办好事情。如果有忠良的表现,即使办事生疏、笨拙,对他们高尚的志向没有什么损害。

  【原文】

  34·10论者以儒生不晓簿书,置之于下第。法令比例(1),吏断决也(2)。文吏治事,必问法家。县官事务(3),莫大法令。必以吏职程高(4),是则法令之家宜最为上。或曰:“固然。法令(5),汉家之经(6),吏议决焉。事定于法,诚为明矣。”曰:夫五经亦汉家之所立(7),儒生善歧大义,皆出其中。董仲舒表《春秋》之义,稽合于律,无乖异者。然则《春秋》,汉之经,孔子制作,垂遗于汉。论者徒尊法家,不高《春秋》,是暗蔽也。《春秋》、五经,义相关穿(8),既是《春秋》(9),不大五经(10),是不通也(11)。五经以道为务,事不如道,道行事立,无道不成。然则儒生所学者,道也;文吏所学者,事也。假使材同,当以道学。如比于文吏,洗洿泥者以水(12),燔腥生者用火(13),水火,道也,用之者,事也,事末于道。儒生治本,文吏理末,道本与事末比,定尊卑之高下,可得程矣。

  【注释】

  (1)比例:在汉代,凡法令上没有规定,而比照类似条文处理事务或判案,经皇帝批准后具有法的效力的,叫做“比”或“比例”。

  (2)决:取决。这里有依据的意思。

  (3)县官:古代称天子的都城及周围地区为县,所以称天子为县官。《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庸知其盗买县官器”。司马贞索隐:“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官》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县官也。”

  (4)吏职:指文吏从事的工作。这里指精通法令,善于按法令办事。

  (5)法令:这里指汉初萧何制订的法律。

  (6)汉家之经;汉代把萧何制订的法律也看作经书,称为《律经》。

  (7)五经亦汉家之所立:汉武帝曾立五经为官学,设博士进行教授,故王充如此说。

  (8)关:贯,穿。

  (9)是:正确。这里是肯定,赞扬的意思。

  (10)大:尊重。不大五经:意思是不像推崇法令那样尊重五经。

  (11)通:通达。这里是懂得类推的意思。

  (12)洿(wū屋):同“污”。

  (13)燔(fán凡):烧,烹。

  【译文】

  评论的人认为儒生不会公文,把他们排在一下等。由于法令和比例是文吏断案的依据。文吏处理事情,一定要请教精通法令的人。天子的事务,没有比法令更重要的。因此肯定要以能否精通法令,善于按法令办事来衡量人的才能的高低,这样精通法令的人应该最受重视。有人说:“确实是这样。法令是汉朝的经典,文吏的议论取决于它。事情以法令来判定,确实是很明白的。”我说:五经是汉朝所立,儒生完美的政治主张和大道理,都出自五经当中。董仲舒阐术《春秋》的道理,跟今天的法律是符合的,没有什么违反和不同。然而《春秋》,汉朝的经典之一,是孔子写的,留传到汉代。评论的人只尊重精通法令的人,不抬高《春秋》,这是愚昧不明的表现。《春秋》和五经,道理是互相贯穿的,既然赞赏《春秋》,又不推崇五经,这是不懂类推的道理。五经就是阐述原则的。具体事情不如原则重要,原则被执行了,事情就办成了,没有原则,事情就办不成。然而儒生学的东西,正是原则;文吏学的东西,是处理具体事情。假使才能相同,应当以学习原则的儒生为高,如比对于文吏,就像用水洗污泥,用火烧去腥味一样,水与火,是原则,运用它的人,是处理具体事情的,处理具体事情对于原则只是细枝末节。儒生能治理根本,文吏只是处理细枝末节,属根本的原则与属细枝末节的具体事情相比,要判定其尊卑高下,就可以衡量出来了。

  【原文】

  34·11尧以俊德,致黎民雍(1)。孔子曰:“孝悌之至,通于神明(2)”。张释之曰(3):“秦任刀笔小吏(4),陵迟至于二世(5),天下土崩(6)。”张汤、赵禹(7),汉之惠吏(8),太史公序累(9),置于酷部,而致土崩。孰与通于神明令人填膺也?将相知经学至道,而不尊经学之生,彼见经学之生能不及治事之吏也。

  【注释】

  (1)以上两句参见《尚书·尧典》。

  (2)引文参见《孝经·感应章》。

  (3)张释之:字季。汉堵阳(今河南省方城县东)人。汉文帝时任廷尉,景帝时任淮南王相。

  (4)刀笔小吏:写公文的吏,称作“刀笔吏”。这里是蔑称舞文弄法的官吏。

  (5)陵迟:衰颓。

  (6)引文参见《史记·张释之冯唐列传》。

  (7)张汤(?~公元前115年):汉时杜陵(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人。武帝时任御史大夫。后为朱买臣等所陷,自杀。赵禹:汉时。。(tái台)(今陕西省武功县西)人,武帝时任御史中大夫,与张汤论定律令。为人廉洁,行法酷急。

  (8)惠:通“慧”。

  (9)太史公序累:疑是司马迁的《史记》。汉时《史记》尚未正式定名,所以本书中记述《史记》名称不一律。

  【译文】

  尧以美德使百姓和睦。孔子说:“孝顺父母,尊重兄长到极点,就能与上天相通。”张释之说:“秦朝那些做‘刀笔小吏’的,使秦每况愈下直到二世,秦朝灭亡。”张汤和赵禹是汉朝精明强干的官吏,司马迁作《史记》,把他们列在《史记·酷吏列传》中,认为他们导致了西汉的灭亡。他们与“孝悌之至,通于神明”的人相比,谁令人义愤填膺呢?地方长官虽懂得经学是最高的道理,但不尊重学习经学的儒生,因为他们看见读经书的儒生的能力赶不上能处理具体事务的文吏。

  【原文】

  34·12牛刀可以割鸡,鸡刀难以屠牛。刺绣之师,能缝帷裳;纳缕之工,不能织锦。儒生能为文吏之事,文吏不能立儒生之学。文吏之能,诚劣不及,儒生之不习,实优而不为。禹决江河,不秉䦆锸(1);周公筑雒(2),不把筑杖(3)。夫笔墨簿书,䦆锸筑杖之类也,而欲令志大道者躬亲为之(4),是使将军战而大匠斲也(5)。

  【注释】

  (1)䦆(jué决):古代挖土的大锄。锸(chā插):古代起土用的锹。

  (2)雒(luò洛):雒邑,古都邑名。周成王时为巩固对殷故土的统治,在周公主持下所筑。故址在今河南省洛阳市洛水北岸。

  (3)筑杖:砸地基、夯土墙用的工具。

  (4)合:根据文意,疑系“令”形近而误。

  (5)斲(huó浊):砍。

  【译文】

  宰牛的刀可以杀鸡,杀鸡的刀难以宰牛。刺绣的师父能缝帐幕和衣裳,缝补破衣服的工匠不能纺织锦缎。儒生能做文吏的职事,文吏不能树立儒生的学问,文吏的才能,确实低劣不及儒生,而儒生不学习文书,确实是高尚不肯去做。禹疏通江河,不拿䦆锸,周公旦筑雒邑,不握筑杖。其实,笔墨公文是䦆锸筑杖之类工具,而想要使有志于大道的人亲自去作文吏的具体事务,这是叫大将军亲自去冲锋陷阵,要高级工匠亲自去砍木头啊。

  【原文】

  34·13说一经之生,治一曹之事,旬月能之;典一曹之吏,学一经之业,一岁不能立也。何则?吏事易知,而经学难见也。儒生敗1),穷竟圣意;文吏摇笔,考迹民事。夫能知大圣之意,晓细民之情,孰者为难?以立难之材(2),含怀章句(3)十万以上,行有余力。博学览古今,计胸中之颖,出溢十万。文吏所知,不过辨解簿书。富累千金,孰与资直百十也?京廪如丘,熟与委聚如坻也(4)?世名材为名器,器大者盈物多。然则儒生所怀,可谓多矣。

  【注释】

  (1)敗╰ì替):揭发。这里是弄懂的意思。

  (2)立:完成。这里是弄通的意思。

  (3)含怀:包藏。这里是掌握的意思。

  (4)坻(chí迟):水中小块陆地。这里比喻粮堆低小。

  【译文】

  能够解释一种经书的儒生,去处理一曹的事务,十来天个把月就会了;掌管一曹事务的文吏,去学一种经书,一年也不能学成。为什么呢?因为文吏的事情容易懂得,而经学却难得弄懂。儒生不但要弄懂经书,而且要弄通圣人的意思,文吏只需动笔,考察下老百姓的事。能够懂得大圣人的意思。跟只懂得百姓的事情,哪个困难呢?能够弄通艰难经学的人才,掌握了经书章节字句的解释十万字以上,还有余力做其他事情。至于学识渊博,通览古今的人,衡量他们心中的智慧,远远超出能解说十万章句的人。文吏懂得的,不过是辨解公文。具有千金的人比起只有价值百十个钱的人,哪个富呢?粮食堆得像小山,与粮食积聚像小坻,哪个高呢?世上把有名声的人才当作名贵的宝器,宝器大装的东西就多。然而儒生所装的东西,可以说是多得很。

  【原文】

  34·14蓬生麻间,不扶自直;白纱入缁,不染自黑。此言所习善恶,变易质性也。儒生之性,非能皆善也,被服圣教(1),日夜讽咏,得圣人之操矣。文吏幼则笔墨,手习而行,无篇章之诵,不闻仁义之语。长大成吏,舞文巧法,徇私为己,勉赴权利。考事则受赂(2),临民则采渔(3),处右则弄权(4),幸上则卖将。一旦在位,鲜冠利剑;一岁典职,田宅并兼,性非皆恶,所习为者违圣教也。故习善儒路(5),归化慕义,志操则励变从高,明将见之,显用儒生。东海相宗叔犀(6),犀广召幽隐(7),春秋会飨(8),设置三科,以第补吏(9),一府员吏,儒生什九。陈留太守陈子瑀(10),开广儒路,列曹掾史,皆能教授;簿书之吏,什置一二。两将知道事之理,晓多少之量,故世称褒其名,书记纪累其行也(11)。

  【注释】

  (1)被服:用衣服被子盖在身上不可分离的道理,比喻亲自深刻地接受某种事物。圣教:指孔孟之道。

  (2)考事:这里指审理案件。

  (3)临:统治。采:搜集。渔:侵夺。

  (4)右:右位。古代以右为尊,右位指重要职位。

  (5)本句义难通,疑有脱误。揣其义是,所以在儒门学习好的东西。

  (6)东海:郡名。秦置。治所在郯(今山东郯城北)。西汉时辖境相当今山东省费县、临沂县,江苏省赣榆县以南;山东省枣庄市,江苏省邳县以东;与江苏省宿迁县、灌南县以北地区。东汉时在这里设置了东海王国。犀:十五卷本作“庠”,可从。宗叔庠(xiáng详):姓宗,名均,字叔庠。东汉南阳安众人。永平元年(公元58年)任东海相。

  (7)犀:根据文意,疑是衍文。“东海相宗叔庠,广召幽隐”,与下文“陈留太守陈瑀子,开广儒路”,文例正同,可证。

  (8)春秋会飨(xiǎng享):汉代每年三月和十月,由郡县设酒宴以礼款待地方年长而德高望重的人。

  (9)第:次第,名次先后。

  (10)陈留:参见19·12注(16)。

  (11)记:递修本作“纪”。“纪”字相重,疑有一字是衍文。上文“世称褒其名”与本句“书纪累其行”,文例相同,可证。

  【译文】

  飞蓬长在麻中间,不扶自然会直;白纱放进黑染缸,不染自然会黑。这话是说学习的好坏,会改变人的本性,儒生的本性,不是就都好的,受圣人孔孟之道的深刻影响,白天晚上地诵读,才得到了圣人的操行。文吏从小就练习写字,只要手练习并且成行,没有文章诵读,也听不到仁义的话。长大做了文吏,舞文弄法,顺着私心为自己,使劲追求个人的权力和利益,审理案件就接受贿赂,治理百姓就搜刮掠夺,处在重要职位时就滥用权柄,得皇上宠幸就出卖地方长官。一旦做官,头戴华丽帽子,身佩锋利宝剑;掌权一年,老百姓的田地房屋一齐兼并。他们本性并非都坏,是所学所作违背了孔孟之道。所以在儒门学习好的东西,趋于接受仰慕正义,其志向和节操就会由于自己努力变得很高尚,高明的地方长官看到这一点,就会重用儒生。东海国的相宗叔庠,广泛招致隐士,春秋会飨,设置三等,按名次先后授官,全府的官吏,儒生占十分之九。陈留太守陈子瑀,广开儒生门路,选入各曹的掾史,都能讲授儒家经书;处理公文的文吏,占十分之一二。这两位地方长官都懂得道和事之间的道理,通晓他们之间数量的多少,所以世人颂扬他们的名声,书籍记载他们的事迹。 


量知篇第三五
  【题解】

  本篇是对儒生与文吏在学问和知识方面的衡量,故篇名称之为“量知”。王充认为儒生身怀节义有学问,懂经学,通先王之道,知晓政治,敢于直谏,有文采;而文吏“好为奸”,“贪爵禄”,没有学问,腹中空空,不晓政治,不能言事,尸位素餐。因而他们为官,在朝廷里的作用是不相同的,“其于朝廷,有益不钧”。

  【原文】

  35·1《程材》所论,论材能行操,未言学知之殊奇也。夫儒生之所以过文吏者,学问日多,简练其性(1),雕琢其材也。故夫学者所以反情治性(2),尽材成德也。材尽德成,其比于文吏亦雕琢者,程量多矣。贫人与富人,俱赍钱百,并为赙礼死哀之家(3)。知之者,知贫人劣能共百(4),以为富人饶羡有奇余也;不知之者,见钱俱百,以为财货贫富皆若一也。文吏、儒生皆有似于此(5)。皆为掾吏(6),并典一曹,将知之者,知文吏、儒生笔同,而儒生胸中之藏(7),尚多奇余;不知之者,以为皆吏,深浅多少同一量,失实甚矣。地性生草,山性生木。如地种葵、韭,山树枣、栗,名曰美园茂林,不复与一恒地庸山比矣。文吏、儒生,有似于此。俱有材能,并用笔墨,而儒生奇有先王之道。先王之道,非徒葵、韭、枣、栗之谓也。恒女之手,纺绩织经(8),如或奇能,织锦刺绣,名曰卓殊,不复与恒女科矣。夫儒生与文吏程材,而儒生侈有经传之学,犹女工织锦刺绣之奇也。

  【注释】

  (1)简练:这里是磨炼的意思。简练其性:这里指通过培养和引导,使先天具有的善性逐渐滋长。

  (2)治:治理。这里是改变,改造的意思。

  (3)赙(fù富):帮助别人办理丧事的钱财。

  (4)共(gōng供):通“供”。

  (5)皆:疑是衍文。下文有“文吏、儒生,有似于此。俱有材能,并用笔墨”,可证。

  (6)吏:“掾吏”疑作“掾史。”《后汉书·百官志》:“掾史,属,二十四人。”又:“郡置诸曹掾史。县置诸曹掾史。”可一证。本书《程材篇》:“一县佐史之材,任郡掾史”。又:“列曹掾史,皆能教授。”可二证。

  (7)藏(àng葬):仓库。指收存的东西。这里指学问。

  (8)纺绩:纺纱。经:疑“纴”形近而误。《墨子·节葬下》、《汉书·食货志下》、《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严助》均作“纺绩织纴”,可证。纴(rèn任):织布帛的线。织纴:织布。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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