酥裕延胄尉材芨慈肷碇蓄筷'口乎?能入身中以尸示恨,则能不免,与形相守。案世人论死,谓其精神有若,能更以精魂立形见面,使尸若生人者,误矣。
【注释】
必有:当作“必以”,有、以草书形近,又涉上下文诸“有”字而误。虽人之言:文不成义,“虽”下疑脱“闻”字。
“精神”下当有脱文,元本此下空一字。有:疑为“自”字形讹。
【译文】
天下的人各有各的欲望,然而也各有各自遗憾的事情,如果一定要说死人眼睛不闭是因为有什么遗憾的话,那么天下的人死后都不会闭上眼睛了。况且死去的人精神消失,不能再听见人说话。不能听见人说话,这就是死了。假使精神离开形体另外变成了鬼,站立在人的旁边,即使听见人说话,精神已经与形体隔绝,怎么能够又进入身体中去闭眼开口呢?精神如果能够再进入身体中通过尸体来表示遗恨,那么也就能够根本不离开身体,永远和身体相守在一起了。考察世人议论死亡,说死人的精神自己如此,能够重新用灵魂立形见面,使尸体像活人一样,这就错了。
【原文】
63·13楚成王废太子商臣,欲立王子职。商臣闻之,以宫甲围王。
王请食熊蹯而死,弗听。王缢而死。谥之曰“灵”,不瞑;曰“成”,乃瞑。夫为“灵”不瞑,为“成”乃瞑,成王有知之效也。谥之曰“灵”,心恨故目不瞑;更谥曰“成”,心喜乃瞑。精神闻人之议,见人变易其谥,故喜目瞑。本不病目,人不抚慰,目自翕张,非神而何?
【注释】
楚成王:参见18。9注。商臣:即楚穆王,公元前625~前614年在位。职:人名,商臣的异母弟。
蹯(fán凡):兽足。熊蹯:熊掌。
灵:《逸周书·谥法解》:“乱而不损而灵。”
成:《逸周书·谥法解》:“安民立政曰成。”
以上事参见《左传·文公元年》。
【译文】
楚成王废掉太子商臣,想立王子职继位。商臣听说了此事,派宫里的卫士包围了楚成王。楚成王请求吃了熊掌再让他死,商臣不同意。楚成王上吊而死。给楚成王的谥号叫“灵”,楚成王不闭眼;改谥号叫“成”,他才闭上眼睛。谥号为“灵”不闭眼,为“成”才闭眼,这是楚成王死而有知的证明。给他的谥号叫“灵”,他心里不满意所以不闭眼;改谥号为“成”,他心里高兴才闭眼。死人的精神听见人们的议论,见到人们改变了他的谥号,所以心里高兴眼睛就闭上了。本来眼睛没有病,也没有人抚慰他,他死后眼睛能张能闭,这不是神灵又是什么呢?
【原文】
63·14曰:此复荀偃类也。虽不病目,亦不空张。成王于时缢死,气尚盛,新绝,目尚开,因谥曰“灵”。少久气衰,目适欲瞑,连更曰“成”。目之视瞑,与谥之为“灵”,偶应也。时人见其应“成”乃瞑,则谓成王之魂有所知。则宜终不瞑也。何则?
【注释】
谥之为“灵”:当是“谥之为灵、成”,今本脱一“成”字,文义不全。“有所知”三字宜重,文义方通。
【译文】
回答说:这也是重复荀偃同类的事情。即使眼睛没有病,也不会凭空张开。楚成王刚吊死的时候,身体内的气尚旺盛,刚断气,眼睛还在睁开,接着就给他的谥号叫“灵”。一会儿体内的气衰弱了,眼睛刚巧要闭上,接着就改谥号叫“成”。眼睛的开闭,与给他的谥号叫“灵”、“成”,是一种巧合。当时的人看见他应和了谥号“成”才闭眼,就说楚成王的魂有所知觉。有所知觉,就应当始终不闭上眼睛。为什么呢?
【原文】
63·15太子杀己,大恶也;加谥为“灵”,小过也。不为大恶怀忿,反为小过有恨,非神之效,见示告人之验也。夫恶谥非“灵”则“厉”也,纪于竹帛为“灵”、“厉”者多矣,其尸未敛之时,未皆不瞑也。岂世之死君不恶,而独成王憎之哉?何其为“灵”者众,不瞑者寡也?
【注释】
竹帛:古代书写用的竹简和丝织品,此指史书。
敛:通“殓”。把死人装进棺材。
【译文】
太子杀死了自己,这是极大的罪恶;加给谥号叫“灵”,这是小过错。
不为极大的罪恶忿怒,反而为小过错怀有遗憾,不是魂有神灵的证明,也不是魂能显示告知人的证明。坏的谥号不是“灵”就是“厉”之类,记载在史书上谥号称为“灵”、“厉”的人是很多的,他们的尸体没有装殓之时,并非都不闭眼睛啊!难道世间上死后得坏谥号的君王都不厌恶坏谥号,而唯独楚成王憎恶坏谥号吗?为什么被谥为“灵的君王那么多,而不瞑目的却这样少呢?
【原文】
63·16郑伯有贪愎而多欲,子晳好在人上,二子不相得。子晳攻伯有,伯有出奔。驷带率国人以伐之,伯有死。其后九年,郑人相惊以伯有,曰:“伯有至矣”,则皆走,不知所往。后岁,人或梦见伯有介而行,曰:“壬子,余将杀带也。明年壬寅,余又将杀段也。”及壬子之日,驷带卒,国人益惧。后至壬寅日,公孙段又卒,国人愈惧。子产为之立后以抚之,乃止矣。伯有见梦曰:“壬子余将杀带,壬寅又将杀段。”及至壬子日,驷带卒,至壬寅公孙段死。其后子产适晋,赵景子问曰:“伯有犹能为鬼乎?”子产曰:“能。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11)。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12)。匹夫匹妇强死(13),其魂魄犹能凭依人以为淫厉,况伯有,我先君穆公之胄(14),子良之孙(15),子耳之子(16),弊邑之卿(17),从政三世矣。郑虽无腆(18),抑谚曰蕞尔小国(19),而三世执其政柄,其用物弘矣,取精多矣。其族又大,所凭厚矣!而强死,能为鬼,不亦宜乎(20)?”
【注释】
伯有:良霄字,春秋时郑国大夫。愎(bì避):任性。
子晳(xī西):公孙黑字,春秋时郑国大夫。
驷带:春秋时郑国大夫,子晳一族的族长。据《左传·襄公三十年》记载,伯有出奔后,不久又回国都。驷带讨伐他是回国都以后的事。国人:古代称住在国都里的人为国人。壬子:指鲁昭公六年(公元前536年),周历三月二日。
壬寅:指鲁昭公七年(公元前535年),周历正月二十七日。
段:公孙段,驷带的同党。
子产:参见11·14注。
“伯有见梦”至“公孙段死”:此七句与前节语意重复,且文意亦不衔接,不当有。赵景子:即赵成,春秋时晋国大夫。
魄:迷信说法,人生下来最初具有的支配身体活动(如耳听、目看、手足动等)的是“魄”,它由阴气构成,依附于人的形体之内。
(11)阳曰魂:迷信说法,人生下来后逐渐有了思想意识,这是“魂”在起作用。“魂”由阳气构成,可以离开人体而存在。《说文》:“魄,阴神也;魂,阳神也。”(12)精爽:指精神的初级阶段。神明:指精神的高级阶段。
(13)强死:这里指命不该绝而被杀死。与自然死亡相反。
(14)穆公:郑穆公,春秋时郑国君王,公元前627~前606年在位。胄(hòu宙):后代。
(15)子良:即公子去疾,郑穆公的儿子,郑国大夫。
(16)子耳:即公孙辄,郑穆公的孙子,郑国大夫。
(17)弊:通“敝”,谦词。卿:春秋时官名,相当于后来的“相”
(18)腆(tiǎn舔):丰厚,富足。
(19)蕞(uì最)尔:形容小的样子。
(20)以上事参见《左传·襄公三十年》、《左传·昭公七年》。
【译文】
郑国的伯有任性而又贪得无厌,子晳喜欢比别人优越,两个人很合不来。子晳率兵攻打伯有,伯有逃跑出去了。驷带率领国人讨伐伯有,伯有被杀死了。事后九年,郑国人用伯有的名字互相惊吓,一说:“伯有来了”,就都逃跑,不知道往哪里跑才好。又过了一年,有人梦见伯有穿着盔甲走来,说:“壬子日,我将要杀掉驷带。明年壬寅日,我又将要杀掉公孙段。”到了壬子日那天,驷带死了,国人更加惧怕。后来到了壬寅日,公孙段又死了,国人更是恐惧。子产以任命伯有的后代为官来安慰伯有变成的鬼,伯有就不再作怪了。事后子产到晋国去,赵景子问他:“伯有还能变成鬼吗?”子产说:“能。人生下来开始形成的叫‘魄’。既然产生了‘魄’,阳气构成的就叫‘魂’。享用物的精华多魂魄就强健,所以就有从精爽发展到神明。普通老百姓无病而死,他们的魂魄仍然能凭借活人的形体来作恶,何况伯有是我的先君穆公的后代,子良的孙子,子耳的儿子,本国的卿,当权三代了。郑国即使不富足,抑或如俗话说的小小的国家,可是,三代掌握国家政权,他们的魂魄享用物够多了。所取的精华也够多的了。他的宗族又强大,他所依靠的相当厚实了。而伯有命不该绝却被人杀死,能变成鬼,不也是应该的吗?”
【原文】
63·17伯有杀驷带、公孙段不失日期,神审之验也。子产立其后而止,知鬼神之操也。知其操,则知其实矣。实有不空,故对问不疑。子产,智人也,知物审矣。如死者无知,何以能杀带与段?如不能为鬼,子产何以不疑?
【注释】
对问:指子产答复赵景子的话。
【译文】
伯有杀驷带、公孙段,不错过定下的日期,这就是神的确存在的证明。
子产任命伯有的后代为官伯有就不再作怪,可知鬼神的品德了。知道鬼神的品德,那么就知道真的有鬼了。确实有鬼神而凭空捏造,所以在问答中没有怀疑。子产,是有智慧的人,了解物性是很明确的。如果死者无知,为什么能杀掉驷带与公孙段呢?如果不能变成鬼,为什么子产不怀疑呢?
【原文】
63·18曰:与伯有为怨者,子晳也。子晳攻之,伯有奔,驷带乃率国人遂伐伯有。公孙段随驷带,不造本辩,其恶微小。杀驷带不报子晳,公孙段恶微,与带俱死,是则伯有之魂无知,为鬼报仇,轻重失宜也。且子产言曰:“强死者能为鬼。”何谓强死?谓伯有命未当死而人杀之邪?将谓伯有无罪而人冤之也?如谓命未当死而人杀之,未当死而死者多。如谓无罪人冤之,被冤者亦非一。伯有强死能为鬼,比干、子胥不为鬼?
【注释】
不造本辩:辩,疑为“雠”之坏字。雠,仇也。这里指公孙段不是构成根本纠纷的人,意即他不是主犯。
【译文】
回答说:与伯有结怨仇的人是子晳。子晳攻打伯有,伯有逃跑,驷带才率领国人就此去讨伐伯有。公孙段跟随驷带去讨伐,他不是主犯,他的罪恶微小。伯有杀驷带不报复子晳,公孙段罪小,却与驷带同死,这就是说伯有的魂无知,变成鬼来报仇,对罪的轻重处理得不适当。况且子产说:“强死的人能变成鬼。”什么叫强死呢?是说伯有命不当死而别人杀死了他呢?还是说伯有没有罪而别人冤枉了他呢?如果是说命中不应当死而别人杀了他的话,不应当死而死掉的人太多了。如果是说没有罪而别人冤枉了他的话,被冤枉的人也并非只有他一人。伯有命不当绝而被杀死能变成鬼,比干、子胥却不变成鬼?
【原文】
63·19春秋之时,弑君三十六。君为所弑,可谓强死矣。典长一国,用物之精可谓多矣。继体有土,非直三世也。贵为人君,非与卿位同也。始封之祖,必有穆公、子良之类也。以至尊之国君,受乱臣之弑祸,其魂魄为鬼,必明于伯有。报仇杀仇,祸繁于带、段。三十六君无为鬼者,三十六臣无见报者。如以伯有无道,其神有知,世间无道莫如桀、纣,桀、纣诛死,魄不能为鬼,然则子产之说,因成事者也。
【注释】
弑君三十六:据史书记载,春秋时期有三十六位君王被杀死。
【译文】
春秋时期,被臣下杀死的君王有三十六个。君王被臣下杀死,可以说是命不当绝而被杀死的了。主管统治一个国家,享受的物的精华可以说是很多的了。继承帝位拥有国土,不仅仅是传三代。尊贵为君王,和卿的地位不同。最早受封的祖先,必然有穆公、子良这类人物。作为最高地位的国君,遭受不忠的臣下杀死的灾祸,他的魂魄变成鬼,一定比伯有更神灵。报复仇人杀死仇人,造成的祸乱,要比伯有杀死驷带、公孙段更多。三十六个君王没有变成鬼的,三十六位臣子没有被报复的。如果认为伯有无道,他死后精神有知,世间无道的人没有超过桀、纣的,桀、纣被杀死,魂魄却不能变成鬼。既然如此,那么子产的说法,只是沿袭了既成事实。
【原文】
63·20见伯有强死,则谓强死之人能为鬼。如有不强死为鬼者,则将云不强死之人能为鬼。子晳在郑,与伯有何异?死与伯有何殊?俱以无道为国所杀,伯有能为鬼,子晳不能,强死之说通于伯有,塞于子晳。然则伯有之说,杜伯之语也,杜伯未可然,伯有亦未可是也。
【注释】
死:指子晳死。据《左传·昭公二年》记载,公元前540年,子晳谋反未遂,子产逼他自杀。塞:不通。这里指不适用。
【译文】
看见伯有命不当绝而被杀死,就说被杀死的人能变成鬼。如果有不是被杀死而变成鬼的人,就将会说不是被杀死的人能变成鬼。子晳在郑国,跟伯有有什么不同呢?子晳的死与伯有有什么不一样呢?都是由于无道而被国人所杀,伯有能变鬼,子晳不能变鬼,命不当绝而被杀死变鬼的说法适用于伯有,却不适用于子晳。既然这样,那么伯有死后变鬼的传说,和杜伯死后变鬼的传说,是同样性质的,关于杜伯的传说既然认为不对,那么有关伯有的传说也不能认为是对的。
【原文】
63·21秦桓公伐晋,次于辅氏。晋侯治兵于稷,以略翟土,立黎侯而还。及,魏颗败秦师于辅氏,获杜回。杜回,秦之力人也。初,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妾。”病困,则更曰:“必以是为殉。”及武子卒,颗不殉妾。人或难之,颗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及辅氏之役,魏颗见老人结草以亢杜回(11),杜回踬而颠(12),故获之。夜梦见老父曰:“余,是所嫁妇人之父也。尔用先人之治命,是以报汝(13)。”夫嬖妾之父知魏颗之德,故见体为鬼,结草助战,神晓有知之效验也。
【注释】
秦桓公:春秋时秦国君王,公元前603~前577年在位。桓公伐晋:事在鲁宣公十五年秋七月。
辅氏:春秋时晋国地,在今陕西大荔东。
晋侯:指晋景公。参见9·10注。稷:春秋时晋国地,在今山西稷山南。《春秋大事表》七之三:“今山西绛州稷山县南五十里有稷神山,山下有稷亭,即晋侯治兵处。”翟(dí敌):通“狄”。古代西北地区的一个民族。
黎:古国名,在今山西黎城东北,一说在今山西长治市西南。为周文王所灭。春秋时地入于晋。黎侯:黎国君王,因国土被翟人侵占而失位。立黎侯:指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