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纯属意外!”我说,“是你吓了我一跳。”
“嗯,”那个男子狠狠地瞪了我一眼,“那么事实上,你是否打算买这本书?或者其他什么书?”
好一会儿我没有作声——然后,我异常羞愧地说:“不是。”
第一部分 几个数字能有多可怕呢?第17节 表现好得让人无法相信
“我明白了。”那男子抿紧了嘴唇,“那么,我恐怕要向经理报告这件事。很显然,这本书现在已经无法出售了,这是我们的损失。请你跟我一起去向经理解释,当书遭到损坏时,你正在做些什么……”
他是在说真的吗?他为什么就不能和颜悦色地告诉我这没关系?问我是不是想要一张贵宾卡?我的心紧张地狂跳起来,我该怎么办?显而易见,我目前正在实施节俭计划,我不可能买下这本书。但是,我也不愿意去见他们的经理。
“林恩?”那男子冲着钢笔柜台那边的一个店员叫道,“你帮我请格伦尼斯过来,好吗?”
他真的不像在开玩笑。他看起来对自己非常满意,就好像他刚刚抓到一个扒手似的。他们会因为你不小心在书上划了一道线而起诉你吗?也许这算得上是恶意破坏。噢,上帝。我将会留下犯罪的案底。我就再也去不成美国了!
“好吧,我把这本书买下,这下子行了吧?”我紧张地说,“我会买下这本该死的书的。”我一把将书从男子手里抓过来,再没有给他任何说话的机会,就赶紧往收银台走去,我的心还怦怦地跳得厉害。
那个穿着蓝色外套的老妇人就站在旁边的那个收银台。我尽量避开她的视线,但她还是发现了我,对我洋洋得意地大声说:“我接受了你的建议!我买了份礼物,我想她一定会喜欢的。”
“噢,挺好。”我边回答,边把书递过去扫描。
“叫《印度概貌指南》,”老妇人说着给我看了看那本厚厚的蓝色平装书,“你听说过这本书吗?”
“噢,”我说,“唔,是的,但是……”
“总共是24英镑99便士。”我面前的收银员说。
什么?我沮丧地看着收银员,25英镑,就买了一本食谱?当初我为什么没有挑本便宜的看呢?倒霉,倒霉!非常不情愿地,我掏出信用卡,递了过去。买东西是一回事——违背自己的意愿,被强迫买东西则是另外一回事。我是说,用那25英镑我可以买一些漂亮的内衣啦!
但在另一方面,我一边走开一边想,毕竟又给我的会员卡增加了不少的积分。相当于……50便士!并且,现在我还可以照着食谱做出许多美味可口、具有异国风情的咖喱饭,这样一来,在外面吃饭的钱就都节省下来了。说真的,我可以把这本书视为一种投资吧!
不是我吹牛——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的表现好得让人无法相信。买的惟一一件东西就是一个确实非常漂亮的铬合金的细颈瓶,用来带咖啡到办公室(还有一些咖啡豆和一个电动磨豆机——因为带讨厌的速溶咖啡到办公室里去就没意思了,不是吗?)。除此之外,还有为苏西的生日买了一些鲜花和香槟。
但我是可以这么做的,因为,正如大卫?巴顿在书里所说的,你要珍惜自己的朋友。他说,与朋友分享面包这一简单的举动,正是人类生活中最古老、最基本的组成部分之一。“不要停止给予朋友礼物。”他写道,“礼物不一定要奢华,可以运用你的创造力,试试亲手制作礼物。”
因此,我并没有为苏西买一整瓶香槟,而只是买了半瓶;也没有在法式糕点铺买昂贵的羊角面包,而是准备用在地铁站买的特制的生面团自己来做。
那天晚上,我们准备和苏西的表兄塔欣以及表妹芬尼一起去Terrazza餐厅吃晚餐——说句实在话,这可能是个无比昂贵的夜晚。但,这是被允许的,因为这应被视为朋友共享面包的一种行为。(只是Terrazza餐厅所卖的都是晒干的意式西红柿focaccia面包,每篮要价4英镑50便士。)
苏西生日那天,芬尼和塔欣是六点钟到的。一见到他们,苏西就兴奋地大叫起来。我却躲在房间里化妆,尽量拖延要出去打招呼的时间。我并不喜欢芬尼和塔欣。说实在的,我觉得他们有点怪怪的!首先,他们的外表就很怪。他们都特别瘦——是那种面色惨淡、骨头嶙峋的瘦——并且略微有些暴牙。芬尼还会注意一下衣着打扮,看上去还不算太糟。可塔欣,老实说,他看起来活像一只白鼬鼠,或者黄鼠狼,反正是一个骨瘦如柴的小东西。其次,他们行为怪异。他们爱穿着保姆织的一模一样的套头衫,骑着双人自行车到处乱跑,还说着一口没人听得懂的“家族方言”。比如说他们叫“三明治”为“明治”、叫“饮料”为“提治”(不过“水”就另当别论了,他们叫“呼”)。对我来说,和他们多待上一会儿,都令我感到不耐烦。
但是苏西却很喜欢他们。在她的童年,所有的夏天她都是和他们一起在苏格兰度过的;她一点也看不出他们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更糟糕的是,一见到他们,她也开始“明治”、“提治”的说个没完。我快被逼疯了。
然而,对此我是无能为力的——他们已经到了。我终于抹好了睫毛膏,然后站起身,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我感到非常满意!我穿着一件款式简洁的黑色上衣,下面搭配同色的裤子,脖子上随意地系着那条漂亮的Denny and George丝巾。这条丝巾真是太值了。它看上去是多么迷人呀!
我磨蹭了一会儿,然后毅然地打开房门。
“嗨,丽贝卡!”苏西抬起她那双明亮的蓝眼睛看了我一眼。她正盘腿坐在走廊的地板上,撕着礼物的包装纸,而芬尼和塔欣则站在一旁看着。谢天谢地,今天他们没有穿一模一样的套头衫,但是,芬尼穿了一条毛茸茸的粗花呢红裙子,看起来非常怪异;而塔欣的双排扣西服好像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期的产品。
“嗨!”我向他们打招呼,并礼貌性地亲了亲他们俩。
“哇噢!”苏西惊叫着从包装纸中拿出了一幅镶嵌着镀金框的画。“我简直无法相信!我真的不能相信!”她用闪闪放光的眼睛看看塔欣,又瞅瞅芬尼。我满怀好奇地从她身后望过去。可是,说实在话,那幅画丝毫也不吸引我!首先,它实在是太暗淡了——全是厚重的绿色和棕色。其次,上面画的只是一匹在原野里伫立不动的马。何不画一匹正在跨越篱笆,或是昂首嘶鸣的马呢?哪怕是一匹在海德公园小跑的马也行呀,马上骑着个女郎,穿着《傲慢与偏见》里那种漂亮的衣裳。
“‘生的’快乐!”塔欣和芬尼异口同声地说(又来了!他们把“生日”叫做“生的”,自从……噢,上帝。总是这样不停地解释真是太烦人了)。
“太美了!”我假装热情地说,“真是美极了!”
“的确如此,不是吗?”塔欣热切地回应,“看看那些颜色。”
“嗯,可爱至极!”我说着点了点头。
“再看看它的画法,真是太绝妙了!当我们发现它时,我们都激动得要死。”
“这确实是一幅美妙的图画。”我说,“使你不由地想要……想要纵马奔驰在草原上!”
这简直是一派胡言!为什么我就不能诚实地说自己并不喜欢它?
“你会骑马?”塔欣微微有些惊讶地抬起头看着我。
我骑过一次,骑的是我表妹的马。然后,我就从马上摔了下来,并且发誓从此再也不骑马了。但是我并不打算向“年度马先生”坦白这一点。
“我过去经常骑马。”我谦虚地微笑着,“骑得不好。”
“我相信你还会经常去骑马的。”塔欣盯着我说,“你打过猎吗?”
天哪!难道我看起来像个村妇吗?
“嗨,”苏西说着小心翼翼地把画靠墙放好,“在我们出发之前,是否要来点‘提治’?”
“那是当然!”我连忙从塔欣面前转身走开,“好主意!”
“喔噢,好的,”芬尼说,“有没有香槟?”
“应该有,”苏西走进了厨房。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我走过去接电话。
“喂?”
“你好,请找丽贝卡?布卢姆伍德?”一个陌生女子的声音说道。
“我是,”我懒洋洋地回答。我听见苏西在厨房里开关橱柜门的声音,想着除了早餐我们喝剩下的那半瓶外,不知道我们是否还有其他的香槟……“请讲。”
“布卢姆伍德小姐,我是恩德威齐银行的埃丽卡?帕内尔。”电话里说道,我不由得僵住了。
该死,是银行!噢,上帝,他们曾寄过一封信给我,不是吗?而我收到信后,却什么也没做。
我该说些什么?快点想,我到底该说什么?
“布卢姆伍德小姐?”埃丽卡?帕内尔问。
好吧,我就这么说:我完全清楚我的透支金额略微超出了应有的额度,但是我准备在接下来的几天中采取补救性措施。是的,这样讲听起来还不错。“补救性措施”听上去太棒了。好——就这么说。
我坚定地告诉自己千万不要紧张——他们也是人——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紧接着,我的手却把电话挂上了,整个动作一气呵成,让人猝不及防。
第一部分 几个数字能有多可怕呢?第18节 让人难以置信
我盯着那安静的电话有好一会儿,不敢相信刚才自己所做的这一切,我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埃丽卡?帕内尔知道接电话的人是我,不是吗?任何时候,她都可以再打过来。也许她现在就正在拨号,也许她正在生气呢……
我连忙把电话线拔掉,然后把电话藏到了一个坐垫下面。现在,她可逮不着我了。我安全了。
“谁的电话?”苏西走进房里问。
“没谁,”我微微有点颤抖,“打错了……听着,我们别在家里喝饮料了,出去喝吧!”
“噢,”苏西说,“好!”
“那样会有意思得多。”我不停地说着话,企图把她从电话旁引开。“我们可以去一家相当不错的酒吧,来点鸡尾酒,然后再去Terrazza餐厅。”
我心里想着,从今往后,我拒绝接任何电话;或者,用外国口音来接电话;或者,更好一点的办法就是,换个电话号码,不要在电话号码簿上登记。
“怎么啦?”芬尼出现在门口。
“没什么。”我听见自己回答,“我们出去喝点‘提治’,再去吃晚餐。”
天哪!这真让人难以置信。我怎么变得和他们一样啦?
当我们到达Terrazza餐厅的时候,我已经镇静多了。当然,埃丽卡?帕内尔会以为是电话线路出了问题才导致通话中断的。她决不会想到是我故意把电话挂断的。毕竟,我们都是受过教育的成年人,不是吗?成年人是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的。
我乞求上帝,千万别让我遇见她!但是,万一遇见她,我必须非常镇定,并且对她说:“上次你打电话给我时,突然断线的意外可真奇怪呢,是吧?”或者,我干脆就抢先指责她为何挂断我的电话(当然,这要用一种开玩笑的口吻来说)。
Terrazza餐厅里高朋满座,人声鼎沸,烟雾缭绕。等我们在桌边坐下,翻开巨大的银色菜单,我感觉更为放松了。我喜欢在外面吃饭。况且,在度过了一段如此节俭的生活后,应该好好犒赏自己才对。严格执行这样苛刻的计划,实在是太不容易了,无论如何我挺了过来,而且还做得相当不错!星期六的时候,我将再次检查自己的消费状况——我敢肯定我的支出至少降低了百分之七十。
“我们喝点什么?”苏西说,“塔欣,你来定。”
“噢,看!”芬尼忽然尖声大叫。“那不是埃迪?拉泽比吗?我一定要过去和他打声招呼。”她一下子跳了起来,朝着一个距离我们有十张桌子远、穿着运动夹克的秃头男子奔了过去。真不知道在人潮如此涌动的地方,她是如何发现他的。
“苏西!”另一个声音喊道,我们都抬起了头。一个身穿淡淡的粉红色套装的金发女郎正朝我们走来。她伸展着双臂做拥抱状。“塔欣也在这儿!”
“你好,托莉,”塔欣说着站了起来,“蒙戈好吗?”
“他就在那边!”托莉说,“你一定得去打个招呼!”
为什么会这样?芬尼和塔欣大部分时间都呆在佩思郡的中部,但是他们每次一到伦敦,就会被很长时间没有联系过的朋友们团团包围住。
“埃迪要我向你们问好。”芬尼回到桌子边宣布,“托莉!你好吗?蒙戈好不好?”
“哦,他挺好的。”托莉说,“你们听说了没有,卡斯帕现在也回到城里了!”
“不可能!”大家同时惊呼,我也险些加入进去。没有人把我介绍给托莉——但这就是为人处世之道。你要自然融入他们,成为他们中的一员。前一分钟你还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但下一分钟,你就会和他们一起大叫:“你有没有威尼西亚和赛巴斯蒂安的消息?”
“哎,我们得点菜了,”苏西说,“托莉,我们呆会儿就过去打招呼。”
“好,等会儿见。”托莉说完就走开了。
“苏西!”又一个声音叫道,一个身穿黑色短裙的女郎匆匆向我们走来,“还有芬尼!”
“米拉!”他们异口同声地叫道,“你好吗?本杰怎么样?”
哦,天哪!这简直是没完没了。我坐在那儿,盯着菜单,装出一副对开胃菜很感兴趣的样子,可内心深处却觉得自己是个无人搭理的彻头彻尾的失败者,而讨厌的芬尼和塔欣却是社交名流。这不公平!我也要穿梭于餐桌之间呼朋唤友;我也要遇到青梅竹马的老朋友。(尽管说句实话,相识已久的人只有一个,就是老家隔壁的汤姆,然而,他现在说不定正呆在赖盖特的那间拥有橡木厨具的厨房中呢!)
但是万一有呢?我放下菜单,满怀希望地把整个饭店扫视了一圈。上帝啊,就求你这一回,让我发现个什么熟人吧!不必非得是我喜欢的某个人,哪怕是不太熟悉的也行——只要能让我扑过去,大惊小怪地尖叫:“我们什么时候一定得吃顿午饭。”任何人都行,只要有人就行……
就在这时,伴随着一阵不可思议的震颤,就在几张桌子之外,我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是卢克?布兰登,他正和两位穿着讲究的老年人坐在一张桌子旁。
不错,严格地说,他不是我的老朋友——但是,我认识他,不是吗?而且我别无选择,我太想像其他人一样周旋于餐桌之间了。
“啊,那是卢克!”我尖叫道(轻声地,这样他就听不到了)。“我得过去和他打个招呼!”
其他人都诧异地看着我,我甩了甩头发,站起身,匆匆走了过去,心中陡生兴奋之情。我也能这样!我也能在Terrazza餐厅里呼朋唤友。我就是魅力女郎!
就在离他的桌子只有几步之遥时,我放慢了脚步,心里琢磨着究竟应该说些什么才好呢?
唔……我只需要彬彬有礼就行。和他打个招呼,然后——啊,我真是个天才!我可以因为那20英镑再次向他致谢。
该死,我确实把钱还给他了吧?
还了,是还了。我给了他一张支票,还送了他一张上面画有小狗的漂亮卡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