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门,潘兰便以女主人的姿态招待她,拿拖鞋,倒水,指点洗手间,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至于稍后的厨房工作,更没有朱乐插手的余地了,何况她本来也不会做饭,她的任务是陪潘东一起看《怪物史莱克2》,据说手艺不凡的大董,则被潘兰拽进厨房打下手。
朱乐如坐针毡,不久就以看过该片为理由,找机会蹭进了厨房,只见潘兰和大董两人,一个择菜,一个洗菜,一个和面,一个烧水,配合的严丝合缝滴水不漏,朱乐拿出在上千人面前作报告的精神头儿,才能寻到时机插手。
“哎呀,不对,香菜的根部灌了肥料,要除去至少一寸。”
“芹菜要除去老筋,不然口感不够脆嫩。”
“大小姐,难道您不知道芥兰是吃秆的?叶子扔了即可。”
“虾不仅要去头,虾线也要挑出来,那里都是排泄物,难道你们平时都连着吃下去?”
……
“哎呀!”这一声是朱乐发出的,她被潘兰的连声叫嚷打乱了心神,一不小心,被虾头上的刺扎了手。
大董连忙抓起她的手,拿到水龙头下用温水冲洗,并柔声劝道:“好了,这里不用你帮忙了,我们很快就弄好,要不你先去我书房里找本书看?”
朱乐气闷,小时候有保姆,上学和工作后有食堂,在梅姨家借宿也有专门做饭的阿婆,加上对饮食并不挑剔,她根本没进过厨房。能认出芹菜香菜是凭味道,至于芥兰,她只见过盘子里的,虾则只在超市里见过生的,哪里知道还要挑什么虾线!
这么被人嫌弃的一无是处,对她还是头一次,朱乐郁闷地按照大董的要求进了书房,却连一行字都看不进去。
手脚闲下来了,脑子却闲不下来,朱乐开始胡思乱想,似乎从见到大董的第一面起,自己就没干过什么值得夸耀的事,她自认为比较得意的一面,完全没有在他面前展示的机会,那么他到底喜欢她什么呢?
她的美貌?不可能,潘兰的长相就不输她,而且比她还年轻,再说大董也不会以貌取人;她的成熟?更加没理由,因为她认识大董以后,就顶着熟女之貌行脑残罗莉之事,撞车、告白、大哭…简直不堪回首;她的聪明?呃,至今还没有证据对大董证明这一点。
还有就是今天晚上,她头脑发昏不自量力,居然跑到厨房自曝其短,着急忙慌地就证明了她连家务都不会做。
那么大董,到底喜欢她哪一点?如果不喜欢,又为什么要答应她的告白,可怜她吗?
难道他不知道,就算身为剩女,也是有自尊心滴,呜呜,她不要人家的可怜啊……
想事情,尤其是想很烦恼很纠结的事情时,时间总是过的很快,不多时晚餐就准备好了,大董亲自来书房请她过去吃饭。
二十三
“咳,这是东子上次落在这里的杂志,没想到你也喜欢。”察觉到大董看向她的眼神有些奇特,朱乐赶紧看了眼手中被自己注视很久的读物。
天!她想撞墙,谁也不要拦她!
原来自己随手从书架上抽出来的,现在貌似正专注研究的,竟然是本《健与美》,这倒没什么,问题是翻开的这张彩页上面,是一个肌肉纠结八块腹肌仅着子弹内裤的猛男,这也罢了,偏偏黑体字的标题又太过醒目,内容是:如何锻炼,才能让男人更加持久!
“呃,那个,我刚拿出来。”朱乐对待烫手山竽一样扔开杂志,可怜的书似乎不甘心自己被始乱终弃的命运,薄薄的页面居然粘在她手上又留恋了片刻——她都攥出了手汗,谎言不攻自破,谁让她一直握着书没改变动作呢?
大董眼神明亮,形状美好的唇角勾勒出一丝笑意,忍不住伸手揉了揉朱乐低垂的脑袋:“走吧,再不出去,饭菜都凉了。”
朱乐的脑袋被他揉过之后,更加像一团糨糊,心里小鹿乱撞,几乎是被大董拖进了饭厅。
饭桌旁,潘东正忙着偷吃,潘兰则眼疾手快地拿筷子敲他的手,大董和朱乐进来后兄妹俩停止了动作过来招呼。
“我说大董,没看出来呀你小子。”潘东眼光在两人脸上来回巡视,在口水流出来之前急忙闭上张大的嘴巴,咽下牛肉说道,对大董的打量有刮目相看的意味。
潘兰脸色变幻莫测,一言不发地开始摆餐具,餐厅里安静地只余碗碟的碰撞声。
朱乐迷茫了,难道他们有透视眼,知道她在书房里看了不该看的东西?可就算是那样,跟大董又有什么关系?
其实如果朱乐照照镜子,就会发现此刻的她发丝凌乱,眼神迷茫,面颊绯红,嘴唇被自己咬的呈现嫣红色,水亮晶莹地很像某些事情发生过的现场。
“胡闹,她在里面看书,可能太投入了。”大董一拳打在潘东厚实的胸膛上,哈哈一笑开始张罗吃饭。
一股酒香袭来,朱乐抬头:“杏花村?还是陈年的。”抬眼看向潘兰拿着的酒瓶,却是素色无标签的。
“哎呀,可真是没看出来呀。”潘东今天晚上似乎一直在说这句话。
潘兰替他做了补充:“没想到你仅凭味道就能闻出来,这的确是我们家乡的汾酒,而且是政府专供的。”说话的时候还有一丝得意。
朱乐微微一笑不再开口,她说酒,不过是想打破刚才很诡异的气氛。
潘兰给大家取出杯子倒上酒,独缺大董的那份,并对朱乐解释:“大董酒精过敏,你还不知道吧?”
她是不知道,朱乐幽怨地看向旁边据说是自己男朋友的人,后者朝她拌了个鬼脸,转头对潘兰嚷嚷:“我说兰子,你诚心拆我台呀,昨晚喝的烂醉,还没喝够,今天还拿酒出来?”
潘兰嘻嘻一笑,伸手拍拍他的肩膀:“这叫今朝有酒今朝醉,二哥你可少了项乐趣。”
潘东一杯酒一口肉,嘿嘿笑道:“他要是也喝酒,还有谁开车把咱们运回来?谁给咱们下面吃?”
敢情,大董在三人中扮演的角色,就是一司机加厨子。
并且朱乐觉得再继续下去,她又有沦落成摆设的趋势,为了自己,也为了大董,她得说些什么了。
“你们好幸福,喝完酒后还有人伺候。原来我是不喜欢吃面的,来到北京后才发现北方的面比南方好吃很多,尤其是喝完酒后吃上一碗热腾腾的汤面,可真是享受啊!”说话的时候,眼睛看向旁边的大董,很是渴望的表情。
潘东一拍桌子,插嘴:“同道中人呀!吃面没问题,天下面食看中国,中国面食看山西,改天带你回我们老家,那里的面可比北京的正宗多了。”
这是潘东今晚第一个长句,话一出口,就遭到两位女士的眼刀追杀。
朱乐恨他抢了大董的话,忿懑地表达:要你多嘴!
他的亲妹妹则恨他自来熟:回什么老家呀?
就连大董,也指责他:“什么同道中人,每天都喝,你已经到酒鬼级别了好不好?”转而对朱乐柔声道:“吃面没问题,不用回老家,等会儿就有。”
潘东不明白为什么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愣愣地看着其他人,听到大董的话,嗤笑道:“你就装吧!”转而像吐糟似的对朱乐说:“我跟你说,你别看大董长得讨女孩子喜欢,其实这个人最无趣了,连吃饭都无趣,对他来说什么山珍海味都比不过面条,一天三顿都不烦,你可别被他骗了,小心跟了他之后天天吃面条!”
潘东说这些话,本意是想把矛头转向大董,再者他也略微感受到了现场的微妙气氛,心想这些年轻小姑娘不知道咋想的,个个都盯着大董那张脸,妹妹为了他,更是连自己的亲哥哥都不顾了,男人光脸长得好有啥用?得有男子汉气概,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得知情识趣,进得歌厅玩得网游晓得所有流行元素——就像他这样!
没想到朱乐听了他的吐糟,眼睛更加晶亮,呵呵傻笑:“原来大董这么好养活呀!”
盲目,这绝对是盲目!潘东险些吐血。
大董亲手做的刀削面,光是想想都让朱乐激动不已,等到端上来,面香肉香还有老陈醋的香气,揉和在一起,散发出一种温暖到让人感动的气息。
面条呈薄薄的柳叶状,入口顺滑又有嚼劲,小炖肉肥而不腻,汤头鲜咸微酸,朱乐险些被面汤的热气蒸出眼泪来,呜呜,这么好用的厨子,她舍不得再给别人用了,怎么办?
一口气吃了大半碗,抬起头来喘气的时候,才发现别人的面都没怎么动,潘东忙着喝酒吃肉,潘兰则一直端着酒杯不放,闪烁的目光令人很不舒服,赶紧看向大董,发现他正一脸笑意地看着自己吃面,末了还问:“吃饱没有,我再给你盛一碗。”说完不由分说抢了她的碗,冲向厨房。
朱乐囧了,这又是肉又是碳水化合物的,她以后会不会再变成小胖猪,不,那时候恐怕得称为老胖猪了,恶,真难听。
与此同时,朱乐还注意到对面的潘兰一杯又一杯的喝酒,眼珠一转,也端起自己的酒杯,对她讲:“一个人喝酒多没意思,我敬你一杯。”
潘兰嘴角带了丝嘲讽:“二哥不喜欢女孩子喝酒。”
朱乐看似浑不在意地笑:“那是他嫉妒,要不是酒精过敏,说不定就喜欢了。”嘿嘿,反正他暂时听不到,就编派一下吧。
“果然是好酒,”转眼间朱乐又倒上一杯,和潘兰碰一下又喝了,等大董端着面回来,她正在喝第四杯。
“哈哈,哈哈,”潘东瞪着眼嘲笑大董:“我说什么,酒是好东西,没有人不喜欢,你小子上辈子做了孽老天爷才惩罚你!”反正他今天怎么看大董都不顺眼,逮着机会就要损一把,这小子太过分,跟他在一起,都没女人肯正眼看别的男人。
见朱乐偷了腥的猫似的偷偷抿了下嘴唇,大董苦笑着摇摇头,却也没说什么,把面条抄匀了递给她。
在大董的爱心和苗条的身材之间博奕的时候,朱乐又吃了半碗面条,这时另外几人也吃的差不多了。
按照之前说好的,潘东要负责洗碗,他嚷嚷着抵赖,想留到明天等小时工洗。
“不,不行,会招蟑螂!” 潘兰眼神朦胧,两颊通红,显然是喝高了,但同时还不忘阻止哥哥的偷懒。
毕竟有客人在,潘东不便继续赖皮,认命地收拾碗盘走进厨房。
“你,你们慢聊,我上楼了。”潘兰晃晃悠悠地站起来,路过朱、董二人身边时突然一矮,滑倒在地。
朱乐抢先去扶她,却在起身的一瞬扶着额头道:“哎呀,不好,这酒后劲太大,我也晕了。”不过没有滑倒,因为旁边的大董将她接了个正着。
软软地靠在大董身上,他外形偏瘦,接触起来发现还是很有肉的,不过大都是肌肉,靠上去坚实,有支撑,却不会太硬,堪比最高档的席梦思。
朱乐第一次如此近距离接触异性,心里砰砰直跳,鼻端是一股年轻男性独有的清爽气息,纯棉的衬衫柔软舒适,隐隐还有肥皂的味道,当下三分酒意变成七分,也绯红了脸蛋。
几不可闻的一声叹息过后,大董一下子打横抱起了朱乐,并朝厨房里的潘东大声道:“快过来照顾一下兰子,碗留在那里等下我来洗。”
朱乐晕菜了,半是幸福半是害羞。她不知道原来男人的臂膀竟是这么有力,能把并不娇小的她轻易抱起来,她也不知道,横躺在大董怀里的感觉,竟是那么甜蜜。
她把脸埋在他胸前,又往里蹭了蹭,努力不去回想刚才惊慌的一瞥,潘兰半坐在地上看她的眼神。她忙着把现在的幸福定格、收藏、永远保存。
因为闭上了眼睛,只能凭着感觉判断出大董抱着她来到另一个房间,根据清爽熟悉的味道,朱乐猜测是到了他的卧室,悄悄睁开一只眼睛偷看,不料正看进大董清澈的眼里。
朱乐下意识地赶紧闭上眼睛,敏感地察觉到大董的胸腔发出了可疑的震动,脸颊更加滚烫,在被他轻放在床边的沙发上之后,老实地睁开眼睛,却不敢直视他,做错事般小声道:“我是装的。”
“我知道。”大董终于笑出声来。
二十四
朱乐迅速抬眼,见他笑盈盈的样子又有些赧然,不过还是鼓起勇气发问:“你知道,那还配合我?”没问出口的是,你的青梅竹马还坐在地上呢,看向自己的眼神,啧啧,能把活人速冻。
不过刚才大董毫不犹豫的选择,给了她信心,他并不是拎不清的人。
“兰子是我们小时候一群玩伴中唯一的女孩,大家一直宠着她,我,嗯,也是最近才发觉有些问题的,已经很久没回这边住了,昨天是她的生日,我和东子帮她庆生。”大董也坐进沙发,侧身对朱乐解释。
朱乐松开咬着的嘴唇:“那你昨晚怎么不回我的电话?”
“电话?”大董疑惑地翻出手机,查看来电显示,却没发现应有的那条,两人对视一下,心中都是了然。
“她显然比我了解你。”朱乐幽幽地道,很多事情,比如他的酒精过敏,居然要靠潘兰来告诉自己。
大董有些不好意思:“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没必要到处宣扬,而且,嗯,我不喜欢在你面前显得很没用。”大董顿了一顿,“要说了解,其实最了解我的,还是我娘。”
朱乐险些失笑,可不是,潘兰再厉害,也不是他什么人,连亲人都算不上,可是还有些介意:“你们住在一起。”潘东神经粗过钢筋,另外两人共处同一屋檐下,加上潘兰有心,就算不会日久生情,也难保不会发生一些意外。
“我最近都在试验基地,已经很久不回来吃住,昨天是庆生,今天是请你客。”大董非常有耐心地解释,并起身找出一个靠垫递给朱乐,他房间里的沙发过硬,女孩子坐起来可能会觉得不舒服。
朱乐环视了一下周围,果然十分空荡,只有最基本的生活用品,不像是长期居住的地方,而他之前也并不知道自己今天会来,显见所言不虚。
“你很少主动联系我!”感觉到大董的诚意,又享受到他的体贴,朱乐恃宠而骄,开始大胆质问。
“我以为你忙,怕打扰你。”其实他也忙,好容易抽出时间打过去,发现她还在应酬,他也是菜鸟好不好,哪里知道正常人谈恋爱,应该多久联系一次?
想起和叶铭磊一起吃饭时接的那个电话,朱乐无话可说了,不过又升腾起新的幽怨,难道自己女朋友那么晚还在外面,他就一点都不担心吗?是认为她长得太安全,还是对他自己的魅力有足够信心?不管怎么样,都不会是朱乐想要的答案。
“嗯,其实我也没那么忙啦,我们工作氛围比较宽松,除了开会的时候,偶尔开开小差没问题的,还有大姐把孩子带过来,满办公室爬的呢。”朱乐坦然地说。她一向敬业,现在却觉得,偶尔不那么遵守纪律,也是可以的。(只是不晓得涂院长听到这话,会不会吐血。)
说完这些,朱乐又有些害羞,怎么感觉像是在鼓励他打扰自己工作似的,大董是那么专注认真的人,该不会因此对她产生质疑吧?连忙又补充:“嗯,我只是觉得,我们目前的体制过于僵化,其实设计,虽然是工业设计,也没必要一定那么死板苛刻。”可惜她们是大型国有企业,天天都在说机构改革,科技创新,却大都流于表面,实质性的东西不多,这正是她这次竞争上岗演讲中所要涉及的论题之一。
等等,打住!她和大董,一对恋人,目前酒足饭饱,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外面还有情敌环伺,为什么她会想到工作上的事?!
几乎是立刻的,朱乐就想明白了,她紧张,而谈到更加容易把握的工作,会略微缓解她的紧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