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的只有真正的强者。
易天行抿了口牛奶后,拿起今天的S市早报,问道:“他还没有来吗?”
言子俊道:“我去看一下吧?”
易天行摇了摇头,一副什么尽在他掌握的样子,道:“不用了,他会来的。”
“主人,为什么这么肯定啊?”
“不为什么,因为我说过他觉会来,他就一定会来。”
就在这时,一位身穿黑色西服,带着墨镜的中年人走到易天行身边,问道:“易先生,龙一笑来了。”这中年人走的时候,每一步的距离都一样,刚柔并济,非常和谐,显然也是一位高手。
“嗯,请他进来吧。”
大概在五六分钟后,猛虎帮的帮主龙一笑在两位黑色保镖的带领下,来到了易天行身前。龙一笑,长得高高大大的,有北方人那种高人魁梧的身材,而且多年身居高位的他,自有一种气势,这使他在易天行身边的这一些杰出人物面前,显得毫不逊色。
“易天行?”今天龙一笑在刚起床时,就接到了一个莫名的电话,约他下午到易氏公馆见面,说有能力助他摆脱目前的困境。
上一次,他设计企图用凤姐要挟青龙,没有想到,事情不成反惹得青龙一阵大杀,伤他帮中近千精锐,元气大伤。近些日,不断受到龙凤会的侵吞,可恨的是他如今只有防守之力,而无力进攻,处境极其尴尬。今天接到这个神秘的电话,龙一笑也就将信将疑地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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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他猛虎帮的基业,他不来也得来。
只是他实在想不到约他的人竟是易天行。易天行乃是S市商界的名流,龙一笑是认识的。看着易天行身边的言子俊,龙一笑有些明白了。
“龙帮主,稀客啊!请坐。”在见到龙一笑时,易天行已经起身了,跟他握了一下手后,指着桌边的另一把椅子道。
龙一笑亦是智慧,冷静的大人物,在一刹那的失神后,便恢复如常,道:“我实在想不到约我的竟然是易先生。易先生由商入黑,神通广大啊!”
见到言子俊的奴才样,他终于知道了神秘莫测的冰签会的后台老板是谁了?
易天行呵呵一笑,道:“自古黑商本不分家。”
龙一笑看了一下易天行,问道:“不知道易先生找龙某来,有什么见教啊?”
易天行道:“来时,我不是已经跟你说了吗?”
龙一笑紧盯着易天行,问道:“易先生如何帮我?“
易天行道:“在S下地下势力当中,只要冰签猛虎联手,何惧青龙?”
龙一笑依然不动如山,道:“易先生,在合作之前,我有一个问题不解,还请易先生释疑。”
“什么问题?”
“易先生,我猛虎帮上一次受到龙凤会卑劣偷袭,伤了帮中精锐近百。虽没有动极筋骨,但也伤了些许元气,按道上的惯例,自是对本帮穷追猛打,吞并地盘,而易先生却找龙某人合作,令我十分不解啊?”龙一笑不愧为猛虎帮的帮主,老谋深算。从他见到易天行第一眼起,他便发现这个易天行不简单。与他的每一句话,每一个问题都要深思熟虑的。
“诚如龙帮主所言,贵帮在龙凤会的偷袭中,没有动极筋骨。猛虎帮乃S市的老牌帮会,根深蒂固,要忏灭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以猛虎帮的势力,自是冰签会的合作的最佳对象。近年来,S市地下世界当中,三足鼎立,为了各自的利益相互厮杀。我易天行是一个生意人。生意人讲究以和为贵。易某人实不愿S市再混乱下去。所以才约龙兄今日见面,你我联手共同铲除龙凤会,共治S市。”
龙一笑道:“时下龙凤会如日中天,易先生找青龙合作,岂不更好?”
易天行一副早知道你要这样问的表情,说:“青龙太过强势,而且原则性太强。我们做生意的只是求财,龙凤会不是我最佳的合作伙伴。”
青龙虽属黑道,但极有原则,从来不沾黄白,乃黑道上的一个另类。听到易天行那样说,龙一笑心中的疑虑倒去了泰半。
S市黑道,三大势力鼎足,他猛虎帮前段时间,虽遭青龙大杀,元气大伤,但不论是冰签会,还是龙凤会要铲除他这个已经根深于S市近百年的黑道势力,绝不可能。冰签会的性质跟他猛虎帮一样,也是什么赚钱的生意,都做,他与青龙自是不能走到一块去。在这样的背景下,易天行找他合作,共同开发龙凤会旗下的场子,倒是大有可能。
虽然心中意肯,但龙一笑脸上却装做一副信心不足的样子,道:“唉,易先生是一个生意人,从来没有跟青龙打过交道,对他的可怕不清楚。要对青龙,不是那么容易的。”
龙一笑,我岂不知你要我展露实力,既然要跟你合作,我就拿出一点实力给你瞧瞧,易先生笑道:“对于青龙,我易某人早有听闻。但双拳难敌四手。这青龙纵然武功高强,也难挡我们两家联手。我想,只要我们两帮派出最精锐的高手,那青龙绝对插翅难飞。”说完略有深意地看了一下龙一笑身后,长发飘飘,冷俊的列辰风,道:“我观龙兄身后的这位小兄弟,就是一位高手,他比青龙可能稍有不如,但未必没有一战之力。有这位小兄弟,再加上我的言兄弟,两大高手联手,青龙绝难活命。”
PS:列辰风在疗伤的章节里有出现过。
所谓文无第一,武无第二,像列辰风这等武功高强,执着武道之人,心性都很高傲,此时听易天行说他不如青龙,热血顿时沸腾起来,战意贲发。
就在这时,龙一笑右手轻轻一拍握紧拳头的列辰风,列辰风全身沛然的战意顿时消失无形。龙一笑在做完这些后,转头对易天行道:“易先生此言差矣,你身后的这位言先生可是冰签会的第一高手,有他在,量他青龙有三头六臂,亦难逃如来手掌。”
言子俊,是近十几年来,S市地下世界中突然掘起的最顶尖的高手。所向无敌,被万千小混混奉为偶像,是继神话青龙之后的黑道高手。青龙与言子俊,两人一直没有交手的机会,到底谁更强一点,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挺青龙的自然说青龙的武功高,跟言子俊混的人,自然说言的武功高。
龙一笑这样说的用心极其歹毒,是想挑拨言子俊跟青龙一战。不过,言子俊在投身于易天行的那一天起,便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易天行没有任何命令,他是不敢擅做主张的。
看此,龙一笑略有失望,同时对易天行更加重示起来了。言子俊可不是寻常人物,易天行能将他收得服服帖帖,可见他的手段。
易天行笑道:“子俊,龙帮主如此捧你,你就向龙帮主露一手,请他指教指教。”
“是主人。”
言子俊说完时,站到花园中央。笔挺的身材站在那里如一杆标枪似的,浑身散发着一种锐意,仿如一把刀。刀主霸道,杀人为用。
突然天上一只小鸟飞过,言子俊手上伸,一牵一引,便将小鸟擒到手中,随后,一震,那小鸟便摔在地上,一动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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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一笑见此,脸色一变,惊看着言子俊,喃喃自语地道:“神乎奇技啊!”龙一笑是武行出身,虽然不动手多年,但那份眼力还在。言子俊赤手将天上飞行的小鸟擒在手中,那是‘气’的牵引。也就是小说中所问的‘隔空取物’。
要施展这种技法的人,一身内气要极其深厚,而用对于气的运用得要很玄妙,没有四五十年的练气是不可能做得的。那鸟死时,外表没有一丝伤痕,分明是被他用至柔之劲,将鸟的五脏六腑震碎的。
至柔之境,那是已经步入武道的门槛了。
武学之中,有三大境界,分别为:明劲,暗劲,化劲。这三种境界,壁垒分明,不可逾越的。
明劲,在三大境界当中最低,一般任何一个武者,只要你勤修苦练个几十年,中间没有被人干掉的话,总能练成明劲。但明劲不懂练气,养生,敛元法门,但中年时,保不住身上的肌肉,会多灾多病。而暗劲,为先天之境,可练气养生。这等境界,除了武者天赋奇才之外,尚要有明师指导和极其特殊的机缘。
在现代社会,习武的已经很少了。达至暗劲的境界,就更少了。暗劲几何代表无敌了!
见龙一笑惊诧的样子,易天行有些得意,他要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结果。威慑他,尔后,他们在灭了龙凤会后,以后的分脏,就可以多占一点了。
易天行当下呵呵一笑,道:“龙帮主过誉了,那只是雕虫小技而已,猛虎帮百年传承,高手不知有多少呢?”
猛虎帮最精锐的高手,给青龙一杀,折损掉四个,三个重伤,一个残废,如今,他帮里最能打的除了他弟弟龙刚外,就只有列辰风。列辰风是他的秘密王牌,非重要时刻,他是不会动他的。
听到易天行的话,龙一笑也只有讪讪一笑,应付过去了。
至此,两人都有合作的意向,接下来,两人就如何铲除龙凤会的一些细节展开讨论。直聊了三个多小时才散。出门时,易天行亲自将龙一笑送到门口。
回来的路上,龙一笑对列辰风问道:“那个言子俊,你有把握战胜他吗?”
列辰风把玩着他手上的小刀‘天锐’,道:“不知道的,我学的武功是杀人的,没有真正打过,难分胜负。”说此好奇地看着龙一笑,道:“虎爷,想要对付他?”
龙一笑摇了摇头,道:“不,只是,我想,我们早晚会碰上的。现在跟你说,只是让你心中有个底。”
列辰风握着手上的刀,道:“我只相信我的刀。”说话时刀中寒光闪动,映得他那脸无比冷逸。
“想想,那个言子俊,好不面熟啊?”在黑道之中,有一个不成文的规矩,王不见王的。言子俊是冰签会名誉上的大当家,而龙一笑,则猛虎帮的龙头老大,两人之间,素未蒙面。
“虎爷见过他?”
“嗯,哦,我想起来了,是修罗台,他是修罗台的言承建,难怪有如此身手。”说话的时候,一向冷静,老成的龙一笑脸亦变了颜色,声音亦颤抖起来了。
“修罗台,何为修罗台?”
“那是天下最强者的舞台。”
天下最强者的舞台,列辰风听到这几个字,只感觉自己的吸呼一窒,血瞬时沸腾起来。这种感觉,他从来没有过。
最近几天,由于高考临近,李杰倒很老实在学校上课,晚到两范芳琳与陈星华家补习,日子过得很舒坦,安逸。学习成绩在两位大美女的帮助下,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晚上,按照轮流,他应该到陈家补习了。
到了陈家时,不料陈星华不在,反而见到了她那位风情万种,高贵,冷艳的母亲杨纤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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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秘史 第一百零四章 杨纤华的依偎
到陈家时,杨纤华坐在价值不斐的黑色真皮沙发上看S市晚间新闻。跟杨纤华打了声招呼后,李杰跟着坐了下来,看起了新闻。
一时间,气氛有些沉闷。
这时电视上的一条新闻引起了李杰的注意:根据公安局的消息:‘518’特大杀人案罪犯石子强近日打伤城北看守所的民警越狱逃跑,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罪犯极度凶残,各位市民出外的时候,一定要加强警戒,注意安全,若有什么发现,请马上联系警方,联系电话:0577…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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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石子强是凶残的罪犯,跟李杰八辈子打不着干系,而李杰之所以感兴趣,概因这个石子强太过’出名’。而他的出名,跟他的凶残联系在一起的。他曾在一个深夜杀了本市某位著名富豪的全家,且并将那位富豪的全家人全部吃了。
S市早报呈登出公安抓到她时的情景,只见他血染衣衫,双目血红,有如一只饥渴的恶狼,嘴里血迹未干,一丝人肉留在牙齿间……
这石子强本是一个老老实实员的外地民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劳刻苦,跟大多数民工一样,家境很困难。为了帮助丈夫,石子强那漂亮且懂事的老婆便瞒着有石子强在那个富豪的工厂里上班。
石子强那位老婆是典型的北方美女,身材高挑,脸蛋艳丽,一进工厂便引起了那位富豪的注意。俗话说,十个有钱的,九个都是坏东西。那位有名的富豪,就在那九个人里面。见过石子强的老婆很漂亮后,那位富豪的心痒痒的,有一次借酒壮胆,将石子强的老婆QJ了。
当然那富豪并非笨蛋,在行事前,他早将石子强家的情况打听清楚了,知道他们家很困难,认为事情发生了,拿点钱,打发了就没事了。哪知道,石子强的老婆生性贞烈,在事情发生后,竟投河自尽了。这石子强为妻报仇,在一个深夜,便潜进富豪的家里,将他全家人都杀了。
看完新闻后,杨纤华将电视关了,看了一下李杰,问道:“李杰,星华没有跟你说,她出去了吗?”
“没有啊!”
今天的杨纤华身着一套T恤跟长裤搭配的休闲家居服饰,简单而随意,一头黑亮的秀发随意披在肩后,晶莹的小脚上裹着一双银色的水晶高档凉鞋,令有一番动人的味道。
有一种女人,不论在什么地方,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场合,她都能散发着耀眼,令人目眩的光茫。杨纤华便是这样的女人。坐在杨纤华对面的李杰总忍不住想要瞧一瞧杨纤华。他也不知道,她这是怎么了。
女人是很敏感,李杰看她时,杨纤华一下子就感觉到了。她智慧,聪颖,加上阅历丰富,识人上,自有深厚的功力。李杰的眼神代表着什么,她一下子就看出来了。
以前,在生活工作中,她身边也有许多男人用那种眼神看过她。李杰看她时,跟那些男人看她时,给她的感觉完全不一样。
以前那些男人看她时,她淡然处之,因为,她对那些男人根本没有感觉,而李杰看她时,她的心却有些慌,有些欣喜。
一来呢,李杰是她女儿的同学,二来,自从上一次,李杰替她打走小刚后,她对这个比她小上许多岁的男孩子,产生了一种连她也不明白的好感。
一直以来,她渴望见到李杰,但又害怕见到李杰。她怕自己控制不住,到时对李杰产生点不该有的东西,那可就……他们的身份,年纪实在是相差太大了。
此刻李杰用那种男人对女人才会有的眼光看她,而且他的眼中尽是欣赏之意,杨纤华心中有些欢喜。
“啊……”两人异口同时地说。
想不到两人竟会在同一时间说出同一个词,李杰跟杨纤华都有些不好意思,李杰看了一下杨纤华,道:“伯母先说。”说话时,他禁不住紧盯着那因翘看腿,而摆着她面前的那一双裹着水晶凉鞋的雪白小脚。
给李杰那样看着,杨纤华也颇觉不好意思,将腿放平,很拘谨地放到茶桌下,随后顺了顺脸边的长发,道:“好,上一次,你帮你伯父的忙,我还没有向你道谢呢!”
李杰道:“不用客气,举手之劳而已。”
杨纤华嗯的一声,随后道:“好了,现在你说吧。”
李杰道:“我想问一下伯母,星华出去做什么,什么时候可以回来啊?”
杨纤华道:“星华是给他爸爸送一个文件去了。”说此看了一下手表,道:“我看还需要半个小时才能回来吧。”
一时间,气氛有些沉闷,两人都不知道说什么。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杨纤华一喜,道:“可能星华回来了。”说完起身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