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着米色的长袖长裙,化着淡淡的妆,美丽的不可方物,然而那张脸,打着腮红还是显得过分的苍白。她纤细的手指握着咖啡杯,小小的抿了一口,嘴角微微扬起:“想我吗?”
对面的男人抬头看了她一眼,没有说话,眼神重新望向远方。
“呵,你当真是变了。看来‘无所不能’的小姑娘已经知道了你骗她的事了……”沈雨爱有漂亮的丹凤眼,笑起来格外妩媚动人,然而那笑,在向柏余看来却一阵心惊。
“我没有骗她。”他的声音异乎寻常的冷淡,沈雨爱微怔,嘟着嘴点点头,“你爱怎么说都行……我倒是真没有想到,连你都会喜欢上她。你从前的眼光,多高啊,女朋友都是脸蛋漂亮身材火爆的洋妞,回国后果真是会口味变轻的。”
向柏余看着她“啧啧”咂嘴,心头一阵不舒服,“我很后悔。”
“后悔什么?”女人眨了眨眼,纤细的指尖敲了敲杯壁,“后悔帮我?”
“不。”他摇了摇头,“如果不没有答应帮你接近岳加南,分开他们,我就不会认识她,也不会知道自己,能这么喜欢一个人……我后悔的是,我居然相信了你。”他猛地站起来,把椅子往后一推,看着她的眼睛,“雨爱,你病了太久,已经要病入膏肓了。你当初答应我,只要我成功,你就会去治病,可是你骗了我!你在拿我们之间的亲情、我对你的信任欺骗我!”
一直是他错了,他太笨。他和沈雨爱是堂兄妹,从小关系就甚好,几乎好过了亲兄妹,也是因为这个原因,他才最先发现了这个堂妹的不正常。沈雨爱从很小的时候,就有同龄孩子不该有的好胜心和占有欲,甚至到了病态的地步。她想要的东西,一定要得到,她无法忍受别人有比她好的东西,无法忍受被超越。
可是她的父母不以为然,他们为这个聪颖的女儿自豪,沈雨爱上面有一个亲哥哥和姐姐,也是天赋凛然的人,在他们看来,天才总是不容易被认可。
直到考大学的时候,她因为压力太大情绪几近崩溃,他们才隐约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是他们是有声望的家族,只能给予她隐秘的保护,而且沈雨爱的性格是不会承认自己的缺陷,心理医生的结论是她有严重的心理障碍,但是由于沈雨爱不配合治疗,医生也无法进一步帮助她。
她父母请的是最好的医生,借助一些药物多多少少稳定了一下她的情况,她顺利考上了大学,之后出国旅行放松心情,然后在那个时候,遇上了顾易森,开始把她的病种下的恶果转嫁给他人。
沈雨爱对顾易森做的种种行为都是疯狂的,她是学校所有男生的女神,但是不包括顾易森,那个沉默的男人,对她的追求似乎从来没有动过心,他唯一的反应是躲避。这件事的可悲就在于他不能干干净净清清楚楚地和这个烦人的女人说“滚”,因为这是他欠她的。
他逃回了自己的国家,再次找回了自己的公主。可是,沈雨爱怎么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她找到了自己的堂哥,向柏余,告诉他,如果他能帮他一个忙,她就会乖乖接受治疗。
向柏余隐约知道这是错的,这对那两个没有任何过错的人来说不公平,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幸福。可是他又想,属于沈雨爱的幸福呢?在她那颗骄傲的心里,从来没有过真正的快乐。她是他很重要很重要的人,是超越亲人的存在,他们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欢笑,他看着她病的越来越严重,怎能允许自己袖手旁观?
所有的事情都应该是有条不紊地进行,他成为岳加南的上司,慢慢接近她,而沈雨爱也渐渐再次走进顾易森的生活,岳加南成功怀疑了,她伤心、哭泣,他成了安慰和保护她的骑士,其实连他自己都没发现,自己已经慢慢融入到这个自己一手制造的虚假角色中了。
沈雨爱知道顾易森不会决绝地推开自己,但是她需要一个催化剂,使得顾易森愿意和岳加南分手,她再次摊出当年那件事。那是顾易森的死穴,他不可能让岳加南知道,其实向柏余到现在都不晓得那到底是一件什么样的事。但是最后,顾易森成功屈服了,同时,他的厌食症和心理疾病再次复发。
向柏余听沈雨爱说过,顾易森的厌食症一度非常严重,她曾经看到他发病的样子,吃什么吐什么,她几乎以为他要撑不下去了,那时他让她读给他听岳加南写给他的信和情书,然后他一边笑一边落泪,硬是挺过了那段日子。
顾易森虽是自己的情敌,向柏余确是真心佩服他。向柏余想,他一定是非常非常爱岳加南,爱到愿意放手。这是非常不容易的,因为人总会费劲心思和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这会让自己感到幸福和愉悦,但是顾易森不一样,他宁愿自己痛苦,也不忍心她受折磨。
可惜,他还是低估了自己在岳加南心中的重要性。
“既然你都这么说了,”沈雨爱抚了抚额,“我就不妨直接和你说了吧,我从来没有觉得自己有病。一个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就应该不顾一切的努力。”
“你说的没错,但是这种努力的前提是,不伤害到其他无辜的人!”他的拳头渐渐握紧,要不是眼前的人是自己的堂妹,不是堂弟,他一定会忍不住揍他一顿……
沈雨爱的表情依旧骄傲,她的笑带着明显的轻蔑:“无辜?那我就不无辜了?那个女人做了什么?我又做了什么?我发誓,我爱顾易森绝对比她多!我可以为他做一切!”
“可是你不愿意为了成全他的幸福而放手。”向柏余的拳头渐渐松开,轻描淡写地说。他拢了拢西装,然后伸手,只是那手只停留在沈雨爱的额头,终究没有落下去。“我一直在麻痹自己,告诉自己雨爱还是那个小时候会跟在我后面追着跑的小丫头,她只是生病了,病好后,她还是她,会为了一只小兔子而哭,会把自己的零花钱给街头的乞丐,会为了陌生人的悲惨命运而哭泣……”
天空忽然又下起了雨,那雨很大很急,他们身上的衣服马上都被淋湿,服务员赶紧打了伞过来,说先生小姐可以去里面坐。
他们没有理会。
向柏余知道自己流泪了,但是他不知道沈雨爱有没有。她的表情有些奇怪和纠结,雨水浸润了她的脸颊,发丝上的水珠滴滴的滑落。
然后渐渐的,他看清了。她在笑,先是轻轻的,后来越来越响,甚至不自觉用手捂住。他只是冷眼看着她,许久才冷冷开口:“你真是疯了。”
她从包里拿出一把伞,撑起,然后拿出干净的纸巾,慢慢擦干脸上的雨水,好像只需要这几个动作,那个美丽优雅自信的沈雨爱就又回来了。
“你说的没错。不要试图和疯子讲道理,也不要试图挡我的路。我想得到的没人能抢走,我得不到的别人也别想得到。如果中途会遇到什么碍事的人,我会……”她的眼里泛出冷冷地光,顿了顿,然后从齿间一字一顿的说出那八个字,“……遇神杀神,遇佛杀佛……”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不觉已经写了这么多字了
下面的情节大致知道怎么发展,但是还没有列好大纲
今天先放个番外吧
其实写的时候有些毛骨悚然……特别是写到最后一句
我记得以前看过一部悬疑片,里面的女主角(?)也说过这句话
好像该交代的都交代的清楚了
还剩最后一个最复杂的环节了
写文还是很累的~
TT求支持加抱抱
晚安亲们~
☆、第四十三章
从我受伤到现在,已经隔了半个月了,我自觉已经没有大碍了,呆在家里无聊,想去上班,可话才说了半句,我爸妈和顾易森就一致地否定了这个决定。
“由此可见,你脑袋还是不太清楚。”顾易森对着我森森地说,脸上还是温和的笑容。
我妈点头附和:“你说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让人省心啊……昨天你不是去了小颖那里吗?你上司还特地打电话过来,问你的情况,让你好好休息,你们部里的事,不急的……”
我夹食物的筷子停在空中,然后收了回来,下意识看了看顾易森,然后偷偷呼了口气。唔……没什么反应……我当然知道那个上司不可能是江易泽,要是有天他真的做出这个举动,我估计会以为自己马上要被开了吧。其实向柏余在我住院的第二天就给我打过电话,我只是草草敷衍了几句,可能他也听出了我不想和他多谈,就说了句“好好养病”,就挂断了。
没想到,这个人会这么夸张,不知道从哪里搞到顾易森家里的电话号码,都打到这里来了。我有些汗颜,一边嚼着排骨,一边吞吞吐吐地说:“人家说的场面话,你也信。要是我哪天被炒鱿鱼了,你有的急……”
“不是我说……”
“岳岳,怎么这么和你妈妈说话。”顾易森及时止住了我和我妈的话头,对我说,语气有些严肃有些温柔。
泪……顾易森这个过河拆桥的家伙……我转头,果然看见我爸妈一脸赞许地看着他,默默点头。
他看了看我,眼里有些藏不住的小得意。
我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生活,有些完美得不真实。
而晚上,更不真实的事情就要发生了。顾易森上班之前就和我说,晚上我们两个在外面吃,我答应着,心里有些忐忑和激动,知道那件我有些期待有些害怕的事要来了。我妈下午的时候偷偷拉过我,和我说,今天一定不能穿的随意,求婚是大事情,小顾准备的那么费心费力云云的,我也应该给足他面子,化个妆,穿的漂亮点。
“要不你去外面找化妆师化一个?”
“妈!”我有些无力地翻白眼,“你虽然一直觉得我不修边幅,但是我好歹是职业女性,基本的化妆还是没有问题的好不好?”我想了想,嘀咕,“再说,你又知道我一定会答应啊……”
我妈听到这话,马上板起脸孔,用手指轻轻戳我的脑门:“岳加南你想气死我是不是?”
泪……我没说我不答应啊,可是我又不能告诉她这是我幻想了很多年的事情,只是某个你眼中的“完美女婿”完全不当回事而已……
事实证明,我到底还是个有少女情怀的大龄女青,对求婚这种事不能免俗的特别在意。然后用了一下午弄了个平时不敢尝试的烟熏妆,穿上了最好的衣服(怎么觉得自己像乞丐……),我妈看到最终结果,差点气疯,问我弄成人不人鬼不鬼是打算去吓死谁。我顿感受挫,但是转念一想,我妈应该是不懂得烟熏妆这种时尚的玩意儿。顾易森他是年轻人,应该、可能、也许,欣赏的来?
我猜错了。
我到达那家全市数一数二的贵的吓死人的西餐厅时,他已经到了。他今天穿的也很正式,是黑色的西装,罕见的打了领带,人虽然偏瘦,但看着还是很英挺的。
顾易森看到我,明显愣了愣,随即忍不住笑了。
我大受打击,气急败坏地轻轻拍桌子,压低声音吼他:“好啦!我知道我很奇怪!你也不用笑成这样吧!”
他闻言终于收敛了笑容,然后低声说:“其实,偶尔换换风格也不错。”
这还差不多。
然后接下来一切就顺理成章地进行下去,吃牛排、红酒、浓汤、最后是甜点。我全程一颗心都提着,就怕他来个出其不意,也怕在某个事物里吃到戒指,然后被我神经大条地吞下去或是磕痛牙。
但是一直到最后,都没有什么插曲,除了中途遇到一个顾易森的客户,是个外国人,和他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英文,我愣是没听懂几个字外,一切都很正常。
说不失望是假的,他可能也看出来了,吃完后帮我擦擦嘴,轻轻捏了捏我的手,笑言:“怎么了?不好吃吗?还是又要担心增加的卡路里了?”
我摇头,挤出一个笑容。我发现,不能对某件事情期待过大,有句话叫期望越大,失望越大,真的是至理名言,我觉得我今天是彻底体会到了。
走出餐厅,顾易森拉着我的手,提议说去江边散步,我其实并没有什么心情,但是看着他的眼神,很少这么温柔,一下子就沦陷了,然后点头答应。
很长的一段路,这个季节,江边冷,人不多,有的话也是情侣和卖唱的街头艺人。他把我的手握着放在他左边口袋里,用右手拿出口袋里的硬币和一张十元的纸币,放在艺人的铁皮桶里,那个老人对他点头笑着道谢,他摇摇头,嘴角扬起微微的弧度。
我一时有些情绪感怀,往他身上更紧地蹭了蹭。
他的脚步忽然停住。
我有些疑惑地看着他,他没有说话,只是转头对我微笑,那种笑是我从未见过的,灿若星辰,似乎一个表情就能发光。
我觉得握着我的手的那只大手一动,有什么硬硬的小东西碰到了我。他把我的手从口袋中拿出来,然后我还没来得及看清上面的变化,眼前忽然火光一闪。
周围的人惊呼,我抬头,下意识眨了眨眼,有些不可置信。
深蓝的夜空中,忽然出现了绚烂的烟花,那烟花只有一种颜色,我最喜欢的紫色。当我以为已经放完的时候,另一边又再次出现,天空被紫色弥漫,到最后,我觉得视线里全部都是烟花和那种颜色。然后我有些愣怔地低头看自己的手。
无名指上,银色的戒指,紫色的碎钻点缀着,和那烟花般好看……和不真实。
等我意识到自己哭了的时候,那紫色的烟花正做着漂亮的收尾,一个淡粉色的爱心在放大后慢慢消失。
顾易森显然没有想到我会哭的这么惨,急忙帮我擦眼泪,我推开他的手,一边流着泪,一边呜咽着冲他喊:“哪有你这样的!连求婚都没有,直接就帮我戴上了戒指!顾易森你总是这样自说自话,你就从来都没有……”
然后我的话语被一个坚实的拥抱而堵住。
他低下头,在我耳边轻轻说话:“我给你说‘不’的机会,不愿意嫁给我的话,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他是看准了我才会这样把我吃的死死的。可是即使我心知肚明,也无法抗拒他。我这段路走了太久了,我们认识超过了十年,我爱了他这么久,我以为我会累,会在一次次失望受伤后不敢再向他伸出手,可是我错了,可能就算有两个十年,三个十年,我还是会选择认识他,爱他,因为他是顾易森,我找遍全宇宙都不会再次找到的那个顾易森。
他会认真地给我讲解物理题,他会用笔轻轻敲我头让我专心学习,会板着脸让我冬天不许穿打底裤,会严肃地警告我不许减肥,会在每个我孤单无助的时刻拥抱我,鼓励我……他爱我,却从来没有强迫过我爱他,甚至为了让我能更幸福地走向自己的人生,宁愿自己一个人承担病痛。他是唯一一个能看透我,了解我的所有不足,还能包容地张开怀抱拥抱我的人。
我吸了吸鼻子,把脸埋在他胸膛里,然后坚定地摇头:“已经是我的东西,我才不会还。”
我听见他轻笑。
我忽然想到了什么,猛地抬头,差点撞到他下巴。“顾易森,你是知道我怎么样都不会说不的吧?”这些年我反正丢脸丢够了,也就豁出去了,“那你干吗还大费周章搞这些花样?很贵吧……”
十多分钟的漫天紫色烟花,还有这个戒指,那顿抵得上我一个月饭钱的奢侈的西餐……我想着就肉痛不已。
“嗯,不错,已经会帮我心疼钱了。”他摸摸我的头,一脸满意的样子。
我抽了抽鼻子,扁扁嘴:“还有花呢?怎么不见了?我知道你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