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贻林笑着改口,“你好,越先生,要喝什么吗?”
“不必了。”对方的声音低沉,“不管怎么样,宁逸慈是你的生父,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你的身上流着他的血。你现在不认他,是因为对他曾经丢下你的事情耿耿于怀?”
提出了问题,不等对方回答,越封又说,“如果是这样的话,那我可以告诉你,他当初并没有抛弃你。”稍稍停顿了下,“你应该知道,他也是现在才知道你的存在,他不太记得以前的事情了。你丢了之后,他因为自责割过腕,他现在手上的纹身,就是为了掩盖那个疤痕而刺上去的,当时被医院抢救过来,他就忘了以前的事情。”
陆贻林心跳停了一拍,“他……以前自杀过?”
为什么以前没人告诉他……虽然他不想和那个人走得太近,却也希望对方能活得好好的。
越封点了点头,声音没什么起伏,就像是平述一件普通的事,“嗯,所以你应该能明白,他有多在乎你,你也是有孩子的人,将心比心。他当初对你的在乎,不比你对自己孩子的少。甚至到了现在,逸慈也不允许我来打扰你的生活,哪怕是你一直把他拒之千里之外。你可能会觉得我站在他的立场上,但是我希望你,能够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孩子突然不见了,你会怎么办?”
陆贻林有些迷茫,如果跳跳不见了……他打住了思绪,没有再想下去。
心里有几分的难受。
他有时候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家庭的孩子丢了,虽然知道无望,父母也穷其一辈子的精力去找的新闻,都会觉得心里很不好受。
他不由自主的想,如果那个人没有忘记以前的事情……会不会也这么找自己?
应该会吧……
“宁逸慈当初才十八岁,你丢了后,他在疗养院住了半年,他身体康复之后,我就带着他去了国外,有意让他和以前的生活彻底的脱离,那段记忆对他并不美好。一直到这次他回国,遇到了你,也许是上天注定,他现在正在积极接受治疗,想要记起当初的事情,哪怕是知道那段记忆并不愉快,因为他觉得对不起你。”
陆贻林嘴巴张了张,他也知道,自己是被人贩子抱走的,他一直介意的是,为什么这么多年,他们都没来找过自己……
为什么……那么轻易的就放弃了。
他不知道这里面还有这么一段,陆贻林的嗓子有些干,半响声音低低的问了一声,“你为什么不告诉他,他当时……还发生了什么事。”
越封眼睛直视对方,突然转变了话锋,“你没有交过女朋友,现在,是和一个男人住在一起。”
陆贻林愣了下,不明白自己怎么又扯到了自己身上,难道对方是卫道士……不赞成同性之间关系过密?
越封声音淡淡的又说,“如果我没有猜错,那个孩子,是你和赵家那位的吧?”
陆贻林瞪大了眼睛,满脸的不可置信,对方的话像是平地丢了个炸弹,让他久久没有回过神,对方是从哪儿得到了消息,不可能!这不可能
!
陆贻林强压下了心里的那些惊涛骇浪,让自己表情看起来尽量自然些,“你是说孩子是我的,还是说是他的?”
声音有些干涩。
越封比对方的阅历多了太多,陆贻林脸上的细微表情,又怎么会逃过他的眼睛,先前只是两分得怀疑,现在已经变成了八方的蓦定。
“孩子是赵家老三的,是你帮他生的。”
陆贻林手有些发抖,一直小心隐藏的秘密,就被这个人,这么轻易的说破,瞬间有种被对方彻底看穿的错觉。
陆贻林还在强撑,“怎么可能,先生,我是听错了吗?男人……怎么可能生孩子。”
“你不要急着否认,一般的男人,当然不可能生孩子,但是有些却能够。”顿了下,越封又说,“陆贻林,你就是宁逸慈当年生下来的,所以你能生孩子,我一点都不意外。”
这些话,就像是耳边响起一个又一个炸弹,陆贻林已经有些麻木了,只是无意思的重复对方的话,“你说,我是宁逸慈自己……生的。”
“他那时候情况并不好,十八岁还是少年,他和恋人的在一起被所有人反对,生了你后,走投无路,抱着襁褓里的你去火车站,想去找已经离开了的恋人,不想却中途弄丢了你,像是压垮精神的最后一根稻草。”
终于心如死灰,再也生无可恋。
陆贻林心里微微的抽痛,只是无意思的问,“为什么?”
为什么要这么决绝,选择那么极端的方式……他想到少年奔波于人潮涌动的火车站,连着呼吸都变得缓慢了起来。
胸口很闷,他很讨厌这种感觉……
越封笑了下,“你比他坚强,你也比他开朗,所以,你要比他幸运。”
旁人永远不能明白那种感受,就算是他在旁边一直看着,也做不到切身感受。
少年被关在房子里的时候,曾经笑着和他说过一句话。一直生活在黑暗里得人,突然见到了一束光,之后,便再也不能无动于衷的生活在黑暗里,因为有了贪念。
繁华过后的寂寥,才是最让人难以忍受。
后来,少年躺在病床上,脸色惨白,手腕上缠着厚厚得纱布,大脑烧得已经开始不清醒了,嘴边喃喃自语的话,像是再问一个人。
你既然是要走的,早知道,当初又何必来。
静谧的病房,始终没人回答,唯有少年眼角留下的一行泪,越封上前握住了那双手。
世界上又哪儿又那么多“早知道”,就算是有,很多人依然会选择奋不顾身,为了一个人,迷了心窍迷了眼。
他很想告诉对方,这世界上,有太多的选择,都不会得到成全,十八岁的人生,才刚刚开始,怎么能这么轻言放弃。
从那刻起,越封在心里下了决定,自私也罢,独断也罢,拼尽了全力,他要这人以后的人生,平安快乐。
一直到多年后的现在,宁逸慈想尽办法开始找寻那段缺失的记忆,他才幡然醒悟,也许是自己做错了。
至少,宁逸慈对将近三十年未见的孩子,充满了愧疚,这些年来,宁逸慈身边也未曾有过亲近的人,连着要结婚得未婚妻,两个人的关系也只是陪伴,他虽然忘记了那个人,心也随之一并的封闭了。
而另一个人,竟然也在什么消息都没有的情况下,找了二十几年,等了二十几年,孑然一身。
他以为时间最终会抚平一切,但时间却也验证了人心。
越封叹了口气,“是我对不起你,故意隐瞒了你的事情,我希望你能原谅他,能接受他。”
陆贻林心里乱轰轰的,但是他知道,自己本来就在渐渐减少了排斥,在这一刻,心上得天秤,终于往另一边偏移了。
“你说,是宁逸慈……生了我?”陆贻林缓了过来后,再问了一遍,他还得好好的消化这些话,才能彻底平常心对待。他一直以为自己天赋异禀,也许是基因变异。是电影里,有人被蜘蛛咬了变成了蜘蛛侠,有人受到了辐射,变成了超能力者。好吧,他的才能只是比较猎奇,能生孩子……
好吧,想法确实荒诞无稽了些,但是男人生子,本来就是瞎扯淡。
不想现在,眼前的人告诉他,居然是遗传!
“嗯。”
“我知道了。”
难怪对方会蓦定跳跳是他和赵世承的孩子,原来只是巧合。因为两个人刚好住在一起,对方又知道他是那种能生孩子的体质,才会这么推测。
瞎猫遇上了死耗子……
陆贻林想开口解释一下,但是话到了嘴边,又觉得没必要了,一来对方的推测是事实,他觉得有些心虚,而来,是这种事上,他也不想多说,总觉得有些尴尬。
“陆贻林,我向你道歉,我希望今天和你说的事情,你能够保密,不要和别人说,这些事逸慈并不知道,如果时候到了,他会自己想起来的。”
陆贻林怔了下,“好的。”
把对方送走了之后,陆贻林一个下午,都坐在椅子上发呆,做什么都有些不在状态,到了下班的时间,他把办公桌收拾了下,准备回家。
他才把车开出来,就接到了郁悦的电话。
在这之前,他有大半个月没见到郁悦人了,陆贻林打电话给对方,那边的人也是匆匆说了两句,就立马挂断。
电话一接通,郁悦的声音就传了过来,“陆贻林,我回来了。”
“回哪儿了?”
“我回来了,当然是回到了杉市,丫的我告诉你,不光是你有儿子,我也有了。”
……
陆贻林咳嗽了声,“难道……你怀孕了?”
“呸呸呸,怎么可能,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我真的有了个儿子,明天就带给你看!”
陆贻林怔了下,对方说话语气不像在开玩笑,但是这么短的时间,怎么突然就……陆贻林想不通,交通的高峰期,想着赵世承交代他开车不能接电话,他压下了心里的疑惑,“那我先挂了,等见面了再说。”
说完,拔下了耳机。
陆贻林回到家的时候,跳跳趴在桌子上写作业,其实幼儿园的作业还挺多的,跳跳每天都得写上一个小时。
一些简单的汉字和算术题,还有英语单词。
赵世承本来在旁边看着的,见走进来的人,站了起来,走到人身边,随口问道:“你去见过我母亲了?”
陆贻林呆了下,“嗯。”
他打量着对方的表情,这人怎么知道了?
像是看穿了对方心里的想法,赵世承又说,“她约我一起吃饭,在她走之前,说可以把你一起带上。”
“这样啊……”
赵世承有些好笑,他好整以暇的看着眼前的人,“我倒是意外,她对你倒是大度,你们见过几次?都说了什么?”
“那天你约宁先生的时候,我迟到了,就是因为去见了她,还有前几天,你妈妈又约了我吃饭。”
“她约你吃饭?”赵世承有些诧异。
“也不是,上完了菜,她没吃就走了。我们也就随便聊聊,她就问我们一起,家务谁做,饭谁做,我说当然是我,她就没说什么了。”陆贻林本来就心虚,对方一问,便像竹筒倒豆子的都说了出来。
赵世承捏了捏对方的脸,“挺好,懂得讨婆婆欢心。”
陆贻林拍掉对方的手,纠正道:“那是当然,那是我丈母娘。”
赵世承戏谑的笑了笑,没有说话,只是眼睛不眨的看着对方。
陆贻林觉得是时候该表现一下自己的男子气概,咳嗽了声,在对方的注视下,最后说了句,“你们等着,我去做饭。”
瞬间破功。
一周过得很快,第二天又是周五,这次两个人一起带着跳跳回梨花村,农庄前期的准备工作都差不多了,大致的框架出来了,要开始细化了。
赵世承作为特别顾问,农庄以后老板娘,有必要去实地考察,然后帮老板提出意见。
☆、第五十四章
陆贻林有提前告诉过李家的人,随行会带来一个人,但是他没有说那个人是赵世承。
两个人是下班了之后,直接过去的,赵琴知道陆贻林带了朋友来,特意准备一大桌子的菜,但是在她看到赵世承的时候,还是觉得自己准备的太少了些,有些礼数不全。
不但是客人,还是贵客。
这也是陆贻林考虑的,赵世承以前相助过李钱,所以李家一家人,对赵世承有些客气过头了,幸好他没有说来的人是谁,不然保不准又是一阵的忙活。
赵世承笑了笑,“不要那么客气,我不请自来实在有些唐突。”
陆贻林也说了几句,李钱这才态度自然了起来,不在像先前坎坷。
陆贻林早就发现了,李钱对赵世承有些盲目的崇拜……
一家人吃完了饭,跳跳在院子里和白菜玩,也就是陆贻林当初从农庄附近捡回来的那只白色的小土狗,过了两个多月,小狗已经长大了不少,跳跳虽然一周只回来两次,但是小狗却和小家伙很亲热。
像是小尾巴一样,跳跳走到哪儿,白菜跟到哪里。
两个人肩并肩的沿着路慢慢的往前走,天色已经全部暗了下来,路两边是此起彼伏的蛙叫声,风迎面的吹来,带着点青草的香味。
这个时间,路上也没什么人,赵世承牵起了陆贻林的手,陆贻林怔了下,然后笑着让对方这样牵着自己,两个人边走边聊。
一直到看到了农庄工地散发出的灯光,陆贻林才把手抽回来。
还在工作的人,见老板来了纷纷打招呼,李钱看着赵世承,“赵先生,你怎么来了?这里路不好走,你仔细着脚下面。”顿了顿,又跑到了木屋里,拿了一瓶未开启的水,“赵先生,你要喝水吗?”
完全是脑残粉的作态。
赵世承顺手把水递给了身边的人,“喝点水吧。”
陆贻林接了过来,拧开喝了口,然后拿在手上。
李钱愣了下,他总觉得眼前两个人,有种说不出来的亲密,他虽然迟钝,但毕竟是结过婚的人,不会一点都察觉不出来。
天黑了下来后,上山的路不好走,虽然有修了上山的路灯,但是还没有通电,所以并怎么方便。
最主要是天黑了以后,担心山上会有蛇,陆贻林站在山腰的一片空地,拿在强光电筒四处照了下,他和赵世承简单扼要的说了下自己的规划,这毕竟是自己的理想,也是他的事业,他乐于和对方分享。
赵世承认真的听着对方的说话,嘴巴一张一合,眼睛闪闪发亮,述说梦想的样子,让人有些心动。
陆贻林说完之后,拿着水喝了口,这才问,“那个,你觉得怎么样?”
虽然自己的事业,和赵世承比起来,可能相差有些大,但是每个螺丝钉都有自己的作用,再说,他也没必要和赵世承比。
再说,估计没几个人,可以在赵世承身上找到自信。
“大的方向是对的,很不错的策划,真能干。”赵世承笑着搂上了对方的腰。
陆贻林手中的强光电筒掉在了地上,这里就他们两个人,他们可以看得清楚下面工地的动静,但是工地却看不见他们这里的具体情况。
陆贻林举起了手,“你,要喝水吗?”
”你喂我吗?”
赵世承双手搂住了对方的腰,低头吻了下去,两个人唇舌相交,交换着呼吸。
对方的技术一流,陆贻林有种全身触电的感觉,情不自禁的拽住赵世承的衣服。
两个人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工人已经休息了,就剩李钱在收拾东西,他看着走过来的人,“我还以为你们回去了,你们怎么才下来。”
“没有,我们就随便走走,马上就回去了。”
李钱看着陆贻林有些红的嘴巴,那种怪异的感觉又上来了,陆贻林脖子上有个淡淡的红痕,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如果对方不是站在灯光下的话,他也察觉不出来。
难道是蚊子叮咬的?
“赵先生,你们先回去吧,我整理完这边的事情,跟着就回来。”
“好的,那我们先走了。”
“嗯。”
两个人的背影越来越远,消失在了转角处,李钱回过了神,以前老三和赵先生就走得近,毕竟两个人是上司和下属关系,或许是两个人投缘吧。
所以他也就觉得没什么,但是现在,老三已经不帮赵先生工作了,两个人怎么还这么好。
他突然冒出了个想法,他以前当了那么多年的兵,军队里并不是没有两个男人在一起的例子,会不会……
下一秒,李钱立马打消了想法。呸,他都在想些什么,赵先生那样的人,怎么可能……
而且老三是他看着长大的,跳跳都这么大了,就更不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