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边的凉风嘘嘘,比在空调房里要舒服多了。
“这个地方真好。”
赵世承侧过脸问,“你喜欢这里吗?”
“嗯,风景不错,我们可以经常过来散步。”
“我在这边有套房子,我带你去看看吧,年前就弄完了装修,但是我一直不得空,所以没住进去,也没有摆什么家具。”
“是在哪个小区?”难道是最后面的那群并排别墅?赵世承给自己留了福利?
“不是,就在湖边,我看这里风景不错,所以才让人建的,毕竟这个工程还得要个几年,我经常会过来,可以当办公室。”赵世承的手指了指,“就在前面。”
两个人又往前面骑了会儿,停下来后,陆贻林看着眼前这栋现代化的三层白色几何体建筑,满脸的意外,这也太巧了吧。
“不会是这栋吧?”
他之前也到过这里,还在想谁这么会享受,把房子在建在景色这么好的地方,可以鸟瞰整个湖泊,独享湖光山色。
而且前面是岔路,这里相对要安静很多。
房子的线条简洁而明快,最重要的独门独户的,但他来的那几次,一直不见里面有人进出,房子就这么空着,简直是浪费。
陆贻林曾经还猜想过,能在这个位置修别墅,户主一定是和开发商有关系,还得是土豪。
如今这土豪哥哥,正一脸淡定的站在他旁边。
陆贻林觉得挺神奇,终于问出了一直想问的话,“你把这个修在这里,不会是违章建筑吧?”
赵世承笑了起来,“你可真幽默,怎么会这么想,你放心,手续齐全,我带你进去看看,里面家具还没购置齐全,我明天让人整理一下,下次你来的时候就会方便很多。”
陆贻林低声的嘀咕:“哆啦a梦……”
赵世承没听清楚对方的话,转过脸问:“你说什么?”
“没有,你带钥匙了吗?现在可以进去吗?”陆贻林有些怀疑。
“不用钥匙,可以扫虹膜,刚好待会儿可以把你的虹膜扫进去,下次你就能自己进去了,这里夏天住会比较舒服,离着你上班的地方也不远,我们偶尔可以住上两天。”
这么高科技,陆贻林犹豫了下,“不用扫我的了吧,你不在的话,我也不会过来。”
“你不是喜欢这里吗?以后我们来这边,累了也可以进来休息,迟早要扫的。”
“那好吧。”
门被打开,里面果然空荡荡的,一楼除了一个黑色的沙发,就没有其他的东西,旋转的楼梯是铁质的,喷了黑色的漆,很有现代感。
整个房子的装修色调呈现冷灰色,加之本来空间就大,有种冷冰冰的感觉,比他之前去的赵世承那栋别墅,风格还要强。
最前面的落地的窗户是单向的,里面的人能清晰的看到窗外灯光下湖面的波纹,而外面却窥探不到里面丝毫。
他倒是很喜欢这里,巴洛克的风格,虽然冷清,却有种别致。
跳跳更直接,直接绕着房子跑了两圈,表达自己的感受。
两个人从房子出来,再回到家,已经快八点了,陆贻林把跳跳哄睡着了,把小家伙抱回了房间。
在两个房间门口,他犹豫了下,最后把跳跳放到了新布置好的儿童房。
陆贻林明天得早起上班,赵世承顾忌着对方,一次就收了手,他抱着怀里的人,手一下没一下的按着陆贻林的腰,轻轻的叹了口气,“这个要攒起来。”
“攒什么?”
“等着你周末不上班,再要回来。”
“……”
陆贻林拍开了对方的手,拿起了枕头,“我还是觉得和跳跳睡更有安全感,而且不能把他一个人丢在隔壁,这位先生,你慢慢攒,我走了,晚安。”
☆、第四十章
eric松了松领带,低头看了下手臂上的纹身,这是年前,唐琦拉着他刺上去的。
花纹复杂,断断续续的弄了一个星期。
本来有个狰狞的伤疤,位置在手腕处,总会让人不自觉的去过多的注意,然后去联想到什么。所以他才会想着不如刺个东西遮掉。
宁逸慈其实也不是很清楚,当初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居然会一心求死,那么用力的划下去。
过了二十多年,那道疤痕也未能完全消逝,提醒着当初自己的那份决绝,幸好不是在右手,不然写字都会受到影响。
他现在的右手手腕,就因为受过重创,虽然经过了复健,日常生活基本没问题,但是不能提重物。
不过,应该不会是美好的回忆。
他现在还有印象,当初在杉市的那十几年,他跟着母亲次数频繁的搬家。
搬到母亲交往的男人家里。
有次是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他和男人的儿子挤在一间房间了,大概也就十多个平方。
那个男人的儿子,比他大五岁,早就不读书了,房间里永远是挥之不去的烟味,有次他午睡被床上的动静弄醒,睁眼就看到了咫尺之间,抱在一起的人。
对方大白天,在他还在房间里的时候,堂而皇之的把女朋友带了回来。
被子突然掀开,两个赤{裸的人就这么抱在一起,动作还在持续,完全当他不存在。
三个人同在一张床上,那个男人的儿子,还笑着问他要不要一起,就想他母亲和自己父亲,每天晚上做得事情一样。
他那时候多少岁,十四还是十五?还是更小一些?
当时他立马跑了出去,在卫生间吐了起来,很长一段时间,都有心里阴影,别人青春期回充满了好奇,他却只觉得恶心。
那些零碎的记忆,其中有一些细节却很清晰。
那个男人的儿子,虽然不读书了,但是在学校依然有朋友,比他高两级,因为他把他们母子当成入侵者,会经常让人来“问候”他。
有时候是桌子不见了,有时候是书本丢了,诸如种种,一直到高中后,情况才有好转。
他当时一直没告诉自己母亲,他甚至觉得,母子俩这么住到别人家,他分享了别人的房间,男人付给他们母子生活费。他本来就处于弱势。
这么多年,他的母亲一直很少出去工作,只是带着他不断的搬家,住进了一个又一个的“叔叔”家里。
他懂事了之后,便一天天话少了起来,连着在学校和人相处,都有了障碍,平日了独来独往,彻底的把自己封闭了起来。
宁逸慈扶住额头,他的记忆好像断片了,只记得那些零零碎碎的东西。
他总感觉自己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比如,当初到底因为什么,他会想轻生,一定是件很重要的事情。
他其实有问过自己的母亲,但是对方告诉他,一切都过去了,当时又在异国他乡,渐渐的,他也就压下了那些疑惑,他心底有个声音,阻止他去探寻从前的事。
当时他的母亲终于找到了幸福,继父是个华裔,温文尔雅,对母子俩很好。
所以,那些压在尘嚣下得往事,变得不再重要,何必去解开伤疤。
听到了响声,宁逸慈回过头,是逛街唐琦回来了,手里还拎着很大包小包,看起来心情不错。
唐琦虽然是个中法混血儿,但是五官深邃,要更偏像白种人一些,她从小在法国长大,中文说得也并不怎么样。更像是个纯粹的法国姑娘。
她的中文名字是母亲帮她取得。因为eric是中国人,所以她一直让对方叫自己中文名字,她觉得发音很好听。
“eric;我买了好多东西,我喜欢这个地方,我们应该早点来。”
宁逸慈伸手接过她手里的东西,“我们要在这里待两周,等忙完,我可以带你去其他的城市看看,难得有机会。”
唐琦开心的抱住对方,“那真是太好了。”她贴住了对方的脸颊,下一秒准备吻对方的时候,宁逸慈却侧身躲开了,身体甚至有些僵硬。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每次在自己想要有进一步亲密的动作,对方都会躲开,两个人虽然马上要订婚了,但是关系更像是朋友。
“宁逸慈。”
被叫到甚少会有人知道,并且称呼自己的中文名,发呆的人,一下就回过了神。
对方的中文一直很别扭,但这三个字的发音却异常的标准。
“lare,不好意思,我可能还需要点时间。”
对方耸了耸肩,“没事,能和你在一起,我已经很开心了,我会给你时间。”
两个人认识了快八年了,对方的私生活很干净,特别是在男女之事上,她开始以为是中国男人特有的保守。
开始两个人只是朋友,这些年,唐琦一直不断的换男朋友,有次过生日吹蜡烛感叹完了之后,他突然对宁逸慈说:“怎么办,eric,和你一对比,我谁都不满意,我可能嫁不出了,要是我四十岁了还没结婚,你那时候还单身,我们就在一起好了。”
宁逸慈当时以为对方只是开玩笑,寿星最大,笑着点了点头。
不想今年三月,唐琦满了四十岁,又和他提起来当初那个玩笑。
他这些年一直一个人,不是没想过找个人陪着,但是好像不行,从心里抵触,感觉不对,他也说不出哪里。
所以对方一本正经的征求他的意见,他想了想说,让我考虑三天。
三天后,他答应了和对方在一起,他一直都没能喜欢上一个人,四十不惑,五十知天命,他都这个岁数了,和对方又一直又很合拍,彼此陪伴,携手走以后的路,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他有些性冷感,对方也一直知道的。
房子是套房,两个人晚上是不在一个房间,确实不像是即将订婚的人。
宁逸慈躺在床上,想到了那位赵先生的话,对方言辞恳切,难道真的有一个人和自己长得那么像?
但是他确实没有亲人在国内,一直就只有他和母亲两个人。更重要的时,他已经很多年没回过这里了。
其实来杉市的这两天,他有些莫名焦躁,沉下心去想又理不出头绪。
宁逸慈熄了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看来,自己确实不适合这里。
等着忙完这段时间,回法国了就好。
———
很大的雨,天色灰蒙蒙的,连着白天都看不清路,疾驰而过的的士溅起很高的水花,少年一手撑着伞,一手抱着孩子,伞被风给刮得倒逆了过来,离着屋檐只有几步了,少年索性丢了伞,弓着身体,快速的跑了进去。
怀里的孩子睡得正熟,少年没带身份证。神色焦急的找到黄牛党买了张去上海的票,这个时间,只剩下了晚上那班火车。
少年拽着车票,坐在了旅客熙攘的候客厅。他的眼里全是血丝,脸上没有一点血色,身体瘦得有些过分。
可能是太累了,他抬眼看了下,离着火车进站的时间还有六个多小时。然后,他就在嘈杂的火车站,慢慢的闭上了眼睛。
———
宁逸慈打开了墙头的壁灯,他伸手摸了摸脸,手上全是泪。之后,他梦到那个少年,疯狂的找消失了的孩子,情绪一点点的崩溃。
像是身临其境一样,他能真切的体会到那种心情。
梦里的那个少年,五官说不出的熟悉,就像是年轻时的……自己,他不知道为什么会做这么奇怪的梦。
宁逸慈看了看时间,还才凌晨两点,接下来,一直到天亮他都没有再能入睡,那个梦太真实了。
梦里的那种抽痛感让他很不舒服。
这个梦是什么预兆?假如他是那个少年,那个怀里的孩子,到底又是谁?
他有些烦闷的想,那个少年怎么能在火车站就这么睡着了,梦里的火车站,设施还很简陋,时间像是在几十年。
过了许久,宁逸慈才反应过来,自己为什么要去纠结一个莫名其妙的梦,他压下了那些情绪,稍微收拾了下,外面天已经亮了。
那个奇怪的梦,让他一直心绪不宁,唐琦说想要参观一下他从前读书的学校。他带着对方去母校,他想,也许去那里,他可以想起那段缺失的记忆,到底发生了什么。
虽然知道,那段几率很大几率不是愉快,但是他到了现在这个年纪,也觉得无所谓。
心里的那种焦躁感一直上升,已经到了不能不闻不问的地步,况且,他自己也想弄明白。
两个人吃过了早饭,宁逸慈就带着唐琦出了门,二十年多后,杉市一中已经大不同了,校门经过了几次翻修,连着里面的建筑也大不一样,除了最右边的那栋状元楼。
每年高三的学生,都会搬到状元楼里,据说那里风水好,出过不少的人才,所以虽然破旧了些,但是却一直没有拆建,怕坏了风水。
因为是周末,两个人进去畅通无阻,学校的跑道和体育场周末会开放给周围健身的居民。
两个人沿着跑道走,唐琦的金发碧眼,在周围都是黑头发黄皮肤的情况下,吸引了不少路人的视线。
“宁逸慈?”
听到有人叫自己,宁逸慈站住了脚步,面前站着的是一个头发已经花白的老人,戴着副眼镜。
之前他也有想过,来这里会不会遇到以前旧知,不然,也可以问问自己从前。
但是过了将近三十年,只怕是遇见了,别人也未必认识自己。
宁逸慈没想到,还真的能遇见。
对方推了推眼镜,仔细的看了下,“我应该没有认错人吧?”
“您好,我是宁逸慈。”
“我就说,我是你高中的班主任,你不记得我呢?”
从前很多事情,宁逸慈都记不太清楚了,但是也不是一点印象都没有,他没想到能碰到自己的班主任,“你好,肖老师。”
“我就说,我对你印象深的很,我是教化学的,你那时候是我的课代表,对了,那时候你突然转学了,后来也一直没有你的消息,你现在在做什么。”
宁逸慈是他当老师带得第一届,那时候他才二十三岁,现在他都五十多了,带完了最后这届,他就要退休了,告别三尺讲台。
平时还不觉得时间有多快,在特定的时间,看到特定的人才会发现岁月的齿轮转得很快。
他还记得当年,和班上的学生,吃完了晚饭在球场打篮球,现在他却只能每天饭后散散步了。
老胳膊老腿的,再也折腾不动了,想不服老都不行。
“我当初和我母亲移民去了法国,走得太匆忙,没来得及跟你说一声。”
肖庆笑了笑,“去了法国,那就难怪了。”顿了下,他把视线放到自己学生旁边的外国美女身上,“这位是?”
“这是我的未婚妻。”宁逸慈说完,又和一边的唐琦交谈了几句。
唐琦看着眼前的老头,没想到对方是宁逸慈的班主任,用着生硬的中文,笑着和对方打招呼,“你好。”
“你好。”肖庆有些诧异,“你还没有结婚,不过也是,国外很多人晚婚晚育。林国威的女儿都很大了,小姑娘和他爸爸一样本事,二十岁就大学毕业了。五一的时候,林国威还和女儿,回来探望了我。他在北京读完了书,就一直留在了那里,现在是个教授了,很能干。我带的那一届,风光全被你们三个小子抢完了,一个你,一个林国威,一个中途插班的学生,长得又高又帅,好像是叫徐霄镝,打篮球很厉害,他可是我们办公室老师,早恋重点关注的对象。”
徐霄镝,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宁逸慈怔了下,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像是久违了一般。
这个人,是自己以前的朋友吗?
“林国威一直在找你,上次还提到了你,既然你回国了,给他回个电话吧,我刚好有他号码,你们读书的时候就关系好。”
“嗯。”
和人告别后,宁逸慈看着手机上新存的号码,林国威,这个人一直在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