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时代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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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租时代的爱情- 第5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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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的!

  这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斯格巴娜就是在火车上赠我毛衣的女人。对于苏妮亚的打趣,我一笑置之,不复作辩。青青子衿,悠悠我心,但为君故,沉吟至今,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桃花!杨晓不可谓不温柔漂亮,苏妮亚不可谓不成熟*,她们在我面前都始终没能势如破竹,那个斯格巴娜又是何方神圣,可以将我深深迷住?除非是九尾灵狐转世。可是这世上有九尾灵狐吗?没有。所以我是不可能被她迷住的。

  谁知苏妮亚开了句玩笑之后,神色忽地黯然下来。她续上一支烟,玩世不恭地吐出长长的烟柱,将头靠在椅背上,懒洋洋地说道:你们汉人有句古话叫红颜命薄,对不对?人强不过命啊!斯格巴娜要模样有模样,要本事有本事,可是摊上那么一个男人……唉,不说了!我替她难过,可这是命中注定的,谁也改变不了……如果你能找上她,替我问候她……

  
  004

  第二天一早,苏妮亚从库房里翻出一件陈旧的军大衣,让我披在身上。她说:别嫌旧,穿上它,不然还没找到心爱的姑娘,你就会冻死在草原上。

  我并未拒绝,依言穿上。苏妮亚领我出门,径直往城南的农贸市场走去。她一边走路,一边打量马路上的行人。刚开始,我还以为她是担心被丈夫撞上,后来才发现她的目光只在那些穿民族服装的男女身上游走。我暗自纳闷,却是不便相问。

  走到一条丁字路口,迎面走来两位身穿民族服装的年长妇女。她们步履匆匆却颇为沉稳,体态略为肥胖,肤色黑黢黢的却显得十分健康,脸上神情非常的认真、专注。苏妮亚低声告诉我:这两个人一定来自遥远的牧区,我们过去问问,看她们肯带你去牧区不。

  经过询问,这两位果然是居住在锡尼河一带的布力亚特人。她们以为我是外地来的观光客,很高兴地同意了。不过,她们由于在海拉尔采购了一大堆草原上没有生活用品,比如布匹、瓜果和青菜等等,因此她们问我愿不愿意帮她们将这些东西搬到长途车站去。

  这是微不足道的力气活儿,我当然拍着胸脯答应了。既然事情已经办妥,苏妮亚便要跟我告辞。她紧紧攥住我的手:等你找到桃花,两个人一起来我的餐馆,我要为你们的爱情干杯!

  我凝视着她,缓缓地点了点头。

  她的目光和我对视半刻,毅然转身,大步往来路赶回。走出一米来远,苏妮亚掉过头来对我大声说道:小心车上的小偷!碰到大方的牧民,你可以不用花钱;碰到小气的,你就用钱跟他们交换!

  我一愣,下意识地去摸军大衣的内兜,居然从里面摸出一小沓钱来,细点之下,竟然有千元之数!等到抬头望去,苏妮亚已经消失在前方街口的人流之中……

  我们坐的汽车从海拉尔开出,途经南屯(巴彦托海镇),前往鄂温克族自治旗的锡尼河牧民区。海拉尔虽然是草原城市,但丝毫领略不到草原的风味,只有走这条路上,我才平生第一次看到这样空旷、平坦、辽阔的草原!不愧是世界四大草原之一的呼伦贝尔草原,她就像上苍最为宠爱的*,自古以来没有被人耕种过,甚至从来也没有被任何一个私人占有过——她是仙女,世俗的凡人不配占有她。

  然而,呼伦贝尔草原又散发着母性的伟大光辉,宛如历史的摇篮,培育出一代代的游牧民族。乌桓人、鲜卑人、契丹人、女真人、蒙古人……无不在这个摇篮里渐渐养肥,羽毛渐满,然后展翅飞向外面花花世界。

  历史学家们都承认,呼伦贝尔草原是历史上的闹市,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元太祖铁木真在进入呼伦贝尔草原之前,一直在额尔古纳河和斡难河之间的弹丸之地来回滚动,可是等他征服塔塔儿人占领了这片草原,不到七年就让蒙古各个部落,诚如他在写给丘处机的诏书中所说的“七载之中成大业,六合之内为一统”。尽管他在诏书中把这归功于“受之天佑”以及“金之政无恒”,但仍然难掩呼伦贝尔草原在战略上的重大意义。便是汉人皇帝朱元璋,也深知这块草原的地理重要性。在元顺帝丢掉大都(今北京)、抱头鼠窜到呼伦贝尔草原后,朱元璋没有穷寇莫追,愣是派遣开平王常遇春的小舅子蓝玉大将军追到捕鱼儿湖(今贝尔湖)附近,在草原中全歼元顺帝的散兵游勇……

  历史上,呼伦贝尔草原这只大摇篮培养了那么多的英雄豪士;在今天,呼伦贝尔草原是让我那寻找至爱的梦想茁壮成长,最终取得正果,还是温柔地把它扼杀在摇篮里?

  谁知道!

  也许老天知道吧!可是天若有情亦老,老天不会昭示我、帮助我。它是无情的,所以才能永远不老。我们人类有情,所以才会慢慢变老,直至死亡。

  可是我深信,人活着就有希望!

  汽车到了锡尼河,我看到很多用毡子围起来的灰白色的帐逢,这是布力亚特牧民的家。同时我注意到,同行的两位年长妇女脸上都露出欢愉之色。是啊,回家的感觉真好。在这一刻,我的心情莫名地灰暗。

  下车后,我帮两位大婶将随身物品卸到地面,其后自有她们的家人朋友前来迎接。我裹了裹军大衣,微笑着谢绝了她们邀我至家做客的好意,迎着刺骨的寒风,在青黄杂糅的草地上迈步疾行。

  没有准确的目的地,完全是信马由缰。

  我知道漫天撒网不如攻其一点,可问题是,谁能给我这个点?谁能告诉我桃花的具体方位?阿基米德曾经说过:“给我一个立足点和一根足够长的杠杆,我就可以撬动地球。”很多人把这句话捧为经典,事实是,阿基米德的老婆长得圆墩墩,像只皮球,而且性格凶悍无比,常常把阿基米德扫地出门,令其露宿街头,因此他老兄愤愤不平,发明这句话来影射自己老婆。所以说,这句话没什么可牛的,这样的话我也能说:给我一匹快马和一根足够长的缰绳,我就可以飞奔月球。

  月球,月亮也。我深爱的桃花,就是我心中的明月。唔,我是太阳——据说想做太阳的人都会疯掉,可是只要能跟桃花在一起,疯掉又如何?人非圣贤,孰能无疯——桃花是月亮,我们在一起那是天作之合,满天的繁星,全是我们膝下调皮的儿女……

  正如那首歌所唱——

  我在仰望  月亮之上

  有多少梦想在自由的飞翔

  昨天遗忘啊  风干了忧伤

  我要和你重逢在那苍茫的路上

  生命已被牵引  潮落潮涨

  有你的远方  就是天堂

  (……)

  我等待我想象  我的灵魂早已脱缰

  马蹄声起马蹄声落  看见的看不见的

  瞬间的永恒的  青草长啊大雪飘扬

  节奏响起  煽动了想象

  让摇曳的身体开始开始思想

  马头琴悠扬  马奶酒穿肠

  我的爱情奔跑在呼伦贝尔草原上

  你的善良  我不能不能抵抗

  你的纯洁  将我的心紧紧捆绑

  OH 你的笑容  让我找到了最后信仰

  美丽的月亮  你让霓虹黯淡无光

  我绝对相信,这首歌就是为我和桃花量身订做的。这世上再也没有旁人,能够比我们更适合聆听这首歌了。

  可是现在,我只能形单影只地奔走在茫茫的草原上。夕阳西下,又是一日过去。如血的残阳里,我在为选择投宿东边牧民区还是西边牧民区犹豫不决。地平线的剪影中,浮动着我孤独踟蹰的影子。

  《诗经》的《邶风》有首“静女”:“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踯蹰。”翻译成大白话就是:有位很正点的淑女,说要在城墙的角落里跟我约会,等我赶到之后,却发现被她放了鸽子,于是我就挠下满地的头皮屑,非常郁闷地来回走动。

  我现在也非常郁闷地来回走动,然而并非在什么城墙角落,而是无边无涯的草原之上。造成我跟古代这位倒霉蛋反差如此之大的原因,在于他的马子是三棒子打不出一个响屁的淑女,而我的桃花却是扎死人不偿命的辣妹,一个草食性动物,一个肉食性动物。

  想到此节,我不禁仰天长号:桃花,你丫把我害惨了!哪天逮到你后,看老子怎么收拾你吧!
如狼似虎续集(007)
就这样信马由缰,在草原上奔走了一个多星期。累了,就坐在草原上歇息片刻,抽支当地卷烟厂出品的呼伦贝尔香烟。据说该烟有一句特别狠的广告词,就叫“不抽呼伦贝尔,没人跟你亲嘴儿”。得,为了以后能跟桃花亲嘴儿,咱豁出去,抽了。

  至于饿了困了,自是找当地的牧民解决。诚如苏妮亚所言,遇到大方豪爽人家,你在享受对方待客之道后,如果言辞之间吐露出想拿钱酬谢的意思,他们会不高兴;相反,碰上精打细算的,你如果没有适当酬谢的意思,他们同样会不高兴。一样水土养百样人,这个正常,世界各地概莫例外。

  牧民有牧民的饮食习惯,我入乡随俗,自是不能横挑鼻子竖挑眼;何况,草原有些食物绝对可以跻身美食之列。最让我没齿难忘的,是他们的早餐。牧民的早餐多数是油饼和馒头,配以香味可口的奶茶,就能让你喝得大汗淋漓,五内如焚,乃至助你打通任督二脉,无意中完成小周天圆运行。早餐当中的亮点当数布力亚特包子,它用草原上特产野韭菜、羊肉和羊下水做馅,皮薄馅多,是布力亚特人款待贵客不可或缺的传统美食。一般人只要吃上两三个,就可以饱上一整天。有一次我吃了五个,步履沉重地离开牧民区,躺在无人的草地上数了半天白云,才总算让胃囊松过气来。

  当然,能够吃到布力亚特包子的机会并不多,除非遇到心情特别痛快的主人。像我这样手无寸铁东逛西荡,身穿一件不知猴年马月出厂的军大衣,且胡子拉碴神色憔悴,牧民朋友没让草原骑警把我抓走,做人已经谈得上厚道。

  在一次军大衣被两条蒙古獒咬出七八个窟窿后,我决定听从牧民朋友的建议,买了一件布力亚特袍,一双高筒靴子,一把蒙小刀。脱胎换骨后,狗们果然看我顺眼多了,最多围过来嗅几嗅,摇摇尾巴就会相继走开。

  如此东逛西荡,日子过得甚快,半个来月弹指即逝。让我沮丧的是,桃花至今仍然毫无音讯;让我着急的是,苏妮亚赞助我的一千块钱消耗过半。远虑近忧,可谓内外交困。趁着尚未下雪,我决定一边给牧民打短工,比如放羊放牛,剪羊毛挤年奶啥的,一边慢慢寻访桃花。

  经过辗转打听,我大概摸清了在草原劳动的等级行情。第一等是放骆驼,骆驼的放牧最有规律,10天看一次就能掌握它们的去向。富裕的家庭可以拥有1万余只驼骆。不过这属于特种行业,里面颇有学问,据说是世袭的,并不外传;第二等是放马,7天左右看一次,数量在1000至3000匹;第三等是放牛,数量在600至900头;第四等是放羊,数量在1800至2600只;第五等就是做杂活。

  稍作考虑,我决定替人放牛或者放羊。可惜问过数家,均以不缺劳力谢绝。

  这一日,我又从一座蒙古包里怅怅然出来,看看天色,已是黄昏时分。我脚下加快步伐,想到三里左右另外一个蒙古包里打听打听。

  落日余晖将我的影子拖得细细长长。

  正埋头赶路,听到身后传来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似乎是什么动物发出的。猛然回过头去,却是一条黑乎乎的瘦狗。看它走路踉踉跄跄,浑身剔不下几斤肉的样子,大约跟我一样,是条丧家的乏走狗。

  狗在草原中享有崇高的地位,除了两种特殊的原因,牧民一般都会把狗视同自己的性命,由它扮演守护神的角色。全世界的狼数苏联狼最大,就拿苏联狼来说吧,一般的猎狗三头就能对付一条狼,而蒙古獒两头就能搞定一条。我曾听草原的老牧民说过,两头细狗能把人从马背上掀下来,三头强壮的蒙古獒甚至可以对付一只熊瞎子……

  那么是哪两种特殊原因呢?一是胆小懦弱,根本起不到保护马牛马等作用的;一是会学狼叫的。对付这两种狗,牧民往往逐其出门,让它变成无家可归的野狗,日夜流浪在茫茫草原;或者干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直接送它归西。

  我眼前这头瘦狗,显然是被逐出家门的野狗。它是被清理门户,我是主动叛出山门,细考起来,还是我要高级一些。于是乎,我就蹲下身来,到处寻找石头,想把它砸跑。可草原哪里有石头呀,有的只是牛粪,我就四处搜寻牛粪。搜了半天,好不容易在一处草丛中发现半坨牛粪,欣喜之下,我就抄在手里,几下捏成结实的粪团。正欲奋力掷去,却蓦然发现斜阳之下,它的影子同样被拖得细长而单薄。我心中一震,仔细朝它端相,又发现它的眼神是那样的忧郁、孤愤、哀怜,甚至还有一点点儿复杂,似乎在说:喂,大哥别撵二哥,咱俩一块儿混得了。

  我心下一软,从袍里掏出些许干粮,撒在地上。看着它狼吞虎咽的样子,我心中难免凄憷,心说:小子,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你们狗类身上啊。如果你胆子够大,见了偷袭主人牛羊的恶狼敢奋不顾身扑上去的话,那么就不会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了。

  瘦狗吃完,盘踞在草地上,狗头高高昂起,目光忧郁地投向远方。它没有对我大摇尾巴,我也胸无芥蒂。施舍才需要回报,我对它,本来就并非施舍。

  我继续往前走,瘦狗亦步亦趋的跟在后面。中途经过一个水甸,我掬起清水给瘦狗洗澡。洗过之后,不由得让我眼前为之亮:这败落户通体黄毛,虽然由于营养不调而甚无光泽,但看上去整齐伶俐,极为养眼。我怜爱之意大增,摸摸它的脑袋,问道:小子,我给你取个名字,你丫男的女的?

  它两眼直勾勾地瞪着我,很一头雾水的样子。我斜眼往它胯下瞅去,并无奇峰突起,遂哈哈大笑,对它说道:原来是个娘们!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这个效果我比较满意。以后我叫你黄毛丫头,嗯,就这么着。

  从此以后,黄毛丫头就日夜追随于我,可谓形影不离。有一天途中和两位老牧民相遇,我请他们帮助鉴定一下黄毛丫头的品种。老牧民见多识广,一搭眼就心中雪亮。他们告诉我,这种狗叫蒙古细狗,生性凶猛顽强,具有速度快、体能佳、战斗力强的优点,是牧民们用来当做猎狗用的。老牧民对我平空获得此犬非常艳羡,因为蒙古细狗现在越来越少,已经成为稀少品种了。(据《元都丞志》等史料记载,成吉思汗当年铁蹄横扫欧亚,曾携带蒙古细狗协助作战,可见此狗战斗力之强)

  说来很是惭愧,有句话叫不看僧面看佛面,放到我的身上,居然变成不看人面看狗面。有一家男主人名叫巴塞尔的牧民,由于男主人要出远门办事,需要十天半月的时间,因此家里的2000余只绵羊需要找人代为放牧。恰好那天我送货上门,问他们需不需要人手帮忙。巴塞尔打量着我,满面狐疑,犹豫半天,似乎就要拒绝。就在这时,黄毛丫头一溜烟奔进蒙古包,伸出舌头一个劲儿地舔我脚后跟。巴塞尔眼里放出光芒,得知我就是狗主人时,立即拍板同意要我。

  男主人走后,这户人家就只剩下女主人和两个女儿。女主人的名字很是拗口,我如今已忘得干净;那两个女儿一个十二三岁,一个*岁,在盟里的初中和小学念书。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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