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互相暖暖脚,就是最大福气了,我飘洋过海也值了。我们这样子过了半年,挺好的,我很满意。可是,他好像要讨我的欢心,也好像要把这些年的遗憾弥补回来,就是不听我的反对,硬是上药店买那药丸吃了。唉,他这驴子脾气,多少年了,到死还是没改掉……
黄老太说着就抹开眼泪,不过她显然很有克制力,只是在无声地啜泣。
看看时间,已经不早了,采访的内容也大致完成,现在所缺就是图片了。想到这一节,我试探性地问黄老太可不可以对遗体进行拍照。我本以为这将是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没想到黄老太一口答应了,起身领着我们去卧室。
那老头一动不动的躺大柔软的床上,只是表情已经异常的僵硬了。我虽然有点不大自在,但还算镇定;桃花却有点紧张地抓住我的手,我能感到她手心里汗水。
我用力握了握桃花的手,意示安慰,然后松开了去包里取出数码相机,对着床上老头准备拍摄。
出人意料的是,黄老太走到床头,搬起老头的身子,将那张闭着眼色如淡金的脸贴近自己的胸前。
桃花轻噫一声,躲到我的背后,抓着我的衣服不肯放手。我勉强笑了一下,感觉表情肌有点不大灵活了。
黄老太对我说:要拍就把我一起拍进去!我要告诉世人,我们相爱着,从小到死都相爱着!
我被感动了,迅速拍下这组感人的画面。
第二天,我采访报道的文章见报了,名字叫就《老人吃伟哥,到底是为了纵欲还是为了爱情》。在68名复试者当中,第三阶段的实地采访能够通过就不错了,而能够被报纸采用更是凤毛麟角。因此,我的复试理所当然PASS了,从那天下午我打车赶到新闻大厦看到刘老师那满意的眼神我就心知肚明了。
我这人一向很饮水思源,这次采访能够如此顺利,完全要归功于我们伟大的桃花同志。那天黄昏,在夕阳中满载而归的我充满深情地对桃花说:喂,这次还真多亏你帮忙,这么着吧,我先去报社交差,晚上请你吃饭。
桃花得意洋洋地说:那句话怎么说的,老将出马,一个顶俩,小子,你还嫩着呢,以后多跟我学着点儿吧。
看着她被晚霞抹得红扑扑的脸颊,我心里说:靠,你才嫩呢,小心老衲哪一天老牛吃嫩草。
不过,好不容易产生的这点诗情画意,很快就在晚饭的餐桌上被破坏得一干二净了。
在昏黄的灯光,我们要了一桌菜,两个也不用客套,各自挽起袖子,正要大干一场,桃花的手机却响了起来。
接完电话,她的神色很是凝重,甚至有些着急,反正她一把抓起椅子上的坤包说:老灭,你自己吃吧,我得先走了。
我吃惊地问:走?往哪走?
桃花着急地说:刚接到周峰同事的电话,说他在一次抓捕行动中受伤了,现在正在医院躺着呢。上次周峰跟我说他们大队瞄上了海南那边过来的几个通缉犯,我就担心要出什么事儿……不跟你说了,拜拜!
我手里的筷子停顿在半空中。望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我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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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爱情如狼似虎(52)
桃花后来告诉我,周峰和他一名战友在海淀五棵松地铁口堵住两名通缉犯,扑倒了一个,另一个十分强壮,挥着刀乱捅,杀开一条血路逃掉了。周峰当时未觉异常,还拎起那名双手被铐躺在地上的嫌疑人,将他押上了警车。车子开了一段路后,周峰才感觉腹部痒得难受,伸手一摸,全是血。到了医院,医生说,如果刀子再往里扎进5毫米就会把肠子都割断了。
那一夜,桃花彻夜未归,在医院陪护周峰;我在餐厅一个人狂吃滥喝,然后一个人摇摇晃晃的回家,然后一个人马不停蹄的往卫生间里跑——吐得肠子都快断了。
望着壁镜里两眼迷离、嘴角沾着秽物的醉汉,我莫名的憎恶自己,也憎恨桃花。我顺手扯下铝杆上晾着的桃花的毛巾,狠狠地擦了擦嘴巴。本来还想学学电影里的镜头,一拳砸到镜子上的,后来仔细瞧瞧紧紧攥起的拳头,还是算了,电影里他妈的都是道具啊,而我要是这一拳下去,拳头上还不沾满玻璃渣子?再说了,电影里演员发飚那是演给观众看的,我他妈演给谁看啊?正这么想着,洗衣机上有一只蟑螂在探头探脑,我不由得老羞成怒,一拳砸了下去,当场把它砸得死无全尸。
那个晚上我整整抽了一包烟,到凌晨两三点的时候,才迷迷糊糊的合上眼。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
身穿洁白婚纱的桃花拾级而上,一只手紧紧的和周峰牵在一起,他们正向教堂缓缓走进,四周回响着瓦格纳的《婚礼进行曲》。就在他们即将进入教堂大门时,满头大汗的我从斜刺里跑出来,嘴里大声地呐喊着什么。桃花停住身子,缓缓回头,一双大大的桃花眼凝视着我,里面似乎含着某种凄怨。我张开双臂,就要向桃花奔近,可是周峰突然从怀里掏出手枪,对准我“叭叭叭”的连开三枪。我捂着胸口,眼睁睁地看着鲜血汩汩的流了出来。这时,庄严肃穆《婚礼进行曲》越来越响,似乎要响彻云霄了……
我出了一身冷汗,惊醒过来。床头柜上的手机正响得凄厉,铃声正是《婚礼进行曲》,奶奶的熊,看来以后要换一首铃声了。
接起一听,却是桃花打来的:喂,老灭,我在医院呢,你今天没啥事吧,过来吗?
我没好气地说:我过去干嘛?学习领悟你们卿卿我我的恋爱精神?你丫别逗了,情侣在病房相依相偎的场面已经被韩剧演烂了,不新鲜!
桃花沉默片刻,我估计她肯定在咬牙切齿了,没想她很快就笑嘻嘻的说:这家医院设备挺齐全,还有精神科呢,你不过来瞅瞅?
我怒发冲冠地说:有——病——!
啪地关掉电话,我兀自气得浑身直哆嗦。丫挺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而且这是往人家伤口上撒盐的行为啊!我他妈要是能飞就好了,那样我立马飞到她身边,左右开弓抽她一百多个耳光,让她明白浪费食盐的后果。
不必讳言,桃花彻夜陪护她男友的行为对我产生了严重的影响。那天上午,我就像一条被腰斩了的蚯蚓,很挣扎,很痛苦。恩,确实有被撕成两半的感觉,一半扔在家里,另一半粘在桃花的脚下,供她高跟鞋不停地踩踏。
更不必讳言的是,其实我们的人生,很多时候都跟被从中切断的蚯蚓似的。在梦想被逐个击破的时候,在身心受到现实摧残的时候,我们需要蚯蚓那样的有丝分裂,萌发大量的再生芽,从而努力获得一个完整的自我。我佩服的,不是营养土里茁壮的盆景,而是那些从伤口上开出的鲜花。
那天上午我刚去杂志社办理完辞职手续,怀里揣着一个装着薪水的信封,还没走进电梯,就接到杨晓的一个电话。从她那亢奋得有点语无伦次的话中,我知道她的复试也顺利通过了。我有些敷衍地说祝贺了几句,不过在心里头,也隐隐有点兴奋:我和她毕竟也算是熟人了,能一起到报社上班,绝不会是件坏事。有句话说了,在两个魔鬼当中,宁愿选择相对熟悉的那一个。
何况,杨晓虽然长得没有桃花耐看,但身材确实也挺魔鬼的,至少不招人烦。因此,在杨晓最后建议晚上一起吃饭时,我没有过多犹豫就答应了。
我摸了摸那个信封,决定晚上连老梁和祝飞一块儿给解决了。老梁这孙子前两天知道我通过复试后,早就打电话嚷着让我出血。辣块妈妈,不就是到一家有点影响的报社上班吗,搞得我像去白宫上班一样。
谁知电话打过去,老梁半天才接起来,而且语气迟缓,似乎心事重重的样子。我以为孙子可能得病了,就简单扼要说了两句,让他晚上和阿飞一齐儿到黄庄这边来。
老梁牙疼似的说:算了算了,改天吧,这两天厂里事儿多,我们都走不开。
我嫌他三八,就让叫阿飞接电话,老梁沉默半天说:他刚才喝多了,正蒙头大睡呢,你丫甭废话了,好好干吧,我们改天过来。
说着就挂了电话。我看看时间,还不到中午十二点,阿飞怎么就喝多了呢?阿飞,工厂,海南……我突然想起前天桃花离开餐厅时说的话,好像有“海南过来的几名通缉犯”,这事儿不会跟阿飞扯上干系吧?书包 网 … 手机访问 m。 想看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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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爱情如狼似虎(53)
想到这儿,我有点心思不宁。我的脑子里突然出现数年前看过的阿飞的母亲,她瘫痪在床,脸色灰暗,大小便都不能自理;但她看向阿飞的眼神,却是那样明亮,因为里面闪烁着母性慈祥的光辉!
我一边往家赶,一边在心里默祝阿飞千万不要有什么事儿。我害怕哪一天我报道了外地流窜犯在京落网的新闻,而那流窜犯竟是我当年的同学……
是的,我只能在心里默祝,如果阿飞真是负案在逃,那我也没办法。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自己屙下的屎只有自己来咽。
回到家里,为了排遣心中莫名的不安,我躺在床上看了半天新买的《新闻采访与写作》。
中途倦了到阳台上推窗远眺,那密密麻麻的摩天大厦看上去不动声色,但我知道,那里面有数不清的男男女女在忙碌着,为了生活,为了梦想。再看看浮在天际的几朵白云,我仿佛听到了《喜剧之王》开头的尖叫:努力——!加油——!而我那本《新闻采访问与写作》似乎也变成了《演员的自我修养》。是的,从生到死,也许每个人都是演员,但我们可以努力不让自己永远做一个“死跑龙套”的……
残阳如血,涂在房间的地板上,一天又要过去了。我洗了个澡,换上那套咖啡色的西服。系上领带,本来想顺便擦一下皮鞋的,但想了想,这大晚上的谁会关注你脚上啊,因此也就罢了。
刚出了小区大门,在拐角处碰到了脸色有点憔悴的桃花。乖乖龙的冬,真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啊。
我心里有气,本想一声不吭的跟她擦肩而过的,可是她却过来揪住我的袖子,很夸张地说:哟,真是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啊,请问帅哥这是跟谁去约会啊?恩,还挺man的,见了故人也装作不认识了!
我故意拉了拉领带,不无矜持地说:杨晓非要请我吃顿便饭,没办法,盛情难却啊。
桃花很不屑地撇嘴:别装了,就你这死样,美女就是眼瞎了也不会请你吃饭。喂,今天在杂志社滚蛋结款了吧?有钱了就烧得慌,我还不知道你这臭狗屎!
我冷冷地说:我尊重你的生活作风,也希望你能尊重我一下。
说完我拔脚就走,出了巷口,偷偷回头一看,桃花还站在那儿,耷拉着头,手里的包也耷拉到地上了。
我狠狠心,义无返顾地朝我和杨晓约开的餐厅赶去。
赶到那里,杨晓已经坐在椅子上,笑眯眯地说:你迟到了,这可不是个好习惯。
我讪讪地笑了笑,没说话。
我们两个点了七八个菜,要了啤酒和饮料。杨晓看上去挺腼腆的一个姑娘,没想到说起话来也很伶牙利齿,加上声音柔和纯正,简直可以当成下酒菜了。我就一边喝酒,一边听她说话。
这样也挺好的,因为我心里其实有点乱。
不过杨晓很快就察觉到我的沉默了,就在我抓起瓶子又要往杯里倒酒的当儿,她伸手拦住了,有点撒娇地说:怎么只有我一个人说个不停,你不要光顾着喝酒呀。
我只好放下酒瓶,正要琢磨着如何陪她聊天,手机却响了起来。一看来电显示,知道是桃花的,就起身走开几步,这才按下接听键。
我刚“喂”了一声,那端就传来桃花带着哭腔的声音:喂,老灭,快回来啊,我切菜切到手指了,血哗哗流个不停,呜呜,你帮你买瓶云南白药回来,还有创可贴,呜呜……
我慌忙安慰她:你找个布条把伤处箍紧,先把血止住了,我……马上回来!
(第一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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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爱情如狼似虎(54)
当我苦着脸跟杨晓说有急事得赶回去时,杨晓脸上的失望一闪而过,很快就善解人意的点点头,还叫我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尽管言传一声。
说实话,杨晓越这样我心里越过意不去,她如果拉下脸来,或者发牢骚抱怨,我反而会觉得轻松,因为我们认识时间毕竟还不长,彼此——至少对我来说,还仅仅停留在好感的层面上。
走在路上,我脑子里还盘旋着杨晓那短暂的失望之色,心里似乎有点沉甸甸。
杨晓是个好孩子,从她那天在公车上为我买票的那瞬间起,我就这么认为。虽说后来在考场上她伙同我作弊,但在替我买票的时候,她仅仅知道我是同样前去初试的考生,不可能预料到在考场上我会坐在她的后面,因此,她帮我买票并非是预谋式的趁火打劫,而纯粹是一种雪中送炭的人道主义精神。
此外,我一直认为在饭桌上中途抽身离去是件不礼貌的行为。有一类孙子,总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日理万机的样子,在饭局上姗姗来迟,象征性地挟几口菜,抿两口酒,然后推说自己有事得先走了。我把这种行为定义为装逼,并深恶痛绝,我认为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坚守岗位。像我,如果有饭局,我总是迈着欢快的步伐第一个到场,拖着臃肿的步伐最后一个离去——没办法,小时候家里穷,老爸老妈天天教育我要爱惜粮食。
那天我把杨晓撂在饭桌上,确实有些一反常态,但是没办法,桃花受伤了,后果很严重,我必须得赶回去。
我到药店买了云南白药和创可贴,怀着激动的心情打车往家赶。在朗朗乾坤的太平盛世里,英雄救美的概率毕竟太低了,今天好不容易逮着一个,说实在的,那激动汩汩的往外冒,摁都摁不住。
我在车上不停地闭着眼睛幻想:桃花按着流血的手指蹲在地上一脸彷徨,眼神凄伤无助,看到我回来就一个鱼跃扎进我怀里,哇哇大哭,就像以前水深水热的老百姓看到亲人解放军一样……
下了车,我健步如飞的往小区里跑。真是好事多磨,我租的那个单元有人在搬家,货梯客梯都被占用了,老半天下不来。王八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