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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十二子第六
[题解]
本篇主要列举了六种学说、十二个代表人物,逐一进行了评论和批判;同时也兼及其他一些学说与人物,表白了作者的观点。它实是一篇全面总结春秋战国时代各家学说的文章,在中国思想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
[原文]
6.1 假今之世(1),饰邪说,文奸言,以枭乱天下(2),矞宇嵬琐(3),使天下混然不知是非治乱之所存者有人矣。
[注释]
(1)假:如。假今之世:如今之世,指战国时代。(2)枭:通“挠”,扰。(3)矞(ju6 决):同“谲”,欺诈。宇:通“谲”(x&虚),夸大。嵬(gu9 归):通“傀”(gu9 归),怪诞,怪异。琐:委琐,鄙陋庸俗。
[译文]
如今这个时代,以粉饰邪恶的说法,美化奸诈的言论来搞乱天下,用那些诡诈、夸大、怪异、委琐的言论,使天下人混混沌沌地不知道是非标准、治乱原因的,已有这样的人了。
[原文]
6.2 纵情性,安恣睢,禽兽行,不足以合文通治(1);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它嚣、魏牟也(2)。
[注释]
(1)文:见 1.8 注(8)。(2)它嚣:人名,生平无考。魏牟:即战国时魏国的公子牟,《汉书·艺文志》将他归入道家,著录有《公子牟》四篇。
[译文]
纵情任性,习惯于恣肆放荡,行为像禽兽一样,谈不上和礼义合拍、和正确的政治原则相贯通;但是他们立论时却有根有据,他们解说论点时又有条有理,足以欺骗蒙蔽愚昧的民众。它嚣、魏牟就是这种人。
[原文]
6.3 忍情性,綦谿利跂(1),苟以分异人为高(2),不足以合大众、明大分(3) ;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陈仲、史䲡也(4)。
[注释]
(1)綦(q0 其):《穀梁传·昭公二十年》:“两足不能相过,齐谓之綦。”即一只腿瘸了而踮着走路。谿:通“蹊”,小路。綦谿:指在人生的道路上节制自己而只在小路上行走。利:通“离”,跂(q!企):通“企”,踮起脚跟。利跂:指背离世俗而独行。参见 6.14 注(3)。(2)苟:苟且,不正当,指不合礼义。分异人:即“分于人、异于人”,与别人区别、与别人不同。(3)大分:见 1.8 注(7),这里指忠孝的大义(杨倞说)。(4)陈仲。史䲡:见 3.14 注(4)。
[译文]
抑制本性人情,偏离大道,离世独行,不循礼法,以与众不同为高尚,不能和广大民众打成一片,不能彰明忠孝的大义;但是他们立论时却有根有据,他们解说论点时又有条有理,足以欺骗蒙蔽愚昧的民众。陈仲、史䲡就是这种人。
[原文]
6.4 不知壹天下、建国家之权称(1),上功用(2),大俭约而僈差等(3),曾不足以容辨异、县君臣;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
墨翟、宋钘也(4)。
[注释]
(1)权:秤锤。称(ch8ng 秤):同“秤”。权称:等于说“权衡”,即秤,喻指法度。(2)上:同“尚”。(3)大:重。僈:轻慢。(4)墨翟(d0 敌):战国初鲁国人,一说宋国人,墨家学派的创始人,主张“节用”、“节葬”,反对礼乐,主张兼爱、平等。宋钘(ji1 n 坚):他书又称宋■、宋荣子,战国时宋国人,主张“禁攻”,认为人的本性是少欲的。
[译文]
不懂得统一天下、建立国家的法度,崇尚功利实用,重视节俭而轻慢等级差别,甚至不容许人与人间有分别和差异的存在、也不让君臣间有上下的悬殊;但是他们立论时却有根有据,他们解说论点时又有条有理,足够用来欺骗蒙蔽愚昧的民众。墨翟、宋钘就是这种人。
[原文]
6.5 尚法而无法,下修而好作,上则取听于上,下则取从于俗,终日言成文典,及紃察之(1),则倜然无所归宿(2),不可以经国定分;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慎到、田骈也(3)。
[注释]
(1)紃(x*n 循):通“循”、“巡”。紃察:来回考察。(2)倜(t@惕)然:远离的样子,此形容迂阔而远离实际。参见 12.12 注(6)。(3)慎到:见 2.6 注(3)。田骈(pi2n 胼):战国时齐国人,与慎到同一学派。
[译文]
推崇法治但又没有个法度,卑视贤能的人而喜欢另搞一套,上则听从君主,下则依从世俗,整天谈论制定礼义法典,但反复考察这些典制,就会发现它们迂远得没有一个最终的着落点,不可以用来治理国家、确定名分;但是他们立论时却有根有据,他们解说论点时又有条有理,足够用来欺骗蒙蔽愚昧的民众。慎到、田骈就是这种人。
[原文]
6.6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1),甚察而不惠(2),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3)。
[注释]
(1)琦:通“奇”。(2)惠:恩惠,好处。(3)惠施、邓析:见 3.1 注(8)。
[译文]
不效法古代圣明的帝王,不赞成礼义,而喜欢钻研奇谈怪论,玩弄奇异的词语,非常明察但毫无用处,雄辩动听但不切实际,做了很多事但功效却很少,不可以作为治国的纲领;但是他们立论时却有根有据,他们解说论点时又有条有理,足够用来欺骗蒙蔽愚昧的民众。惠施、邓析就是这种人。
[原文]
6.7 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然而犹材剧志大(1),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2) ,谓之“五行”(3),甚僻违而无类(4),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案饰其辞而祗敬之曰(5):“此真先君子之言也。”子思唱之(6),孟轲和之(7),世俗之沟犹瞀儒嚾嚾然不知其所非也(8),遂受而传之,以为仲尼、子游为兹厚于后世(9)。是则子思、孟轲之罪也。
[注释]
(1)然而犹:《集解》作“犹然而”,据宋浙本改。材:通“才”。剧:繁多。(2)案:通“按”。(3)五行:即五常,指仁、义、礼、智、信。(4)僻违:见 2.6 注(6)。类:见 5.18 注(1)(5)案:语助词。祗(zh9 知):恭敬。(6)子思:战国时鲁国人,姓孔,名伋,孔子的孙子,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唱:同“倡”。(7)孟轲:战国中期邹国人,字子舆,是子思的学生(一说是子思学生的学生),他是孔子之后最有影响的儒家代表人物,过去一直被尊为“亚圣”。(8)沟(k^u 寇)瞀(m4o 冒):通“怐愗”(k^um4o 寇冒),愚昧。犹:语助词。嚾嚾(hu1n 欢)然:喧嚣的样子。(9)仲尼:见 5.4 注(4)。子游:见 6.18 注(7)。荀子在本篇结束时批判了他,所以这里说“子游”明显有矛盾。本书“仲尼”常与“子弓”连言,这“子游”当是“子弓”之误。此处译文参下文改为“子弓”。子弓:见 5.4 注(5)。
[译文]
大致上效法古代圣明的帝王而不知道他们的要领,然而还是自以为才气横溢、志向远大、见闻丰富广博。根据往古旧说来创建新说,把它称为“五行”,非常乖僻背理而不合礼法,幽深隐微而难以讲说,晦涩缠结而无从解释,却还粉饰他们的言论而郑重其事地说:“这真正是先师孔子的言论啊。”子思倡导,孟轲附和,社会上那些愚昧无知的儒生七嘴八舌地不知道他们的错误,于是就接受了这种学说而传授它,以为是孔子、子弓立此学说来嘉惠于后代。这就是子思、孟轲的罪过了。
[原文]
6.8 若夫总方略,齐言行,壹统类,而群天下之英杰,而告之以大道(1),教之以至顺(2);奥窔之间(3),簟席之上(4),敛然圣王之文章具焉,佛然平世之俗起焉(5);则六说者不能入也,十二子者不能亲也;无置锥之地,而王公不能与之争名;在一大夫之位,则一君不能独畜(6),一国不能独容,成名况乎诸侯(7),莫不愿以为臣。是圣人之不得势者也,仲尼、子弓是也。
[注释]
(1)道:《集解》作“古”,据《韩诗外传》卷四第二十二章改。(2)顺:理(见《说文》)。(3)奥:屋子里的西南角。窔(y4o 要):屋子里的东南角。(4)簟(di4n 殿):竹席。(5)佛(b¥勃):通“勃”。平世:政治清明的时代。(6)畜:养,任用。君主任用臣子,便用俸禄来养活臣子,所以“畜”即指任用人。一君不能独畜:这种圣人应该是天子的辅佐,所以说“一君不能独畜”。(7)成:通“盛”。况:比。
[译文]
至于总括治国的方针策略,端正自己的言论行动,统一治国的纲纪法度,从而汇聚天下的英雄豪杰,把根本的原则告诉给他们,拿最正确的道理教导他们;在室堂之内、竹席之上,那圣明帝王的礼义制度集中地具备于此,那太平时代的风俗蓬勃地兴起于此。上述六种学说是不能侵入这讲堂的,那十二个人是不能接近这讲席的。他们虽然没有立锥之地,但天子诸侯不能与之竞争名望;他们虽然只是处在一个大夫的职位上,但不是一个诸侯国的国君所能单独任用,不是一个诸侯国所能单独容纳,他们的盛名比同于诸侯,各国诸侯无不愿意让他们来当自己的臣子。这是圣人中没有得到权势的人啊,孔子、子弓就是这种人。
[原文]
6.9 一天下,财万物(1),长养人民,兼利天下;通达之属,莫不从服,六说者立息,十二子者迁化。则圣人之得势者,舜、禹是也。
[注释]
(1)财:通“裁”,控制,安排。
[译文]
统一天下,管理万物,养育人民,使天下人都得到好处;凡能到达的地方,没有人不服从,上述六种学说立刻消声匿迹,十二个人也弃邪从正。这是圣人中得到了权势的人啊,舜、禹就是这种人。
[原文]
6.10 今夫仁人也,将何务哉?上则法舜、禹之制,下则法仲尼、子弓之义,以务息十二子之说。如是,则天下之害除,仁人之事毕,圣王之迹著矣。
[译文]
当今讲究仁德的人该致力于什么呢?上应师法舜、禹的政治制度,下应师法仲尼、子弓的道义,以求消除上述十二个人的学说。像这样,那么天下的祸害除去了,仁人的任务就完成了,圣明帝王的事迹也就彰明了。
[原文]
6.11 信信,信也;疑疑,亦信也。贵贤,仁也;贱不肖,亦仁也。言而当,知也;默而当,亦知也。故知默犹知言也。故多言而类(1),圣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少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故劳力而不当民务,谓之奸事;劳知而不律先王,谓之奸心;辩说譬谕齐给便利而不顺礼义(2),谓之奸说。此三奸者,圣王之所禁也。知而险,贼而神,为诈而巧(3),言无用而辩,辩不惠而察,治之大殃也。行辟而坚(4),饰非而好,玩奸而泽,言辩而逆,古之大禁也。知而无法,勇而无惮,察辩而操僻(5),淫大而用之(6),好奸而与众,利足而迷,负石而坠,是天下之所弃也。
[注释]
(1)故:犹“夫”,发语词。类:见 6.7 注(4)。(2)齐给便利:见 2.4 注(3)。(3)为:通“伪”,诡诈。(4)辟:通“僻”,邪僻,邪恶。(5)操僻:指 6.6 所说的“治怪说,玩琦辞”。(6)淫:过分、放荡。大(t4i太):同“太”、“泰”、“汏”、“汰”,过分,骄奢。之:指代自己。
[译文]
相信可信的东西,是确信;怀疑可疑的东西,也是确信。尊重贤能的人,是仁爱;卑视不贤的人,也是仁爱。说得恰当,是明智;沉默得恰当,也是明智。所以懂得在什么场合下沉默不言等于懂得如何来说话。话说得多而合乎法度,便是圣人;话说得少而合乎法度,就是君子;说多说少都不合法度而放纵沉醉在其中,即使能言善辩,也是个小人。用尽力气而不合于民众的需求,就叫做奸邪的政务;费尽心思而不以古代圣王的法度为准则,就叫做奸邪的心机;辩说比喻起来迅速敏捷而不遵循礼义,就叫做奸邪的辩说。这三种奸邪的东西,是圣明的帝王所禁止的。生性聪明而险恶,手段狠毒而高明,行为诡诈而巧妙,言论不切实际而雄辩动听,辩说毫无用处而明察入微,这些是政治方面的大祸害。为非作歹而又很坚决,文过饰非而似很完美,玩弄奸计而似有恩泽,能言善辩而违反常理,这些是古代特别加以禁止的。聪明而不守法度,勇敢而肆无忌惮,明察善辩而所持论点怪僻不经,荒淫骄奢而刚愎自用,喜欢搞阴谋诡计而同党众多,这就像善于奔走而误入迷途、背着石头而失足掉下,这些都是天下人所抛弃的啊。
[原文]
6.12 兼服天下之心:高上尊贵不以骄人,聪明圣知不以穷人,齐给速通不争先人,刚毅勇敢不以伤人。不知则问,不能则学;虽能必让,然后为德。遇君则修臣下之义,遇乡则修长幼之义,遇长则修子弟之义,遇友则修礼节辞让之义,遇贱而少者则修告导宽容之义。无不爱也,无不敬也,无与人争也,恢然如天地之苞万物(1)。如是,则贤者贵之,不肖者亲之。如是而不服
者,则可谓訞怪狡猾之人矣(2),虽则子弟之中,刑及之而宜。《诗》云(3):“匪上帝不时,殷不用旧(4)。虽无老成人(5),尚有典刑。曾是莫听,大命以倾(6)。”此之谓也。
[注释]
(1)恢然:广大的样子。苞:同“包”。(2)訞:通“妖”,怪异邪恶。(3)引诗见《诗·大雅·荡》。(4)殷:商,此指商纣王。(5)老成人:经历多、做事稳重之臣,像伊尹(商汤的相)之类。(6)大命:指国家的命运,政权。倾:倾覆。
[译文]
使天下人对自己心悦诚服的办法是:高高在上、职位尊贵,但不因此而傲视别人;聪明睿智、通达事理,但不因此而使人难堪;才思敏捷、迅速领悟,但不在别人面前抢先逞能;刚强坚毅、勇敢大胆,但不因此而伤害别人。不懂就请教,不会就学习;即使能干也一定谦让,这样才算有道德。面对君主就奉行做臣子的道义,面对乡亲就讲求长幼之间的道德标准,面对父母兄长就遵行子弟的规矩,面对朋友就讲求礼节谦让的行为规范,面对地位卑贱而年纪又小的人就实行教导宽容的原则。无所不爱,无所不敬,从不与人争执,心胸宽广得就像天地包容万物那样。像这样的话,那么贤能的人就会尊重你,不贤的人也会亲近你。像这样如果还不对你心悦诚服的,那就可以称之为怪异奸滑的人了,即使他在你的子弟之中,刑罚加到他身上也是应该的。《诗》云:“并非上帝不善良,是纣王不用旧典章。虽然没有老成之臣,还有法典可依循。竟连这个也不听,王朝因此而断送。”说的就是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