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 … 手机访问 m。¤╭⌒╮ ╭⌒╮欢迎光临
╱◥██◣ ╭╭ ⌒
︱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 ……… ¤╭⌒╮ ╭⌒╮欢迎光临
╱◥██◣ ╭╭ ⌒
︱田︱田田| ╰……
╬╬╬╬╬╬╬╬╬╬╬╬╬╬╬版 权 归 原 作 者
。。 【靳惜何夕】整理
附:【】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章鱼不哭》作者:笑言兼
文案
“唇与杯与的距离虽短,期间却有种种失败。”
——古希腊神话
——
七年前被青梅竹马背叛。
七年前遇到他,爱上他。
五年前离开他,因为他要结婚了。
三年前看见他在电视上意气风发。
一年前听说他离婚,有个三岁的儿子。
现在,重遇他。我已经二十九岁了。
我已经记不起第一失望是什么时候了。但我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的眼睛那么亮,身材挺拔,站在漂亮的蓝天底下,就是一幅最美好的风景。
我在他身上花了两年的时光,付出了最最真诚的心,做过一辈子都被笑的傻事,最后只能仓皇而逃。
但不怪他。他至始至终都没有说过爱我,连喜欢都没有。
是我自己作贱自己。
——
“申申,我去海边玩儿的时候,遇到一群渔民,他们告诉了我捕捉章鱼的方法,很有意思。章鱼是身体极为柔软的一种动物,可以轻易将自己塞到任何角落来逃避敌人的袭击。所以无论是天敌还是渔民,都很难捕捉到它。”
“但想要捕捉到它们,其实也很简单。”
“章鱼喜欢东躲西藏,又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于是渔民就在玻璃瓶瓶口套一个绳子,把玻璃瓶扔到海中,章鱼见到这种亮晶晶的东西,就争先恐后地钻到瓶中,被轻易的抓到了。他们永远败在了自己的天赋上。”
“申申,你就是一只章鱼。”
………
那什么,本文不是很虐的,HE。
作者很有节操不会坑的,但是学生党总是有些无奈,更得慢什么的。
总之蠢笨的大新人一个,请指点!(其实是想要点留言而已。。。。。。
还有作者强迫症修错字修细节可忽略哒←_←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怅然若失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齐冀,申习哲 ┃ 配角:景宣,路畅,林诗然 ┃ 其它:现实的大叔受 第1章 重逢
01重逢
我站在远志幼儿园门口,等着朋友的女儿晨晨。
刚从B市回来,就受托来接孩子。幼儿园的大门用很鲜艳的颜色装饰着,明亮的太阳,蓝蓝的天空,翠翠的草地。我老板家那口子,带着他家小帅来过一次,给这样的颜色起了个名字,这种过于美好脆弱的颜色,就叫做“宝宝色”,我当时就觉得真是形象,不愧是画家的儿子。
我站在幼儿园门口,脸上带着一贯的温和笑容,偶尔对交上视线的,其他等待的家长点点头,不过没得到回应,这很正常。这是市里综合水平排名第一的幼儿园,想进去上学可不只是钱的问题。我看着自己的衣着估量了一下,在那些有权有势的家庭眼里,我大概算个司机。
五点一过,小朋友们像乳燕一样飞了出来,我要接的那一只大概会慢一点,因为她有让人头疼不已的轻微自闭,无法像正常小孩有“乳燕”一样的活泼。
我又站了那么个十几分钟,就觉得这时间实在久了一点。但是想进这地方,只比监狱那么容易一些,于是我只好维持着笑容,准备五分钟后晨晨再不出现就给她妈妈打电话。
结果五分钟我等到了我想见到的小孩,也等到了我这辈子再也不想见到的人。
我没想到他会在这里出现。
齐冀穿着休闲的洁白衬衣,配着黑色牛仔裤,装束竟然和我差不多,同样平静地走向幼儿园的大门。他的表情这样温和,他的儿子应该见过很多次吧,而我却是第一次见到。
我知道我既然回到C市,就可能再遇到他,但没想到这么快。而我以为我再次看到这个男人,心中一定会涌出许许多多的感慨,但是实际上此刻脑袋一片空白。
心却猛地皱缩起来。
我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以他现在的方向,大概,哦不,是一定回和我碰上——晨晨居然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而那个孩子的脸蛋,明显有有几分他的样子。
我微微晃了晃头。
大概真的是孽缘吧。
我仍然挂着一如既往的微笑,快步走过去,希望能在和那个男人碰面之前离开——虽然不太可能,但我不是为了自己,我看到是他没什么关系,但他肯定是不想见到我的,要是真的发生点儿什么争执,太难以控制。
五年前我就深知这一点。
——
“泽泽。”我一走近,晨晨就看见了我,她叫我了一声。
我挑了挑眉。小孩子还不太能分得清平翘舌音,“zhe”被她说成了“ze”。自从她妈妈开玩笑似的喊我“哲哲”,她也跟着喊,连“叔叔”都省了,怎么改都改不过来。
不过我也由着她。小孩子总是有一个自己的世界的,我爸是小学老师,又是班主任,一辈子都在跟毛孩子打交道,搞得我一直都很会和小孩子打交道。
但我也有些苦恼,因为晨晨不是普通孩子,而后来我也发生一些事情,使我渐渐不懂怎么应付那种沉默。
我在晨晨面前蹲下来,摸摸她的脑袋,笑着说:“晨晨今天过得高兴吗?”
她看着我,没说话,眼睛亮得像一颗宝石,却好像太过透明。她仍然和小男孩手握手。
我只好又摸了摸她的头,一边打算把她抱起来。我笑得更加温和,“我们回家还不好?”
然而她除了一开始叫的那声外就没再说话,倒是牵着她的小男孩开了口,他扭头对着她:“谢晨,我要回家了,我看见我爸爸了。”
说着,松开了晨晨的手。说来也怪,晨晨像是听到了咒语,也乖巧地朝我伸手让我抱。我还没感叹这就是友谊的力量啊,就感觉背后有人走过来。
我缓缓站了起来,转过身。
他也正,打量我。
这一幕,要是放在文艺小说里,绝对叫作“千回百转”,那是要用大段大段的环境描写心理描写才撑得起场面的。
可这是现实。不知道为什么,我反而镇定下来。我不太敢看他的脸,于是只有直视他普通年轻人相差无几的装束,这一看我就更觉得惊讶了——他和原来印象中的差别实在太大了,搞得我发愣也发得得非常不合时宜,盯着他的上身像泛起了花痴。
我只是突然想起很多以前的事情来。
我想起当年遇到他,他才是大二的样子,但已经能把西装穿得很有味道,而我只有体恤牛仔裤。我原来有一个喜欢了几年的青梅竹马,也是和我一样的装束。
所以我当初第一眼就被他吸引,也不是没有理由的,佛靠金装人靠衣装,他那个时候,太好看了。
但是现在转变这么大……呃,不会是他情人嫌他太成熟吧?
……我为我的阿Q精神点了个赞。
“你在想什么?”
我立马惊得抬起头,看到他微皱的眉头。
“没有。”
这么多年,我还是对他的某个表情会有反射性地动作,我原来非常怕他不高兴,因为我喜欢他。现在也怕,原因却单纯了许多。
“……没什么。”我边捏了捏裤边说道。但是我刚才的反应大概有些过激,让他的眉头又皱得深了一点,我连忙让自己笑了起来,尽量用生疏有礼的表情,还选择了一个他应该会喜欢的称呼,“齐先生,好久不见。”
我话音刚落,却发现他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一言不发,一股股熟悉的寒气散开,让人感觉仿佛从脊梁骨刺下来,冷得我忍不住想紧紧缩起脖子。
这下我真有些不知所措了。但最终却是他稍稍点了点头,说:“确实好久不见。”
他也不过站在那里,脸上没有任何表情,但我还是一秒钟都不想待下去了,“那个。”我连忙说,“孩子怕饿,我先带孩子回家了。”
他没有停顿,“好走。”
我胡乱地点头,两个人擦肩而过。
——
直到走出很远的距离,我还是不敢回头,但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明明拼命要逃的人是我,心里却又隐隐泛起一阵难过。这辈子,大概真的只是陌生人了。
——
和他同居一个月,我才深刻地意识到,我和他的世界有多是不同的。
举个例子。
我发现,所有我为他准备的舒适宽松的衣服,保暖厚实的手套围巾,他一概无视。每当我和他吵架,他都是从容淡定的,只有我一个人红脸,担心这担心那,并深深感觉他一点儿不在意我。他有时听不下去就会离开,没有哪怕一次妥协。
后来我才知道他摆在衣柜里的衣服,叫做“订做”,而这种衣服上面的一个纽扣,都可能要我卖出去一百本书——我整整十八年都没出过那个生我育我的小县城,见过最多的不过是一些上了年纪的老教师,穿着简单干净衬衣西裤,所谓“奢侈浮华”,在我脑海不过是试卷上偶然出现的形容词。
从那以后我再也不在他的穿着上多说一个字。
这还只是一小部分。我终于开始意识到,这不仅仅是钱的问题,是价值观念等一系列问题。
所以,就算他现在气质温和得像老师一样站在我面前,昨天报纸还在刊头登了他和神秘人同居一月的消息,哪怕是模糊的偷拍,也能一眼看出是他——我原来那么熟悉,就算他穿得再简单,那衣服的牌子,那气质,甚至他的表情,都不是随便什么人可以学有的。
我五年前走的时候就知道,其实我一直离他很远,甚至无所谓“逃开”了。
这次五年后的见面,尴尬归尴尬,他比原来更加成熟,还有一个漂亮的孩子。我觉得我应该是放下了吧。但我很清楚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他带给我的影响是不可磨灭的。但是,确实有很多东西已经过去了。
本来抓着不放有什么用。
作者有话要说:
咳,半年以上了……总之我就是又回来了……嗯哼,但是有些章节还没改好,但是大题的思路已经不会变了撸。
期待你们的点评。
第2章 悲哀
02悲哀
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中午。大概是睡姿的问题,眼睛被压得生疼,睁都睁不开。我开的酒吧,整个二楼都是房间。我在我办公室的沙发上将就了一夜,这儿正饿得发昏,于是打电话让楼下的厨房给我做份午餐。又皱着眉头揉眼睛,揉了半天还是看不清,索性就住手了。
下面效率很快,马上就有人送饭来。我艰难地瞥了一眼,哦,果然是景宣。
他是我一眼看中的调酒师。调起酒来就跟耍刀子似的,配上刀割一般有棱有角的面孔,让人从心底升腾起震撼。我当时被美色迷昏了头,但这位小哥调酒技术还是很不错的,他从我开酒吧时就跟着我,现在很熟。
他显然不是第一次见到我这种情况。脚步稍顿,就来到我面前。我可以闻到他身上干净的味道,又听见勺子与瓷盘碰撞的清脆声音,接着一个温热而坚硬的东西触碰我的嘴唇,他的声音低沉,“张嘴。”
……我扯了扯嘴角,习惯了他把我当三岁孩子了。我这几年身体越来越不好,特别是眼睛,说来也奇怪,我也不是什么发奋用功的人,却有四百多度的近视。昨天晚上睡觉竟然没脱眼镜,现在都不知道被我搞到哪里去了。
我一口吃掉他舀给我的东西。是我平时吃的菜色,但好像又加了点别的,变得更加爽口。我细细琢磨了一下也没想出来,不由更加得意起来,想我当初选厨子的眼光也是非常好的。
我吃了几口,就想自己接过勺子,但是他并不愿意。说起来“喂饭”这件事还来源于一个我和他打的赌。
那天我照样摸瞎一样地吃饭,他就在旁边看着,也不帮我一把,于是我就想和他打个赌。刚开始他还没兴趣,后来被我撩拨的不行,同意了。结果显而易见,肯定是他输了,于是要在我眼睛坏的时候,“喂我吃饭”。
当然那个要求我只不过是说出来吓吓他,没真的要他那样做,但谁知道他倔脾气,我当时也不够了解他,这个“约定”就被延续至今了。
我一边吃着,一边在“夸赞厨子”和“懒得下楼”之间做思想斗争。结果在我准备吞下最后一口的时候,门“啪”的被打开了。
“老板不好了!有,有……”
我差点被噎到。
这应该是刚刚来酒吧的那个孩子。我猜他肯定是脸红了,天知道这孩子有多容易脸红,因为他接下来说话的声音和像蚊子一样小。我面不改色地指指眼睛在一片模糊下,朝他站的方向露出了一个笑容,说:“眼睛睁不开。”
“哦、哦……”那孩子吞吞吐吐地回答。
平时要是没什么事情,除了景宣,基本没人上来。这兔子肯定是不了解情况被怂恿来的,单纯得很,一点也看不出是名牌大学的。
我也懒得多做解释,提醒他:“出了什么事啊?”
他这才算反应过来:“老板!楼下有人闹事!”
我把最后一口饭吞掉,然后默默地想,厨子,我今天注定要表扬你。
我本来就有近视,这几年身体又不太好了。现在视线还是模糊一片,但路还是走得了的。扶着墙从办公室里下来,一楼果然已经天翻地覆。我仔细看了一下,发现闹事的居然只有一个人,可见他的破坏力有多大。
我就想,这样的情况,一般只有耍酒疯才能如此激发人的潜能。
这么说就不是我的保安不给力了。我当初为了吸引顾客,挤掉别的酒吧生意,想破脑袋给酒吧搞了个规矩:凡在这里办得起VIP的,除了最普通的优惠以外,还将得到酒吧最大最全面的服务——失恋了想砸就砸,生日时想开praty就开praty,酒吧将以你的一切为主——若你能为你的所做所为负起责任——事后给钱。
当然,也为了不真的搞出什么大事,办了VIP的那几位我也是观察很久,谨慎下决定。他们不仅是钱多,而且都是些丢不起脸面的人。
但凡事都有万一,我也不是没想过这种情况。
我拍了拍围在那儿的一堆柔弱酒保少年们,让他们给我让个位,想知道到底是哪位土豪让我瞎了眼。我认真地站了一会儿,才后知后觉看了半天什么也没看清。但当我努力眯着眼睛看那人的侧脸时,整个视野突然都清晰了。
我站在那儿,又看了一会儿。
接着,我剥开人群走了过去。
这个疯子果然还是有理智的。看到另一个疯子踏着满地玻璃碎片靠近他,并没有将手里的啤酒瓶和破板凳招呼过去,而是缓缓地停下了手。
众人终于舒了口气。
只有我冷着脸,因为我的破事才开始。
——
“我送你回家?”我微微皱起眉,看到他的牛奶色的侧脸被划出一道轻微的血痕。
他的脖子似乎难以支撑头部重量,整个人都歪向一边。头发很柔软,据说这种人脾气会很好,而在我记忆里也确实如此,所以我实在想不出来,他为什么会来耍酒疯。
“……算了,走吧。”
我将他手里的酒瓶子放下,然后拉着他走出酒吧等出租车。出门前我叫了景宣,将那张掉在一片狼藉中的VIP卡给他,让他查查到底是哪个好人的。开店几年,保安和酒保早就把那几个VIP给记住了,就算闹事一般也不会让我出面。今天明显是因为这位“金主”很陌生。
我却是和他熟的。
我们原来,是情敌。
——
“住在哪里?”
虽然喝醉了,他的眼睛还是清清亮亮的样子,但我就是知道他喝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