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都赞他学得快,呵呵。真是有些迫不及待,巴不得阴别离早日一脚踢开他,好去当铺毛遂自荐。
可惜天不从人愿,阴别离再度出现之后不但没有让他滚蛋的意思,还变本加利,日日求欢。
在氤氲谷经过几个月悉心调养,少元的身子虽已健康如一般少年,毕竟禁不住太激烈的情事。有好几次连连射精之后不支昏倒,险些精尽人亡。
现在少元对于遵守玩物守则十分尽心。阴别离若同他说话,绝对认真受教;有时阴别离无意在他面前使出武功,绝对大声叫好;阴别离若一时兴起命人给他买什么新鲜玩意,绝对无比感激;阴别离若色性大发,绝对热情奉献……等等等等,就差每天大叫:“万岁万岁万万岁!”
阴别离现在对东方少元简直爱不释手,这般善解人意没脾气还听话的美人可不容易找啊。少元每天每天围着他转,极大的满足了他的虚荣心。
幸好换了个魂魄,不然他可没耐心调教那高傲顽童。如今这个极懂事,原先虽有些迷糊,如今跟了自己后变的知情识趣,真是再好也没有了。那天的变故好象吓得他不轻,一有风吹草动就瑟瑟发抖钻到自己怀里,有趣、有趣!
东方少元偷眼观察阴别离,发现这几条守则非常有效。两人在一起,表面看去亲密无间,简直象真正的恩爱情侣一般。
少元明白,这一切其实都是阴大公子的游戏。阴别离以为自己是傀儡师,殊不知他这个提线木偶根本不用指挥。
一路上游山玩水,走了月余,到了长安城。少元心中暗想:这里应该就是下一个舞台了。虽然不见得公然在城中贸然出手,小小骚扰看来是避不了的。
缓缓行来,一路上阴别离放自己出来到处游玩,时不时有暗器招呼过来。哼,想必武林中人都已知道他们的行踪。
估计为玉牡丹来的有之,为匕首来的有之。少元什么也不用做,什么也不用想,只等着这个天天与自己同床共枕的冷血男人宣布开幕。
第 14 章: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马车到了长安一家颇有规模的客栈──迎宾馆,阴别离命人把后院包了下来。房间很多,但少元多半得和他住在一处。
原先青梅只伺候他一个,如今还要一同服侍阴别离。虽然阴别离是她正经主子,她对少元却并无不同,依然极为细心。少元再度肯定青梅是个难得的人才。
对少元来说,两个男人公然同房他也无所谓。人言可畏又如何?反正他听不到半句。再说有阴别离在自己身边,要死估计没那么容易。都做了那么多次,老夫老妻的也没什么不好意思。
按武侠小说记载,客栈的后院被客人光顾的几率非常高,几乎每个住在后院的客人都会有这样的经历。
当然来的是什么东西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身份:如果是男/女主角,爱慕他/她的人和刺客小偷的比例大约是1:1;如果是配角,可以断定是来杀人的;如果是有义务消失的人物,几乎可以肯定只要他们一跨出房门或钻出窗户就再也回不来了(可能被杀也可能变成药人,总之是回不来了)。
综上所述,少元觉得自己顺利度过这一关的希望还是很大的。阴别离既然有本钱耍得那些大侠团团转,自己在这场游戏里的主角地位应该不会轻易丧失,倒霉变成什么药人。
略为梳洗,阴别离带他去了附近一家大酒楼。随行伺候的有青梅和两名年轻仆役。出门前两人都戴上了纱帽,省得吓到大街上的老百姓。那匕首阴别离命他随身佩带,好象对他的安危很是关心。少元却是再明白不过了,这样做的唯一好处是引来的宵小更多。不过为了阴少爷玩的快活,他欣然从命。
门前挂着描金牌匾:易牙居。想起这位名厨煮孩子的伟大事迹,少元有些反胃,实在不明白这名字到底好在哪里。
吩咐柜台,要了二楼临街一间雅座。都是梨花木桌椅,架着雕花屏风,十分典雅气派。两个仆役守在门口,青梅立在桌边伺候。
少元刚摘下帽子,碰巧店小二进来倒茶伺候。看见少元的脸,那伙计变的如木雕泥塑一般,把茶全倒到了脚面上,也不知道喊疼。
阴别离沉下脸挥了挥手,一旁的仆役立刻上前。一个架胳膊,一个抱腿,合力把那可怜伙计扔到了楼下,动作干净利落。
看过这两人如此配合良好,想必这种事已做过多次,经验丰富。看来以前盯着阴别离发呆的傻子不在少数。唉,他也做过傻子。
山珍海味摆满一桌,青梅负责给两人布菜。不愧是名馆子,材料新鲜手段高,让少元把人肉的事忘了个干净。
用膳时不经意的四下观望,发现不少携刀带剑的游侠儿在街上晃荡。心想不知哪位仁兄晚上大驾光临,要是事先能打个招呼就好了。
回到客栈,阴别离鲜有的放过他,没有求欢,只是偷了几个香吻。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宣布自己住隔壁。嘿,来了,来了。
少元等啊等啊,终于在他困得快睁不开眼时,久候多时的客人登场了。
窗户上糊的白纸被捅了个小洞,很传统的伸进一根小管。要不是少元直直的盯着看,根本发现不了。然后小管里很传统的冒出一丝丝白烟。
这让少元十分困惑,因为他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不知道阴别离的剧本如何,不敢贸然行动。是要昏倒等人来救呢,还是跑到隔壁投怀送抱?再一想,干脆顺其自然,猛吸几口,决定昏倒。
药物生效很快,失去知觉之前,模模糊糊听见阴别离在隔壁雷霆万钧的大叫一声:“淫贼哪里走!”果然有气势。怎么样,我配合的多好……
第 15 章: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阴别离一剑刺死来人,命青梅为少元灌下解药。来的是血影教的探子,不知天高地厚贸然出手,断送了卿卿性命。
少元立刻对那个什么血影教起了三分鄙夷之心:御下不严,难成大气,看来不是什么一流邪教。想起那天把自己吓昏的刺客,听说也是教中人。多半是阴别离故意放过来,吓吓自己逗乐。少元心里也同意这种把戏确实有趣,不过他突然感到一阵疲劳。
那一夜后来很平静,少元睡了个好觉。
在客栈住了半个月,白天阴别离领他逛街,让他十分感激──见到了不少大当铺。少元牢牢记住地址,打算等自己年老色衰没人注意的时候,一定要到其中的一家当掌柜的。
有次还去到教坊勾栏,喝了几杯花酒,听了几曲浪荡小调。少元原先打算学几曲讨好阴别离,但既然已知道自己的存在价值一是床伴二是木偶,他就不用费事了。
曾有风流同窗,号称性学大师,传授大家不少泡妞招数。少元有心在那些歌伎舞女身上试验一番,却怕阴别离发怒,最后打消了念头。
阴别离到哪里也不许少元摘下纱帽,这让他十分不解,露出脸来才好钓鱼上钩啊?实在理解不了,干脆不想。
不过到了晚上可就热闹了。阴别离除了第一天放他好睡,接下来又是夜夜春宵。这小院三不五时就有客上门,都是些小门小派的毛贼。往往一片黑暗中就觉身边人轻轻一动,窗外就是一声闷哼。然后附近的仆役过来把人拿下,谁也不惊动。
不知为什么,阴别离决定来他房间睡让少元打从心里觉得高兴。不为自己性命,只想到他来了,来陪自己了。这让少元警觉起来──自己有些把持不住了,竟爱上阴别离。
少元每天依然笑容满面,心里却是苦的。本以为本分做个玩物就好,谁知竟会爱上这明知没有真心的人。你说狮子狗要是爱上主人会有什么下场?
虽然继续撒娇装傻,但只要一想到这人无时无刻不在拿自己取乐,少元心里就冒寒气。那人丝绒一样的低柔嗓音,也仿佛充满了算计,让他老是浑身寒毛直竖。到头来,只有两人交欢时才能注意到阴别离的声音着实迷人。
明明知道阴别离不懂自己心思,还是不自觉的忧心忡忡。有时真想撕破脸皮大叫老子不干了,却没那个胆子。他甚至希望能整天同阴别离在床上快活,省得老是莫名紧张。
关心则乱。以前他自以为想得清楚不会有问题,当玩物也是轻轻松松胜任愉快。到底是什么时候变的呢?也许是那天在逍遥别院,他替自己杀掉刺客的时候;也许是两人四处快乐游玩的时候;甚至……也许从来也没变过,从看到阴别离的那一刻,他就爱上了。
爱情没有道理,这话真是太有道理了。明明知道那人根本没把你当回事,还是傻傻的想上了,恋上爱上了。
少元觉得自己裂成了两半,一个没心没肺的贪图阴别离的温柔,另一个精神紧绷生怕露出什么破绽。
如果阴别离真的用心看过少元的眼睛,他早就应该发现其中隐藏了多少苦涩、多少伤心、多少愤怒、多少爱意……可他从没有真正看过少元。
他看到的是玉牡丹倾国倾城的美丽皮相,和看似自然实则刻意的娇媚。聪明如氤氲谷主,也看不到那个真正的东方少元。
少元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以前在MIT,常常要熬夜,第二天还能坚持上课,下课还跑去打球。看来自己的确是老了,这么容易累。这个身子虽然只有十六,自己毕竟已经二十八岁了。
别人恋爱的时候他在读书,换来了全额奖学金和金光闪闪的学位,却少了那重要的一课。人说只有经过一次真正的恋爱才算成年,他不知道成年要付出多大的代价。错过了张狂的青春岁月,他的心不再柔软。
少年人的心是肉做的,即使伤的再深,总有愈合的一天。而他的就象玻璃一样,早已经不起碰撞。
听说恋爱中人的智商为零,他能把利害想得这么清楚算不算一个好兆头?少元没有爱过,不知道自己装满各种定理的大脑究竟留了多少空间给那种叫做爱情的奇妙东西。他不知道当阴别离发现的那一天会怎么对付他,也不知道自己被拋弃之后还能不能轻易再站起来,他不敢想。
少元性子淡薄,活的一帆风顺,从来没这样烦恼过。他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要过多久,他快要撑不下去了。他盼着阴别离早一点厌烦自己这个玩物,趁他还没被逼疯的时候。
第 16 章:天地为炉兮,造化为工;阴阳为炭兮,万物为铜
东方少元十八岁曾经作过一个缜密的人生规划,每十年为一个阶段,一直到现代中国大陆城镇男性的平均寿命71岁左右。这个计划执行了十年,一直没有什么大的意外,当然随着时间推移也作过某些的调整。
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快。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原来一直活在别人的世界里。阴差阳错,被鬼差带回到他本应存在的时空,回到他本来的身体,却也觉得自己是鸠占鹊巢。他究竟是谁?
每每揽镜自照,看那笔墨难描的绝世容颜,心里感觉十分复杂。渐渐的忘了自己原来的长相,却很难把那张脸当成自己。“东方少元”好象也随着记忆的消逝,渐渐稀薄、渐渐淡去……
这里无人识得东方少元,他的那些昔日同窗、亲戚朋友、工作伙伴,统统都以为他早已过世。
人其实是靠着旁人来感知自己,而阴别离是身边唯一叫他名字的人。
听着他一声声唤着自己的名,才能感觉自己还是活的;与他热烈缠绵时,借着不断受那强烈的感官刺激,才能确定自己还是实实在在的。
想来那些颓废自残的边缘儿童也有一样的恐惧,只有借着肉体的疼痛不断证明自己的存在。
阴别离喜欢耍弄旁人,他却知道有个排戏的比他更狡猾、更大胆、更残忍。
想起有人曾叮嘱“冥冥中自有天意”,何为天意?难道老天看他性子清冷不顺眼,非要他为情伤风、为爱感冒?
如果说姻缘天注定,也许他该谢谢阎罗王的纰漏──让他在红尘历练整整二十八年,才来与阴别离相遇。比起别人,他可能异常晚熟。到了这个年纪才知道爱情的滋味,却发现这滋味苦的很。
若是十六岁的东方少元遇上那个恶魔一般的人,会不会如现在一般进退不得?是义无返顾的大声表白,还是毅然挥剑斩情丝?他想不出。
也许少年的自己完全不开窍,但任何人都不可能视那人于无物。也许会自杀也说不定啊……
少元不想在做无谓的烦恼。虽然冲动的事他绝做不出来,但一味依赖旁人可不是他的习惯。
他决定离开阴别离。
别离,别离……在那些狂野迷乱的时候,他最喜欢大声叫着那人的名字。理不清自己的心绪,是叫着情人的名字,还是声声哀求他莫要弃自己而去?
当年大话西游风靡神州,卢冠廷的一曲《一生所爱》成了宿舍楼的楼歌。如今想起其中歌词,越发觉得那歌唱得无限伤心。
苦海翻起爱浪,在世间难逃避命运;相亲竟不可接近,或我应该相信是缘份……
MIT时一个小鬼子同学曾有句名言:无法实现的爱情能让人更有魅力。
思及此,少元只有苦笑,原来鬼子的疯话也有三分道理。
总算明白西子捧心为何如此受文人吹捧,原来美人伤心难过是人人爱看的。罗密欧如果顺利与茱丽叶私奔,还会有那么多人说好?从故事本身就落了下乘。
美人一定要薄命,方才称了世人的心,顺了他们的意。
如果上天能听到他,少元很想祷告上苍:不愿成为什么流芳百世的佳话,只希望有个俗的不能在俗的平凡结局。
但他不相信所谓奇迹,既然知道阴别离为人,再做幻想岂非不智?
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明知山有虎,何必偏要虎山行?
阴别离正玩在兴头上,他一定能找出机会离开。
他完全有信心,日后凭本事能在当铺里混口饭吃,但就是一张招蜂引蝶的脸容易惹祸。
若是一个不小心,被卖到什么变态手里,他可就生不如死了。这样想阴别离实在算是好主人,没如何折磨他。也对,很少有人会祸害自己狮子狗,就算要下手也可以找别人家的。
少元清楚只要把容颜毁掉自己就能脱身,可这样疯狂的事他做不出来。
再说……这脸,并不算是他东方少元的……
第 17 章: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
阴别离好象在长安等什么人,迟迟不肯离开。东方少元不知道他打什么主意,只有静观其变。
少元同阴别离四处闲逛,一面等待离开的机会。
他早就想到,如果来袭击他们的人武功足以与阴别离一较高下,自己就能趁乱溜走。可惜不知是这些人太不济事还是阴别离武功太高,没一个能在阴少爷手底走过十招的。
这一天微微下着小雨,消解了闷热的暑气,令人神清气爽。阴别离一早带少元出门,打算去城外湖边赏荷,只令青梅随行。
湖边游人颇多,三三两两结伴而行。有吟诗作对的青年书生,也有嬉笑玩闹的孩童,更有举止端庄的美丽少女。
虽有青梅为两人撑伞,少元的肩头还是被雨丝打湿。阴别离见状,接过青梅手中的油纸伞,把少元拉到伞下,自己却大半个身子都露在雨中。
少元抬头想道谢,不想纱帽碰在伞上,被挂了下来。
这时听得有人喊了声:“明玉!果然是你!”
向话音传来的方向一看,是两个长身玉立的年轻公子。为首的一个年纪和阴别离差不多,长的面如冠玉,虽然不若阴别离那般邪魅,也算是罕有的美人了。而另一个有些眼熟,却想不起在哪里见过。
那人看少元打量自己,露齿一笑。一看之下少元立刻明白,竟是当日玄云亭上笑得极好看的男子。这又是怎么回事?
那美公子急急叫道:“明玉,你不认得我了么?我是初鸿啊!”
东方少元刚想解释自己不是潘明玉,一只手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