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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山古墓的埋葬》作者:灰岛
文案:
故事源于2015年8月17日长白山,始于同年10月13日
偶然的盗墓行动牵引出相隔十年的再会
看着那淡漠的面容,熟悉的身影
司徒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丢了记忆的小哥
是不择手段地追到手?
还是就此放弃?
“听到了吗?这只为你而跳动的心脏。”
“所以,可以为我去死吗?”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七号下午两点三十七分二十三秒,开坑
一生一次的长白山去不了了,我只想在这个时间开坑而已
扫雷:
一,这是日常没技术含量主调情吐糟,有点灵异,会崩,原创人物怒刷存在感
二,小哥的存在感危机……会从闷油瓶变拖油瓶?无伤大雅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七号下午四点十九分十三秒,填坑完毕
关于死掉的图片:【点我空降】
内容标签:
搜索关键字:主角:司徒寰宇,张起灵,麒麟 ┃ 配角:达子柯,陆延,陆诗诗 ┃ 其它:古村,盗墓,小哥
☆、第一章、开始
那是八月十七号下午两点三十七分二十三秒的时候,司徒剥开糖纸往嘴里塞了根草莓味的棒棒糖远离了人群。他是根据某个情报商的小道消息才来长白山凑热闹的,谁让情报商说十年前有人看到神似小哥的人进入了长白山呢。
十年前啊,就算是真的,难道说小哥进到长白山十年都没出来?
怎么可能。
所以司徒只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来散心的。
而且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天来长白山观光旅游的人特别多,一大片穿着深蓝色连帽卫衣的人聚在一起喊着“小哥,天真来接你回家了”,更有甚者举着横幅招摇过市,上面写着:
“小哥,欢迎回家!”
看得司徒头都大了一阵阵的莫名其妙,难不成追星追到长白山来了?长白山里能有什么明星,还能是雪人不成?由于好奇司徒就问了身旁叫得非常卖力的胖妹一句,这才知道是看小说入了迷,来接小说《盗墓笔记》中代号小哥的人物。
据说小哥在十年前代替天真无邪同志进入了长白山青铜门,今天便是约定之日。
司徒想着怎样的神作才能轰动如此多的人,以后有时间可以买来翻翻。正胡思乱想着司徒已经远离人群走出老远,只能隐约听到几声回音。司徒刚把咬碎一半的棒棒糖从嘴里拿出来,就被迎面走来的人撞了肩膀,棒棒糖脱手而出掉到了地上。
司徒看着空空的手啧了一声,伸手拽住走过自己人影拉向自己。那人力气不小,司徒这一拽只让那人半侧过身,就看到有长发从那人戴着的兜帽里滑了出来。
“女人?”
司徒出神间,那人手腕一扭抽回手,不管司徒的挑衅继续往前走,司徒嘿了一声觉得挺有趣便跟了上去。那人背了个大旅行包脚步却很轻盈,司徒又剥了个棒棒糖塞进嘴里咬碎,总觉得那人的背包非常眼熟,很像十年前小哥背走的那个。
也不知道跟了多久,那人突然停下脚步,司徒这才发现两人已经彻底远离了人烟。
那人顿了顿,转过身来看向司徒,司徒在看到那人脸的瞬间怔住了。
惊鸿一瞥也不过如此吧。
司徒看着那张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沉默面孔时大脑已经空白了,他模拟过无数次的再遇,却怎么都没想过会以这种方式相见。愣神间,司徒不由得低声呼唤着:
“起灵……”
那人眨眨眼看着司徒。
“你认得我?”
司徒这才回过神来,十年,这可是十年,小哥不可能十年了还能维持原本的年轻面容没有衰老。那么眼前跟十年前的小哥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又要作何解释?
还有那长长的黑发。
司徒突然想起十年前小哥曾说过要忘了他的事情,有这么巧吗?
年轻人上前一步走近司徒。
“起灵,是我的名字?”
司徒把棒棒糖扔到地上像是踩灭烟头一样用脚抿了抿,眼睛却一直盯着年轻人看着。什么意思,他说的话有点莫名其妙,自己的名字还要确认吗?
就像电视剧里常见的失忆桥段一样。
“你失忆了?”司徒不经大脑地脱口问道。
年轻人皱了皱眉像是在思考什么,然后摇摇头盯着司徒。
“不知道。”
年轻人确实给足了司徒他就是小哥的强烈印象,那说话的口气都一样一样的欠揍。
“那你认不认识我?”司徒指着自己的鼻子问年轻人,他觉得年轻人是故意撞他要引他过来的,不然偌大的空地年轻人不走,偏要撞自己一下,怎么都说不通。
年轻人看着司徒的脸确认了一下,摇摇头,就低下了视线看着司徒的左手。感受到年轻人的视线,司徒举起左手看了一眼,就看到那特别扎眼的龙形戒指。司徒一怔,下意识地看向年轻人的左手。
同样有一枚戒指。
什么情况?
司徒快步走近年轻人想近一步确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时不远处高速窜来一个黑影,一个弹跳扑向年轻人的面门,年轻人的注意力全集中在司徒身上有点躲闪不及,只能抬臂格挡,黑影踩在年轻人的手臂上一个借力跃到了司徒的头顶站定。
年轻人放下手臂,就看到司徒头顶站了只黑猫,威风凛凛居高临下地瞅着年轻人。好像是错觉,年轻人一瞬间似乎看到黑猫身后甩着两条尾巴,如幻影般。
“我操,说过多少次了少站老子头顶。”
司徒怒吼一声将头顶的黑猫摔到地上,黑猫灵巧的扭身安全落到地上,却依然不死心地爬到司徒身上,这回却是乖乖地蹲在司徒的右肩上,它喜欢站在高处俯瞰渺小的人类。
司徒扶额,这臭猫被惯坏了总觉得自己才是天王老子,相比起来小时候多萌啊!
这回换年轻人讶异了,他眨了眨眼睛盯着眼前的一人一猫,却没有开口询问。司徒看年轻人这表现,也就接受了他失忆的真相,看来什么都不记得了。
真是说忘就忘啊。
“这货叫麒麟,性子有点野,跟你一样特欠揍。”司徒指着黑猫不客气地介绍道。
麒麟能听懂司徒叫它,一听到自己的名字就用小脑袋蹭着司徒,像是在问:
“你叫我干什么,叫朕干什么,是不是开饭了你怎么不早说!”
司徒无语地大手一摆将麒麟从自己的肩膀上扫开,跳到地上的麒麟再次跃回司徒的肩上,这回显得老实了一点,眨着好奇的大眼睛紧紧盯着年轻人猛瞧。
似乎有些熟悉。
司徒看到年轻人的表情缓和下来,眼角有些弯像是在笑。司徒看得有些出神,他不知道为什么十年过去了,他对这个面无表情的人依然没有任何抵抗力。
只想靠近他,抱紧他,侵犯他。
他也这么做了。
司徒猛地抱住年轻人将他紧紧的搂进怀里,年轻人只诧异了一秒也没反抗任由司徒抱着,越抱越紧。本该是感人肺腑的再遇场面,却被一只黑猫彻底打乱了。
麒麟像是吃醋了一样怪叫一声扑向年轻人,抱着他的头撕咬他的帽子。
司徒的头顶就是麒麟的肚皮。
“……”
司徒彻底无语了,这臭猫到底会不会读空气啊,这节骨眼捣什么乱!
“麒麟!死一边去!”
司徒的声音很凶显得极其愤怒,撒泼的麒麟身体一顿就不敢闹了,只是有些不甘心又用肉爪敲了年轻人的脑袋一下泄恨后,这才乖乖地趴在司徒的肩膀上充当围脖不敢再放肆了。
司徒啧了一声看着年轻人,没有受伤。
“没事?”司徒问。
年轻人摇头,抬头看着司徒。
“我和你……”然后又低下头,捂着自己的左手手指。
司徒一笑,用左手抓住年轻人的左手,五指分开,两枚戒指并列在一起。
“你说呢?”
年轻人沉默地盯着戒指,他这个角度可以看到戒指因为碰撞后露出的一角纹身,和自己一样戒指下面都有纹身。这算巧合吗?天底下有这种巧合吗?
“起灵。”
司徒的声音很低沉,很好听。
年轻人顿了一秒才反应过来是在叫自己,就抬起来头来看着司徒,用眼神询问做什么。
如此近距离的四目相交总能在不经意间擦出不得了的火花,然而两人中间却插入了一只毛茸茸的小脑袋,麒麟探着头也看着司徒,又用脑袋蹭着司徒。
哎,又叫朕做什么?
“……”
司徒突然想到,他是不是该干掉这只臭猫了,已经活了十年够本了吧!
可是司徒却看到年轻人的表情更加柔和了,隐隐透着一丝宠爱,眉眼微微弯着像是在笑。
这就够了。
“起灵。”
“嗯?”
司徒抓起小哥的手,紧紧地抓着。
“回来就好。”
小哥一愣,低下头。
“嗯。”
司徒高兴地拽着小哥的手往山下走,才走了没两步肩膀上的重量一空,想着麒麟肯定又要闹腾了刚想停下来,紧接着手心里也一空,司徒一愣猛地转过身,白茫茫的山道瞬间被黑暗所包裹。
司徒的身体猛地一震从梦中惊醒,眯起眼睛看了看熊熊燃烧着的火堆,司徒啧了一声用手捂住眼睛。操,原来是在做梦,怎么会做那种奇怪的梦。摸了摸额头的冷汗,司徒坐起身来呆愣了半分钟才感受到身旁的视线,转过身就看到小哥坐在一旁目不转睛地盯着他。
“看个屁啊,没见过帅哥啊。”司徒翻了个白眼没好气地说。
真不是司徒想冲小哥发火,主要是不这么做就会忍不住想对他好。
“噩梦?”
小哥显然无视了司徒的屁话,直接问道。
如果不加上最后的剧情,简直就是美梦中的天堂,是现在的司徒最希望最理想的现实。
“挺好的梦,啧,也就那么回事。”
司徒烦躁地从背包里翻出一颗棒棒糖撕开塞进嘴里咬碎,这是十年前戒烟后养成的习惯。司徒对香烟没什么烟瘾,只是抽了几十年了,嘴里突然没了味道非常不习惯,就找了这种棒棒糖替代了。可以咬在嘴里,还有股甜味,某种意义上跟香烟类似。
当然,黑道老大天天揣着一包棒棒糖走街串巷,那场面想想也是醉了。
咬着糖棍司徒翻着裤兜翻出一包中花烟,当然这是司徒是问了小哥才买的,虽然没有直接问可不可以不戒烟了啊这种问题,只要小哥点头那就不算破坏约定了是不是。
司徒想起在烟酒小店里让小哥帮忙选烟的情景,当时小哥扫了一眼玻璃展柜就选了女式香烟给司徒,司徒无语了半天。小哥给的第二选择是尼古丁含量较少的外国烟,司徒只是笑了笑觉得那玩意抽着根本没味就擅自买了中华烟。
离开烟酒店时,司徒压根没听到小哥不满地啧了一声。
“你梦到我了?”
司徒的手一抖,没反应过来:“啥?”
小哥紧盯着司徒的表情。
“你一直,在叫我的名字。”
司徒这才反应过来,操,我还有说梦话的习惯?完全不知道啊!
“你他妈听错了。”什么都不用管,先否定再说!想着要怎么解释的时候,就有只毛茸茸的小黑脑袋凑了过来,它在司徒的胳膊上蹭啊蹭把粘在脑袋上的树叶蹭掉了。
借口这不就来了嘛。
“老子叫的是麒麟,你少自恋。”司徒一把抱住麒麟面向小哥,嘴上依然不饶人。
小哥也没回话,看了司徒一眼抱过麒麟放到自己腿上给它顺毛,顺便把粘在尾巴上的树叶摘下来。司徒掏出一根烟悻悻地塞进嘴里点燃,狠狠地吸了一大口,吐出。
这日子要怎么过啊。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挺莫名其妙的,其实一开始就是上面的剧情,想让司徒把小哥接走
无视三苏的原著算了,可是三叔又开坑了,这南派三坑让人又爱又恨啊
那个简简单单的“十年了”就虐了我一脸
不过越来越基情了啊,天真看手指长度就能认出小哥,看发型就能认出小哥
看肌肉就能认出小哥,十年只为这一次救出小哥而行动
如果这都不算爱
_(:3 」∠)_好想弃坑啊,我就随便写写
此处应有【错误的打开方式】
☆、第二章、再遇
事情是这样的。
虽然不像梦里那样遇到了小哥,司徒确实在八月份去了长白山旅游了三天两夜,还随手买了个两万三千三的翡翠玉佩把玩,可惜手滑掉地上摔得四分五裂,碎了一地的石头渣滓。
果然便宜没好货,都不抗摔。
当时的司徒并不着急,毕竟十年的时间都等了,还嫌再等几天吗?
然而梦里的小哥遵守了约定归来,虽然失了忆。
现实却远远不如梦境。
十年前小哥孑然一身离开,那个时候两人以十年为约,十年后小哥会回来,如果回不来司徒就会去找他,就算掘地三尺把地球挖穿也要找到他。
转眼,十年了。
又过了两个月。
小哥却迟迟没有出现。
司徒焦躁地等着小哥,十年可没有想象中那般好过,好不容易熬出头了却没有任何结果,任谁都都会失控。司徒心想就算小哥变老了长了皱纹他也认了,只要他肯回来,可是小哥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完全消失在司徒的世界里,司徒只能咬着牙动用他所有的情报网去搜寻。
一点消息都没有,一个人活在世上竟然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那个时候司徒才意识到,茫茫人海,世界竟然如此之大。
司徒想,或许小哥在十年前就已经死了。
或许,当初的小哥选择离开就是去主动送死的。
现在想来,小哥根本就没有说过他会回来。
司徒没有放弃,他选择相信自己的情报网继续去找,他不信一个大活人会突然从世界上消失。与寻找小哥一同进行的,还有寻找自己的陵墓,一个远古皇陵。
因为司徒的身体已经大不如从前,司徒隐约记得自己的全盛时期,可能就是刚从墓里爬出来的那段时期是刀枪不入的,身体如同钢筋铁骨般强硬,不然也不会在混战的年代集结一帮刀口舔血的亡命之徒占山为王做土匪头子了。
可是几十年下来,现在的自己只比普通人强上一些而已,再这样下去司徒觉得死亡只是时间问题。思来想去能够想到的解决方法就是自己的陵墓,为什么自己会从千年的沉睡中突然苏醒变成活死人,一切的答案都在那个陵墓里。
然而司徒只记得近二十几年的事,再之前就模糊不清了,他明明记得就是从昆仑山的某个盗洞里出来的,而且还回去几次拿过陪葬品卖了不少钱,再想去找的时候就已经找不到了。
如果不是这些年自己都不曾衰老,连体型都不曾改变,司徒自己都不会相信什么活死人。
毕竟现在的司徒实在太年轻了。
证件上的司徒只有二十九岁,这种年龄加上年轻的脸暴露在世人眼中过久迟早会被怀疑,所以司徒每隔十五年就会隐约很久,而今年也到了最后的期限。司徒果断隐退幕后将青龙帮以及所有生意推给承语搭理,然后在这一年里彻底退出。
要么随便找个乡下过过采菊东篱下的悠闲生活,要么干脆出国旅游,选择还是很多的。
然而现下最重要的只有小哥和古墓。
想起第一次见到小哥的时候,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