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上乘的牛排,肉质鲜嫩可口,配上有些辣味的黑椒酱刺激味蕾,确实是一种美味。
真有意思,没想到我冒充的王先生,竟然和我爷爷有一样的爱好,而且都姓王。
等等,我的长相也和我爷爷很相似,难道说我冒充的王先生,就是我爷爷王进在这个地球的平行世界二重身?
不会那么巧吧!
吃完的王志燃,用准备好的纸巾擦了擦嘴。由于现在时间刚刚过七点,而比赛到八点才开始,时间还早。
于是,小王便打开了冰箱,想找些饮料喝。
结果打开冰箱一看,嗯?怎么都是伏特加?
王志燃皱起了眉头,想起了一些很不好的回忆,记得自己小时候,爷爷王进还没从守望战队退役。
有一次在爷爷放假的时候,一位俄国战友来看望爷爷,还逗我去喝她带来的透明液体,结果差点呛死我。
因为,那位俄国毛子给我喝的东西就是伏特加!
当时我才五岁,五岁啊!
从此以后,我便对伏特加产生了很不好的印象。不过,我爷爷倒是受到那位战友的影响较深,后来也爱上了伏特加。
但是如今的我,到底该不该喝呢?
王志燃摇了摇头,最后还是从冰箱里拿出了一**伏特加,然后再从饮水机下方的箱子里拿出了一个纸杯,将酒倒了进去。
这里有伏特加,说明王先生也好这口。
我既然要冒充他,那么就必须喝。不仅如此,我也必须把比赛看完才能走,不然会让人感觉我只是来混饭吃的。
打定主意的王志燃,坐回了沙发,然后喝了一口伏特加。
哦,好辣,这就是伏特加的味道吗?真不知道那些俄国毛子为什么这么喜欢伏特加!
感受着喉咙带来的灼热感,王志燃放下了手中的杯子,至少在短时间内,他是不可能再喝上第二口了。
比赛还没开始,难道接下来的时间,王志燃就这样干等着?
当然不会!
因为在茶几上,还摆着一张报纸呢!
虽然在王志燃的老家地球一,新闻都已经实现了网络化,报纸的需求大幅减少,但在这个地球,报纸显然还没有被淘汰。
而拿起报纸的王志燃,立刻就惊呆了。
因为头版头条的惊爆消息,直接打破了小王脑中的认知。
九头蛇联盟在阿波利斯战役中大胜米国政府军,并占领了阿波利斯城!
“开玩笑,米国政府军居然在自己国家的土地上被人给打爆了?这怎么可能!米国还是不是超级大国!”
忍不住吐槽了一番之后,王志燃这才冷静了下来,然后撇了一眼门口。
很好,没动静。
刚才有些失言了,幸亏米歇尔不在,被听到可就露陷了。
其实,仔细想想也不奇怪,毕竟这里不是地球一,而是另一个平行世界的地球,这里的米国或许不是超级大国也不一定哦。不过,这九头蛇联盟好像在哪里听到过。
带着疑惑,王志燃仔细读起了这篇新闻。
20xx年x月x日,九头蛇联盟的首领九头蛇队长史蒂夫…罗杰斯(蛇队),带领他的九头蛇军团,经过几日的奋战,终于战胜了米国政府军,占领了阿波利斯……
“九头蛇队长!”
看到这里,王志燃一下子想起当初女武神在地球时,曾经对自己说过的话:
“在我的老家地球二,根本没有什么米队,也没有什么a字特攻队,在那里只有超级犯罪组织九头蛇联盟,而照片上的这个人,被称为九头蛇队长,是个野心勃勃,同时杀人不眨眼的恶棍。”
难道说这里是地球二
王志燃立刻继续翻看报纸,想从中获得其他的证据。
果不其然,在报纸的第二版里,小王便看见了如下新闻:
“九头蛇组织已经与罪恶联盟联手,一齐向米国政府宣战,米国总统川晋宣布全国进入战争状态。”
报纸上还刊登了几位罪恶联盟首脑的照片,两男一女一共三人,由于女武神曾经在地球上向王志燃介绍过,因此王志燃一下子就认出了他们。
“他们是超霸,枭雄和女魔头!这里果然是地球二!”
如今,王志燃已经能够确认自己现在所在的这个地球,正是光辉帝和女武神的老家地球二,有了头绪就意味着自己有了回家的可能。
想到这里,王志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然后,笑容渐渐消失了。
以光辉帝或者女武神的能力,把我这个凡人带回地球一并不难,可难就难在,他们两人如今已经不在地球二了啊!
难道说我真的回不去了?
面对这令人沮丧的事实,王志燃深深地低下了头。
就在这个时候,在大厅中音乐突然响起,一位主持人走上了擂台,拿起了话筒说道:
“dies & gentlemen……”
大厅中的动静令王志燃抬起了头,拿出手机一看,原来时间已经在不知不觉之间来到了七点五十分,比赛马上就要开始了。
主持人选择在这个时间上台演讲,目的就是为了炒热气氛,吸引台下观众的注意。
而现在的我,也只能坐在这里看看比赛,转换一下心情了。
毕竟,有时候,碰到难以解决的困难选择不去想它,也不失为一种自我麻醉的方法。
自言自语了一番之后,王志燃便看向了擂台。
主持人进行了简短的介绍之后,第一场比赛的两位选手就走上了擂台的红角和蓝角。
这两位选手全是白人,身高都在一米八上下,身上的肌肉看上去都很发达。
由于黑市拳的规则,选手不许戴任何护具,所以这两位选手都只穿了条运动短裤,一条蓝,一条红,就连鞋子都没穿。
王志燃对于格斗可是内行,他一眼就看出这第一场比赛的两位选手,实力都很普通。
毕竟这是第一场比赛,以活跃现场气氛为主,真正精彩的比赛可是放在最后的。
果不其然,当比赛开始之后,这两人就扭打成了一团,你来我往好不热闹,现场的气氛一下子就被活跃了起来,台下有不少下了注的观众们都开始大声为自己选择的选手加油鼓劲。
只不过,这两位选手的较量,在王志燃这位内行眼中,就显得很儿戏了。
看他们俩人的身手,应该学过拳击,柔道和空手道,看上去基础还行,下盘比较稳,只不过他们出拳的力道与角度的把握很有问题。
因此别看他们俩格斗的场面很火爆,可实际上并没有造成多少伤害,算不上高手。
不过,把这种等级的家伙放在第一场,光凭那很唬人的对拳就足以让外行人兴奋起来了,毕竟绝大多数的观众并不懂格斗,他们来看黑市拳,只是为了血腥刺激的场面。
很快,蓝色短裤的选手就占据了上风, 只见他打出了一套组合拳,其中就有一记摆拳,直接打碎了对方的鼻梁骨。
对手当场鲜血四溅,栽倒在地,失去了声息,蓝色短裤的选手便高举双手,大声呼喊着,宣布自己赢得了这场第一场比赛的胜利。
台下的观众们,也因为这血腥刺激场面而欢呼起来。
很快工作人员便把失败者拖下了擂台,然后简单清洁了一下地面,接着主持人便上台,宣布蓝色短裤的选手,赢得了第一场比赛的胜利。
王志燃敏锐地注意到,在赢下第一场比赛之后,蓝色短裤的选手,并没有下台,而是继续呆在擂台上,准备着下一场战斗。
原来如此,这里的规则采用的是挑战赛模式,胜利者必须一直战斗下去,直到打败所有挑战者,或者被别人打败下场为止。
当然,王志燃相信,这位蓝色短裤的选手应该蹦达不了多久了,毕竟第一场比赛只是开胃菜而已,真正的高手对决在后面。
“下面有请,我们的绞肉机布莱克汉登场!”
果然,就在主持人宣布了下一位挑战者登场的之后,全场观众都欢声雷动了起来。
王志燃立刻意识到,真正的高手来了。
随着全场观众的呐喊,一位身高马大,留着大胡子的粗犷白人壮汉,从幕后走了出来,走到了擂台之上。
他正是主持人口中的绞肉机布莱克汉。
布莱克汉光是体型,就比那位蓝色短裤的选手大了好几圈,身高至少在一米九十以上,而且他身上的肌肉好似鳞片一样紧紧地贴在身上,这正是千锤百炼地象征。
就算是外行,光用眼睛就能看出布莱克汉的实力远比蓝色短裤的选手强得多。
不仅如此,王志燃还从之前布莱克汉上擂台的一举一动中,感觉到了一股独特的韵律,这是蓝色短裤的选手根本没有的。
布莱克汉是个高手!
只有武艺达到一定程度的人,在举手投足之间,才会有一股独特的韵律,我的爷爷王进是这样,我也是这样。
王志燃看向了那位蓝色短裤的选手,或许现在应该说是倒霉蛋了,因为就连他也察觉到双方的实力差距,脸上写满了惊讶,他根本就没想到自己会在第二场就碰到这样的高手。
而黑市拳,可是会死人的。
就这样,第二场比赛开始了。
第三百二十五章黑市拳()
刚一开始,布莱克汉就对着蓝裤子掌心向上,平伸出了右手,然后弯曲手指做出了一个挑衅的姿势,示意对方先出拳。
“嘿,小子,来啊!”
显然,布莱克汉和王志燃一样,都一眼看出了双方的差距。
毕竟,在正规比赛中可是有重量级限制,体格相差太大的人,不可能同台竞技。
而眼前的布莱克汉明显比对手高出一个头,体型也大了一圈,说明双方根本不是一个重量级的。
再加上先前提到两人在技术上的差距,总结起来,布莱克汉无论在身高体重,还是技术武艺上都完全碾压对手,难怪他会在比赛一开始就进行挑衅。
台上布莱克汉的挑衅,直接掀起了台下观众们的呐喊:
“打呀,打呀!”
在这种情况下,蓝色短裤想不攻击都不行了。
于是他动了,向前跨步,鼓起全身的力气,右手重拳直击。
蓝色短裤知道,趁对手大意之际一举重创对手,才是自己唯一的希望,如果等到对方认真起来,那么他就完蛋了。
可是,当王自然看见蓝色短裤忍不住先攻的时候,就知道他完蛋了。
布莱克汉的挑衅,根本不是大意,而是为了引诱对方出手的陷阱。对格斗有所常识的人都知道,除非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否则绝不能全力出手,必须要留有余力,因为用力越大,破绽就越大,一旦未能命中对手,那么倒霉的只能是自己!
果不其然,布莱克汉看见对手朝着自己打出全力一击的时候,嘴角露出了残忍的笑容,紧接着身形一晃,立刻就从蓝短裤的目光中消失了。
好快的身法!
此刻,就连王志燃都微微有些惊讶,没想到布莱克汉竟然拥有与其体型完全不符的速度。
蓝短裤的这一拳就这样打空了,而等待他的只有……
“嘭!”
蓝短裤感觉到他的腹部传来了一阵剧痛,仿佛被大铁锤砸过一样,感觉内脏都要快要从喉咙里被挤出来了。
还没等蓝短裤反映过来,他的眼前就出现了一片巨大的阴影,那正是布莱克汉的拳头!
“哦!”
伴随着台下的欢呼声,坐在vip包房中的王志燃知道,蓝短裤死定了,因为刚才布莱克汉的那一拳正好轰在了他的太阳穴上,直接将他的脑袋打得凹陷了下去,当场鲜血四溅。
也难怪台下的观众们会开始欢呼,毕竟他们都是冲这种血腥场面来的。
当然,布莱克汉并没有直接给对手最后一击,而是出于观赏性考虑,暂缓了自己的攻势,留给了对手打出反击的空间,毕竟几下就撂倒的比赛,观众是不会买账的。
只可惜,此时的蓝短裤早已被打出了脑震荡,根本不可能发动什么像模像样的反击。
于是,布莱克汉便在对方象征性地挥了两拳之后,便再次出手,打出了一套漂亮的组合拳,不仅取悦了观众,也将早已奄奄一息的蓝短裤彻底打趴在地上。
这个时候的蓝短裤,已经只剩下了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水浒传》中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也不过如此。
“yeah!”
胜负已分,布莱克汉高举双手,呼喊着,向全场的观众宣布自己的胜利。
至于蓝短裤,像他这样的失败者,只会像死狗一样,被工作人员拖下场。
看到这里,王志燃不由得转过头去不忍看向擂台。毕竟,小王并不是一个残忍的人,面对如此血腥的场景,有些看不下去了。
随着擂台被工作人员清理一番之后,主持人也走上了擂台,先宣布布莱克汉的胜利,然后便报出了下一场比赛挑战者的名字:
“有请碎骨者卡加斯!”
光听名字就知道,这位卡加斯与绞肉机布莱克汉一样都有自己的绰号,说明此人绝非鱼腩。
果然,看着卡加斯从场下缓缓走向擂台时,举手投足之间的独特韵律,王志燃便知道他也是一位高手。
而且卡加斯的身高在一米九以上,同样体型壮硕,在身材上丝毫不逊色布莱克汉。
“卡加斯,碾碎他!”
随着卡加斯走上擂台,场下不少观众开始欢呼喊起来,显然卡加斯在这里也是明星选手,有很多的粉丝。
看到这里,所有人都明白,之前的两场比赛只是开胃菜而已,真正激烈的较量现在才刚刚开始,就连王志燃也不由得被吸引了目光。
随着一声钟响,第三场比赛开始了,布莱克汉摆出了左拳在前右拳在后的拳击正架,而卡加斯则双手摆成手刀的模样放在了身前,看来卡加斯擅长的不是拳击而是空手道。
高手相搏,差之毫厘谬以千里,更何况这里打得是黑市拳,不是正规的比赛,胜负可是用生死来分的,由不得半点儿差池。
因此,一开始在明知对手很强的情况下,双方打得都很谨慎,仅仅只是用一些象征性的攻击试探对手。
这种场面,当然无法满足台下渴求刺激的观众,他们都大叫起来,希望自己支持的选手,主动出击击溃对手。
不过,王志燃却知道这只是暴风雨前的宁静,因为双方都是很有经验的选手,经过之前的一轮试探,已经基本摸清了对手的情况,接下来才是真正的较量。
果然,卡加斯先动了。
他看准了布莱克汉脚步移动时,左脚刚抬起还未落下的瞬间,左手闪电般挥出手刀,伴随着空气的呼啸声,直击对手右眼!
不得不说,卡加斯这一招出手的时机非常巧妙,正是抓住了布莱克汉脚底没有站稳的机会,导致他根本无法躲闪只能硬抗。
同时,这一招出手也十分狠毒,直接瞄准布莱克汉的眼睛,只要这一击打实了,那么后者就会当场变成独眼龙。
要知道,一个习惯用双目视物的人,让他突然改用一只眼睛看东西,自然会产生强烈的不适感,甚至影响到身体平衡。
如此差距,在这种等级的比赛中,那可是致命的,几乎就可以宣判卡加斯的胜利了。
那么,如果布莱克汉选择举手格挡呢,那会怎么样
根据王志燃的计算,布莱克汉也输定了,因为卡加斯的这一记手刀,正是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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