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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雨过秋
作者:丝竹乱耳
文案
一个厚脸皮攻君始于419的追求史。
内容标签:因缘邂逅 甜文 情有独钟
搜索关键字:主角:丁豫朗,闻捷 ┃ 配角: ┃ 其它:年上,治愈系
☆、第一章
丁豫朗发现了一个与四周格格不入的男孩子,年纪不大,正小心翼翼地四处张望着,那眼睛里一半的好奇,一半的局促。
那男孩与同伴似乎并非深交好友,同伴看起来左右逢源,已经与几位不同的对象相谈甚欢。那男孩子孤单地坐在原位,样子像一个内向的转学生,不敢擅自动作,不敢融入周围,只摆弄着手中唯一可以摆弄的杯子,不时吮一口杯中的橙汁,显得更是不安。
丁豫朗打量着他,那男孩算得上是眉清目秀,普普通通的发型,普普通通的衣着,着实乏善可陈,倒不像圈子里的人那样注重打扮。想必是个新人了,丁豫朗暗暗思忖着,现在还早,酒吧里的人并不多,否则这样还单纯懵懂的小鲜肉未必能落到自己手上。
丁豫朗到吧台给那个男孩点了一杯口味甘冽的鸡尾酒,侍应生把酒端到男孩面前,在他耳边低语几句,又转过身指了指丁豫朗,男孩的样子看着有些手足无措。视线与丁豫朗的交汇,男孩冲他僵硬地点点头,复又低下头咬着吮吸橙汁的吸管。丁豫朗莞尔,朝男孩的座位走去。
“我一直以为到酒吧来可以有比果汁更多的选择。”丁豫朗大大方方地在他对面坐下,“试试这个,口味不错,酒精度也很低。”
男孩也知道面前的男人是在向自己示好,在开始一次搭讪,甚至是开始一场艳遇,既然今天来了这里,再矜持未免就有些矫情,男孩并非刻意忸怩,只是实在不知怎样才算合适的回应,只得低低答一声:“谢谢你。”
丁豫朗把男孩一直握着的杯子拿过来,把鸡尾酒推到他眼前,道:“你喝这个。”然后拿着那半杯橙汁喝了一口,“我喝这个。”手指摩挲着杯壁,上面有男孩留下的温度。
丁豫朗的调情技巧大胆纯熟,男孩显然微微吓了一跳,埋下头,浅浅地抿了一口酒,灯光昏暗,丁豫朗不知他此刻有没有脸红。男孩青涩的模样很是惹人怜爱,充满让人想要亲近的清新气息。丁豫朗放弃了调笑的念头,问道:“怎么样?”
“还行,我不太懂酒。”男孩给了一个颇为诚实的回答。
“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吧。”
男孩点点头。
“我是第一个来跟你说话的人。”
男孩又点头。
丁豫朗用的都是肯定句,对自己的判断丝毫没有怀疑。丁豫朗放下橙汁,手指触碰到男孩的手背,若有若无地轻轻磨蹭,道:“来了这里,就该玩得开心点。”
男孩的手轻轻一颤,却并没有挪开,还是点头:“是。”
丁豫朗满意地笑,看来这回十拿九稳。这间酒吧是圈子里有名的猎艳场,走进这里的目的大家心照不宣。男孩即使拙稚害羞,但想必也是做好了决定才光临此处。丁豫朗逗他说话,男孩却开口不多,一小杯酒很快就喝完。酒吧里人逐渐多起来,有人高声地说笑,有人相拥热吻,丁豫朗不愿看见男孩坐在原地局促的样子,起身对他说道:“这里面闷,我带你去兜兜风。”
男孩应声说好,跑去跟同伴说了几句话,然后跟着丁豫朗走出酒吧。
丁豫朗为男孩打开车门,男孩奇道:“可是你刚才喝了酒。”
丁豫朗微笑:“我只喝了你的橙汁。”接着把脸凑到一个暧昧的距离,“不信你闻闻看?”
男孩下意识地把脸微微侧向一边,不再说什么,乖顺地上了车。
八月末的夜晚还算不上凉爽,空气中有潮湿的水汽,丁豫朗感到一阵闷热,却又不想再打开空调,于是把车窗都放下来,载着男孩沿着江边兜风。江边的风呼呼地灌进车里,男孩的脸一直侧向窗外,头发被吹得蓬乱。
丁豫朗开口:“你平时也这么不爱说话吗?”
男孩把脸转回来,诚实道:“平时会说多一点。”
丁豫朗无奈又好笑,道:“我听见刚才你的朋友叫你小文。”
男孩答:“我叫闻捷,新闻的闻,捷报的捷。”
“‘听到胜利的消息’,真是个好名字。”进而得寸进尺,“我也叫你小闻吧。”
闻捷不置可否,又把脸转向窗外:“我还是第一次晚上到江边来,很漂亮。”
丁豫朗嘴里又开始不老实:“看来我能赚到你不少的第一次。”
闻捷听出了丁豫朗隐约的调戏,又把嘴紧紧闭上。丁豫朗暗笑,决定不再只占口头上的便宜,把车驶离江边,道:“这里风太大,我们去别的地方。”
闻捷低着头跟着丁豫朗走进酒店的电梯,电梯里没有别的人,丁豫朗握住闻捷的一只手,轻轻揉捏着他的手指,道:“这里能看到全市的夜景,比江边漂亮得多。”
闻捷一进房间就走到了阳台上,丁豫朗从他的身后靠近,前胸贴着他的后背,把他整个人圈在自己和栏杆之间,在他耳边低声道:“不错吧?这么好的风景一时半会总看不够的。我先去洗澡。”丁豫朗满意地发现闻捷的耳朵悄悄变成粉红色,耳廓小巧精致,耳垂细腻柔嫩,让人很想咬上一口,丁豫朗克制住自己,转身进了浴室。
丁豫朗并不是常常光临那种酒吧,在有固定伴侣时也不会出门猎艳。丁豫朗从学校毕业已经八年,周围不再常见这样单纯羞涩的男孩子。今天原本并没打算非找到个伴不可,只是刚好遇到了闻捷,除了闻捷本身看着很可口,丁豫朗也有着其他私心:赚到闻捷的第一次。毫无经验的闻捷在经过这一夜后,不管今后成为怎样的人,睡在谁的身边,都会一直记得自己。并非每个人都有运气遇到终其一生都爱着自己的人,那么有个终其一生都记着自己的人倒也是不错的。
丁豫朗只穿着内裤走出来,用浴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看到闻捷还站在阳台上,朝着他的背影道:“原来你这么喜欢看夜景。”
闻捷一回过头就看到半裸的丁豫朗,惊讶于他的坦荡,有些慌乱地移开视线,道:“外面很漂亮。”
丁豫朗走到床边坐下,笑着看他:“你喜欢就好,不过也有些事比看夜景有意思得多。”
闻捷会意,红着脸换上酒店里的一次性拖鞋走进浴室。闻捷出来时还是整整齐齐地穿着原来那身衣服,两手用毛巾在头上使劲地擦着,毛巾遮住了大半张脸,好像这样可以不那么害羞。
丁豫朗笑着把他按坐在床上,接过他手里的浴巾帮他擦头发,竟不自觉在惯有的体贴中掺入了几分宠爱,问道:“要不要用电吹风?”
闻捷说不用,头随着丁豫朗手中的力道轻微摇摆,这种把自己全然交给对方的信任让丁豫朗十分受用。擦完头发,丁豫朗双唇亲上闻捷的额头,像兄长亲吻幼弟。闻捷抬起头来与他目光交汇,丁豫朗看进这双怯怯的眼睛,看到强制的镇定,看到不容置疑的决心,终于再也克制不住地把闻捷推倒在床上,俯下去重重亲吻。
闻捷不出所料的生涩,一开始时忍不住轻微挣扎,却还是浑身僵硬地任丁豫朗占领身体的每一寸。丁豫朗温柔地分开他的双腿,咬上觊觎已久的粉红色小耳朵。丁豫朗主宰他的每一次颤栗,感受他每一个细微的反应。闻捷在他的身下不可避免地呼痛,而后又被灭顶的愉悦包围。这副身体像带着早晨露珠的芦苇,柔韧,清新,充满生命力,让丁豫朗陷入久违的迷狂。
闻捷懒散地躺在床上,眼角还在轻微泛红,丁豫朗搂着他轻轻安抚,突然听到外边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
“外面下雨了。”闻捷轻声说道。
“嗯。饿了没有?”丁豫朗拿过手机看了看,“这时候应该还有夜宵。”
闻捷摇摇头,突然坐起身开始穿衣服。丁豫朗大惊,问道:“你现在就要走吗?”
闻捷侧过脸冲他笑了一笑:“我去阳台。”
丁豫朗看着他推开玻璃门走到阳台上,大概因为身后的疼痛,闻捷走路的样子颇有些不自在。丁豫朗回味着闻捷第一次在自己眼前展露的笑容,套上衣服也跟了出去。一推开玻璃门,浑身立刻被扑面而来的水汽包围,真是令人不喜的潮湿。
丁豫朗点了一根烟,深吸一口,道:“下完这场雨就是秋天了。”
闻捷又笑,道:“我以为你会说下完了雨就是晴天。”
此刻的闻捷明显少了当初的拘谨,笑起来有几分这个年纪的男孩子固有的淘气,丁豫朗看得喜欢,道:“可惜并不总是雨后就会天晴。”
闻捷低头,良久才又开口:“人生为了什么,才有这样凄凉的夜。”
丁豫朗差点让烟呛到,被这句突如其来的感慨惊大了眼睛:“哈?”
闻捷也感觉到自己说的话不妥,连忙解释道:“我不是说今天晚上凄凉。今晚上,挺、挺好的…”
闻捷红着脸解释的样子取悦了丁豫朗,丁豫朗忍不住在心里好笑,这个年纪的孩子总有些自以为了解世界的自信,加上幼稚的世界观和少得可怜的生活经历,他们总会产生些自认为深刻的思考,有时候莫名地乐观,有时候又莫名地忧愁,刚才闻捷突然发出的那句感慨想必也是如此。丁豫朗笑道:“等你过了二十岁,也许就不会再说出这样的话了。”
“我已经二十一岁了。”
“真的?”丁豫朗惊道,“我以为你刚刚成年。”
闻捷不再吝啬露出自己的笑容,道:“这话只有女孩子听了才会高兴。”
“你还在上学?”
闻捷点头:“大二刚刚开学,下周一正式上课。”又解释道,“我二十岁才上的大学。”
大概是因为高考不顺利,丁豫朗并不觉得奇怪。抽完了烟,丁豫朗揽上闻捷的肩膀,道:“进去吧,小心雨飘湿了衣服。”
丁豫朗格外喜爱这个临时的床伴,睡觉时也要伸手搂住他,闻着他身上清新的味道。第二天闻捷醒来时一脸迷糊揉着眼睛的样子更是无比可爱,丁豫朗看得涌出满心的柔情,不禁开口道:“我想你也许不会介意给我留个电话。”
闻捷道:“为什么要留电话。”
丁豫朗笑道:“我很喜欢你,想给你做个伴。”
“你对每个人都这样说吗?”
“不,这是我三十岁之后第一次这么说。”
“可我大概不需要这样的‘伴’。”
丁豫朗不甘心:“不如我把我的电话留给你,你要是改变主意可以随时打给我。”
闻捷依然拒绝:“不用了。”
丁豫朗做出一脸的难过:“你就算多考虑几秒我也不会这么受伤。”
闻捷听出他玩笑的语气,也没有当真。丁豫朗带他去吃了早餐,又把他送到学校门口,离别时再次亲了亲闻捷的耳朵,柔声道:“我会一直记着你,就像你一直记着我一样。”
闻捷皱眉:“你真自恋。”言罢便打开车门跳了下去,一路走进学校不再回头。
等到闻捷的身影消失不见,丁豫朗才突然想起什么似的懊恼地一锤方向盘——他竟然连自己的名字都没有告诉闻捷!往后的日子里闻捷会怎么回忆他?那个油腔滑调的,又很温柔的,误以为他刚刚成年的男人?闻捷与自己曾经遇到的对象都不一样,像是雨后还挂着水滴的青草,又像是带着阳光味道的白衬衫。丁豫朗自嘲地笑笑,“不需要这样的‘伴’”吗,可惜,太可惜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二章
丁豫朗再次遇到闻捷是整整一个星期之后。周六的傍晚,台风过境,丁豫朗结束了加班正堵在回家的路上。丁豫朗烦躁地看着雨刷不停摆动,隐约留意到马路右边的公车站里站着一个穿青色衣服的男孩。
是闻捷,是闻捷!丁豫朗还来不及探究这份狂喜的缘由,身体已经先大脑一步打开了车门,朝着车站奔过去。丁豫朗没有伞,虽然只有几步路,可跑到闻捷身前时肩膀也已经湿了一半,丁豫朗的声音被雨声干扰,却还是让闻捷吓了一跳:“小闻!”
闻捷刚才一直在发呆,此刻眼前突然蹿出了个高大男人,一脸的雨水一脸的笑意,口里还叫着自己的昵称。闻捷张大了嘴:“是你啊。”
“回学校?”
闻捷点了点头。
“我送你回去,上车吧。“
“不用了,我自己…“闻捷还想拒绝,手却已经被丁豫朗拉着往雨里跑去。丁豫朗替他打开车门,硬是把他揉进了车里。
“我都把你车里弄湿了。”闻捷低声道。
丁豫朗这才注意到闻捷的衣服几乎全部湿透,想必刚才在进入车站前已经狠狠淋过一回。丁豫朗疼爱地揉了揉他的头,道:“有什么关系,还不及你淋湿了让人心疼。”
闻捷不适应这样亲密的举动和话语,偏过头:“我也没关系。”
丁豫朗转了一把方向盘,把车驶到熟悉的路上。闻捷觉察到不对,忙问:“这是要去哪里?”
“我家。“口气竟然很理直气壮。
闻捷急了:“我要回学校,你刚才说过送我回学校。”
“送你回学校需要差不多一个小时,回我家只用二十分钟。我送你回去洗个澡,换身衣服,不然要感冒的。”
闻捷争辩:“我没那么容易生病。”
“好了,听我的,跟我回去换身干净衣服好不好?我不会做什么的。”
温柔比专断更难以拒绝,又得了这样的保证,闻捷不再抵抗,一脸不情不愿地沉默下来。
丁豫朗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正色道:“对了,我还没跟你说过我的名字。我叫丁豫朗,园丁的丁,犹豫的豫,晴朗的朗,丁豫朗。”
突然间这么正式的介绍让闻捷颇感意外,不禁好笑道:“你是不是还要跟我握手?”
“不。”丁豫朗笑道,“作为绅士,我还是更想亲亲你的手背。”
丁豫朗领着闻捷进了家门,丁豫朗的房子不过六十平米,装修却很精致,棕色的木地板大方雅致,没有花纹的紫色窗帘,黑色金属制的餐桌有几分严肃和现代感,书桌上方悬空建了一层平台,用一道楼梯连接地面,平台上放了一张沙发床,四周有精致的防护栏杆。丁豫朗对这个设计颇为得意,指着沙发床道:“平时躺在那里睡个午觉,非常惬意。”
不料闻捷兴致缺缺:“我不喜欢睡上铺。”
丁豫朗讨了个没趣,聪明地换了个话题:“今天是干什么去了?”
闻捷答:“兼职。”突然间神色紧张地翻开包,掏出一本书,看到书只湿了封皮,不禁松了口气,叹道:“万幸万幸。”
“你去做兼职还带着书?”丁豫朗觉得有趣。
“嗯。今天是我爷爷的忌日。”
丁豫朗一怔,道:“对不起。”找不出这两件事之间的联系。
闻捷问道:“我是要穿你的衣服吗,卫生间在哪里?”
“你跟我来。”丁豫朗把闻捷带到浴室门口,又进房间翻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