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关键时刻,跑去打秋风、捞油水无异于自杀!
稳坐建康城的陈叔宝,若是看到自己的士兵如此的尽心尽责想来会很欣慰吧!看美人舞姿、拈些酸倒牙的风流词句想必会更加的起劲儿吧!
在江南遍地风声鹤唳之机,却造就了建康城一种病态的繁荣。大街小巷人声鼎沸,比平时至少多了一倍的人流量。
在一处酒馆,几个身穿绸缎衣服的富商一边饮酒一边窃窃私语,像是在商量什么商业机密。
“老大,晋王殿下让我们潜进陈国城池,我们随便挑选一座普通城池就是,干嘛要来这建康城啊!”
伍长天虽然一身富贵衣装,但脸上仍是一片冷酷,像极了敲骨吸髓淡漠人情的商人。
“刺激!”
一桌人被伍长天简单的两个字咽得吞了一口口水,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才好。自己等人冒着生命危险潜入帝国都城就是为了刺激?这个答案显然不能得到他们的认可。
他们普遍的猜想,伍长天潜入建康城,为的就是挑战最高难度,试问整个陈国还有比建康城还要戒备森严的城池吗?
而挑战最高难度就是为了向常歌行证明自己等人确实值得他倚重。想着自己等人费劲千辛万难潜入陈国皇宫,给宣华公主捎去的那封书信,脸上均露出诡异的笑容。
同时有些钦佩的看着自己等人的老大,伍长天。别看老大平日里冷冰冰的,骨子里却是一个十足的闷骚,为大隋晋王与陈国公主拉皮条。。。。。。不,牵红绳,绝对是人才。
此时的陈宣华正站在皇宫的城墙上,一袭雪白的宫裙白得耀眼,在阳光的照射下甚至有种闪闪发光的错觉,似乎在提前为这衰弱的默哀。
十几个宫女恭敬的伺候在身后,弯腰低首不敢正视这位陈国第一美人,堂堂的公主殿下。
陈宣华看着建康城内如织的人流,听着熙攘人群中叫卖声、讨价还价声,脸上难得露出一丝笑意。
微风从她的发丝、秀颈、腰身滑过,勾勒出一副惊人的画卷。只是这副美人图不是由墨汁构成,而是江南最上等的丝绸。
街上的少年公子们驻足在皇城不远的街道上,倒不是他们不想靠近一堵佳人芳容,只是值守的皇家卫兵手中的利矛和背后的强弓使他们望而却步,皇城外三十丈乃是禁区,无故闯入者格杀勿论。
陈宣华缓慢的转动秀颈,从西南方向移向了西北。惹得在城下驻足的少年们一阵骚动。
“看见没,公主殿下在看我,她在看我!”
“别自作多情了,她明明是在看我!”
“就你们俩?一个个不学无术的家伙!只有像我这样学富五车的才子,才是公主殿下的良配!”
“公主殿下她在看我,她竟然在看我。。。。。。”话还没说完,这位已经幸福的晕死过去了。
。。。。。。
陈宣华从袖口中拿出一纸书信,只是单薄的一张,但折叠的很仔细,似乎每一道折痕都经过了细细的思量。
想着这封有些露骨的书信,上面虽然署着杨广的名字,但她可不认为这就是大隋晋王的手书。倒不是因为笔迹或是言辞,只是上面那些花花的词句总觉得有些矫揉造作,远没有常歌行本人来的酣畅淋漓和无赖痞气。
要是让伍长天等人知道自己花了数天炮制出来的晋王手书,因为少了无赖气而被识破,不知道会不会痛苦的以头撞墙。
(本章完)
第176章 吃书与啃箱子()
陈宣华将信纸仔细的叠好,小心翼翼的放进袖口,虽然不是常歌行亲笔所书,甚至不是常歌行自己的意思,也许只是一封恶作剧的书信。
但她也要留好,等见到那无赖之人时和他对峙一番,为何要人写下如此不堪的书信给自己!
恐怕等到再见时,已经是隋军兵临城下之时了吧!想到这里,陈宣华本来漂亮的眸子一片黯然。
西北方向,正是如今隋军大营所在。
想到只知道寻欢作乐的陈叔宝,与孔范、江总这些薄有才华却精于算计的奸佞之徒,眸子深处忧虑之色更重!
“公主殿下,你这是在瞧什么呢?莫不是看上了哪家公子?若妹妹真的动了春心,嫂嫂我倒是乐意成全!咯!咯!”
一副明黄的华盖下,一个宫装丽人不知何时出现在城头。一头秀发高高盘起,尽显高贵;香肩微露,好看的锁骨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胸前的开领很大,沟壑与丘陵欲露还羞,当真风光无限;一张倾人城与国的俏脸画着浓淡相宜的彩妆,高贵中透着让男人迷醉的靡靡之姿。
“皇后娘娘怎么有时间到城头了?”陈宣华收起儿女情长,淡淡的道。
“妹妹何必如此生分,我是你兄长的皇后不错,可你也是他的妹妹。要是按照平常人家,你的一声嫂嫂我还是当得起的!”
“我可不敢当!”
陈宣华气哄哄的转身离去,惹得一众宫女拎着裙摆快步跟上,所过之处扬起一阵香风。
只是这陈宫中多得是胭脂水粉、莺歌燕舞,再雅致或是浓郁的奇香都会在宫围中被淹没、被遗忘,最后沦为庸脂俗粉,烂在黑色的花泥中。
而张丽华就是其中最艳丽的一朵,妖艳到整片春色都无法掩盖其芳华的程度,独受陈叔宝宠爱。
而张丽华又是一个懂得“分享”的人物,主动邀请美女攀上帝王的枕塌,让陈叔宝沉迷美人柔荑、秀峰,欲罢不能。虽然如此,对张丽华的宠爱非但减少,反而日益浓重,大有三千宠爱集一身的感觉。
陈宣华越过齐肩高的垛子,看向城外。曾几何时她也是如织人流中的一员,自由自在的逛着商贩摊上的小饰品或是小零食,虽然比不上如今头上的珠钗与锦衣玉食,却是难得的自在。
陈宣华把衣袖一甩,脸上本来略带伤感的表情换上了坚毅。自己费尽千辛万苦不就是为了住在这座皇宫中吗?如今她的愿望实现了,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巩固自己的地位,长长久久的住在这里,就算有一天香消玉殒,也要葬进皇陵,即便是身死,也要享受一国皇后的尊崇。
她高傲的抬着头,藐视的看着城下的芸芸众生,仿佛就在看一群蝼蚁,庸庸碌碌的过活。
大陈皇宫内,本来应该议政的朝堂,一片莺歌燕舞。陈叔宝斜靠着身子坐在龙椅上,左右美女环绕,花枝招展惹人怜爱。
陈叔宝一手环着一个美女,在腰腹间摩挲,惹得美人儿娇嗔不已。陈叔宝饮过一杯美酒,哈哈大笑,揽过美人儿狠狠亲了一口,又是一阵大笑,好生豪迈。
下垂首坐着两位陈叔宝所倚重的重臣,正是大名鼎鼎的孔范、江总。
孔范眯缝着眼看着场下的歌舞,丝绸穿在舞女身上变成了一道道的美丽的风景,似风拂过心头,令人做痒;似垂柳招摇,春意盎然;似春水在山岭间盘桓,温柔媚惑。
看着舞女舞动时时隐时现的春色,孔范眼眸中闪现着点点银光,饮下一口酒,光芒更盛。
江总则闭着眼睛,脑袋微晃,饶有兴趣的听着鼓瑟之声,一副大雅之人的风范。
孔范鄙视的看了一眼江总,这个伪君子私下里比谁都要无耻,平常却是一副清高模样,演戏的功夫却是一等一的好。
“两位爱卿,你我君臣共饮一杯如何!”陈叔宝引二人为知己,吃喝玩乐都少不了他们,甚至在宫中留宿宠幸宫女也是寻常事,可见盛宠之烈。
孔范与江总恭敬的端起酒杯,饮尽!
他们虽然是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重臣。难得的是,都是有自知之明的人。他们知道如今的富贵荣华都是眼前这个不学无术、贪图享受的帝王给的。
所以他们对陈叔宝是忠心的,尽可能的想办法拿主意让陈叔宝玩得开心、玩得尽兴;但他们对于陈国的江山却是奸佞之徒,如此君王不早朝,臣下不思政务,整个朝廷一片乌烟瘴气,若不是历代陈国帝王的积蓄,陈叔宝此时只能喝西北风了。
孔范沉沉的叹了一口气,大有败兴之意!
“孔爱卿为何叹气,你我君臣不必忌讳!”
“在建康城内流传着一种美酒,一经传入就受到贵人们的追捧。起初只需要二十斤粮食一坛的美酒,黑市已经抄到了百斤粮食一坛。”
陈叔宝虽然久居皇宫,受着全国美女、美食、珍宝的供奉,地地道道的宅男一枚。但也知道百姓买卖用的是银钱,绝对不是用什么粮食。
“粮食换酒,倒也新奇。爱卿你可是勾起了朕的口舌之欲了,明天可一定要给朕带一坛来!”
“我主富有江南,喝些美酒哪里用得上等到明天!”
孔范拍拍手,有军士抱着一坛酒走到殿前。孔范接过酒坛,先给自己斟满一杯,贪婪的嗅了嗅,然后饮尽。
倒不是孔范贪杯,也不是无礼。而是帝王饮食,必有人试吃,为的就是防止有人下毒。
有美女将坛中酒倒入一把精致的银壶中,壶把柄上镶满了珍珠宝器,只是这一件器物,就是价值不菲。
银壶可以试毒,更是风雅之物,用泥坛倒酒实在不雅!
陈叔宝将酒杯放在眼前晃了晃:“清如泉,香若兰,好酒,好酒!先祖给了朕这般铁桶的江山,还有这使之不尽的粮食。若不好好享受一番美人、美酒实在是辜负先祖福荫!”
“万岁所言极是!”孔范与江总适时的拍着马屁:“这诺大的江山都是陛下的,享尽天下美人、美酒才不辜负了陛下的万金之躯!”
(本章完)
第177章 “小常”觉醒()
“好酒!”陈叔宝赞道:“孔爱卿真的是害朕啊,饮了此酒,之前所饮简直难以下咽!”
孔范拜倒:“此酒乃是酒中极品,臣用五百斤粮食才换了一坛。我皇富有四海,江南更是撒下一颗草籽都能长出粮食的沃土,我皇何愁没有美酒!”
“哈!哈!好!好哇!这件事就交给爱卿去办了,先来一百坛,不,五百坛!”
孔范面露难色:“陛下赎罪!数万斤粮食,臣家中实在难以拿出来!”
“爱卿多虑了,朕的酒钱还用不着爱卿你出。前些日不是筹备了不少军粮吗?你去先行借用,朕会给他们补上的!”
“陛下英明!”孔范、江总心悦诚服的道。
在他们心中,也许这真的是一个好主意。但动用军粮的后果,不知道他们想到过没有。
“皇兄,万万不可!”陈宣华自城头下来,便直接到了陈叔宝寻欢作乐之所,恰好听到了军粮换美酒的荒唐举措。
“隋军陈兵江南,蠢蠢欲动。我大军应该随时准备开征。如此紧要关头罔顾士兵餐饭,实乃自毁长城!”
江总眼珠转了转了,一双豆粒大小的眼睛总算睁开了少许:“公主殿下不必杞人忧天!大隋几十万大军为何迟迟不敢动作,还不是畏惧我皇之威嘛!
那杨广小儿只是虚张声势罢了,不必惊慌!”
陈宣华看了一眼正在和美女嬉戏的皇兄,有些气恼的道:“杨广虽然是皇子,但绝对不是轻与之辈,隋军不动,定然有大图谋!”
“哈!哈!”江总大笑道:“公主殿下对这位晋王倒是了解的很,难道坊间传闻是真的?当日公主殿下去江北,已经与杨广有了秦晋之好!
如此倒是一件美事,若公主嫁给晋王,两国修儿女亲家之好,免了战火之苦,也是百姓的福祉,我皇的隆恩!”
“你。。。。。。你。。。。。。”陈宣华脸色铁青,气急之下,竟是说不出话来!
“好!好。。。。。。”陈叔宝连说了几个好字,也不知是在说酒好还是美人儿好还是这和亲之策好!
。。。。。。
。。。。。。
高度酒穿越千年提前来到这个时代,究竟会起到怎么样的催化作用,这恐怕就连常歌行自己这个始作俑者都无法估量,更无法控制。
此时的常歌行正拎着一坛酒,晃晃悠悠的走在小路上,一辆马车不紧不慢的行在前面,与常歌行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
在回来的路上,常歌行一行人遇到了几波前往各地送酒的商人,在常歌行有意无意间显露英雄剑的前提下,白白得了数坛美酒,不禁勾起胃肠里的酒虫。
行了一路,喝了一路,酒气更是飘散了一路。白酒开坛那是酒香,可经过常歌行消化后,从汗毛孔散出的味道就成了不折不扣的酒气,更是夹杂着一股汗臭在里面。
李秀宁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常歌行赶出车外,扬言什么时候他身上的酒臭散尽了,才让他进马车。
可是,李秀宁低估了常歌行好酒的程度。常歌行下车前还不忘抱走了一坛酒,就这么走三步一小口,走十步一大口,倒也不觉得劳累,反而惬意的很。
李秀宁嘴里骂着酒鬼,气哼哼的躲进车里不再搭理常歌行。
“得即高歌失即休,多愁多恨亦悠悠。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哈!哈!好酒,好酒啊!”
常歌行嘴里念叨着不知从哪里抄袭来的诗词,放生大笑,宛若一个狂放书生。狠狠擦了一下嘴角的残酒:“长山,生而为男儿,不痛饮过几回,不大醉过几回,真是白走一遭,下辈子不若投胎成为一个女儿家算了!”
伍长山眼角撇着车厢里数坛美酒,狠狠的咽了一口吐沫,他也是好酒之人,觊觎那几坛美酒已有多时,既然晋王殿下已经发话了,不如。。。。。。
只是,一声冷哼打断了他美好的想法。李秀宁警告的看着伍长山,使得伍长山瞬间回到了现实。这位姑娘娘可不是自己能惹的,没看到嘛,就连晋王殿下都要让着她三分。
下辈子做女人,总比这辈子做太监要好吧!
“快点!是马没吃饱还是你没吃饱啊!”李秀宁没好气的催促道。
伍长山看了一眼迈着醉步的常歌行,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今天我即便怕了这个女人也不算是什么丢人的事儿吧!更重要的是,自己后脊上可是抵着一把凉飕飕的宝剑,正是被常歌行随手扔在车上的英雄剑。
要是其他兵器,自己还可反抗一二,即便是死了,弟兄们没准儿也会给自己一个说法,哪怕是骗鬼的理由。
可若是死在英雄剑下,就真的白玩儿了。英雄剑在伐陈大军中的威望堪比尚方宝剑,死在此剑之下,即便无罪,众将士也会编排一个合情合理的理由。
比如:谋刺!
想到这里,伍长山激灵灵打了一个哆嗦,手中的马鞭鬼使神差的挥下,吃痛的马匹拖着马车,扬起蹄子没命的奔逃,似乎只有这样才能缓解臀部火辣辣的疼痛。
拍马屁无罪,可是打得狠了,就不要怪马儿尥蹶子。
常歌行看着消失的马车,醉眼朦胧的遥遥头,又是一大口酒喝下,无比舒爽的打了一个酒嗝。
马车狂奔了二十余里,伍长山心下却是活络的很。自己这一鞭子肯定是把晋王得罪惨了,以晋王的脾气,免不了给自己穿小鞋,以后军中的日子恐怕会难过的很。
不如投靠李秀宁!这位主子不禁人长得漂亮,武艺高超,最重要的是能够制得住晋王。
“李将军,在下其实仰慕您已有多时。。。。。。”
“回去!”
不等伍长山将打了数遍腹稿的表忠心的话说完,便被冷冰冰的两个字怼了回来,使得他有一种岔气的感觉,深呼吸了几次才将气息调均匀。
“我就知道,您就是心善!”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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