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长天作为第一大队的队长,也没有放弃任何一个队员,这也是他们如今才走出森林的原因。
伍长天本来就消瘦的脸庞,经过一个月的丛林生活更加的棱角分明,似乎刀削斧凿出来的一般。黝黑的皮肤被花花绿绿各种不知名的汁液沾染着,但还是难以掩盖迎面而来的锐气。
丛林一行,给骁果军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激发了他们身上的野性,作为一个动物的本能。即便是去对付一只不起眼的兔子,他们都不敢掉以轻心,因为他们败不起,一旦失败就意味着成为其他动物的食物。
“禀报晋王殿下,我骁果军三千五百三十六人皆愿接受任何考验!”伍长天很难得的说出了这么一大段话,对于冷冰冰的他来说,简直就是就是一次伟大的突破。
常歌行捻起一根草,含在嘴里,带着邪邪的笑容指着其中一个骁果军兵士道:“他的话,能代表你吗?”
“能!”
“你!你!还有你呢?”
“能!”
“能!”
“能!”
。。。。。。
常歌行转过身,嘴角终于露出一丝欣慰的笑容,看来这一个月发生了好多有趣的事情啊,这些桀骜不驯的孤儿军终于从心底服了伍长天,这是一个好现象。
“伍长天,送这些躺在地上还在唧唧歪歪的家伙们去疗伤,还能动弹的每人领一百两银子,到最近的陈国城池中潇洒去吧!”
听到“潇洒”二字,李元霸偌大的眼珠子转了又转,很容易想到了很多少儿不宜的画面,一张大嘴顿时咧到了耳根,笑嘻嘻的走到伍长天面前:“伍队长,其实我也很想加入骁果军,不如这次就带我一个呗!”
李元霸比伍长天还要高出一头,伍长天侧目看着李元霸,丝毫没有仰视的觉悟,反倒多了几分睥睨的感觉。
伍长天从衣服上摘下一只还在扭动着的肉虫子,递到李元霸眼前:“吃了他!”
李元霸看着蠕动不已的虫子,胃里瞬时一阵的翻江倒海,他甚至看到了虫子身上的每一根绒毛都在瑟瑟发抖,似乎在恐惧着什么!
“算。。。。。。算了,武队长,我是开玩笑的!”
李元霸并不害怕虫子,小时候也有过手握毛毛虫,吓哭邻家小妹的光辉历史。可一想到要将这些无脊椎动物嚼烂、吞下肚,心情立马就不美了。
他一把扛起茶案,紧紧跟在常歌行身后,这些人都是怪物,还是离得越远越好。
伍长天看着逃走的李元霸,无奈的摇摇头,如此美味怎么就没人欣赏呢?他将挣扎着的肉虫子放进口中,仔细的咀嚼着,这在危险四伏的丛林中算是最好的食物了。
听着“咕咚”一声的下咽声,李元霸浑身一寒,足下加快了几分,唯恐常歌行将他丢给骁果军们狠狠操练一番。
“对了,忘记告诉你们了!”常歌行忽然驻足,很随意的道:“我会让人向周边城镇散布消息,就说近日会有隋军细作混入城中,试图破城。你们小心点儿,我可不希望看到你们中的任何人被吊在城门口的桅杆上晒成人干,回来的时候记得给本王带些纪念品!”
骁果军众人齐齐傻了眼,这才知道这一百两银子是多么的不好花。他们大多数人本来就带着浓浓的江北口音,巡查的士兵根本不用仔细查验,光是听口音就能分辨出一二。
躺在藤条上的士兵,本来还有些失落不能到城里快活一番,现在才发现自己身下的这副藤条是多么的环保、多么的可爱、多么的温暖,简直就是自己的救星。
自己等人愣生生的冲进陈国城池,与自投罗网并无区别,典型的送人头,并且还是集体送人头!
“那个。。。。。。伍队长,其实我身体也不舒服,不如我将那一百两分给诸位兄弟,我还是老老实实养伤吧!”
伍长天连头都没回,只是冷冷的道:“你不服?”
那人立马就哑了火,那些说不服的人有两个共同点。一是被整容成了包子脸,二是最后都服了!
伍长天走到之前的茶案处,一本红色封皮的小册子正静静躺在绿色草地中间,如一朵招摇的红色花朵,格外显眼,上书:伪装术。
上面的字体同之前那本《丛林生存手册》并无二致,显然出自同一人之手。上面详细讲解了该如何隐藏自己,该如何才能不让人注意自己,该如何才能完好的融入陌生的人群中去,被发现了怎么化解。。。。。。
对于前世的化妆术更是做了详细的注解,相信这本小册子若是流传出去定然会受到无数女子的追捧,甚至能将这个时代的颜值提升一个档次。
妆后沉鱼千尾,卸妆吓退万马,这样的人间惨剧相信也会时有发生。让多少痴情男子流干了泪,让多少风流公子恨瞎了眼!
“开课!”
伍长天将小册子揣进怀里,开始了独特的伍式教学。一帮大老爷们整齐的摇着头晃着脑,嘴里念念有词的背诵着一些稀奇古怪的话。
(本章完)
第156章 城门小吏的奖金()
常歌行顺着谷间小径缓缓而行,在前世,他人生的终极梦想就是有这么一处归处,建上一所小木屋。
买上一部佛经,过着晨钟暮鼓的生活,远离滚滚红尘,得到心灵与肉体彻底的自在。
可惜,这个愿望直到他坐上时空穿梭机都没有实现,或许是这尘世间的诱惑太多,又或是礼佛只是大多数人心灵的归宿,肉体并不适合皈依。
前些日子,常歌行命人在山谷间修建了一座小小的木屋,就像他前世希望的那样,算是了结了前世的愿望。木屋地板由几十根粗粗的木桩支撑,就像江南建在水湾处的小屋一样。
这样除了隔潮以外,还可以在细雨绵绵的雨季不至于被上涨的流水淹没。
小屋内此时已经有一人坐在桌案前,看着背影像极了一颗团在一起的肉丸子,不是钱千万还有谁!
“呵!呵!钱公子好雅兴,在我这个小筑内自斟自饮可是有什么欢喜事儿!”
钱千万努力睁开眯缝的双眼,想要让常歌行看清楚蕴藏在里面的忧伤。
“晋王殿下!”钱千万带着哭腔道:“我这会可是被您给害惨了,我老爹知道我在江南短短数月便亏了数千万两银子,发誓要拔了我的皮不可,晋王殿下您可要救救我啊!”
钱千万一番话下来,言辞可谓诚恳之极、委屈之极、催人泪下之极,一双被肥肉包围的小眼睛甚至已经有泪水在蔓延。
常歌行自然不会被轻易的感动,倒不是他铁石心肠,而是对面是一个商人,而且是一个唯利是图、不择手段的商人。
既为商人,断然不会做那无利之事,这些日子钱千万一直是要多少给多少,简直成了常歌行的摇钱树。现在这棵摇钱树来要阳光和水来了,也算是合情合理。
常歌行从衣袖中掏出一张娟帕,热情之极的在钱千万的眼窝处擦了擦:“钱兄何须如此,愚兄虽然只是一介小小的王爷,但也绝对不会让自己的兄弟做亏本的事儿。”
常歌行拿开娟帕,上面不见眼泪,却是一片油渍。若是扔进火堆肯定可以爆燃起来,可见含油量之高。
钱千万委委屈屈的举起杯中酒,一饮而尽:“王爷您就不要拿我开心了,我可是亏了千万两银子,就是拿了盐铁专卖权,也不可能一时半会儿回本,我就等着让我老爹扒皮得了!”
常歌行心中冷笑,盐铁专卖权,好大的胃口!
整个大隋有盐铁专卖权的只有宋家一家,别无分号。所谓的专卖权,并不是像前世那般的垄断行业,而是类似于一种代理机构,作为商人,只是收取不足百分之一的酬金罢了。
但整个大隋的盐铁往来数量何其的庞大,只是这百分之一就足以支撑一个家族屹立不衰。至于私下里的交易暂且不提,也足以让这些商人眼红。
对于暴发户钱家,常歌行做过很多猜想,在这个时代短时间积累庞大的财富,能够对得起暴发户这个称呼其实是很难的。
常歌行不难想象,钱家极大可能就是做走私盐铁生意的。有了盐铁专卖权就为非法活动贴上了合法的标签,实在是一部妙棋!
常歌行却怎么都不能让他如愿,先不说隋皇会不会答应再次特批盐铁专卖权,也不说这件事儿到底牵涉了多少人的利益。
就拿常歌行本人来讲,也不可能答应给钱家这么一个金饭碗。让一头狼犬一口吃个饱,便会使它的战斗力大打折扣,甚至不再听从驱使。只有让它有得吃,不太饱又不至于饿死才是养犬人的最佳选择。
钱千万一双小眼睛冒着精光,看似在不断的唉声叹气,顿足捶胸,实际上一直没有离开过常歌行的脸庞。
不过令钱千万失望的是,他苦练的相人之术在常歌行面前似乎失去了作用。这位晋王殿下却是有着极好的养气功夫,心中所想竟是一点儿都没有流露。
殊不知常歌行也是一只千年的老狐狸,在他面前演聊斋实在是太嫩了些。
“看来钱兄也是好杯中物之人,我这里恰好有坛好酒,还请钱兄品尝一二。
常歌行从床底下取出一小坛酒,之所以说是一小坛,因为这个坛子实在是太小了些,堪堪只有巴掌大小。
钱千万眼中显出鄙夷,这个晋王没想到也是一只铁公鸡,拿如此小坛来招待人,连塞牙缝自己都嫌少。只是这种神色转瞬即逝,快速被一种受宠若惊、满心期许的表情所取代。王爷赐酒,这种表情才是合情合理的。
钱千万自知可以瞒天过海,却不料自己这些小动作一分不差的全部落进了常歌行眼中。这个钱胖子绝对没有表面看起来这么憨傻,甚至较之一般人还要精明许多。
同为商人子弟,宋却已经化为一滩烂肉,而这个胖子还有功夫来自己这里表演,就很能说明问题。
常歌行拔出塞得严严实实的木塞子,小心翼翼的给钱千万倒了半杯,然后就收住酒坛,这些酒来的实在是太不易了。
钱千万刚要举杯,却被常歌行拦了下来。常歌行取出火折子,缓缓靠近杯中酒。在钱千万惊诧的目光中,杯中的水酒竟然燃烧起来。那蓝汪汪的火焰像是一朵开放的花儿,给人一种极为不真实的感觉。
钱千万试着将胖嘟嘟的手放在火焰上,“哎呦”一声马上缩回。
“这里面不是酒?”
常歌行微笑不语,将另一只酒杯倒扣在上面,火焰这才熄灭。他端起酒杯晃了晃,然后饮尽。
回味无限的咂巴着嘴:“好酒,果真是好酒!”在这个时代想要喝到前世的高度酒实在是不易。
钱千万吸着鼻子,闻着空气中缭绕着的酒香,如痴如醉。单凭这酒香,就不输于那些号称十年、二十年、百年的陈酿。
他肥胖的脸努力挤出一丝谄笑,虽然用尽了全身的力量,不过怎么看去都有种皮笑肉不笑的感觉,毕竟连带厚厚的脂肪,这脸皮委实厚了些。
(本章完)
第157章 白送?我要!()
“那个,晋王千岁,哦不!晋王祖宗,这个酒能不能给我尝尝!”
钱千万也是贪杯之人,这个时代没有啤酒,若有啤酒,他如今肥嘟嘟的肚囊子绝对成为正经八百的啤酒肚。
常歌行将掌心的小酒坛颠了颠,惹得钱千万一阵心惊肉跳,如此美酒就是浪费一滴也是一种罪恶。
能燃起烈火的酒水,实在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其实,我是想和钱公子做一笔生意!”常歌行慢条斯理的道。作为谈生意,常歌行可谓是行家里手,不轻易显露自己的底牌是他的一贯作风。
钱千万如释重负的输了口气,作为不折不扣的土豪二代,凡是能用钱来解决的事情就是不是事情。
他豪爽的从怀里摸出一张银票,递给了常歌行,上面的一千两赫赫在目,昭示着主人的豪奢,千两买杯酒若是在烟花场所定能被传作佳话。
钱千万小口抿了一下杯中酒,眯缝着的眼睛彻底成了一线天。
“啊!好烈的酒!”钱千万感受着从喉咙穿胸而过直至胃腹中的灼热,由衷赞道:“喝了此酒,才知道之前所饮之物简直就是白水,索然无味,索然无味啊!”
他仰头一饮而尽,白胖的面庞,难得的有了些许红润。对于喝惯了米酒的古人,有这样的表现已经很不错了。
或是钱千万浑身的肥肉起了很大的作用,常歌行心中恶意的想着。
钱千万瞪着通红的眼睛,死死盯着常歌行手中的酒坛,如同一只饥饿的独狼,盯着蓄谋已久的食物。
“其实,本王只是想和你做一笔买卖罢了!”
钱千万将手探入怀里,狠狠的拽出一叠银票,递到了常歌行面前:“那。。。。。。那一坛酒。。。。。。我全要了!”
也不顾常歌行是否同意,钱千万一把将银票塞进常歌行的手中,双手捧着酒坛满脸的享受:“天下竟然有如此美酒,只可惜只有一坛,不能尽兴!”
常歌行将银票贴身收好,这个世界再没有比金钱更能暖人心的了,当然,美人柔体除外。
钱千万小心翼翼的斟满一杯白酒,想要端起来,却发现倒得太满,他揉搓着肥胖的双手,一阵踌躇,生怕端起时浪费哪怕一滴酒水。
最后,钱千万缩成一个圆墩墩的肉丸子,无奈脖子实在是太短,就算缩着身子也不能碰到桌上的美酒。豆大的汗珠滴落在桌案上,不多时已经湿了一片。
常歌行看着钱千万摇摇头,不就是半斤高度白酒嘛,至于如此嘛!
他端起酒杯递给钱千万,虽然已经很稳了,还是有数滴酒水落下,一股谈谈的酒香在茅屋内迅速扩撒,唯有酒楼藏酒的地窖才有如此浓郁的酒香。
钱千万肉疼的咧咧嘴,接过酒杯,眼巴巴看着桌案上逐渐消失的酒滴。将酒杯放在鼻下轻轻嗅了一下,一脸的痴醉。这才恋恋不舍的将酒倒进嘴巴里,舌头转动数次后才咽下肚。
他珍而又珍的将剩下的酒水收起来,本来欣喜的表情塌成了一个苦瓜脸:“晋王殿下,你可是把我害惨了。喝了此酒,天下再无美酒,长安城的醉仙酿如今回味起来简直就是泔水,你叫我今后怎么活啊!”
常歌行笑着道:“本王刚才就说过,本王要和你做一笔买卖!”
钱千万立即两眼放光:“莫非王爷殿下还有这美酒?”
常歌行摇摇头:“此酒本王只有一坛!”
钱千万脸色一暗,整张脸迅速垮了下去。
“但本王有酿酒之法!”
钱千万肥硕的脸蛋猛然颤抖了几番:“王爷此话当真?”
“当真!”
“那个。。。。。。王爷,能不能把酿酒之法借我一观,我实在是好奇天下竟然有如此妙法!”
常歌行摇摇头:“我说过,这是一笔买卖!”
钱千万整了整身子,端坐在桌案旁。整个人气势陡然一变,从一个好酒狂徒摇身化为一个真正的商人。
常歌行很满意的点点头,他喜欢和商人谈生意,远胜过和那些政客谈条件。在商言商,商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往往是共赢的,关系自然也是最稳固的。
政客则不然,出尔反尔,鬼蜮伎俩才是政客们的最爱。
“此酒乃是天下奇酿,不知王爷千岁想如何做这笔生意!”钱千万率先转入正题。
常歌行竖起一根手指,在钱千万眼前晃了晃。
“一百万两!”钱千万试探的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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