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老将常歌行带到另一个箩筐前,常歌行打开盖子,一股浓郁的药香迎面扑来,虽然山巅风势不小,却不能淡上分毫。药香如同实质般刺激着常歌行的味蕾,此江南之风实在是柔媚了许多,面对强横的药香竟然束手无策,只能任由它横行霸道。
“哇,大补!快吃了它!统统吃光!”
小常在脑海中大呼小叫着,能叫它如此激动,想来箩筐中定然不是什么寻常草药。
常歌行低头仔细观瞧,内中尽是些萝卜大小的人参。
(本章完)
第103章 决斗(二)()
在众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下,常歌行在箩筐中拿出一支人参,随便在衣服上擦了擦。
“咔吧!”
一声脆响,使得众人下巴颏差点儿掉下来,就连萧美娘也失去了一派雍容做派。
常歌行大口的嚼着,就像吃水萝卜般潇洒自在。
“呸!”
常歌行吐出一口渣子,一脸的不满。
“什么破人参,一点儿都不水灵!”
要论肉疼,还的要说梁老。作为一个医学工作者,他更加深刻理解这些人参的要用价值,水灵?摆脱,这些可都是百年以上的人参,货真价实的大补之物,可不是集市上论斤卖的胡萝卜!
一根下肚,腹中饥渴之感稍微缓解,精神也是一振。又从箩筐中拿出第二根、第三根。。。。。。
待数十根下肚后,终于有了饱胀之感。常歌行心满意足的伸了一个懒腰,“吃得好饱啊!”
萧美娘与梁老动了一下已经麻木的下巴,长时间的开合,已经有了脱臼的风险。
梁老心中盘算着常歌行吃下去的药量,恐怕就算是一只大象,也有了毙命的风险。大补与剧毒有时也只是一线之隔罢了,大补之物吃多了,便成了不可化解的毒药。相反,剧毒之物合理利用,也能化解人体沉珂旧疾。
“晋王殿下可有什么不适?”
常歌行略微感觉了一下身体,点了点头,却是萧美娘与梁老把心提到了嗓子眼。这位大隋晋王殿下,若是莫名死在了石子冈,且不说萧美娘已与他结为夫妻,就是没有这层关系,也会出大乱子。
即便是为了大隋的颜面,驻扎在江畔的六十万大军,也会在灭陈国之前,先扫平石子冈。
“有点儿口渴,梁老还有水吗?”
梁老愣了片刻,才反映过了。
“有!有!”
梁老解下随身水囊递给常歌行,清冷之水入喉,那些许的燥热之气才舒缓了许多。
“真好喝,我喝了二十年的水,今日才发现水也可以这么好喝!敢问梁老,这是哪里取得水?”
“只是普通的溪水罢了!”
常歌行不知道的是,之前他大吃特吃百年人参,舌上味蕾已经被浓郁的药香麻木,根本辨不出甘甜。此时清水入口,使得药香化开,味蕾压力顿减,才品出药香余味。可以说,常歌行喝出的并不是水的味道,而是人参余韵。
梁老抓起常歌行的手腕,四指齐搭在脉门,良久才缓缓放下,眼中却是化不开的疑惑,他给了萧美娘一个放心的眼神。
“晋王殿下当真是天赋异禀,鲸吞如此大补之物,竟然脉搏如水,丝毫不见燥动,真是怪哉!怪哉!”
常歌行将剩下的几根人参揣在怀里,心中欢喜异常,脑海中的能量条赫然涨到了百分之十,一种暴发户的感觉充斥着常歌行。
若是再吃上十来筐,能量条岂不是就可以爆满了!
“本王乃是正人君子,美人尚不能改心志,这区区人参又岂能乱了我心!”
看着臭屁的常歌行,萧美娘一阵无语。不禁暗自肺腑:这个夫君是得虚成什么样啊!吃了这么多大补的人参愣是脸不红来心不跳。即便换作是病秧子,一整根人参下去,也会鼻子眼窜血才对!
“美娘,还有没有啊!为夫近日甚好人参,感觉口感极佳。要是再有个十七八筐,就再好不过了!”
梁老使劲儿的掏了掏耳朵,虽然有些年纪了,但好在平日里注重保养,如今是耳不聋来眼不花,难道自己幻听了?还是,这位晋王殿下在讲笑话!
萧美娘抚了抚额头,双手揉了揉太阳穴,一副头痛模样!
“这些都是我圣母教数年劫富救贫所获,如今一顿便被夫君吃去大半,哪里还有十七八筐!”
萧美娘说完此话,仔细品味,总觉得哪里不对!一顿,没错!人家食参都是作为名贵药材,调理身体之用,或是饭前或是饭后。而自己这位夫君却是把人参当作了饭食,整个吃了一个饱!
“呵!呵!”
常歌行尴尬的摸摸鼻子,这个时代还没有人工培育之说,全都是地道的野山参,产量不稳定,非有经验的采参人不可得。
如此一箩筐,恐怕就要耗去一位采参人的大半心血。
“倒是为难夫人了,要是有那富户,我圣母教定当还要继续劫富济贫。若是有参商,当是大佳!”
萧美娘白了常歌行一眼,道:“我圣母教可不是绿林劫匪,行的都是行侠仗义之事!”
“俗话说,参商都不是好人,该打劫就打劫,夫人不必客气!”
“这是哪家之言!”
“老子说的!”
“老子?可是道家的圣人?奴家虽然称不上通读古今,好歹也识些文墨,却不知老子有过若此言论。”
常歌行无奈的摇摇头,这个时代的人,都是一根筋,怎么就不知道变通呢?
“夫人注意我的口型!”
常歌行昂起头,一副幼儿园教师的做派。
“三声老,一声子,连起来读,老子!”
萧美娘光洁的额头上出现数道黑线,“夫君果然高才,做个晋王却是有些屈才了,不知夫君对皇帝这个位置可感谢兴趣!”
自成亲那日起,萧美娘就一直鼓弄自己做那劳心劳力的皇帝,如今又旧事重提,看来萧美娘对此抱着很大的执念。
“美娘,其实做皇帝也不是那么好的。皇帝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宫中佳丽更是数不胜数,恐怕到时候会冷落了美娘,为夫于心不忍啊!”
萧美娘整理了一下衣裙,本来还算宽大的衣裙,在清风的吹拂下,身后衣阙飞舞,形如彩旗,身前却勾画出一处妙景!
“此事夫君不必挂怀,三千佳丽定有独宠,美娘对自己还是很有信心的,相信夫君也不会让奴家失望吧!”
常歌行从怀里掏出一根人参,随口吃了起来,漠然无语。他真的对皇帝这份苦差事没有任何的兴趣。整日有美为伴,逐风踏雪才是他的追求。
萧美娘也不见生气,脸上自始至终挂着谜一般的微笑。常歌行虽然有着领先这个时代数千年的智慧与知识,但他前世只是一个商人,从来没有在皇室中生活过。
(本章完)
第104章 决斗(三)()
而萧美娘虽然是一介“古人”,却是根正苗红的皇家公主,自小便在皇室长大。她对于皇室之争,正统之争,比常歌行这个穿越者理解的更加深刻。
登基为皇,一是人之欲念,二是不得不为!
萧美娘转身,挑开门帘,一阵金玉之声在山巅荡漾开来,别具禅味。
常歌行跟着钻进茅屋,只剩下梁老与小白一人一马互相交流着做人做马的心得。
茅屋内部装饰,与奢华无缘,甚至可以称得上寒酸。与醉芳楼简直是天壤之别。
室内没有床榻,只有一片草席,一张木桌,一盏油灯,一只茶壶,两只茶杯!
萧美娘坐卧在席上,手执茶壶。尚且冒着热气的水线稳稳的落入杯中,发出阵阵水声,没有一滴茶水溅落到木桌上。
“美娘这是要请我品茶!”
两杯茶水倒好,淡淡的茶香逐渐充盈在这个小室,使得本来显得有些寒酸的茅屋增添了点点雅致。应了那句,“斯是陋室,惟吾德馨!”
“咯!咯!夫君原来还会品茶啊!奴家原以为夫君只会吃茶呢!”
前世常歌行喝惯了冰红茶,偶尔泡杯浓茶也是为了提神醒脑,称不起“品”这个字。在穿越前,常歌行的办公室内也如其他成功人士般摆放有一套价值不菲的茶具,喝着冰红茶看着古色古香的茶具,想来也别有一番滋味。
直到常歌行穿越,那套茶具也没有泡出过哪怕一杯茶,沉底沦落成一件附庸风雅的物什。
“夫君自然是会品茶的,茶经上有言,古时人类便是吃茶,咀嚼而知其味,我只是效仿古法罢了!世人多误会我啊!”
“茶经?奴家只听说过诗经、佛经、道德经,这茶经是何物!”
“茶经就是一本专门写茶的书,传自上古,唯一孤本保存在大隋宝库,我也是偶然看到的。”
茶经可不是这个时代的产物,常歌行只好以上古之名,蒙混过关。
“原来如此!”
萧美娘半信半疑的点点头,这位夫君满嘴跑马车的本事她可是见识过的,即便常歌行说太阳打东边出来,她也要考虑再三才能点头,不然绝对有可能着了常歌行的道。
只是,马车之流并不是什么本事,满嘴跑火车才是常歌行的擅长。
常歌行端起茶杯,似模似样的放在鼻子下闻了闻,很是专业的赞道:“好茶!”然后一饮而尽,连茶叶都没有浪费一片。
“夫君可品出这是什么茶?”
“好茶!”常歌行赞了一声!
“夫君可品出这是新茶还是陈茶?”
“好茶!”常歌行又赞一声!
“夫君可知这是生茶还是熟茶?”
“好茶!”常歌行再赞一声!
萧美娘还想继续问下去,却被常歌行打断了话语。
“夫人就不要问了,我不都说了嘛,这是好茶!”
萧美娘放在唇边的茶杯又轻轻放下,一双美目紧盯着常歌行,似乎才刚刚认识他一般!
常歌行缕缕头发,“怎么,现在发现你夫君我也是一个美男子了吧,我就是那种初见时长的比较谦虚,越看越有味道的那种!”
“我是在看,本来以为夫君的脸皮已经够厚了,没想到还是谦虚的缘故!”
萧美娘满脸调笑,常歌行也不在意,难道脸皮真的厚到了一定程度?
太阳散尽最后的余晖,就连天边最后的红烧云也褪去光彩,换为一片浅白,在逐渐黑沉天空中,散发着最后的微茫。
常歌行站在圣母峰上,眼睛注视着遥远的天际,直到最后一抹亮光落下帷幕,月亮露出弯弯一角,星光逐渐变得璀璨。
岁月如斯,不舍昼夜。自己作为这段岁月的偷渡者,有朝一日生命走到尽头,魂归何处?
是飘飘扬扬回到数千年之后,还是彻底淹没在这个时代。成为自己那个时代的历史人物,自己曾经的同龄人只能通过历史课本来了解自己了。
心念至此,脸上不禁有些惆怅。萧美娘静静的站在常歌行身后,犹如一朵静静燃着的烟火,即便不张扬、不出声,也有着火热的温度。
这就是花火与静莲的区别,即便静莲在狂风中怒吼,它依旧是静莲;即便花火在漠然处静静燃烧,它依旧是花火。
随着夜幕的降临,丘陵上逐渐有火光亮起。沿着圣女峰的蜿蜒山道,一颗颗火华逐渐亮起,想来是有人沿山道而行,边走边点燃山道旁的火炬。
来人一看就是登山好手,每隔数十个呼吸便会有一团火光亮起,成为火龙的一部分。
其他丘陵也是如此,光火自山底亮起,顺着山势蜿蜒,逐渐向上。数十座丘陵大底如此,整个石子冈虽然是在夜晚,却比白天还要美上几分。
丘陵间山谷,有一处篝火熊熊燃烧,虽然只有一处,却是火光冲天,将周边的丘陵映成了火红。
“夫君,我这石子冈的风景可还好!”
常歌行从沉思中转醒,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颈。
“石子冈的夜晚貌似更有意思些!”
“夫君可有兴致同游?”
“夫人有情,为夫怎敢不从!”
“既然如此,你我这就下山!”
“好。。。。。。”
常歌行口中“好”字还未落音,萧美娘已经一跃而起,踏着山道两边的栏杆飘扬而下,在火炬的照耀下时隐时现,仿佛暗夜里的精灵。
“美娘,你等等我!说好的一起下山呢!”
“奴家只说过你我下山,可没说过一起下山。奴家先行去了,夫君自请多福!”
俗话说上山容易下山难,常歌行探着身子向着山下望了望,虽然两侧有火炬作为照明,但光线却是极为晦涩。
一个不注意就会直滚而下,到了山脚恐怕就成了一摊天然的烂肉。
小白看到萧美娘飞身而下,整个马身顿时一振,发出一声长嘶,欢快之意溢于言表。
常歌行瞥了一眼小白,开怀大笑:“你个没良心的小白,白浪费了老子那么多草料,转眼就投奔新主人了。老子今天就要看看,你怎么下山,你要是不马失前蹄,老子我跟你姓!”
(本章完)
第105章 决斗(四)()
小白朝着常歌行翻了一个白眼,它优雅的走到山道前。将马头调转,屁股朝着山道,然后一步步的倒行下山,如此一来,失前蹄是不可能的。
常歌行瞪大双眼,几次用手擦眼,就差点儿高歌:给我给我一双慧眼吧。。。。。。
这不是真的,这不是真的!你是一匹有血有肉的马,不是宝马,怎么能挂倒档呢!
“哈!哈!”
常歌行又忽然大笑起来,里面透露着几分得意。
“小白,当初我只给你起了名字,却没有给你姓氏,今天本王就赐你姓氏:常!”
常歌行今世虽然成了杨广,但常这个姓氏却是他承认的第一姓氏。
常歌行又得意的大笑几声,为自己的智慧与机智点赞。
常歌行提了一盏小灯,在山道上缓缓而行。渴了便咬一口人参,全然没有上山时的狼狈,待常歌行下山,怀中的人参也被吃的空空如也,再看能量条,赫然又增长了百分之一。
常歌行以篝火为目标,越是靠近,人声越是鼎沸,人流来回穿梭。
有载歌载舞的,有互相畅饮的,有互相唱和吟诗作赋的。
靠近篝火,一股热浪迎面而来,烤得人脸炙热难当。一群身着节日喜庆衣服的村民手拉手踏着整齐的步伐,发出一阵阵节奏明快的声音。和悠扬无缘,却是一种另类的音乐。
在篝火旁摆放着两排几案,烤肉与美酒满满而放,有大口吃肉的,有仰头畅饮的,有小口抿酒,品尝其中韵味的。
两排几案的正前方,有一宽大些的桌案。萧美娘自斟自饮,在火光的映衬下,俏脸一片绯红。如醇香美酒三蒸三酿,虽远观,却可知其韵味。
常歌行大大咧咧的穿行而过,走到萧美娘近前,拿起桌案上刚刚斟满的美酒,一饮而下。
“好酒好酒!美娘余香,胜过窖中百岁!”
萧美娘对常歌行这副唇舌早已经见怪不怪了,留给他一个妩媚异常的白眼。再次斟满酒杯,推向常歌行。
常歌行也不客气,都已经是自家老婆了,还客套什么!抓起酒杯,又是一饮而尽。
场下之人却有人坐不住了,萧美娘身为圣母教的圣母,绝对是教众心中女神级别的存在。如今有一只野猪乱入,居然想要拱圣母这颗好白菜。大凡荷尔蒙分泌旺盛的大好青年,心中多少都会不快。
“你是谁?竟敢冒犯圣母大人!”
“我是谁!”常歌行心中冷笑,嘴角勾勒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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