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用到了老祖宗的智慧。
“它本来是一株疯涨的竹子,就如刚才所言,它长不高,无法成就栋梁。而我,折取一支,作为书写、挥毫之用,反倒给了它随这纸墨青史留名的机会,岂不是成就了它!”
朱贵儿愕然!
就刚才那副抽象画,还青史留名?写历史的是你家亲戚吗?即便是亲妻都不行!那竹子若可开口说话,说不得已经开始哀嚎了,遇人不淑啊!下辈子绝对不再做竹子了!
“你这方丝帕不如给了那穷苦之人,还能保他们数十日的温饱!”
说道这里常歌行不仅想起那些随他一起入城的难民,几日过去,不知过得可好。还有那个攥着草根不放手的小女孩儿,可吃上了饱饭。想到这里,他思绪纷杂,再没了和朱贵儿论竹之长短的兴致了。
转身就要离去,不禁想起前世的一首诗,便开口吟了出来。
“一节复一节,千枝攒万叶;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
吟罢,常歌行迈步而去,留给朱贵儿一个潇洒的背影。
朱贵儿看着常歌行离去的背影,久久伫立。忽而,双手拎起罗裙,小步跑到桌案前,伏案写下常歌行刚才吟出的诗句。
此诗竟然无意间刺中了朱贵儿的心事。我自不开花,免撩蜂与蝶,正是她绣楼前矮竹成群,鲜花却无一朵,只有点点野花在夹缝中求生的缘故。
。。。。。。
。。。。。。
这些天来,常歌行小日子过得也算滋润。只是晚饭没有一点儿改善,仍是小米粥加咸菜,俨然已经成了标配。唯一的一点儿变化就是,小米粥越来越稀了,稀的可以见到碗底,咸菜也越来越咸了,放得久些,便会有密密的盐粒析出。
还好,匆匆喝完小米粥,他便很自觉的登上绣楼,走廊处早早就有一方小小的桌案摆放,桌案之上便是一小盘点心,和笔墨纸砚。点心这些天从来没有重样过,唯一不变的就是那支毛笔和那方砚台。
和朱贵儿“互发”短信聊着天,吃上几块可口的点心,吹着丝丝缕缕的清风,听着矮竹枝叶交错的声音,也算惬意。
这些天常歌行的毛笔字倒是精进不少,已然脱离孩童启蒙时代,彻底迈入小学生时期。
一张白纸从小窗中递出,经由侍女的手交到常歌行手上。打开纸张,一股极淡的幽香便钻入他的鼻孔,不知是墨香还是女儿家的体香。这可比前世那些顶级的香水好闻多了,即便再名贵的香水也脱离不了造作。而这股香气,虽然清淡,但难得自然。
“元宵佳节,同游可好?”
八个娟秀的小字映入常歌行的眼帘,这是要“约”起来的意思吗?常歌行第一反应便是前世那些聊天软件,聊得开心便出来同游,寄情山水也好,激情酒店也罢,总之都是一个“约”字。
这种纸条传信,不正是前世那些聊天软件的最原始版本吗?
常歌行擦了一把嘴角的口水,端坐身子,用最正确的姿势执着毛笔。
“好!元宵佳节客房定然紧张,不如小姐可有预定?”
青纱帐内,朱贵儿看着常歌行的回话,陷入了长久的沉思。这位大才女即便想破脑袋,也想不出佳节同游与预订客房的关系吧!
哎!这个时代还是太单纯!
(本章完)
第66章 缺一顶韭菜色的帽子()
农历正月十五,元宵佳节。
大街上人流如织,各种各样的花灯装点着建康城的各大街道。
有大红色的纱灯,麻纱为灯面,圆形或椭圆形皆有。在灯的上部和下部分别贴有金色的云纹装饰,底部配金色的穗边和流苏,显得喜庆异常。
也有做工精细的影纱灯,麻纱被染成了各种颜色,上面绘着花鸟虫鱼、山水楼阁,在内里烛光的映衬下各种图案显得神采奕奕,颇具神光!
也有观赏性极强的走马灯,转轮上贴着各种人物、鸟兽,在烛火热气的推动下,转轮转动,人物、鸟兽便也动了起来。灯面上影影绰绰,动感极强。
花蓝灯、龙凤灯、棱角灯、树地灯、礼花灯、蘑菇灯,各种各样的灯遍布建康城各个角落,让人眼花缭乱,尤其是一些孩童,三五成群的聚在一起,吃着零食,围绕着一盏盏灯笼转着圈,跳着舞,好不热闹。
方形的、柱形的、圆形的各种形状都有,只要你想得出来,总会找到适合你的一种形状。
一顶绣花小轿,由两个仆人共同抬起,灵巧的在人群中穿梭。轿帘由一串串小粒珍珠制成,随着轿子摇摆,不时晃动,彼此交击在一起,发出珠玉之声,悦耳异常。
外面自是看不到里面情况,而坐在里面的人儿却通过珍珠帐,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烛光透过灯面,再穿过粒粒珍珠,映在轿中人的脸上,如一颗颗星辰缩小无数倍后,镶嵌成饰品般。
说是映在脸上,倒不如说是映在轻纱上。轿中之人虽然身处轿中,亦带着轻纱遮面,倒是让人好生奇怪。
轿子四角各站着一个侍女伺候着,不急不慢的随着轿子走动。步子竟和轿子的步调一致,不曾出现急追或赶不上的情况。
轿子正后方是个男子,看穿戴不像是什么仆从,看待遇却又不想是什么大家少爷。
此刻常歌行心中颇为不平,不是说好的“男女平等”嘛,但为什么那个小妞可以坐轿,本大爷却要腿儿着。
“贵儿小姐,贵儿小姐,咱们商量个事儿行不行!”
常歌行紧跑几步,跑到轿子侧面,掀开轿帘,正好和朱贵儿漆黑的眸子对上,看着那似有星光闪烁的双眸,常歌行竟然难得的老脸一红。
“贵儿小姐,我看这轿子甚是宽敞,不如我俩共乘一轿,沿途品评风光,岂不是一件乐事。”
朱贵儿两只大眼睛忽闪了几下,然后四下看了一下,轿中虽有空间,但如果塞进一个五大三粗的男子,却显得实在拥挤了些。想到那股浓烈的男子气息,朱贵儿粉嫩的小脸,不禁变得通红。
两人面对面,均觉得面皮发烫。一个是因为脸皮厚度远超常人,故而不显;一个是因为有轿帘遮挡,再加上轻纱掩面,不得一观。
不等朱贵儿回话,走在前面的轿夫,喘着粗气,一副讨饶的口气。
“公。。。。。。子,您就饶了我俩吧。这双人小轿比不得四人、八人大轿,您要上去,不说这轿子受了受不了,我俩肯定是受不住的。”
常歌行放下轿帘,突然觉得偶尔散散步也是不错的。想到自己的名声本就可以用臭名昭著来形容,从刚穿越过来便被张出尘刺杀,就可见一般。若今天把两个轿夫累个好歹,恐怕又要增加两只苍蝇来扰烦耳朵!
“来哦!猜灯谜喽!三文钱一个灯面,猜中那盏送那盏。猜不中仍有小灯相赠,绝对不会亏哦!”
一声吆喝声在车水马龙中显得十分特别,猜中了得灯笼,猜不中仍有灯笼相赠,貌似还真的不会亏般。
小轿在人群外围落定,常歌行踮着脚向里探去。高挂的大红灯笼一字排开,皆是鸟兽形状,看得出做这些灯笼之人,着实下了一番功夫。每个大灯笼下面都挂着一个锦囊,想来里面就是灯谜。
一个书生打扮的人,摇着头,掏了三文钱给摊主,看那垂头丧气的样子,显然是没有猜中。接过摊主递过来的一盏普通纱灯,脸上多少露出一丝笑意,虽然没有猜中,好歹三文钱没有打了水漂。
“常公子,这是小姐给你的!”
常歌行回头,却发现一个侍女正捧着三文钱给自己。
“小姐说了,她要那盏虎头灯笼!”
本小爷的才智可是要用到平定天下上的,用来猜灯谜,岂不是高射炮打蚊子般。
“告诉你家小姐,本小爷不猜!”
“小姐还说了,若是常公子你拿不回虎头灯,今晚恐怕只有小米粥喝了。”
常歌行忽然觉得朱贵儿开始变坏了,前世之人常说人心不古,谁知道这古人之心亦不古啊!也只有正气如我,才能怀着一颗赤子之心吧!
他如此想着,越发觉得自己的高大。哎!真不知道这小妞是受了谁的不良习气的影响,都学会威胁人了。想我堂堂大隋晋王殿下,如今却为了一些甜点接受威胁,传出去定会让李秀宁那小丫头笑坏肚子吧!
常歌行接过三文钱,正要走进人群,却被一阵熟悉的声音吸引。
“贾仁义见过朱小姐,不知小姐可有雅兴同游灯节?”
却见一白衣翩翩公子,手持折扇,向着绣花小轿便是一礼。虽然未见其人,虽然只是隔轿而拜,但礼数绝对周到,不曾少了一分。
站在贾仁义身后的依然是建康城四大才子,包括当初吐血三升的那位,看如今气色红润,想来已经满血复活。
小轿中一阵沉默,几十个呼吸之后,珠帘作响,一张白纸才从小轿中递出,侍女展开字条,朗声而读。
“今与未婚夫婿同游,不劳贾公子大驾!”
贾仁义闻此言,脸上依旧一副笑意,像是早已经预料到朱贵儿会如此应答般。
只是站在他身后的四大才子却是不依了,朱贵儿的未婚夫,不正是那位让自己等人出丑的恶毒之人吗?
“哼!那无耻小人怎么做得了贵儿小姐的夫婿,放眼建康城,只有贾公子有如此福分!”
(本章完)
第67章 久仰()
常歌行将三文钱攥在手中,这帮酸腐书生,是不是觉得本小爷比他们长得帅,心里不舒服啊。
这个贵儿小妞也是,不要动不动就说我是你未婚夫行不,这样真的会给小爷我拉很多仇恨的,虽然小爷不怕,但打蚊子毕竟流的是自己的血啊。
再说,有连未婚妻真容都没见过的未婚夫吗?有连未婚妻小手都没碰到过的未婚夫啊?有未婚妻坐豪车,未婚夫跟着吸尾气的吗?那顶小轿,换算到前世,绝对是世界顶级跑车级别的,而且还是定制加限量版。
“四位才子,穿的还是这么茂盛啊!瞧瞧这衣服,绿的生机盎然。只是美中有一点不足。。。。。。”
“我等皆有治国安邦之大才,如此穿着,正是以青衣自谦,能有什么不足?”
常歌行掂着手中三枚大子,围绕着四位才子左三圈,右三圈转了片刻,嘴里“啧啧”作响,时不时拖着腮帮子做思考状。像极了市场上买牲口的买主,而且还是对牲口极为不满意的那种。
四位才子被常歌行看得极为不自在,一股凉风由脚底吹向头顶,浑身上下凉嗦嗦的。
“啧啧,这要有一顶韭菜色的帽子就天下无敌了。你们回家后向你们家娘子讨要,相信已经给你们准备好了!”
四大才子正琢磨着,这韭菜色究竟有何特别,为何带上这种颜色的帽子后就能天下无敌。
贾仁义在旁边轻哼一声,凑到其中一位才子耳边,嘀咕了几句什么。
那才子的眉毛由缓缓流水,转为一道惊雷。双目几欲喷出火苗,若是有上好的肉串,加上些孜然、胡椒,定能烤出一盘美味烧烤,只是火气味大了些。
鼻翼更是上下起伏,可见这位才子的排气量有多大,绝对超过了二点零。
“你。。。。。。你这个无耻小人,竟然暗讽我们戴绿帽子,实在可恶,我。。。。。。我。。。。。。”
这位才子我了半天,也没道出个一二三四五。本来隔空而指的手指,虽然他情绪的激动,已经快要指到常歌行的鼻子尖了,也仅此而已!
常歌行缓缓握住才子的食指,慢慢的向下带去,他可不太喜欢被人指着鼻子尖的感觉,从来都是他指着别人才是。
才子还想抵抗几分,可是食指关节传来的剧痛,使他不得不选择了屈服,待才子的胳膊放下,他才满意的笑了笑。一手搭在这位才子的肩头,熟络的就像老朋友,说话间更是语重心长。
“你说错了两件事儿。一是,我并非无齿,我牙齿好得很,牙好胃口好,吃嘛嘛香!”说话间,向着这位才子呲了呲牙,上下咬合了几下,果真是一副上好的牙齿。
只是,烛光透过红色的灯面,照映在白森森的牙齿上,竟然有了红色的反光。看在才子眼中,就有了几分嗜血的光芒。这位才子本就对常歌行心存惧惮,如今全身如筛糠。
这就是所谓的建康城四大才子啊!养在温室留作观赏之用还是可以的,若是挑起国家的脊梁却还差得远,比那十万八千里还遥不可及。
这样的人,成了陈国的栋梁。常歌行还是欢迎的,有这样一个大才子在陈国任职,绝对胜过大隋十万雄兵。四大才子就是四十万大军,得节省大隋多少人力、物力啊!
常歌行拍了拍这位才子的肩膀,全当鼓励吧!菜籽,加油,成为陈国的栋梁去吧,我大隋支持你哦!
“二是,我什么时候说你们戴绿帽子了?都是你们一厢情愿而已,要是你们这般迫不及待,我常某人还是愿意助人为乐的,顶多多吃上几株野山参补回来就是!”
其他三位才子也是怒火中烧,呈三足之势将常歌行围在中间,大有群殴的架势。常歌行却是全然不顾,这等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对付女人尚可,可要对上常歌行这等孔武之人,却只有送菜的份。
常歌行撸起袖子,手按在剑上。
“你们这是要打架吗?”
一听打架,三位才子不自觉的均往后退了一大步。马上又觉得丢了面子,硬着头皮又前进了一小步。
只有那被常歌行搭着肩膀的才子,面露苦色。如今他两股战战,再加上被常歌行按着,根本移动不了分毫。
“我等乃是斯文人,岂会作街头斗殴这等粗鄙之事。”
“你们要怎么办,尽管划下道道,小爷我接着就是!”
四大才子和贾仁义交换了一个眼神,贾仁义心领神会,打开折扇轻轻摇了几下,一袭白衣在微风下鼓荡不断,好一副潇洒模样。
“我等皆是斯文人,如莽夫大打出手,贾某人自觉也是不妥。今天恰逢元宵佳节,不如我们就以猜谜为乐。”
四大才子急忙点头应允,“贾公子果然多才,此提议甚好,也应了元宵佳节之乐,传扬出去必然也是一件风流韵事!”
贾仁义将目光转向常歌行,眼神灼灼,眼角线条虽然柔和,如春风拂面。但眸子里却有一团小小的火焰在燃烧,只要一个恰当的时机,便会化作滔天烈焰,将常歌行烧的连粉灰都看不到。
“常公子意下如何?”
常歌行将手中三枚铜钱抛向空中,眼珠随着空中的那道弧度转动,右手如电,猛地将铜钱抄在手中。
“猜灯谜?也好!小爷我在三岁时倒也玩过,只是觉得索然。今天几位既然有雅兴,小爷我就陪你们玩玩!”
“请!”
贾仁义左手如刀,做了一个让常歌行先行的手势。
常歌行也不客气,负手先行。本来围观的众人,看到几位才子要在此比拼,自觉的让出一条道路。可见,读书人在这个时代的地位之高。
走了两步,常歌行回头,看着贾仁义手中的折扇,言辞凿凿的道:“贾公子,不要整天拿把扇子摇啊摇的,小心得了真中风。”说罢,拂袖而去。
独留贾仁义在风中萧瑟,只是,眸子中的火焰燃烧的越发猛烈了。
摊主一看来了大主顾,弯着腰、抱着拳,满脸的讨好。才子比拼,没想到这等好事被自己赶上了,这些灯笼看来是有着落了。
(本章完)
第6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