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行大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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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行大隋-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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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擒虎悲喜交加之下,早就忘记了慎言。扯着大嗓门,就要和李秀宁理论一番,可是,女人是用来讲道理的吗?

    李秀宁缓缓的叹了一口气,“韩伯父,看来咱们还是要重温一下晋王殿下留下来的训示啊!”

    说着,就小心翼翼的打开小包裹,里面露出一方不大的纸条,正是常歌行临行之前所留。

    (本章完)

第63章 战书?泯恩仇!() 
“秀宁小丫头,我可是你的父辈,你可不能把事情做绝,小心以后嫁不出去!”

    李秀宁举起纸条,一副恭敬的模样。不知怎么的,眼前却是浮现出了那可恶之人的面貌。你倒是风流快活去了,这才几天就勾搭上了不知哪家的小姐,我却要在这替你收拾烂摊子。

    她却没发现,自己此时已经忘记了自己的初衷。常歌行离开之时,将军中大小事物交给自己处理,自己是心中窃喜的,这样就能一展平日里的抱负。

    如今,就因为这一纸娟秀字体,她却是期望常歌行早些回来,最好马上就回来。就像之前那样,坐在桌案前,不安分的看着自己。

    韩擒虎看着陷入沉思的李秀宁,便蹑手蹑脚的向后退去。眼看就要出了这中军大帐,却被一扇门板挡了回来。李元霸贼笑着看着韩擒虎,“韩将军,如此匆忙这是要到哪里去啊!”

    韩擒虎回头看了一眼李秀宁,貌似这位秀宁助理并没有注意到自己。咬牙切齿却压低着声音,森寒的道:“小兔崽子,最好让开。不然,惹火了韩大爷,没你小子好果子吃。”

    李元霸用手拍着胸脯,一副怕怕的样子。门板却把帐门堵得严严实实,这段时间可是把李元霸这小子爽坏了,先是打了自己老爹,然后军中一干将领十之八九都与他手上的那根棍棒做过深入交流。

    尤其是这位韩擒虎大将军,自己招待了他不下五次,可谓是老主顾。李元霸对待这般回头客还是有优惠的,几十军棍下去,绝对保证两片屁股肿的一般大小,和谐对称,绝对不影响美观,旁人看了只会夸赞一句:老韩,几日不见,屁股翘了很多嘛,可有秘方!

    至于威胁,李元霸可是不怕的。他本就是一个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主儿,今日活得开心、爽快便好,哪里会去管那遥远的明日愁。

    “助理姐姐,韩老匹夫想要跑,被我拦下来了!”

    李秀宁将纸条工工整整的放在桌案上,蹙着眉头看着李元霸。

    “韩将军乃是当世名将,你怎么能如此无礼!”

    韩擒虎心中那个感动啊,还是女娃心软啊,不像这个滚刀肉,油盐不进,下手还贼狠!

    “元霸,给你的疗伤药还有吗?”

    “还有,小弟我都没舍得用!”

    “这样就好办了,带韩伯父去领军棍吧,记得让人给韩伯父擦伤药,双倍剂量!”

    李元霸心中大赞,还是姐姐心地好,那是多么珍贵的疗伤药啊,晋王出品,只此一瓶,双倍的剂量都用上了,实在是太浪费了,太奢侈了。

    韩擒虎欲哭无泪,他发誓一定要和李渊断交,他养的这两个子女就是为了和老韩我的屁股过不去啊。

    李元霸秉着尊老爱幼的精神,满脸堆笑,只是再深的酒窝也藏不住那份得意。棍子啊棍子,我一定要把你当作我李元霸的传家宝,子子孙孙的传下去,爱抚过大隋三分之一将领的棍子,恐怕天下只有这么一根了。

    无论到了什么时候,只要大隋帝国还在,这根棍子就是天下最大的谈资!

    中军大帐内再次恢复了宁静,李秀宁将两张纸铺在桌案上。一张是刚才的书信,一张是之前的字条。一张字迹娟秀,一张如稚童涂鸦,完全是两种迥然不同的风格。

    “真不知道是哪家瞎眼的姑娘看上了这个登徒子!”

    她将字条小心翼翼的收起,纸张发出清脆的声响,听在李秀宁耳中却像是一段美妙的音乐般,让人心情舒畅,双眼不经意间闪现着欢快的柔波,然后慎之又慎的将小包裹收在衣袖中。

    再看那纸书信,李秀宁双眸中显出一片暗淡。看这字迹,执笔之人应该是一位难得的丽人吧,以这位晋王殿下的性子,肯定被迷的七荤八素,没准儿早已经把这六十万大军还有。。。。。。忘的一干二净了!

    她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细细的研着磨,直到墨汁浓淡均匀,稀稠适宜,才提起毛笔蘸上一蘸。她专注的看着毛笔尖端的一滴墨水滴落,才在书信下方的空白处书写起来。

    如果有人在,就会发现上下两种不同的字迹写的却是同一文字,就连字与字之间的间隔都不差分毫。犹如对峙的两军,将对将、兵对兵,虽然整齐工整,但杀伐的气势却已经尽显,只要一声令下,便散作浓妆淡抹,化成战场厮杀之场面。

    李秀宁不经意间起了比较之心,“其实,我的字也不比那女子的差!”

    然后她拿出一张白纸,捋了捋额间的秀发,把桌案上的油灯往近处移了移,使得稍显暗淡的白纸变得雪白一片。她执着笔犹豫了好久,却没在白纸上留下哪怕一滴墨迹,这是当年她初学书法,先生考量她的时候,才会出现的情况。

    此时已是深夜,帐外,只有巡逻士兵的脚步声,篝火里的噼啪声,还有江水哗哗东去之声,还证明着时间还在流转。

    一切都是静谧的,倦鸟归林,将头藏在羽翼之下酣眠;马厩里的战马,吃了上好的草料,饮了长江的水,也闭着眼睛,去会见弼马温了;韩擒虎趴在床上,这是如今他睡觉唯一正确的姿势,但无论是什么姿势,都影响不了他的睡眠质量,如雷鼾声,使得床边的少半碗清水,涟漪阵阵,微波荡荡!

    中军大帐中,那个婀娜的身姿却刚刚起笔。虽然戎装在身,却掩不住书香之气,一面铁血,一面小女儿家的娇柔,都在李秀宁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一道道线条在白纸上勾勒,想到常歌行收到此信的精彩表情,脸颊上不禁出现两个梨涡。

    你放下挑子不干了,让本小姐给你挑大梁。就好像你出去泡妞,却要本小姐给你把风一般,天下哪里有如此美事。要是本小姐不给你使些绊子,怎么对得起这六十万大军。

    这就是李秀宁心中最真实的写照,本小姐可以给你看着六十万大军,但你出去勾三搭四就不对了!

    回信书写完毕,和来信一起装入纸封。然后,写上六个醒目的大字:你家小姐亲启!

    (本章完)

第64章 这个时代太单纯!() 
建康城,朱家。

    绣楼前的小院内,朱贵儿正拿着两张纸仔细端详,嘴角流露出淡淡的微笑,好像在看什么有趣的事情般。

    站在一旁的常歌行纳闷不已,这个秀宁丫头回信就回信吧,干嘛要写上“你家小姐亲启”,害得他想看一眼这封来自隋营的信件都不可得。再说,自己有说过朱家有位小姐吗?万一是位大妈怎么办?

    农历新年过后,江南已经有了几分春意,特别是正午的时候,清风吹拂在脸上,甚是舒服,深吸一口,便将鸟语花香统统纳入口中。

    暖风拂过朱贵儿的发梢,使得一缕秀发脱离原来的羁绊,随意的飘扬的脸侧。却完全不觉得凌乱,反而有一种随性的美感。

    她将这缕作怪的秀发挂在耳根,脸上的笑意却越发的浓重起来。也不知道这两张纸上究竟写的什么,朱贵儿已经观瞧了一刻钟,却还显得意犹未尽。

    终于,她在矮竹旁的桌案前坐下,雪白的纸上出现四个娟秀的字迹:此女很美!

    “很美?”

    常歌行如丈二的和尚般摸不着头脑,这个贵儿小姐难道有什么特异功能不成,从字迹中便能看出写字之人的美丑,难道这就是由字识人!不过,她说得倒没错,李秀宁也算得上少有的美女,只是性子烈了些,不是好骑手,是驾驭不了这匹胭脂马的!

    朱贵儿用镇纸将两张书信平放在桌案上,眼睛左右打量,像是在思索如何回信般。

    常歌行腆着一张脸,凑上去要看个究竟。秀宁丫头不给自己这个晋王殿下回信,偏偏让一个素未蒙面的女子亲启,这里面绝对透露着古怪,而且是大古怪!

    只是一眼,常歌行脸上也充满了古怪的笑意,不管是弧度还是幅度,都与朱贵儿有着惊人的相似。

    一张信纸上,毋庸赘言,是一种文字,两种字体。只是,一个婉约如静花初放,一个泼辣如烈火燃燃。两种字体出现在同一张纸上,大有平分秋色之意。

    另一张纸上却不是什么文字,而是一幅画,一副李秀宁自己的自画像。柔美中通着英姿飒爽,虽然没有彩绘与那几千万像素的相机,只是黑白交替间便勾勒出了一个英雄儿女的气质。

    嘴间浅笑,跃然纸上,似是在打招呼,也像是在挑衅。本姑娘的字在这儿,相貌也在这儿,你能拿我如何!

    自画像不大不小正好占了一张纸的一半,下一半则是留白。

    常歌行咂巴着嘴巴,李秀宁这个小丫头不愧是打仗的好料子,就连这回信都是夹枪带棒的,这哪里是什么回信,分明就是一封给朱贵儿的战书。你的字,我回了;我的画像,你可敢回?

    常歌行也是满脸期许的看着朱贵儿,虽然相处多日,这贵儿小姐的真容却一直未得见,隔着一层面纱,实在是朦胧了些。如朱贵儿这般聪颖之人,应该早已明了李秀宁的意思。

    朱贵儿提笔踌躇了良久,常公子与画中女子的关系肯定匪浅,不然也不会有如此回信。

    她微微侧着头,用眼睛瞥了一眼站在身后的常歌行,嘴角流露出一丝笑意。常歌行却是做贼心虚,急忙抬起头,想找上一片云彩好好欣赏一番,只是今天天气却晴朗的异常,万里无云,让常歌行好生尴尬。

    “今天的天空真蓝啊!”

    常歌行讪讪笑着,由衷赞叹着这蔚蓝的天空。

    朱贵儿终于落墨:一个规矩的正圆,两条八字眉,一抹小鼻子,一个弧度上翘的嘴。整个画风下来,构成了一个极似前世笑脸的表情。

    乖乖,这个朱贵儿该不会也是穿越过来的吧。

    笑脸,竟然是笑脸表情!

    一张白纸,上半部分是一个绝美的女子,下半部分却是一个简单的笑脸;上半部分如绘画大师精雕而成,而下半部分却如孩提涂鸦,只是圆画的规矩了些。

    一上一下形成鲜明的对比,独具喜感!

    李秀宁拼尽全力的一击,却打在了软绵绵的棉花上,无处着力。常歌行不仅赞叹,好一个聪颖的女子!

    若是朱贵儿果真奉上自己的画像,即便画工、长相胜了李秀宁半成,那又有何用处?两个女子就相貌论短长,颇有争风吃醋的味道,本就落了下成。

    清风拂过白纸,墨迹很快干涸。朱贵儿将信纸装进纸封,就要让人将信送出去。

    “慢着,本公子也要写上一写,正好一同送与我那调皮的妹妹!”

    朱贵儿脸上挂着浅浅的笑意,两弯月牙闪着狡黠的光芒,照进常歌行的瞳孔,使得他一阵心虚。

    李秀宁比本小爷小,当然就是妹妹,我又没说是同父同母的妹妹,是那异父异母的亲妹妹也是有可能的,常歌行如此安慰着自己。

    他顺手折下一支矮竹,除去叶片,做成笔状。蘸了几下墨汁,便在白纸上涂抹起来。竹子本就中空,能吸纳更多的墨汁,常歌行无心之举,倒是有了后世水笔的影子。

    朱贵儿看着被常歌行折伤的矮竹,面纱之下的嘴唇微微撅起,显示着主人心中的不快。绣楼前的矮竹本是她多年栽培,平日里宝贝的不得了,就连浇水之类的粗活,都是她亲力亲为。如今却被这个粗人随手折了去,心中不喜也是情有可原。

    她掏出一方白色丝巾,将矮竹折伤之处仔细的包扎好。若是这矮竹可张口吃饭,相信这位贵儿小姐定会给矮竹塞上几颗大补丸,一座疗伤之用。

    常歌行的书信已经写完,却不是什么蹩脚的文字,而是一副画,画中人谈不上面貌,皆是一团浓墨,只是手脚尚能分辨一二,颇似前世的火柴人。

    画上一个小人儿趴在地上,另一个小人儿则高举右手,一副作势要打的样子。趴在地上的小人儿左腿微微抬起,似有挣扎之意。

    常歌行很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大作,没想到自己竟然这么有绘画的天赋。前世经商真的是白白糟蹋了如此璞玉,若是改行做了画家,活着的时候可能会落魄一些。但按照往常的惯例,自己这么一失踪,画价肯定会翻着番儿的往上长,只要买到,绝对是孤品!

    (本章完)

第65章 元宵节同游() 
透过长长的睫毛,朱贵儿很是好奇的看着那么一滩分不出四五六的“画”,还多亏她聪慧,将这些毫无协调感的墨线、墨滴在心中反复组合,终于看到了两个人形。

    顿时俏脸发红,这躺在地上的小人儿,象征着脑袋的墨点上有两个突起的“小角”,神似两条辫子,分明是一个女子。而站在旁边,作势要打的小人儿,墨点上却是光秃秃的,分明是一个男子。

    整幅画组合起来就是一个男子在打一个女子的屁股,这在常歌行看来只是玩笑之作罢了。但看在朱贵儿眼中,却是有伤风化的,不雅,实在是不雅!

    她匆忙将画纸折叠起来,慌张的塞进纸封。然后发觉拿在手中也是极不自在,便像丢弃烫手的山芋般,将纸封丢给了旁边的侍女。之后更是将两只白嫩的小手在一方丝帕上擦了又擦,像是刚在触碰到了什么不洁之物般。

    常歌行这个始作俑者却是完全不自知,抬眼正好瞧见被丝帕包扎得严严实实的矮竹。不禁心中发笑,果然是小女儿心思,这矮竹伤了也就伤了,不出数日便能结疤长好。

    “贵儿小姐,莫不是学过医术,这包扎技术果真了得!”

    朱贵儿美眸回转,知道常歌行在嘲笑自己,并没有提笔回话,只是稍带鄙夷的瞪了他一眼,似乎在说他不解风情。

    “节节高才是竹子,贵儿小姐这满园的青竹却被打理成了丛生的野草般,当真可惜!”

    侍立在旁边的侍女,看到常歌行借着牙尖嘴利欺负自家小姐,便不依了。

    “你懂什么,这些竹子本来就这样,长不高的!”

    常歌行在那方摇曳在枝头的丝帕上划过,触手丝滑,应该是上等的丝绸,果然是大户家的小姐,用这一方价值数两的方帕赠予这无痛觉的竹子。

    传出去虽然是一桩美事,甚至会被那些才子歌诗作赋,好生吹捧,传为一代佳话。但在常歌行眼中无疑是败家的行为,前世作为商人,虽然腰缠数亿亿贯,也曾大手笔花过钱,却未曾挥霍过。一分钱要起到一分钱的作用,这就是常歌行的信条。

    “燕雀尚有鸿鹄之志,这矮竹未尝没有壮志凌云之向啊!”

    朱贵儿听完常歌行的话,眸子中显出沉思。终于,她再次提起笔,想来是要和常歌行好好理论一番。

    “不管如何,你伤了竹子就是不对!”

    常歌行笑着拿起刚才那支用作笔的竹子,放在眼前仔细端详了一番,才开口。

    “我不是伤它,而是在成全它!”

    看到朱贵儿那双好奇宝宝般询问的眼神,常歌行顿觉自豪不已。前世信息发达程度远远超出这个时代,一件事情往往不能以对错来评判,因为不管是对是错都会有诸多论据作为支撑。所以前世,人们用利弊观取代了对错观,却也用到了老祖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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