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贵儿的心,日月可见。还请伯父转达贵儿,我贾府长子夫人的位置永远为她留着。”
说罢,转身离去。只是不显匆匆、也不落寞。折扇轻摇,完美的配合着步子。如同刚才只是顺便拜访了一个忘年交,如今兴致已尽,便自然离去。没有刻意,云淡风轻,颇有古时大贤之风。
(本章完)
第58章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绣楼前,一个身着鹅黄色衣裙的女子正婀娜着身姿打理着矮竹。这些一丛丛一簇簇的竹子如此扎堆的长在一起,肯定是长不大的,只能在这石榴裙下作为观赏罢了。
女子偶尔也会弯下腰,微闭着双眼,轻嗅那不多的野花。显然,此女子也是很喜欢花朵的,只是不知为何,她的庭院内却没有刻意栽种些名贵花草。只有不知是那股清风携带的野花种子,在这里扎了根。
“咕噜!”
一声不和谐的声音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女子抬头,正看到倚在庭院门前的常歌行,依旧是轻纱蒙面,看不出表情。没有任何话语,只有一双大眼睛充满了疑问,好像在好奇如此怪异的声音出自何处。
侍立在身旁的侍女一副想笑却又不敢笑出声的俏丽模样,倒是为这庭院增色不少。她在自家小姐身边耳语了一番,朱贵儿一双大眼睛也成了一弯月牙。
朱贵儿拉过侍女的小手,在她手心上用纤纤玉指勾画了一阵,侍女点点头,看了一眼捂着肚子的常歌行。
“我家小姐让常公子在此稍后!”说罢,便上了阁楼。
朱贵儿则继续侍弄着矮竹,完全将常歌行无视,似乎那些绿油油的竹子,比他要帅气的多!
这个朱家小姐也太能耍大牌了吧,难道本小爷连一句话都不值得她开口吗?要么笔墨传话,要么侍女代言,难道这个时代的男女之妨已经到了这个程度,不仅是肌肤之亲,难道连说上一句话都是逾矩的行为?
作为一个穿越者,而且还是对历史知识很是匮乏的穿越者。常歌行对这个时代的生活习惯、禁忌等的了解还是很匮乏的。
不多时,三个侍女从绣楼上下来。还是昨晚的那张桌案,还是那套笔墨纸砚,还是那个蒲团,只是盘子中的食物并非点心,而是一盘水果。
一颗金黄色柠檬被摆在盘子中间,围绕柠檬摆放的是一圈又一圈的荔枝,表皮还带着点点水珠,显然是刚清洗完不久。
整个果盘看上去就像一朵盛开的花朵,金黄的花蕊,暗红的花瓣,带着清晨的初露,整个就是一副娇滴滴的模样。
前世,常歌行虽然是顶尖的商人,头脑可谓精明之极。可对于女人的心思,却是半点儿也搞不明白。直到穿越前,虽然露水情缘不断,但登记合法的妻子却还没有。
他挠了挠脑袋,发现不论哪个时代的女人都难以令人琢磨,女人的神秘性,自女娲造人的那一刻就是注定了的。更令人难受的是,女娲大神并没有将密码告诉男人,而且,就连女人也忘记了自己的初始密码。
女人无理取闹,男人受着就是,那些受不了的,好吧,已经灭绝了。
好好的一盘水果非要摆出这么一个造型,你这是给我看啊,还是给我吃啊。常歌行也不客气,四仰八叉的坐在蒲团上,伸手将金黄色的柠檬抓在手中,看这颜色一副很美味的样子,想来可以摆在果盘中的,应该不会酸到哪里去。
剥开金黄色的外皮,露出里面的果肉。剥下一片小心翼翼的放在口中,然后,常歌行就知道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一股酸爽感从舌尖蔓延到舌根,从门牙一路倒到大牙,太酸了!整个腮帮子都有了一种麻木感。这个朱贵儿简直比醋坛子还要酸上三分,这样的水果,她也能下咽?
不知何时,朱贵儿坐到了常歌行的对面,两条笔挺的玉腿微合,如一条在礁石上吹着海风的美人鱼。她有些惊疑的看着常歌行将柠檬向嘴里塞,这个人该不会饿傻了吧!
直到看到常歌行一副欲死欲仙的模样,双眼又变成了两湾浅月,在一片幽深的潭水中不断摇啊摇。
侍女在两人面前奉上香茗,常歌行像是看到了救星一般,一饮而尽,嘴中的酸涩之感顿时蔓延到胃肠中。本来就饥肠辘辘,如今更是火上浇油,“咕噜!”之声再起,像是有一群青蛙寄宿在胃腹中般。
常歌行索性抢了侍女的茶壶,脖子轻扬,一口咬住壶嘴,“咕咚!咕咚!”喝了起来。使得站在一旁的侍女不断皱眉,这个人实在是粗俗的很,品茶本来就是雅士,如今被这位演绎成了黄牛饮水,实在是大煞风景。真不知道小姐为什么不赶走他,反而把风度翩翩的贾公子拒之门外。
一壶茶水下肚,胃中的灼烧感减退不少,打了一个响嗝,气息中透着茶香,却是闹了一个水饱。
朱贵儿剥下一片柠檬,两只手各捏主一端,微微用力,便有柠檬汁液滴到茶水中,随着柠檬汁的滴入,茶水颜色起了一些变化,虽然不明显,但却是真实存在的。本来透亮的茶汤,有了一抹好看的淡金色。
朱贵儿示意常歌行尝尝,他摸摸自己满是茶水的肚子,摆摆手,“喝饱了,实在喝不下去了,我现在觉得自己就是一个大号的人形茶壶!”
朱贵儿也不言语,只是一双美眸期许的看着常歌行。
常歌行摆着手,朱贵儿则一动不动就这般看着他,好像他正在做什么亏心事儿般。双方僵持了一会,常歌行终于败下阵来。人家只是一个眼神,他却要做着如此“复杂”的肢体动作,就是从消耗上来说,他注定是耗不过朱贵儿的。
“好吧,你赢了,我喝!”
话语间颇有前世推酒失败的感觉,只是这次因为肚子中的存货尚多,少了许多感情深、一口闷的痛快。轻抿一口,茶汤初入口时的苦涩感消失了大半,剩余的只有纯粹的茶香,使得本来不喜饮茶的常歌行竟也喜欢上了这种味道。
朱贵儿眼眸间又弯成了月牙状,只是视线却未曾离开茶杯。常歌行深吸一口气,张开嘴,将茶水倒入口中,然后做了一个吃药片的动作,剩余的茶水入腹,没有一滴浪费。
朱贵儿这才拿起毛笔,在纸张上写起了字。才子向来以红袖添香为风流韵事,似乎红颜只做了高贵读书人的陪衬,即便添香、即便研磨,也只是为这些读书人打打下手罢了。
他们从来没想过,甚至有几分忌惮,若是这红袖执笔,又是怎么样的光景。
(本章完)
第59章 长安城中卖炭翁()
朱贵儿拿起纸张,轻轻的吹了一阵,同时被掀开半边的薄纱,一抹朱唇时隐时现,就连嘴角那淡淡的笑意都看了一个真切。
活脱脱一个女神啊,朱贵儿的美不同于李秀宁的英气,透着江南女子的温婉与知性美。
待字迹干涸,朱贵儿举起纸张,挡住了常歌行贪婪的目光。
“你把贾仁义赶跑的?”
常歌行剥开一颗荔枝,整个送入嘴中,咀嚼了几下,不紧不慢的将核吐在地上。
“我从里到外都是彻彻底底的好人,怎么会做出赶人走这么没有品味的事情呢?”
朱贵儿拿起毛笔,又是一阵写写画画。这个女子绝对可以称得上才女,虽然这个时代女子不入学,只学些刺绣女红。但朱贵儿肯定打小便沉浸学问一道,而且还相当的有天赋。相信如朱家这样的富贵人家,还是请得起家庭教师的,一对一授课,效果可能还要比上那学堂好的多。
一个人就算是表演天才,也演绎不出这种恬静的书香气。看着玉手轻握毛笔,虽然同样是握笔,却是比常歌行要优雅的多。恬淡的气质化作白纸上的墨线,虽然是写字,却有着一种山水画的美感。山山水水、花草树木就在这浓淡相宜的字迹中。
常歌行看得有几分出神,若是有一房如此娇妻,平日里吟诗为乐,写字抒情。种上几亩薄田,虽不能饱食,也能度日。只是这样的生活只能是想想。信息高度发达的前世,花花世界,几多诱惑,谁人甘于在深山老林渡过余生,生生死死都没人知晓。在这个时代,纷扰将起,有谁能真正的避过此乱世,又到哪里去寻找那片桃花源。
“那他怎么走了?”
朱贵儿有些不满的抖动了几下纸,这个人还真可恶,自己好不容易下决心和他面对面“聊聊”,他竟然走神!
常歌行从那纷扰的思绪里转醒,摇了摇头,自己这是怎么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他想的都是怎么更好的活下去,今天怎么多愁善感起来!
“他是被我帅走的,本小爷在他面前一站,光辉的形象瞬间将他秒杀!”
朱贵儿有些嗔怪的看了一眼常歌行,这个人怎么这样,自己好好和他说话,他却这么不正经。
“四大才子又为什么走的?”
“他们四人本来和小爷我相谈甚欢,大有相逢恨晚的感觉,谁知道其中一位突然心脏病发作,这一场本来可以传诵古今的谈话就这么夭折了,实在是可惜,可惜啊!”
说道情深处,常歌行不禁仰天长叹:“伟人有曰,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啊!”
朱贵儿向着常歌行翻了一个好看的白眼,这个人真是奇怪,经常冒出一些自己听不懂的话,难道是因为自己在屋子里关久了,和外面的世界已经脱节了?
如果常歌行知道她心中所想,肯定十分严肃的告诉她:脱节没错,而且这一脱就是几千年!
常歌行想到远在长江边上的几十万人马,还有那个王爷助理,李秀宁。自己既然已经到了建康城,虽然赞助还没有拉到,好歹也深入了敌人内部。要是搞定朱三爷,给自己的新城赞助几百家店面,岂不是大大的好事!
“贵儿小姐,我有一事相求。离家已有十日,未免家中父老惦记,想请贵儿提笔帮在下写一封家书!”
朱贵儿看着常歌行,想来此人被自己的父亲诳来,签了卖身契,家中人肯定会惦念,写一封家书也在情理之中,便微微点点头,算是应下了此事。
常歌行清清嗓子,脑袋呈四十五度角斜看着远方,眼神中落寞之情尽显,一副游子怀乡的忧伤四溢开来。
朱贵儿感觉手中的毛笔顿时沉重起来,这是一份怀乡游子的寄书。只是,长歌行第一句话便让这位才女沉稳的手抖了一下,一滴墨水滴落在白纸上。这是她六岁之前才会有的情况,之后的十年里,出自她笔下的墨水都是规规矩矩的,从来没有像今天这般放肆过。
“本人亲书,几日不见我的书法是不是进步很大?”
第一句话不是嘘寒问暖,也不是开场的客套,竟然是自夸,而且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正主儿就在眼前,就敢光明正大的欺名盗世。
朱贵儿换了一张新纸,看了一眼完全没把说谎当回事儿的常歌行,终是提笔开写。这个亦正亦邪的怪人,和他在一起总能给自己带来“惊喜”,长久静默的心湖似有点点微波荡漾,而且越来越大,就连心神也跟着摇曳起来。
此人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君子,或许就连他自己都没有把自己当成过君子。可若说他是一个小人,也当真是冤枉了他。或许真实二字,便是对他最好的评价。
“小宁宁,咱们家的围墙修的怎么样了?那些家丁可还听话?要是不听话,看我回去打他们屁股。修建房屋的钱,我过段时间便会寄过去。不用省吃俭用,照顾好家人。要是有什么豺狼虎豹,痛扁一顿就是!”
一封简短的家书在朱贵儿手中落成,看似只是一些家长里短,总怎么感觉怪怪的,却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儿。
按书中所写推断,这位常公子应该家住深山,要不哪里来的豺狼虎豹?家中这几日应该正在修院墙,而且还有房屋需要修建,那为什么不先修房屋在修院墙呢?貌似家中还有家丁,而且还不是很听主人家的话,这样的家丁直接辞掉就是,用得着这么迁就吗?
朱贵儿满脑子的问号,任她才学过人,也理不出其中滋味!
“还请贵儿小姐差人将信送到建康城外二十里处的随缘居,我家人长年去哪里送劈柴,到时候让老板给他们就好。”
所谓随缘居,是大隋军队渡江后,建在建康城外众多联系网点中的一个,这些网点大多以茶馆、粥铺、酒肆等作为掩饰,平日里按照各自行当的规矩经营,暗地里却是给大隋军队传递消息之用的中转站。
朱贵儿点点头,将信件递给了旁边的侍女,侍女拿了信件便走出了小院,应该是差人送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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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第60章 春色无边()
大隋都城,长安。农历大年已过,天气却没有丝毫转暖的迹象。一场大雪正在大隋的权力中心飘扬,将明朝暗涌统统埋藏,到处一片雪白,一片清明。
街角一条老狗,蜷缩着身子瑟瑟发抖,白雪已经将它本来的毛色掩盖。在它旁边是穿着单薄衣裳的老者,他将头深深的埋在膝盖上,似乎这样能暖和些。一双稍显浑浊的眼睛,却死死盯着面前的一担木炭。
天气虽冷,但他却舍不得烧炭取暖,只期望在这大雪天,这担炭能卖个好价钱,一家老小还等着卖炭的钱去买米粮,不然很难熬过这个冬天。
一行人从远处走来,穿着统一的青色衣服,统一的青色小帽,手上提着统一的棍棒,看样子应该是大院里的仆从。他们的脚印在雪地上延伸了很远,直到消失在茫茫大雪中,还不见尽头,他们应该已经走了很远的路。
“大哥,这大雪的天儿,咱们到哪里去找木炭啊!”
“就是,就算是太子府也不能这般难为人吧!”
“休得胡说,小心祸从口出!”
那个被唤作大哥的男子,显然在这一群人中有些地位。“祸从口出”这四个字让几人一阵沉默,他们在太子府当差,能活到今日,自然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只是冒雪而行实在不是什么美差,这才抱怨了几句,听到“大哥”的提醒才知道自己失言了。
接下来便是静默无语,默默而行。雪花伴着清风,落在屋檐上、落在干枯的树枝上、落在苍茫的大地上,那些稍远些的脚印已经变得模糊,更远一些的只剩下了一个个浅浅的痕迹,已经变得难以分辨人的走向。
卖碳的老翁,耳朵突然动了动,眼睛也由浑浊变得有了几分神采。他听得真切,是人脚踩在雪地上的声音,有人来了,或许是来买他的碳的。
他终于将目光从那两担活命的碳上移开,抬起头要看看是何人从这里经过。还没等看清来人,胸口上便被踢了一脚,视线也是一阵的模糊。老翁跌坐在雪地上,留些一个狼狈的印记。
“哈!哈!哈!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两担碳就是给你我兄弟二人准备的!”
“就是,就是!”
“这下可以回去交差了!”
“拿走!打道回府,回去还能补个囫囵觉!”
。。。。。。
老翁从雪地上挣扎站起,哆哆嗦嗦的竖起两根手指,“两担。。。。。。二十文!”
两担木炭,二十文,虽然比平时高了三文钱,却也不是很离谱。
几个青衣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轰然大笑起来。
“哈!哈!哈!我没听错吧,这个老头儿竟然管我们要钱!他竟然敢向我们要钱!哈!哈!哈!好长时间没有听到如此的笑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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