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歌行一边消化着八卦中的有用消息,一边欣赏着园中景色。最惹人眼球的应该是那鲜红的花朵,长的异常茂盛,像是稍微擦碰就能滴出鲜血般。
想起那些吃霸王餐,在酒楼里断手、断胳膊的倒霉蛋,再看那鲜红如血的花朵,常歌行就感觉极为不自然。朱三爷要拿自己的零部件作花肥的狠话,可还清晰在耳!
(本章完)
第53章 做你夫,可管饱?()
日渐西沉,天边的那抹火烧云也渐渐褪去颜色。一湾新月攀上湖边大柳树的枝头,散发着浅光,与落日作别!
常歌行趴在桌子上,看着今天的晚饭,愁眉不展。一小碗清粥,尚不满碗;一小碟咸菜,只有十几根而已,而且还是那种极细的丝状。
“你们这是虐待,你们这是歧视,就算是赘婿,也不能这样吧!”
常歌行站起身,气呼呼的看着旁边的侍者。他可是正经八百的肉食性动物,这样的吃食怎么能下得了头。
青衣小厮唯唯诺诺,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老爷说了。。。。。。”
“朱三儿说什么了?谅那副狗嘴也吐不出什么好象牙!”
“老爷说了,公子你脑满肠肥又油嘴滑舌,是油水过大的表现,吃些清淡的也好!”
常歌行口鼻之中喷薄出云气,朱三儿实在是欺人太甚,就不怕自己在他那娇滴滴的女儿身上全部讨回来吗?唉!貌似那小妞手里还握着自己的卖身契,想到这里,一阵的气馁。
人生不如意十有八九,但像自己这般不如意者却是十中无一。右手作端杯状,将小米粥举至齐胸。
心中存却遗憾事,且把稀粥作清酒。
饥肠辘辘实难忍,米汤下肚慰心肠。
对着那爬上中天的圆月,常歌行将小米粥一干而净,灵巧的舌头在碗边上游荡许久才肯罢休,任何的浪费都是可耻的!
只是这小米粥下肚后,不说完全没有吃饱的感觉,甚至胃腹之中显得更饿了!
他看了眼腌的发黑的咸菜,毫不怀疑里面盐的浓度。用筷子夹了一根放在嘴里,一种苦涩味麻木了整根舌头。这哪里是什么咸菜,比那海水还要咸上三分,当真是绝佳的下饭菜。
常歌行也终于感到了朱三爷的慷慨,这十几根咸菜委实是给多了。一根,不!半根咸菜配这一碗粥还显得富富有余!
常歌行被安排到一间厢房,门前并无令人生厌的大红花朵。隔着一座假山和一道围墙能看到一座二层绣楼,半明半暗的窗户上有一道浅浅的人影卓然而立,随着烛火微微摇曳。
当常歌行注意到她时,那道浅浅的人影却慢慢的暗了下去,再难寻找踪迹,只有淡淡的柔光洒下,在墙头,在假山。
厢房里的布置很简单,一桌,一椅,一床榻,再除却昏昏暗暗的烛火,无其他什物,简直已经到了陋室的程度。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是这个时代普遍的生物钟,而作为穿越者的常歌行,虽然已经来到这儿已有月余,貌似时差还没有倒过来。这个点钟,却是他头脑最清醒的时候。
各个房间里的烛火渐熄,最先熄灭的是仆人、丫鬟休息所在,他们是这个府上最辛苦的一群人。好不容易结束一天的工作,他们最大的心愿就是好好的休息一番。
月亮又在空中画过一段轨迹,院内几盏灯笼在孤寂中寥落。厢房内的烛火与不远处绣楼内的柔光遥相辉映。宛如隔着一片星空的男女,相逢却不相识,缘分黯淡了其他星系,让他们在彼此眼中闪光。
“笃!笃!笃!”
门外传来敲门声,“小姐请准姑爷到绣楼一叙!”
常歌行猛地从床榻上坐骑,大晚上的叫小爷我去她独居的绣楼一叙,这其中有几个意思?他脑海中不禁浮现前世电视剧中翩翩公子偷香窃玉,暗成那秦晋之好的情节。
想到振奋处,肚子也不觉得饿了,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充满了干劲儿,从茶杯中倒上一些茶水在手上,往头发上撩了撩,虽然这个时代没有发胶,但水润的光泽配合着茶香,也算天然。
整理了一下衣服,确认没有褶皱与灰尘,这才快步走到放门前,以一个十分优雅的姿势和不紧不慢的速度打开房门,只有肢体和心态的完美配合才能使这扇古董门发出新时代的声音。
房门缓缓打开,逐渐露出常歌行自以为迷人的微笑。却看到侍女蹙着修眉,嘟囔着小嘴。完全没有听到这不一样的开门声,也完全忽视了常歌行调整了好久的面部线条。
“娘们儿唧唧的,快点!勿让小姐等急了!”说完便不再理会他,径自挑着小灯笼走了。
常歌行张大嘴巴,独自在微风中飘零,发梢上的一滴茶水颤颤巍巍,抖动了几下,便滑落下去。殊不知常歌行如此表现,落在侍女眼中,却是和那些费尽心思接近她家小姐的登徒子一般无二。额!常歌行貌似就是一个登徒子,而且还是那种如假包换的,绝非水货!
跟着那盏小灯笼,穿过假山,走过围墙,便来到绣楼处。绣楼前面并没有什么鲜艳花朵,只有一些矮竹扎堆的生长在一起,其间有些野花穿插其中,倒也显得别致。
跟着侍女上了二层楼梯,当常歌行想要推门而入,一探香闺时,却被小侍女横眉冷对的拦了下来。像是门神般,守着闺门,一副提防的表情看着他。
闺门轻启,两个侍女自里面出来,一个手中端着笔墨纸砚,一个双手拿着一个小小的方桌,桌子不是很大,却很精致,淡黄色的花纹自然弯曲着,花纹中有浅浅的墨痕。
虽然不是很明显,那淡淡的痕迹却是侵染到了木质之中,与淡黄色的花纹交映在一起,显然是一方经常写毛笔字的桌案。这个小妞,深更半夜的不会要考小爷的学识吧!莫非还要得个优秀才能做成这个赘婿?那还是直接交白卷好了!
走廊处一扇小窗缓缓打开,一阵浸入灵魂的清香便溢了出来,让常歌行浑身骨头一阵酥麻。不愧是待字闺中的黄花大闺女独居的绣楼,就连这空气质量都提升了不止一个档次,这味道绝对比前世那些空气清新剂好闻多了。
常歌行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其实把这小妞娶回家也是不错的,最起码可以改善家居环境,这个时代贵族普遍用的熏香,他还真的有些用不惯。不知是错觉还是心理在作怪,每天早起总感觉衣服与头发上都是一阵烟熊火燎的味道,到后来他索性就不用了。
(本章完)
第54章 挖墙脚的来了()
从窗户中递出一张纸条,侍女取来,恭敬的交到常歌行手中。上面字迹娟秀,却多了几分清冷之色。就如这零星分布在绿竹中的野花,虽为花,却与娇艳无缘。
“君,有何感?”
常歌行看着简单的四个字,虽然这个时代还没有标点符号,还是在心里给这句话划分了标点。
这个小妞该不会是师范毕业吧!刚见面就问自己的观后感,自己总不能回答她:你们家的院子很大,房子很多,花草照料的很得体,就连马棚里的畜生都很懂礼貌,就是你父亲大人不太近人情,让人饿肚子吧!
常歌行拿着毛笔,这次倒是没有折断。只因笔杆入手便是一阵柔滑感,在摇曳的烛火下,反射着淡淡的玉质光华,显然是一杆人家用了很长时间的毛笔,就这么折断了,心中倒是有几分不忍。
他单手握着笔,标准的铅笔握姿,当真没有辜负小学老师的谆谆教诲。旁边的侍女,眼中闪过深深的不屑,就这么一个连笔都拿不稳的匹夫,怎么能配得上自己的小姐,虽然小姐有着某方面的缺陷,但也不是这种蹲在井底的癞蛤蟆可以幻想的。
常歌行拿着毛笔寻思了半晌,倒不是不知道怎么回答,只是这个时代的字体他尚在熟悉中,并没有达到入会贯通的程度。滴滴黑墨落在纸张上,转眼间就侵染成了一大块墨斑,似在嘲笑这个下笔无言的粗人。
思量片刻,常歌行终于落笔。只是第一笔用力过猛,笔画成了黑黑的一团,就算教他读书写字的小学老师来了,也是无法辨识的。
第二笔。。。。。。
第三笔。。。。。。
第四笔。。。。。。
在反复实验了十几次后,他终于掌握了力道的诀窍。在纸张的左下角,写下歪歪扭扭的两个大字:饿了!
倒不是常歌行不想将字写在别处,只因为满纸已经被一团团的黑墨占领,那四个娟秀的字体,就像被一群狂蜂浪蝶围在中间的美女,偏偏是一分清冷模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纸张被侍女从窗户递进房间,久久不见回应,不知是常歌行的字迹实在是难以辨识,还是闺中小姐被这简单、直接,又显得粗鄙的两个字给惊住了!
“你家小姐怎么不直接说话啊,为什么非要用这传书之法,难道她小时候没传过小纸条,长大后来过干瘾了?”
侍女狠狠的白了常歌行一眼,没有答话。
终于又有一张纸条从窗户中传过来,字迹依旧娟秀,只是看这笔锋却有犹豫之处,不似之前那么流畅!
“君,可愿娶我!”
谁说古代女子含蓄,老子绝对找他拼命。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也太直接了吧!
小爷我别说样貌没见到,就连声音都没听见一句,这就要谈婚论嫁了?虽然那匆匆一瞥,貌似身材还不错,可万一不仅有了魔鬼的身材,还有了魔鬼的样貌,那小爷我还不得夜夜失眠?
至于说大隋晋王的这层身份,常歌行确实没有考虑过,因为他从来就没有在乎过。人生如戏,戏如人生,王家千岁这个特殊增盈状态,虽然让他的初始等级很高,但今后还得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过,不然随时都有夭折的可能。
常歌行眼珠在眼眶中转了数圈,露出一丝邪笑,你直接,我更不要脸!拿起笔,几个歪歪斜斜,比小孩儿初学还不如的几个大字,没有任何章法的出现在纸上。
“做你夫,可管饱?”
静默了良久,灯笼中的蜡烛已经更换了一支。夜空澄净如洗,一挂星河垂挂天边,不知是成全了谁,又隔断了谁。一颗流火自东方天际划过,拖着长长的尾巴,颜色淡蓝,煞是好看。小侍女双手握在胸前,微闭双眼,不知许了什么愿望。
透过窗户,穿过薄纱帐子,一个浅浅的影子,端举着一方薄纸,紧蹙眉,轻叹气,不知在思索着什么。流火显然也惊动了朱贵儿,她挑开青纱帐,嘴唇微动,像是在喃喃自语着什么,终是没有发出声来!
流火迅速在天边坠落,她眼中的光亮也渐渐暗淡,重新回到了青纱帐中,只留下一个倩影。
闺门再次打开,侍女拿来的不再是什么笔墨纸砚,也非字条。而是一盘点心,虽然数量不多,却是难得的精细。
最外层的酥皮上沾着点点芝麻,火候恰到好处,本来白色的芝麻上闪着淡淡的金黄,却不见焦黑的痕迹。
看到点心,常歌行腹中的饥饿感瞬间爆发。拿起一块,整个塞进嘴里,便囫囵的吞了下去。虽然是点心,吃在嘴里却没有一点干巴巴的感觉,薄皮入嘴及破,里面的馅便流进喉咙,一股淡淡的花香,溢满齿舌。
小小的碟子,数个呼吸便空空如也,常歌行意犹未尽的看着。伸出舌头将嘴角的一颗芝麻舔进嘴里,然后细细的咀嚼起来。整盘点心,也只有这么一粒芝麻,常歌行吃出了其中真滋味。
透过窗上明纸的一个豁洞,一道倩影偷偷的打量着常歌行。看他一口而尽的狼狈样子,僵固的嘴角硬生生的扯出了一个弧度,眼角也变得弯弯的,看得旁边的侍女一阵的惊异。自从那件事情后,小姐就再也没有笑过,今天还是头一次。
小窗轻轻关上,侍女也收走了笔墨纸砚与桌案,只留常歌行一人在楼梯上。
这是什么事儿,大晚上的叫人出来一叙。到头来一句话也没说,连个人影儿都没看到。吃了盘点心,这就完事了。他却不知道,未婚女子让陌生男子上绣楼,若是传出去会惹起多大的风波。可能茶馆说书的,又会增加一个精彩的段子吧。
就着烛光,常歌行下了楼梯。这次却是没有了前面引路的侍女,借着还算皎洁的月光,常歌行穿过围墙,走过假山,来到了自己的住处。
绣楼处一道倩影在长久的注视,直到那厢房的门关上,里面的烛光熄灭。
在院落的另一处,朱三爷抬头看着远处,却不是那轮明月,而是绣楼窗纸上的一袭倩影,直到倩影渐渐淡去,消失!
(本章完)
第55章 我就是那只癞蛤蟆()
常歌行正在梦中与几个美女大战,斗志正高,酣畅不已。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将梦境彻底打碎,他掀开被子,坐立而起,向着外边张望。是哪个不长眼的竟然扰了小爷我这么励志的梦,要是让我抓到,肯定要让他吃不了兜着走。
朱府大门外,一队乐师分列两边,鼓着腮帮子的、敲着小鼓的、打着锣的了,都在卖力的演奏着。
一个身着大红衣服的翩翩的公子,摇着画扇,带着淡淡的微笑,一脸幸福的看着朱红色大门,放在后世就是活脱脱一个男神。仿佛这朱门内有着稀释珍宝般,让他期许不已。
朱红色的大门缓缓打开,出来的却是两个小厮。红衣公子脸上依旧带着恒久不变的微笑,淡雅的出尘,让人一见便忍不住心生好感。
其中一个小厮小跑着来到红衣公子近前,恭敬一礼:“原来是贾公子,不知这是。。。。。。”
贾公子收起折扇,负在背后敲打着节奏,与那锣鼓之声竟然也算合拍,显然也是一个深通音律之人。琴棋书画向来相通,这位贾公子音乐造诣颇高,想来其他三艺也不会很差。
贾公子将目光转向小厮,脸上如同冰冻而得以保鲜的笑容,没有任何波动,只是眼神中稍微示意,算是打招呼了。即便如此,已经让小厮有了受宠若惊的感觉,这样的儒雅君子才是小姐的良配。上看下看,左看右看,都比那个所谓的常公子强上不止一星半点。
“贾仁义今日是为提亲而来,还请小哥禀告你家朱三爷!”
小厮应声而去,朱门再次被轻掩起来。
院落中,小亭内,一杯清茶在石桌上升腾着热气,将清晨的寒气驱散不少。朱三爷却没了品茶的心思,自从听到家人来报,贾仁义上门提亲,他已经在亭子内转辗了几百趟,这个小亭子也被他丈量了数十次。
南北长六步,东西宽三步半。这个数字已经被他反复确认了好多遍,可他依旧犹豫不定。贾家在建康城也算大家族,与自己家也算门当户对。只是自己女儿如今这个状况,只怕自己百年后,家产落入贾家之时,便是受尽欺凌之日。
自己膝下无儿,女儿却又担不起如此家业。很明显,谁娶了朱贵儿,便等于得了朱家全部财产。这些年提亲之人,如过江之鲫,数不胜数,都被自己一一回绝。只是这个贾仁义却是难办,若与贾家彻底撕破面皮,对朱家也是大大的不利。
所以,这个贾仁义得见!
朱门再次开启,朱三爷率先一步迈出,满脸堆笑,完全看不出小亭内的忧虑。
“贾贤侄,久等了!伯父年纪大了,甚是嗜睡!还请见谅!”
贾仁义微微颔首,行了小辈礼,每个动作都一丝不苟,一股正人君子的风范让人如沐春风。
而朱三爷却是暗暗皱眉,贾仁义不管从哪方面看都是完美无缺,他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