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情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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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情真做-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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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点半?”白之音讶声,“下午?”
  "对。"沈牧梵颔首,“下午五点半,你睡了快20个小时。”
  白之音不敢置信地瞪大眼,“真的假的?我怎么可能睡那么久?”
  沈牧梵要笑不笑地说,“我也想知道。”
  早上他去上班时,见她睡得正香,没敢叫醒她。中午开完会,他突然想起她礼服换下后,没有换洗衣裳,特地打电话回来吩咐经理给她送整套衣服,哪晓得经理却说,“那位小姐好像还在睡觉?”
  还在睡?沈牧梵抬手看了看表,午餐时间都过了,她这么睡下去都不会饿吗?沉吟片刻,他交待经理,"让厨房给她准备点吃的,等醒来就送上去。"
  尽管该交待的都说了,但下午审计部来汇报年度审计项目时,他依然走了好几次神,中间还不时就看表,想她有没醒。等审计老总离开,他再次打电话回酒店,被告知她还是没醒,他坐不住了,抓起钥匙直接开车过来。
  到房间一看,她裹着被子睡得正舒服。他站在床前想了半天,最终还是决定让她再睡会儿,准备晚饭时再叫醒她。
  对自己睡到隔天的行为,白之音难为情地吐吐舌头,“可能最近老是熬夜,所以特别能睡。”
  沈牧梵也知道她睡成这样必定是身体疲惫到了极致,所以并没多说,只叫她,“赶紧起来洗洗,我带你去吃饭。”
  他可不想她刚补好觉,再伤了胃。
  **
  白之音洗漱好,换上酒店准备的套装走出浴室。
  睨视她干净的面孔,沈牧梵嘴角微微翘起。他还是喜欢她不施粉黛的样子,很清新,透着股灵气。
  上了车,沈牧梵问她,“想吃什么?”
  “随便,只要能吃饱就行。”白之音随手从肩后扯过安全带,“我快饿死了。”
  见她扣了半天都没对上,沈牧梵倾身过去,接过她手上的安全带插…进卡槽里,“那我请你去吃大餐吧?”
  “山顶吗?”白之音随口问。
  “你想去山顶?”
  白之音歪头望向他,“不是你说要请我吃大餐?”
  沈牧梵愣了一瞬,笑容在脸上晕开,“谁告诉你吃大餐就要去山顶?”
  “明珠台啊。”白之音答得一本正经,“电视上不常说,晚上请你去山顶吃大餐。”
  沈牧梵注视着她,笑意更甚,“好吧,晚上我们就到山顶吃大餐。”
  看他噙着笑发动车子,白之音在心里给自己比了个V。其实作为公关经理,她怎么会不知道真正的大餐在哪里,她之所以装无知,不过是想拐他去山顶,在那个全港最俗,也最适合恋人约会的地方,最适合暧昧情愫发酵。
  他们挑了家口碑还不错的西餐店,白之音是真饿了,菜一上来也不装矜持,埋头吃起来,顷刻功夫,一份牛排就下了肚。
  沈牧梵见状,扬手叫来服务生,追加了几样菜,并叮嘱她,“你一天没吃东西,最好不要吃太多,八分饱就行。”
  秉持着这个度,白之音把桌上的菜每样都扫荡下三分之一便放下筷子。
  “饱了?”沈牧梵问。
  “八分。”白之音微笑着答。
  沈牧梵扬唇,给她续了点红酒,故意问,“大餐好吃吗?”
  白之音耸肩,“还行,没想象的好吃。”
  沈牧梵笑容更大,“没事,下次我带你去吃真正的大餐。”
  “那我等着。”白之音爽快地说。
  两人就美食聊了会儿,临走前,白之音说要去趟洗手间,沈牧梵坐在位置上,刚想叫服务生来结账,桌上的手机突然作响。
  他接起,“Polo;有事吗?”
  “沈先生。”那头迟疑了片刻才道,“唐小姐来了。”
  “唐糖?”沈牧梵蹭地站起来,“她在餐厅?”
  Polo嗯了下,赶紧说正事,“不过她一直要酒喝,我看她快醉了。”
  沈牧梵一怔,抓起椅背上的外套就外往奔,一路小跑着交待,“帮我看着她,千万不要让她一个人出去……”
  白之音从厕所出来一看座位上没人,还以为沈牧梵在前台结账,便径直往前面走,可没走到玄关就被服务生叫住,“小姐,不好意思,您那桌还没买单呢?”
  白之音一顿,探头看向前台,“我朋友不是在买?”
  服务生摇头,“您朋友已经走了。”
  白之音摸了摸空空如也的口袋,呵呵一笑,沈牧梵这是玩她吧,她钱夹和手机都在装脏衣服的袋子里,而袋子在他车上,他居然没结账就把身无分文的她扔在山上。
  咬紧后槽牙,白之音从齿缝里逼出两个字:"混蛋"。
  作者有话要说:  果然很晚,床单是有,但呵呵,预感你们会像白姑娘骂沈叔一样,赏我两字
  不多说了,先睡觉。

☆、相亲
  餐厅经理听完白之音的解释后并没有多加为难,只留下她的联系方式,叫她回家后再把餐费转给他们就好。
  白之音千恩万谢,一再表示会第一时间把钱打来才离开餐厅。确定看不见她的背影,服务生问出心中的困惑,“经理,你就这么放她走,万一她不打钱来怎么办?”
  “放心吧,她不会赖账。”经理非常笃定。
  “为什么?”服务生不解。
  经理白了她一眼,“你见过穿香奈儿新款和开宾利来吃霸王餐的人吗?而且,如果他两真吃霸王餐更好,咱们趁机能宣传一把。”
  服务生瞪大眼睛,愈发迷惑。
  见她一脸懵懂,经理没好气地问,“你不知道跟她一起吃饭的男人是谁吗?”
  看服务生摇头,她无奈翻个白眼,“你说你平时都干嘛呀,沈牧梵都不认识。他可是沈氏集团主席,全港十大富豪之一。”
  小服务生眼睛瞪得更大了,天呀,他们餐厅居然能接待这么牛B的人物,早晓得她应该去合个影。
  下属震惊的神情让经理很受用,决定再给她普及点知识,“那女的是白之音,前段时间报上说他们快订婚了,后来又说是假消息,不过依我看,他俩肯定是在拍拖。”
  他们的餐厅是情侣约会圣地,来这儿的大多是情侣,对经理的推断服务生也认同,可随即又皱眉,“不对呀,如果他们在拍拖,沈牧梵干嘛丢下她走了,还账都没付?”
  “这个嘛……”经理想了想,给出个合理解释,“估计是两人闹别扭,你没听白之音说,她的钱包和手机都在他车上,肯定是沈牧梵生气故意走了。”
  “难道是分手了?”服务生脑洞大开。
  “我觉得不会。”经理以一副过来人的语气说道,“男人要是真想分手,根本不会玩这种吵架跑开的游戏。”
  “八成是被气到了,想让她主动打电话找他,不过……”经理挑眉,想起刚刚白之音果断地拒绝求助沈牧梵,想来沈主席企图让她先求和的算盘要落空了。
  **
  从餐厅出来,白之音沿着车道往山下走。初冬的夜晚山上温度很低,她只穿了件薄薄的风衣,夜风打在身上,冷飕飕的,令她禁不住打起哆嗦。不过,跟脚比起来,冷根本不值一提。
  沈牧梵只给她准备了换洗衣服并没有鞋子,她现在脚上穿的是昨晚参加舞会的细跟皮鞋,7寸高,小尖头,站久了都费力,更别提走下坡路。走到后面,白之音只觉每一步都踩在刀尖上,疼得她想把脚锯了。
  好不容易走到山下,她借了路人的手机给连曦打完电话,也顾不得形象,一屁股就坐到路边的花坛上。脱掉鞋子一看,脚后跟和脚趾都被磨破了皮,右脚底更是被磨出两个大水泡,亮锃锃的,疼得她直吸气。
  连曦赶来见她一双脚破成这样,既心疼又气恼,“你干嘛要走下来,不会给我打电话吗?”
  “忘了。”白之音委屈地瘪嘴,“走到一半才想起来,可四周人都没有,找不到电话。”
  “你呀,平时那么聪明,今天怎么变笨了?”连曦叹口气,“就算没路人,你也可以随便拦辆公交车或者出租车,再不行,你招停私家车借个电话也行啊。”
  被他一骂,白之音也恍悟过来,她只记着自己身无分文没法坐车,怎么忘了可以先坐上去,再联系连曦来付钱嘛。都怪沈牧梵,把她气得晕头,连最基本的推理都丧失了。
  白之音咬紧后槽牙,心念等那混蛋落在她手里,一定要以牙还牙,让他好看。
  第二天,她怒气冲冲地打电话问他索要手机和钱包,顺便谴责了他逃单行为,本以为他就算不解释,出于礼貌也会补请一顿赔罪,然而沈牧梵只虚礼地说了句抱歉,就连手机和钱包都是派助手送来的。
  白之音气得胸口发疼,成天想着睚眦必报,可惜那天后,沈牧梵再一次从她的世界消失了。
  惶惶终日的半个月后,习惯掌控节奏的白之音再一次尝到挫败的滋味,那颗想逃离白家的心慢慢回归平静。就像妍熙所说,各人各命,留在白家做牛做马或许就是她的命。
  **
  心力磋磨下,短短半个月,白之音又瘦了几斤,就连老头子都看出她憔悴不少,专程叫她到办公室,问她是不是有心事。
  “没有,就是最近有点忙,休息得不好。”白之音笑着敷衍。
  “这段时间事情是比较多,不过出完这批货,年底前就不用再交单了,你也好好休息休息。”白飞扬睨了眼她尖尖的下巴,“你最近瘦了不少。”
  “有吗?”白之音作出雀跃的样子,“看来减肥有效果。”
  白飞扬瞪了她一眼,“减什么肥,你们年轻人净是瞎折腾,筱薇也是成天嚷着胖,我看女孩子有点肉才好,男人可不喜欢一把骨头的。”
  说到这儿,白飞扬突然想起前些天老友聚会时聊起的一件事,话锋一转问道,“对了,有件事我很早就想问你了。”
  白之音心一咯噔,直觉他会问有关沈牧梵的事。
  果不其然,白飞扬问的正是,“你和沈牧梵是怎么回事儿?我听说你们在交往?”
  “不是交往。”白之音抬起头,眸子里蓄满委屈,“他只请我吃过几次饭,后来就没再联系过。”
  白飞扬把她的怨念看在眼里,权当她是因为没法跟沈牧梵有进一步发展感到遗憾,于是摆出好爷爷的姿态,宽慰了两句,“没联系也好,这种人就是感兴趣玩玩,不会跟你来真的。而且,他的身份地位跟你也不合适。”
  沈牧梵或许是许多人心中的佳婿,不过白飞扬比较务实,比起攀一门高高在上的姻亲,不如找一个能听他话的女婿,或者招一个进来,让白之音死心塌地留在白家卖命。
  “你是我最疼的孙女,婚事上我会帮你张罗的。”白飞扬慈爱地说。
  一听这话,白之音心凉了半截,让他张罗,她这辈子就真的完蛋了。压住急躁的心绪,她努力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爷爷,我现在还不想嫁,等姐姐出嫁再说吧。”
  “你姐跟王鹏就是挑日子的事,倒是你连个对象都没有。”白飞扬继续扮关切,“不过你不用担心,爷爷一定帮你物色个好对象。”
  **
  那天谈心之后,白飞扬果真开始帮她物色对象,并且很快就确定了人选。
  “华仁运输的二公子,叫马瑞兵,32岁。”白飞扬拿出一张照片递到她面前,“你看看,人长得还不错,跟你挺配的。”
  白之音瞥了眼照片上油光粉面的男子,心里怒气翻江倒海。俗话说没功劳也苦劳,她为白家鞠躬尽瘁那么多年,到头来老头子还是想着怎么利用她。
  她知道他为什么选马瑞兵。华仁手握深圳、珠海两条航道,私底下也干点走私倒卖的勾当,如果百叶与他们联姻,以后文物进出会更容易。可这马瑞兵是圈里出了名的花花公子,前些日子还闹出一宗幼女猥…亵案,老头子居然把他作为第一人选。
  眼底一片酸涩,白之音咬住下唇,缓缓呼出一口气,“爷爷,我还不想结婚,让我再在百叶干几年吧。”
  “就是让你去见见,觉得合适就跟筱薇一样先把婚订了,结婚再等两年也没事。”白飞扬打着哈哈,“至于你想留在百叶,我当然愿意,不过一切都得等你嫁过去,看马家什么态度。”
  听他这语气,白之音便明白,什么去见见,八成他早跟华仁达成了合作协议。
  抑住胸臆间的苦涩,她做最后努力,“爷爷,我不是很喜欢马瑞兵。”
  “人都没见着就说不喜欢。”白飞扬厉声喝道,“是不满意我给你挑的人吗?”
  “没有,我只是……”
  “只是什么?”白飞扬打断她的话,黑眸阴厉,“你自己是什么身份忘了吗?说难听点,马家没嫌弃你已经很好了,你还挑三拣四?”
  白之音垂着头,指甲因为握得太用力,深深嵌进了掌心里。
  看她不说话,白飞扬当她是认错,语气缓了几分,“之音啊,你以为爷爷为什么给你挑马家?还不是为你好。我知道,马瑞兵在外面名声是不怎么好,可男人嘛,都那样。”
  “但你要知道,不管他在外面怎么样,你才是明媒正娶的马太太,谁也撼动不了。你看你爸就是典型例子,筱薇妈没死前,他再怎么乱来,也不敢把女人领进家。”
  见她依旧低着头,白飞扬循循引导,“你可能不屑马太太的身份,可是就算你不考虑自己,你总得想想小天吧。”
  白之音身子一僵,猛地抬起头看着白飞扬,这让他非常满意。这丫头的死穴永远是那个白痴弟弟,只要拿捏住这点,就不怕她不听话。
  白飞扬装模作样的叹口气,“筱薇他们不喜欢小天你是知道的,万一哪天我走了,你又没个靠山,你说小天该怎么办?”
  白之音听出他画外音是告诫她,一旦失去他的支持,小天在白家的日子就堪忧了。
  这么多年,她精心伪装让他以为自己是个给点甜头就感恩戴德的傻子,把他哄得团团转,可一直来有一点他摸得很准,那就是她不可能丢下白天不管,所以他用小天要挟自己,屡试不爽。
  显然这一次,也不会例外。缓缓吁口气,白之音点头应诺,“好,我去见见马瑞兵。”
  白飞扬露出这才对嘛的表情,交待道,“明天晚上六点,在芸香园。到时候我陪你一起去,打扮得端庄点。”
  **
  连曦听到她要跟马瑞兵吃饭,气得跳起来,“你疯了,居然要跟那个登徒子相亲”
  “你忘了,前年在老头子寿宴上,他还偷看你换衣服,想占你便宜。”连曦提起这事就恨咬牙,那流氓一见白之音就两眼放光,故意装醉把一杯红酒撒到她胸前,又趁她上楼换衣服时偷偷跟上去,躲在门口偷看,当时要不是白韦德恰巧路过,把他拎走,指不定他会借酒行凶。
  白之音当然记得那件事,不过她有什么办法呢?谁叫她没能力带走小天。
  见她趴在桌上眼睛直直的,连曦知道越说她越难过,便不再多言,只私下吩咐连朗明晚偷偷跟着她,如果马瑞兵敢乱来,就打得他满地找牙。
  周五的下午,白飞扬特地让她早点回家打扮。按照他的指示,白之音挑了一套中规中矩的衣服,发型上则是疏了个蜈蚣辫,用蝴蝶结盘在脑后。
  白飞扬对她典雅淑女的装扮非常满意,带着她高高兴兴地赴约。马家父子早就等在餐厅,看到她,马瑞兵两眼发亮,那眼神像是苍蝇见了肉,猥…琐得让人作呕。
  酒过三巡,两个老人便找借口离开,临走前白飞扬温柔地叮嘱她,“跟瑞兵好好聊聊,小天我会找人照顾的。”
  婉转地警告,却很受用。至少白之音不敢他前脚走后脚就开溜。
  大人一走,刚才还人模狗样的马瑞兵立马原型毕露,一双眼睛色眯眯地盯着她,“你比原来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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