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就是这些蚊子,给予建奴极大地杀伤,五六千部民死亡,外围的牧场丢了大半,控制的地盘大为缩水。
皇太极的身体也越来越差,频发咳血,这一天他刚刚昏昏沉沉睡下,范文程就急匆匆起来报事。
“陛下,张恪起兵五万有余,连同毛文龙和岳子轩,总兵力将近八万,向我大金杀来!请陛下早作打算!”
“好大的手笔,来吧!咱们决一死战!”皇太极狰狞地吼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八章 步步紧逼
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义州兵之所以连战连捷,很多人都羡慕张恪手下有一群忠勇善战的士兵,其实他们忽略了更重要的东西。
就拿义州城的七万户口来说,工匠就有两万,至于作坊的雇工更是有三万出头。其余民户和军户所占比例远远低于大明任何一个城市。
更为关键的是这些工匠和那些世代做工,待遇底下的匠户完全不同,他们更接近于后世的产业工人。
一切凭着手艺说话,最优秀的工匠能挣得比巡抚还多,原本很多民户的子弟都争相学手艺。
对于辽东的百姓来说,至少有三条可以改变命运的道路,天资聪慧的可以读书做官,身体条件好的可以参军立功,剩下的能吃苦,心思灵巧的就去学手艺。
这三条路没有丝毫的贵贱之分,全都是光宗耀祖,倍有面子的事情。
不光是辽东,北直隶,山东,甚至江南的工匠听说辽东的丰厚待遇,都争相前来。如今整个辽东差不多有二十万工匠。
有了这支队伍,保证了义州兵每年能得到五万杆优质火铳,能生产上千门火炮,至于火药,更是超过了一百万斤。
如今义州兵的火器比例已经超过七成,而燧发枪则是占到了火铳数量的一半。因此张恪根本不在乎天气的影响,不论什么状况,他都有十足的把握,将建奴轰成碎片。
除了火器之外,其他的装备也极为充足。就拿马车来说,义州兵主要装备两种,一种是偏箱车,可以运输火炮,必要的时候还能结成车阵,野战抗敌,是攻守兼备的利器。至于另一种就是四轮马车。四轮马车装货多,运输平稳,损耗少。
尤其是直道修通之后,四轮马车更是如鱼得水,大路之下,漫漫长龙,前面绵延二十几里,蔚为壮观!
“建斗,这条路修得好啊!”张恪面带微笑,赞许地说道。
“卑职不敢居功!”卢象升慌忙抱拳。脸上露出一丝惭愧。
“国公爷,卑职有句话不知道当不当说。”
“呵呵,本爵早就说过,要上下同心,就要准许人讲话,有什么只管说出来!”
“是!”卢象升沉吟半晌,目光不自觉的落在了道路旁边的一个个荒丘。别人只当是土堆,可是卢象升心里清楚,那下面埋得都是尸骸!
为了修这条直道。不光广宁一战俘虏的建奴几乎都累死了,期间还多次派遣人手,深入草原,甚至还有朝鲜和日本。弄来了数以万计的劳工,如今也是活的少,死得多。
脚下的道路分明就是用人命堆出来的,卢象升常常在夜里惊醒。浑身被汗水湿透。甚至不时想起诸葛武侯的感叹:“吾有功于社稷,必损寿矣!”
“国公爷,这世上难道就没有两全其美的法子吗?”
张恪眉头微微一簇。笑道:“建斗,你知道孔孟之道最大的错误是什么吗?”
“卑职不敢妄论圣人!”
“哈哈哈,你不敢说我说,就是伪善!世道历来都是弱肉强食,中原强大了就去征伐草原,草原强大了就抢掠中华。就连内部不也是如此,官僚豪强想尽办法盘剥百姓,而百姓被逼到绝路,就要揭竿而起。什么三纲五常,仁义礼智,说出来没人敢反驳,真正到了关口,连一个馒头都不如!”
张恪目光盯着远方,大笑道:“本爵做事就要抛开这些伪善,譬如脚下的直道,对百姓有利,对作战有利,无论牺牲多少本爵都理所当然!仁慈是对自己人的,大明吃亏就吃在蠢猪一般的仁义上!”
说完之后,张恪纵马前行,只留下卢象升傻愣愣站在当场。
蠢猪一般的仁义!
几个字在他的头脑里不停闪过,似乎这是一种宣誓,张恪此番绝对不只是光复辽沈那么简单。甚至会彻底改变中原王朝对待四夷的态度。
吃亏是福,宽厚大度,面子第一,宁可自己吃亏不让人家说三道四……这些被文官奉为经典的对外准则全都被一扫而光。
天朝就是要霸气,就是要鼠肚鸡肠,斤斤计较。对四夷比自己的百姓还好,简直就是脑子抽了!
“路总归是要修的,难道能不用建奴,反而用自己的百姓?”卢象升默默念叨着,突然放声大笑起来。
“我懂了,我真的懂了!让该死的伪善滚蛋吧!”
不在乎周围士兵异样的眼神,卢象升猛地催动战马,奋力追赶张恪的脚步而去。
……
从义州出兵,前后二十天的时间,大军赶到了海州,负责镇守海州的正是汤辉,他早就等不及了,手下的士兵摩拳擦掌,厉兵秣马,只等战场一显身手了。
“国公爷,您老就下令吧,老汤早就等不了了!”
“哈哈哈,等不了也要等着。”张恪在接风宴上,面对着众人笑道:“大家记着,这一次我们要步步为营,不是要打败建奴,而是要把他们摧毁!彻底摧毁!从**和精神上,一起毁掉!”
张恪端着酒杯,高声道:“传我的命令,立刻散布天朝王师征讨的消息,要让建奴知道,找他们算账,要他们脑袋的复仇之师来了!再有,全军休息五天之后,按营前进,每天行军不要超过五里,兵锋直指辽阳!”
历来讲究速战速决,兵贵神速的张恪,竟然转了性子,玩起了乌龟战术,每天走五里,这不是开玩笑,浪费军饷玩吗?
大家心头闪过一丝疑惑,可是很快就被对张恪的迷信取代,国公爷这么安排,肯定有道理,大家只管照着做就是了!
……
张恪当然不是疯了,而是他知道一个道理,对于死刑犯来说,当刀砍下的时候,并不难受,相反还是解脱,对他们最大的折磨就是一点点等着午时三刻,等着死亡的降临,那种感觉能把人逼疯。
很显然张恪对建奴就用上了这招招数,大军缓缓推进,造成的强烈压力让所有人都喘不过气。
今天征粮,明天征集战马,后天又征调民夫,先是十五岁以上,接着十三岁,最后上至六十,下至十岁,所有的男丁都被征集起来。甚至就连健壮的妇人也不放过,建奴疯狂征集一切的力量,进行着生死一搏。
不知不觉间,所有田地都荒芜了,大片农场抛弃了,就算明军放弃攻击,只怕冬天都要挨饿受冻了。(未完待续……)
第四百七十九章 万炮齐发
嫩科尔沁部位于嫩江流域,和建州比邻而居,是最早投降野猪皮的蒙古部落。两部上层不断通婚,皇太极的皇后哲哲以及新近纳的皇妃布木布泰都出自嫩科尔沁部。
两者之间,已经是血脉相连,难以割舍,听说明军大举进犯,嫩科尔沁部的首领土谢图汗奥巴立即召集本部人马,带着两万蒙古勇士前往盛京城。
一路上奥巴心气十足,传说之中明军有多厉害,可是在他眼中,并没有当一回事。以往明军是靠着坚城才能取胜,如今到了塞外,就是骑兵的天下,就是他们蒙古勇士的狩猎场!
可是进入大金的境内之后,奥巴不由得大吃一惊,他连续路过十几个田庄,竟然只看到一些妇女和孩童,连个头超过车轮的男丁都没有看到,恍惚之间,仿佛到了女儿国。
男人都哪去了?
奥巴满心疑窦,又走了几十里,前面终于出现了迎接的队伍,肃亲王豪格跑在最前面,见到了奥巴,他显得极为热情。
“尊贵的土谢图汗陛下,远道而来,相助大金,陛下和我们每一个人都铭记您的慷慨,科尔沁和大金是永远的兄弟!”
豪格让人献上三杯美酒,奥巴知道这是接待贵宾的礼节,毫不犹豫地一饮而尽。
“亲王殿下,我们接到大金皇帝陛下的诏书立刻就赶来了,请问亲王殿下,前方的战事很紧张吗?”
豪格微微一笑:“汗王,明军离开海州已经二十天了,不过前进还不到百里,没有正式交战。”
二十天,一百里?一天才五里路!
难道明军是残疾人不成,怎么走得这么慢!奥巴眼珠转了转,立刻大笑起来:“哈哈哈。明军果然是一群饭桶懦夫,畏敌避战,这样的对手,根本不是蒙古勇士的对手!”
他说完之后,身后的台吉莽古斯等人都跟着大笑起来,格外开怀。
可是唯有豪格深知个中滋味,明军走得越慢,对他们的压力就越大。如果明军快速前进,前面的城堡损失也就损失了,可是如今呢。每天都有几十封,深知更多的告急文书送到盛京,弄得人心惶惶。
大量的田庄被抛弃,无数人员都挤到了大城市,人越来越多,大有失控的危险。张恪的用心非常险恶,他就是逼着大金去硬拼,用血肉去消磨他们的火器。
豪格正在想着,突然看到了奥巴等人。顿时眼前一亮,炮灰不是来了吗!
……
“国公爷,前面就是鞍山驿了!”
顺着汤辉手指的方向,一座坚固的城池出现在大家的面前。足有三丈多高的城墙,地基用的都是花岗岩,城楼高大,防备完全。在城墙外面还设有三道壕沟防线,拒马鹿角错落有致地堆放其中。
“嗯,建奴还是用了些功夫的。守城的是谁?”
“启禀国公爷,据报是岳托和李永芳,全都是手下败将,不值一提。”汤辉拍着胸脯说道。
“呵呵,谁知道是不是吃一堑长一智呢,告诉弟兄们不要大意,明天攻城!”
张恪从土丘回到军营之后,布置了作战任务之后,早早的休息。可是刚刚过了三更,就听到一阵阵的闷响,紧接着喊杀震天,张恪猛然惊醒。
“快去探听,到底是怎么回事?”
“是!”手下人慌忙跑出去,张恪急忙全副武装,来到了营寨的外面。向西边望去,只见一片火光冲天,把半个天空都照亮了,枪炮声,喊杀声不绝于耳。
“是孙得功的大营,也不知道他能不能撑住!”张恪眉峰皱起。
就在此时,西边的营盘已经杀成了一锅粥。
原来孙得功作为一镇总兵,明天作为攻击的主力。手下的士兵都养精蓄锐,准备一展身手。
时间快到三更天的时候,突然来了一队偏箱车,有人打着明军的旗号,向着军营接近。
负责放哨的士兵立刻从道路两旁蹿出来。
“干什么的?”
“嘿嘿,兄弟,我们是国公爷派来的,给你们送军火。”
“送军火?这么晚送什么军火,难道不能白天送?”
“许是着急呗,反正上面的事情,我们怎么知道!”对方一边应着话,一边急速往前冲。
一个年轻的哨兵沉着脸,目光盯着对面的马车,不由得暗想:装着军火的马车应该很沉重,对面的马车怎么轻飘飘的?
“不对!”
士兵厉声大喊:“站住,口令!”
他的话刚喊出口,对面弓弦响动,他的咽喉立刻中了一箭。
“是鞑子!”另一个士兵急忙叩响了扳机,枪声划破宁静。车上的鞑子再也没法装下去了,他们立刻冲杀来,砍杀了士兵,向着明军营盘外面的壕沟冲去。
到了壕沟边上,鞑子急忙从车上搬下来大块的木板,搭在壕沟上,他们踩着木板,迅速向前冲。
显然他们对明军的工事很有研究,竟然直接冲破了三道壕沟,推开了拒马,成百上千的鞑子冲进了明军的营盘。
霎时间枪声隆隆,明军的士兵被惊动了,他们来不及穿戴好,只拿着火铳杀了出来。枪声响过,建奴死伤不少,可是后面有更多的建奴涌上来,凶狠的弓箭冲透明军的身体,零星的火铳手根本挡不住他们的攻击,只能且战且退。
鞑子杀得兴起用火把点燃了一个又一个的帐篷,火光冲天,火舌乱飞,营盘的外围陷入了火海之中,明军奔走呼号,乱成一团。
“他娘的!”
孙得功从帐篷冲出来,迎面杀来两个鞑子,看他可能是个大官,毫不犹豫冲上来。
“去死!”
孙得功从后腰掏出两支短火铳,一扣扳机,两声震耳欲聋的脆响,鞑子的胸膛出了拳头大小的窟窿,鲜血内脏都流了出来。
杀了两个鞑子之后。孙得功反而更加暴怒了。
“敢偷老子的营!狗鞑子,一个别想走!”孙得功招呼着亲信手下,迎着鞑子冲了上去。
而此时鞑子已经抢占了两层外围营盘,直扑中军。
双方绞杀在一起,火铳已经失去了作用,弄不好就会伤到自己人,大家只能依靠冷兵器,拼命地杀戮。
建奴对他们的本事极为自负,又是偷袭得手,冲的格外猛烈。可是明军同样韧性十足。先是节节后撤,却没有陷入混乱。火光之中,明军快速聚集在一起,彼此依靠,结成一个个战阵。
刀盾兵在前,长枪手在后,前面的士兵格挡建奴的弓箭和刀枪,后面的士兵择机猛攻。长枪像是一条条的怪蟒,从刁钻的角度刺出。锐利的枪尖轻松刺破建奴的衣甲,刺穿胸膛。
明军不断向前反攻,地上的鞑子尸体越来越多,任凭他们如何嚎叫。如何拼命,愣是被死死挡住,再也没法前进一步。
双方都拼尽了全力,建奴一定要打破营盘。动摇明军士气,而明军则是要捍卫自己的尊严,绝对不能输给鞑子!
浑身浴血的将士根本不在乎自己的生死。挥动武器,向着鞑子疯狂砍杀,身边的帐篷还在燃烧,火焰乱窜。不时有鞑子被推到火堆之中,烧得死去活来,同样明军也有人惨死。
地上堆积了厚厚的一层尸体,大家都杀红了眼,拼了命。
鞑子连续冲了三次,都被孙得功死死挡住,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战场出现了转折。
“孙叔叔,小侄来了!”
贺安提着砍刀,领着骑兵旋风一样冲来,一道大刀抡得如同纺车一般,见面之后,没有丝毫客气,鞑子是碰上死,沾上亡,瞬间被连砍了四五个人。
有了这个闯阵大将带头,明军的士气高涨,同时各路援军一起赶来,一顿好杀,天色渐渐明朗,残余的百十名鞑子逃回城中,在军营里留下了八百多具建奴的尸体。
可是孙得功没有一丝的喜悦,他手下的士兵也损失了差不多一千人,有战死的,也有被烧死的。
明军的损失竟然超过了建奴,简直岂有此理!
孙得功连带血的衣衫都没有换,直接跑到了张恪的军营。
“卑职无能,竟然遭了建奴的偷袭,损兵折将,有辱军威!卑职愿意将功折罪,攻击鞍山驿。若是拿不下来,卑职愿意把人头献上!”
立军令状!
张恪微微点头:“孙总镇,既然如此,你就和炮营一起攻城。”
……
大约上午九点左右,就在明军的阵前,一字排开数百门的佛郎机火炮,后面还有更为庞大的红衣大炮,黑黝黝的炮口都对准了城墙。
率先拉开轰击大幕的就是佛郎机炮,虽然威力不如红衣大炮,但是几百门火炮一起怒吼,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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