鞑子们算得明明白白,把银子存在银行,还能生利息,而且和明朝贸易的时候,也不用费力带着一堆银子了,简直两全其美。
他们高兴,可是浑然忘却了一件事,他们拿着银子来,回去的时候,怀里只有一张纸!
“哈哈哈,部堂大人,鞑子敢背叛大明,他们的存款顷刻就被没收,所以说鞑子的命脉都掐在我们手上。而且鞑子存了这么多钱,我们可以贷出来,修建城池道路,支付军需粮饷,采购商品物资。以后就是用鞑子的钱去打鞑子,您以为如何?”
王在晋和王化贞相视一眼,眼中全都是不可思议的神情,显然这两位都受到了强烈的震撼,被惊得三魂七魄都飞出去了,飘了半晌,又回到了身体里,王在晋浑身一震。
突然老头豁然而起,厉声说道:“永贞,银行可给老夫管好了,这可是国之重器,随便不许用!”
……
有了王在晋和王化贞的鼎力支持,加上鞑子送来的白银,义州的铸币作坊昼夜忙碌不停,成千上万的银元带着余温就出炉了。
张恪特别安排了一千辆马车,专门运输银元,满载着银元的马车在地上留下深深的车辙。当老百姓看到这一幕,狂热抢购囤积银元的浪潮就渐渐平息了,仿佛春雪,转眼化了一干二净!
市面银元供应充足,那些世家大族也把囤积的银元拿了出来。
辽东市场重新稳定下来,而就在此时,张恪找来了几位商人,在一间密室之中,张恪吩咐道:“你们听着,立刻运送三万枚银元去辽沈,全都换成银子。”
“那,那不是鞑子的地盘吗?”一个年老的商人直接出溜到凳子下面。(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三章 豪格入瓮
前后三个月的时间,张恪先后向市场上投放了一百万银元,伴随着银元的大规模流通,银行也快速发展起来。
如今在辽东有两家主要的银行,一个是原本办理金银套利的大明皇家银行,一个是光复银行,两家银行同时享有铸币特权。
相比于传统的钱庄票号,银行采取存款有息的原则,要知道票号保管银子可是要收费的,一来一回之间,差距就体现出来。
当然银行也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存进去银子,取出来只能是银元。好在经过几个月的时间,银元已经建立起来足够的信用。尤其是寻常百姓就喜欢银元的便利,因此大量的白银汇集到了银行。
银行放手铸币,与此同时,银行也悄悄开始发行一种银行券。银元虽然便利,可是成千上万的交易之时,携带计算都不方便。这时候就需要一种票据,薄薄的一张纸,到银行就能见票即兑,和银票的作用差不多。
越来越多的商人喜欢方便的银行券,张恪从一手规划废两改元开始,发行银行券的那一刻,绝对是他最紧张的时候,生死胜败就在一瞬间!
不管是银元,还是银子,最起码都有东西在,有实实在在的价值。而银行券说白了就是一张花花绿绿的纸,要是没人承认,就算擦屁股都嫌硬。
可是这偏偏就是信用货币的最关键一步,一旦走过去,张恪就拥有了点石成金的本事,不光辽东的工业能快速发展,就连军队都有了源源不断的财源,不客气地说,货币之战,比起十个营州之战都重要。
……
“二弟。好消息啊!”邓文通笑着找到了张恪,一见面就说道:“这一个月,我们一共发行了13万银行券,最初的时候,每天都有人来兑换银元,不过后来人越来越少。商人们都发现把银元放在自己手里,保管起来很不方便,而且交易的时候,还要拿到银行换成银行券。索性越来越多人不再兑换了,他们直接持有银行券互相交易。”
“永贞。咱们成功了!”邓文通声音陡然高了八度,都到了青藏高原了,喜悦之情,再也按捺不住。
“大家接受了银行券,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只要拿出一张纸,就能当银子花!从此之后,我们手里就握着金山银山,什么叫富可敌国。什么叫权倾天下!发出去的银行券不会在同一天兑换,实际上只要备下一成的银元应付兑换,就能多印九成的银行券。”
邓文通本来有些金融天赋,这段时间张恪把他所知毫无保留的告诉了姐夫。两个人不停商量摸索,可以说邓文通的金融眼光远远超越了这个时代。他已经领悟到了信用货币的精髓,只要能保持随时兑换,商人百姓就会把手里的纸片子当成真金白银。银行就可以偷偷摸摸。大量印制银行券,悄然之间使得财富呈几何倍数增长。
所谓百分之三十的铸币税,相比纸币的无本万利。简直云泥之别,芝麻遇上了西瓜。
“晋商苦心经营一两百年,他们靠的不过是朝廷的特权,垄断盐利,才能积累了偌大的财富,要是我们的银行能快速发展,凭着点石成金的本事,二十年内,甚至更快,就能压过晋商!”
邓文通绝对不是撒谎,自从废两改元以来,铸币的暴利,加上吸收存银,可支配的货币超过五百万元,比起辽东一年的军费还要多。
而且照着眼下的速度,超过千万并不遥远,也就是说一家银行能支配的财富超过大明朝,邓文通手里管的钱多过户部尚书!!
换成任何人,只怕做到了这一步,都会自信爆棚,血脉喷张。
“姐夫,咱们还是别太心急了!”
张恪笑道:“辽东地域狭小,能拿得出手的不过是毛纺一项,底蕴太差。而且银行的底子也不够雄厚,我们必须稳扎稳打!”
“首先,银行券绝对不能多印,一成准备金太少了,必须保证三成才行。”
“三成?永贞,你太保守了吧?”
“不!”张恪坚定地摇摇头:“姐夫,你可别忘了,不论是晋商,徽商,闽浙海商,他们手上的绝对财富都比我们多太多了,必须防着明枪暗箭。”
邓文通脸色顿时垮了下来,失落地说道:“稳健一点是好,可是那些毛纺工厂每天都在扩建。要厂房,要机器,要工人,要是贷款跟不上会出问题的。再有草原上还有那么多城池要建造,这可都是钱啊!”
“姐夫,别着急,咱们可以吸收更多的存款吗?”
“存款?开玩笑!”
把鞑子的银子都掏出来了,哪里还有银子!
“姐夫,容小弟卖个关子,再有一两个月,就能见分晓。”张恪满脸神秘的微笑。
……
春夏之交,和风送暖,万物滋长,鸟兽繁衍,正是打猎的好时候。一个顶着金钱鼠尾的少年,骑在一匹黑马上,快速狂奔。
前面草丛突然闪出一物,少年下意识松开弓弦,一头梅花鹿应声倒地,脖子上深深插入一支箭,鲜血汩汩流淌。
少年十足得意,急忙跑过去,把鹿系在了马尾巴上,跑着拖出了树丛。
“好,贝子爷厉害,不愧是大金的巴图鲁!”几个奴才谄媚地称赞。
这个少年正是皇太极的长子豪格,今年才十三岁,放在大明,还是一个少年郎,不过作为老奴的孙子,豪格已经参加了几次战斗。凭着一股子浑劲,竟然立功不少,深受皇太极的喜爱。
手下的包衣奴才急忙忙把梅花鹿解了下来,笑着说道:“主子,鹿真肥,奴才回头给您烤了,保证好吃。”
豪格下意识点头,可是猛地,他发现了袖子口有一道口子,顿时脸色就不好看了。
“娘的。这是最后一件了吧?”
奴才们凑上去一看,也傻眼了,豪格这件衣服用的是最上等的妆花绸缎制成,还是在攻下辽阳之后,皇太极从府库里面找到的,只有不到一百匹,豪格也只分到了几匹而已。
做成衣服之后,光彩照人,豪格格外的喜欢。不论什么时候都穿着,要不了多久。就有弄脏的,也有损坏的,眼下这是最后一件。
“主子别慌,奴才回去给您缝上,保证天衣无缝,看不出来……”
“放屁!坏了就是坏了,还能缝好吗?”
另一个奴才急忙说道:“主子,他满嘴喷粪,要我说啊。刚刚贝勒爷又给您几匹布,重新做几件。”
“放狗屁!”
豪格一甩鞭子,狠狠抽在了这个奴才的嘴上,打得他皮开肉绽。嘴唇都是血。这家伙还不敢躲,只能直挺挺站着。
“主子饶命,主子饶命啊!”
“哼,蠢货。阿玛送来的都是从朝鲜弄来的料子,看着鲜艳,就是样子货。和朝鲜的人一样,中看不中用!娘的,这世上就汉人能织出最好的布吗!”
豪格越想越气,飞身上了战马,连猎物也不要了,气呼呼回了府邸。他带着怒气,进了屋子火气更盛。
当初打进沈阳的时候,他选中了一处汉人富商的别院,里面装帧精美,家具考究,简直就像是人间仙境。可是偏偏这座宅子也被另一个人看中了,就是豪格的叔叔多尔衮!
仗着野猪皮的宠爱,府邸归了多尔衮。
豪格现在的的府邸所用的家具陈设都是从另一处官宦人家抢来的,有不少已经损坏了,可是就算如此,也比大金的工匠做得要好。本来皇太极答应豪格,要给他购买一套全新的用具。
但是张恪的势力伸向了草原,晋商的走私活动几乎停止,这下子手里捧着万两黄金也没有用,只能对着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
“混账,王八蛋!”
豪格一股邪火攻心,猛地抽出佩刀,对着屋里的陈设一顿乱砍,八仙桌子劈碎了,红木椅子砸烂了,花瓶摔了,字画扯了,就连地毯都劈得稀巴烂。
等到发泄够了,豪格也傻眼了,住处简直和狗窝一个德行,这可怎么办啊?急得他抓耳挠腮。
“主子,主子,奴才求见!”
一听声音,来的正是心腹德山。
“进来吧!”
“嗻!”一个三十来岁的人跑了进来,手里还捧着一个精致的盒子。一看到满地的狼藉,顿时吓了一跳。
“主子,这,这是怎么了?”
豪格一撇嘴,气呼呼说道:“怎么,老子看着不顺眼就给砸了,你还想管我不成?”
“不敢,不敢,奴才哪有这个胆子!砸得好,砸得好,旧的不去新的不来!”
豪格气得一拍大腿,懊丧地说道:“来?怎么来?明狗不卖我们东西,难道要起兵去抢不成?”
德山嘿嘿一笑:“抢就抢,主子是大金的巴图鲁,少年有为,正是大显身手的时候!”
“那,那我现在就去找阿玛!”
豪格正要起身,德山笑道:“主子别忙,看奴才给您带来什么稀罕玩意了!”
说着,德山把盒子打开,豪格闪目看去,只见一个黄灿灿的小瓶子放在里面,用手拿起来,豪格几乎惊叫起来。
“这,这是鼻烟?”
“没错,又细又纯的好货!”
豪格迫不及待倒在手心里,用力吸入鼻子,打了一个响亮的喷嚏。
“好,真是好东西,德山,你是从哪弄来的?”
德山神秘兮兮看了看周围,低声说道:“主子,从南边来了几个商人,他们手上都是好货,不光有鼻烟,还有家具绸缎,您想不想看看?”
“怎么不想,快快带路!”豪格一刻也等不了了!(未完待续……)
第三百二十四章 **
抢占了沈阳之后,老奴立刻把都城从偏远闭塞的赫图阿拉迁到了沈阳,八旗王公也全都迁过来,由于时间紧迫,很多府邸都来不及建造,就连皇宫也只能用明朝的衙门,暂时对付。
满清的王公贝勒则更多征用富商官员的府邸,可是商人的宅子精致有余,而气派不足,哪里能配得上开国功臣的身份。
因此所有王公贝勒都比赛着开工新建府邸,反正他们抢了不少金银,不怕花钱,而且有大量的汉人百姓充当奴隶,干活的人也有了。沈阳城就仿佛一座大工地,乱七带八糟,乱哄哄的没个消停。
小西边门,一处幽静的小院,大门推开,有个三十来岁的年轻人迈步走了进来。
“二叔,我回来了!”
院中的葡萄架下,站着一个五十来岁的老者,来回踱步,唉声叹气。
一见年轻人进来,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埋怨道:“小祖宗,你还知道回来?”
老者偷眼看了看四周,低低声音说道:“你知不知道,鞑子下了剃发令,满城的金钱鼠尾。你小子要是被剃了头发,还有什么脸回家!”
老者越说越气,年轻人慌忙把帽子摘了下来,笑道:“二叔,你看我这帽子后面不是有个金钱鼠尾吗?”
果然,在年轻人的帽子后面系着一段不到指头粗细的头发。
“就这个,鞑子认不出来?”
“嘿嘿,二叔,鞑子能认出来,可是他们更认钱,塞点银子就成了!”年轻人郑重说道:“二叔,咱们替少保办事,光把银元花出去能显示咱们的本事吗?小侄趁机打探一下鞑子的情况。回去也好给少保报告。”
“打探情况?你小子看到了什么?”
“二叔,城里到处都在开工建府邸,征用了成千上万的民夫,我回来的路上,看到城墙前面有一溜旗杆,上面都绑着人,有几个鞑子章京拿着弓箭乱射。几个人受伤没死,叫声别提多吓人,就跟到了森罗殿!”年轻人心有余悸说道。
“哎呀!”
老者一听,气得嘴唇都青了。
“听人说纣王和妲己设菜盆。置炮烙,杀人为乐,这帮鞑子就是没人心的畜生!”
“没错,早晚等着少保杀过来,把他们挨个绑到旗杆上,全都杀了。”
啪啪啪……啪啪啪……
敲门声传来,两个人急忙闭住了嘴。
“走,去看看。”
大门敞开,只见站着十几个人。领头的是十四五岁的少年,身材雄壮,好像成人一般。在他的身旁站着一个嬉皮笑脸的中年人,正是先前见过的德山。
“包先生。包少爷,这是我家的贝子大人,还不赶快磕头!”
一老一少心里虽然不愿意,可是表面上还是惶恐万分。慌忙跪在地上。
“小的拜见贝子,贝子爷吉祥。”
豪格看了看两个人,问道:“你们怎么称呼?”
老者急忙说道:“小人名叫包有丁。这是我侄子,叫包士卿,老家在南直隶,世代经商为业。”
“南直隶?挺远的,你们是怎么来的?”
“启禀贝子爷,我们坐着船先到了山东,然后假意说去朝鲜贸易,在长生岛登陆辽南,一路北上,才赶到了辽阳。一路上,万幸有大金雄兵保护,小人们才能安然无恙。”
“哈哈哈!”豪格仰天大笑:“保护?我看是要钱吧!行了,都起来,让我看看你们有啥好东西,要是看得高兴了,你们就发财了!要是我不高兴,把您们都绑在旗杆上当靶子!”
豪格说着,大步往院里走。
“娘的,真是个野人!”包士卿暗暗腹诽,他急忙跑在前面,领着豪格进入了大厅。
刚一坐下,豪格就向四周打量,屋子不大,但是摆设很考究,清一色的黄花梨家具,有柜子,有屏风,有八仙桌,有交椅,做工精细,雕琢龙凤图案,色泽光润,精美异常。
豪格一看,眼睛就发亮了。
“真他娘的好看啊!”豪格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
包有丁和包士卿全都心中暗自鄙夷,这些家具虽然不错,但是最多就是富裕人家用的,并不少见。要是拿出世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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