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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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生米遇上熟饭(vip完结)-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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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少比你强!”罗兰说。
    我哈哈大笑:“你真的比我强吗?如果你真的比我强,又为什么会处心积虑地来对付我”
    “我比你有钱,比你有能力,比你人脉宽,比你讨男人喜欢,我什么都比你强!”
    “钱,你现在的身家估计也就是个几百万吧,但里面有多少是你自己清清白白赚来的?能力,你花了那么大的力气都没有把我整垮,你还觉得自己真的很有能力吗?人脉,你自己摸摸良心问你自己,你认识的人里面,究竟有几个不是用利益维系起来的,有没有一个,不说多了,就一个,除了你妈之外有没有一个是真心真意对你好的?如果哪天你落魄了,他们还会不会围绕在你身边?至于男人,哼。。。。。。”我使出了杀手锏,“你让人睡了,别人还是不要你,你还好意思说自己讨男人喜欢?”
    罗兰豁地一下站了起来,把烟头扔到地上,把凳子撞翻,嘴唇有些发白:“你不过也是一个被韩忆甩掉的可怜虫而已,你没有资格说我!”
    “我说的不止韩忆,还有那个吴方,你口口声声说和你关系非常好的那个男人。你自认为和他关系铁,还不是因为和他睡过了,现在又合伙开了一家工厂,利益相关。可那个吴方,好像是有老婆的人吧?”其实我并没有把握确定罗兰和吴方之间究竟是不是一对地下恋人,据我的了解,吴方是已经结了婚的,然而,以我那天在酒吧里见到的他们两人之间的亲密态度可以判断,他们之间一定非同寻常。
    当一个希望用身体去绑住男人的残花遇上一个对女人来者不拒的败柳,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们之间早就不清白了。
    “我和他之间的爱情,是超越了婚姻的。”罗兰努力为自己辩解,“他真正爱的人是我,不是他老婆。”
    “他爱你?”我无比嘲弄地说,“是他亲口对你说他爱你了,对吧?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你曾经说过,‘我爱你’这三个字,不过是男人骗女人上床的台词而已。已婚的男人更是如此。”
    “你闭嘴!”罗兰开始冲我咆哮。
    “打人,骂人,算计人,似乎不是一个强者会做的事情。罗小姐,你真的还认为自己是个强者吗?”
    “我是,我是,我就是!”罗兰气急败坏地冲我吼。
    这时,我已经把桌子上那两份菜全部扫起了自己的肚子里,惬意地冲面前这个气得快要疯掉的女人说:“哦,那我祝你吃饭吃得香,睡觉睡得香,早日盼到那位吴先生离了婚娶你为妻!”
    “会的!”罗兰气冲冲地撇下我,开着她的名车跑了。
    一直坐在远处一张台上观察动静的熟饭坐了过来,看着罗兰消失的方向,有些不敢相信地说:“你竟然能把她气走了,口才见长啊!”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做了功课的。”这是我头一次与罗兰正面交锋取得胜利,心情自然不错。
    熟饭有些不理解:“你打电话叫她出来吃饭,就是为了跟她吵架?”
    “是啊!”这种做法似乎有些无聊,不过很解气,我得让这个女人知道:我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可是这有什么作用?她照样还是会开她的工厂,赚她的钱、吃她的山珍海味、睡她的高床啊?”
    “我个人能力有限,想不出别的办法整她,那就恶心恶心她呗。我就是要气得她在接到订单的时候会想到自已做的缺德事,吃山珍海味的时候没胃口,睡高床的时候失眠。”
    “这算是什么报复手法?”
    “女人的报复手法。”
    熟饭有些啼笑皆非地看着我,看着桌子上空空如也的盘子,叹了口气:“我果然还不够了解女人!”
    我遵守承诺,请熟饭吃饭,相约不如撞日,就今天,并且就这家大排档。其实这家大排档有几道菜色的味道是很不错的,尤其是那道烧鹅,色泽鲜亮,外脆里嫩,再蘸上店家自制的酸梅酱,堪称一绝,只不过这家店的老板似乎特别偏好这种大排档的经营模式,曾经有人提出过装潢门面改变包装的建议,他都置之不理。
    熟饭看着面前的一整只烧鹅有点受宠若惊:“米,你不心痛你的血汗钱了?”
    我又叫了另一道招牌菜——椒盐鸭舌,超大的一份摆放到他的面前:“嗯,因为过了今天,你再想要我请客,估计会很难了。”
    “为什么?”
    “因为我本来就是个小气人,还有,我要把请你吃饭的钱存下来,另作它用。”
    “干什么用?”
    “包红包。”
    “什么红包?”
    “你结婚的时候,我要送的红包。放心吧,我不会拎着一口袋硬币去喝你的喜酒的。”
第九十七章
  男友结婚了,新娘不是我。这样的故事天天都在发生,既然这世上有这么多女人都承受得住这种天意弄人,我又为什么不能学的大度一点,更何况,熟饭还不曾是我的男友。
  熟饭说过:“最美的爱是成全。他曾经用自己的心酸成全了我和剩牛排的爱情,我带着红包去喝他和新欢的喜酒也算是一报还一报。
  这个世界很公平,谁也不能欠谁太多。
  熟饭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心酸,一如当初的我,他拿着菜单毫不客气地左点右点:“既然以后你请吃饭的机会难得,那今天我得多吃一些。”菜一份份往上端,直到我们坐的那张小桌子快要摆不下去了,这才作罢,而我,一直在吃臭豆腐,一连干光了两份还不够,又叫了第三份。
  熟饭有些嫌弃地对我说:“你不怕开口说话的时候,满嘴都是那股怪味吗?”
  我不理他,吃得更加来劲了。
  熟饭突然想起了什么,大喊一声:“糟了!”然后急急忙忙地掏出手机打电话,态度无比谄媚:“在哪呢…记得,怎么会不记得?这不是给你打电话了嘛。我在××路的一家大排档,赶紧过来吧,这里有个冤大头让我们宰,不要钱的…不识路?不识路你坐出租车啊,车费我出……对对对…赶紧来吧,有人请客,我们当然要动作迅速一点,我叫了你最爱吃的水晶猪蹄。等你啊!”
  “谁是冤大头?”我问。
  “你啊。”熟饭乐滋滋地把伙计招了过来,加了一份水晶猪蹄和一份姜葱蟹。
  我看着价目单瞪目结舌:“你下手不能轻点吗?”
  “不能,我向来铁石心肠,既然是最后一次请我吃饭,我自然要吃得你刻骨铭心。”
  岂止是刻骨铭心,他简直就是把我连皮带骨地全部吃掉,我心里已经开始盘算要不要脚底抹油地溜掉,留下他和他的朋友在这里洗盘子抵账。
  熟饭像是看穿了我的心思,他一边用力地啃着鹅腿一边慢条斯理地说:“不要想着逃跑,如果这顿饭你让我出钱的话,我会要我姐把它从你的薪水里双倍扣回来。”
  没多久,熟饭的朋友到了,是他的新欢,像只兔子似的蹦跳着跑了过来,大大方方地朝熟饭一伸手:“车费!”
  “多少?”熟饭果真从怀里掏出钱包来,态度相当配合。
  “四十八块。”
  “数字挺吉利的。”熟饭将一张百元大钞拍到她手心里,“不用找了。”
  新欢立即眉开眼笑,喜滋滋地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挨着熟饭坐了下来,朝桌上一看更乐了:“哎,你怎么知道我今天想吃螃蟹的?”
  “心有灵犀。”熟饭一个劲地把蟹黄往新欢的碗里挑,“吃吧吃吧,不够再叫,米姐请客!”
  新欢没心没肺地冲我直乐:“谢谢米姐!”然后埋头苦吃,颇有当初熟饭请我吃饭,我大哚快哚之势,更狠地是,她吃到半路的时候还觉得不过瘾,抽空把那张小脸从那只堆满食物的碗里抬起来,一脸无辜地问我:“米姐,我能再叫一瓶红酒吗?八二年的就不必了,九二年的就足够了!也不用进口的,国产的就行!”
  我差点当场吐血而亡。
  这算什么事啊?我刚气走一个情敌,又来一个,并且这个情敌,我不但不能把她怎么样,还得好吃好喝好脸色伺候着。
  难道今年真的因为是我的本命年,所以流年不利?
  我暗地里冲熟饭使眼色,表示抗议,他却视而不见,我用力地咀嚼着嘴中的臭豆腐,以泄我心头之恨。
  新欢似乎发现到我的不正常,有些好奇地问:“米姐,你这么喜欢吃臭豆腐啊?”
  “是啊。”
  “那我怎么觉得你吃得有些咬牙切齿。”
  “说明我对臭豆腐又爱又恨,爱恨交织,欲罢不能。”
  新欢有些啼笑皆非地看着我:“不就是臭豆腐吗,怎么说得跟人一样。”
  这样的对话,这样的场景,与当日如此相似,我还清楚地记得去年圣诞节那天在熟饭家里吃“满蛋全席”的情形,不过,我肯定:记得的人,只有我一个人而已,至于熟饭,他的注意力早已转移到水晶猪蹄和姜葱蟹上,怕是早已忘记了我曾经用臭豆腐形容过痞气十足的他。
  吃完饭之后,新欢并不想回学校的“鸳鸯楼”,而是吵着要去熟饭十五楼的房子看看,于是一行三人回了家。
  熟饭从来不带女人回他的老巢,看来新欢对他而言,意义非凡。
  我独自一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旁边那部已经很久都没有在晚上十点准时响起过的电话,幽幽的叹了口气。
  十一点半,门铃响了,熟饭的新欢红着脸说事要跟我借东西。
  “什么东西?”
  “睡衣?拖鞋?毛巾?牙刷?被子?毯子?…”我数了一大堆东西,新欢一直在摇头。
  “两个人用的。”
  我还是没有猜出来。
  “只是男人用的。”新欢拿手跟我比划着形状,小脸红扑扑的。
  我终于明白过来,脸变得跟她一样红:“这东西我这里没有。我没有用过。外面商店里应该有卖的,你让熟…哦,你让他去买啊,他是男人。”
  “他在洗澡,我想让他惊喜一下。”没想到新欢年纪轻轻的,做起事情来胆子挺大的,想当初我对男人想入非非的时候,也只敢私底下请教一下密友小马,而眼前的这个女孩子却敢明目张胆地跟我借那东西。
  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拍死在沙滩上,估计就是这个道理。
  “对不起,我实在帮不了你。”就算有,我也不借,没听说自己喜欢的男人和别的女人办那事,我还得提供安全措施的。
  新欢低着头想了想:“我还是事后吃药吧,一样可以。谢谢你了,米姐!”说完,风一样地刮走了,留下了一段香味,依我有限的香水知识可以判断出,她用的应该是据说能勾死一大片男人的香奈儿五号。
  看来,新欢存心想让熟饭今晚死无葬身之地。
  电视里的偶像剧突然失去了往日的魅力,那张平日里让我百看不厌的俊脸似乎也变得平庸起来,我的脑子里出现的全都是熟饭与他的新欢之间可能会出现的少儿不宜的情景,挥之不去,人,一下子变得焦躁起来,恨不得跑到隔壁去点一把火,让他们成不了好事。
  申谜,你要大度一点,我对自己说。
  我打来一桶清水,找来一块抹布,开始打扫卫生,想借此来分散掉自己的精力,别把主意力放在隔壁的那对男女身上,我擦拭的非常仔细,每个角落都不肯放过,就连平时不太挪动的沙发,都被我给翻了过来,一个墨蓝色的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它被卡在布艺沙发底部的一个夹层里,只露出一寸左右的头来,我抽出来一看——是一只拖鞋,男式人字拖的右脚,底部的图案是一只妖艳的红黑相间的卡通型蝴蝶,脚跟的部分磨得起了毛边,应该是用了很久。
  这应该是熟饭弄丢的那只拖鞋。
  一个声音穿过岁月的距离在我耳边回响:“如果我把一只拖鞋留在这里,你会拿着它去找我吗?”
  我抬起头来看钟,十一点五十五分,再过五分钟就是午夜十二点了。我的整个人像是中了魔法一般,抓起这只拖鞋跑了出去,把熟饭家的门砸得震天响:“熟饭,你给我出来!”
  门开了,熟饭是光着脚跑出来的,身上的衣服还算整齐,只是神色有些惊慌:“怎么了?怎么了?”
  我把那只拖鞋交给他:“你丢的那只鞋子,我找到了!”
  “哇,真的是它!”熟饭很惊喜,“我的蝴蝶又可以成双成对了。咦,你不是说会把它丢到垃圾堆里去吗?怎么又拿着它来找我了?”
  “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说,这时新欢走了过来,站在了熟饭的身后。
  我笑了笑:“因为垃圾堆太远了,那样太麻烦,晚安!”我转过身去,无比悲伤。
  童话中,王子派人拿着玻璃鞋找到了他的灰姑娘,而我,拿着这只沾着男人汗味的拖鞋,依然追不回我的爱情。
  “米姐。”新欢叫住了我,“进来坐会吧!”
  “不了,已经过了十二点了,很晚了!”所有的魔力在十二点之后就会消失不见,我的童话梦,该醒了。
  “米姐。”新欢的感觉很灵敏,“你在难过吗?”
  “没有。我只是…打扫卫生太久,累了。”也许,这个小区的风水与我的姻缘有点犯冲,我该考虑换个地方住住了。我只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小市民,不该来这种高档社区,只有回到那种同样普通的居民楼里,才能让我的生活恢复正常。
  “米姐!”因为是背对着他们,我看不清楚新欢的表情,她的声音虽然轻柔,却似一根尖锐的钢针,一下子刺中了我心脏最脆弱的那根神经:“你喜欢舒凡,对不对?”
第九十八章
  承认还是不承认?这是个问题。
  当着另一个女人的面承认自己对她的男友有意,这需要很大的勇气,而我,还欠那么一点。
  “别开玩笑了,我要睡了,晚安!”眼泪再次涌了出来,如果再不逃走,我很难保证自己可以不在这对幸福的恋人面前失态。
  “米姐。”身后的新欢像杀手一般追着我不放,“承认喜欢一个人,有那么难吗?”
  我承认了又能怎样?难道你还会把熟饭送给我不成?更多的只会是三个人站在那里彼此尴尬,徒增许多烦恼,在从今往后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既然我已经决定不再去惊扰你们的幸福,你又何苦再来问我的心伤?
  “别跟我谈爱情,戒了!”
  一阵风刮了过来,我的身体在瞬间被人顶在墙壁上,脸上的泪痕无所遁形,新欢伸出手指接下一颗我滴落的泪珠,把它展现在我眼前,晶莹的珠光闪烁着我的心事:“告诉我,这是什么?”
  我不说话,用沉默作着最后的防守。
  “你为什么要掉眼泪?”新欢出手真狠,堪称杀手中的高手,招招砍在致命处,让我痛不欲生。
  我的样子十分悲壮,宁死不屈:“我想家想哭了!”
  熟饭一直不说话,站在不远处看着我,表情颇为复杂,手臂微微往前,不知道是想要抓住谁。
  “冥顽不灵。”新欢一脸的挫败,似乎已经放弃了对我的拷问,回过头来冲熟饭说,“你自己来问她。”
  熟饭走了过来,抬起手,用袖子使劲把我的脸擦干净,嘴巴张了几下,却没有发出半个音,只是定定的看着我,柔肠百结,以沉默对抗沉默,我输的体无完肤。
  “喂,你们倒是说话啊!”我和熟饭的无声,急坏了一旁的新欢,她的态度突然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下子从杀手变成了小绵羊,苦着脸冲我低声下气,“米姐,我求你了,你就认了吧!这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我紧咬着嘴唇,闭着眼睛不开腔。
  熟饭幽幽的开了口:“爱我吗?不说话就代表你默认了,一、二、三!好,你是爱我的!“
  我两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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